论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的借鉴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是在近一个世纪以来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道路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发挥市场作用而不改变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性质”[1]是其本质规定。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西方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对此作出了创造性、历史性的贡献,但两者在具体结合方式上的差别却造就了迥然不同的风格。从对市场资本主义和计划社会主义的双重批判中成长起来的市场社会主义,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为中国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从而超越了市场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的成功范例。因此,认真探求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联系与区别,对于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品格,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已然的研究表明,当代市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和思潮,是西方和原东欧一些国家的知识分子在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与其并存于世的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是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所作的理论概括和总结。既然两者都是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认识的结晶,且并存于当代,那么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某些联系之处。
一是逻辑起点:对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作为市场社会主义前期模式——兰格模式在利用市场机制方面是有局限的,因为它认为在生产资料为全社会公有的前提下,是没有真正的生产资料市场的,这说明兰格模式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是有局限的。而20世纪60~70年代的分权模式市场社会主义则有了很大发展,它不仅认为生产资料不再是单一的公有制,而是多级所有、多种经营并存,而且还有真实的生产资料市场,使形成真实的生产性货物的均衡价格成为可能;同时市场关系被要求贯彻到经济领域各个方面,主张开放投资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对外贸易市场,以增强竞争意识;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被废弃,“指导性计划”被引入,企业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这说明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突破,但严格来说,“分权模式”依然是一种“计划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形式,市场机制的运用被当作计划经济的一种手段。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对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不仅承认“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当与市场联姻”,而且进一步主张把市场作为经济动机和行为的主导机制。而中国改革实践也表明我们也是在先后经过了“计划一块,市场一块”、“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价格双轨制”等不同阶段后,随着对计划与市场关系认识逐步加深,才于1992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由此不难看出,两者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轨迹,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二是结合点: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1917年十月革命成功后,苏俄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在社会主义由一种社会政治理想变为现实的社会政治制度以后,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赫然呈现在世人面前,如何认识这种崭新的计划经济模式,这是西方经济学家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正是在西方经济学界对集中计划经济的批判中,围绕“社会主义中央计划经济能否有效运行”这一主题,开展了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论战。兰格模式的模拟市场社会主义就是在这场大论战中逐步形成的。20世纪60~70年代,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运行了30多年,其弊端在前苏联和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逐渐暴露出来,人们已有足够时间来认识这种体制的内在矛盾。于是一批经济学家在批判原有体制的基础上提出了种种理论,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就是在原东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产生的。进入80年代以后,英国工党为解决平等和效率的矛盾提出社会主义与市场“联姻”,并修改党章第四条款,承认放弃生产资料公有制、私有制和市场,就是因为很多人往往把公有制与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等同起来,同时现实又是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典型的中央计划经济暴露出愈来愈深刻的危机。党章第四条款的修改,博得了英国中产阶级的好感与支持,成为工党1997年大选获胜的重要因素。至于1990年代以后市场社会主义蓝图的重构,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对前苏联模式的彻底崩溃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而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理论创新,一开始就是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每一次重大创新都源于对旧的计划体制的每一次突破。
三是落脚点:对社会主义价值的反思。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主义”这两个名称来看,它们之间应该有许多共同的话语。因为它们分享一个共同的价值判断,即社会主义价值的实现应该建立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基础上。过去“无论是政治左派,还是右派,在传统上都有一个常识,即市场不能作为价值客体满足社会主义这一价值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市场通常被等同于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和个人的经济霸权;而社会主义则被视为是以财产的社会所有制和经济资源的有计划的共同使用为前提的。”[2]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学者认为这种“传统认识并不具有逻辑依据”,坚持“市场中性论”、“联姻论”等观点。“市场中性论”认为市场与资本主义并不存在内在的联系,资本主义完全脱离市场是不可能的,但市场彻底脱离资本主义则是极为可能的;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妨碍人们用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3]“联姻论”则更明确指出,市场与计划都是价值客体;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这些观点实际上是把计划与市场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围中剥离出来,将它们置于经济组织形式、资源配置方式的位置上,视为价值客体。这与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中有关计划与市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述在基本精神上是相通的。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市场社会主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界定,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或模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制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对于现有的种种社会主义经济来说,这一名词往往是更广地概括这样两种体制:在严格意义上趋于接近这一定义的那种体制(像南斯拉夫1965年后形成的体制),以金融调节和种种刺激作为中央计划的手段来替代命令和对生产商品进行实物分配的那种体制(即受调节的市场,像牙利1968年改革后的《新经济体制》)”[4]
市场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毕竟不同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实际,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倡导者大都生活在完全不同于中国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历史条件、生活实践以及政治信仰和世界观的差异性,必然使得国外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明显的区别。从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出发,再比照国外市场社会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及其理论观点和主张,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两者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两者的背景差异。市场社会主义以“帕累托最优”这一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作为前提,旨在建立一个能够实现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市场社会主义是应对资本主义挑战和社会主义危机而作出的被动反应和直观尝试,因此在现实社会中缺乏周密可靠的理论支持和付诸实践的过程运作。相比之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既有深远的理论渊源,又有迫切的现实需求。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经意识到了东西方社会发展的差别性和特殊性,并且提出了诸如俄国式的东方社会“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的伟大论断。十月革命后,出于对战时共产主义的深刻反思和当时政治经济困难的现状,列宁义无反顾地推行新经济政策,主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承认商品货币关系,利用市场关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承袭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而日益暴露出来的严峻问题,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开始了对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探索。毛泽东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些重要的论述对于将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国情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直到1978年,邓小平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战略思路。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二大作出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把市场调节正式引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决定。十二届三中全会深刻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此后,邓小平进一步肯定“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汲取了这一新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进入起飞期,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率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同时也伴生着许多尖锐的问题。为了破除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种种疑虑,全面顺利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再次表述了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关系:“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并因此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历程产生了重大影响。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和战略部署。十五大进一步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六大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题,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由此可见,现实发展的需要和理论深化的自觉合力共同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反映、总结和升华。因而,它具有很强的实践基础。而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家们在构筑其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时虽然也剖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比较全面地洞悉了这种体制的弊端及其失败的缘由,但因缺乏或完全没有亲身经历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联姻”的生动实践,更多地是在书斋里进行理论构建,这就使得他们的理论模式存在不少局限性,并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带有乌托邦色彩。
二是两者对所有制看法的差异。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中就规定了公有制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并强调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了明确界定:主体地位表现为量的优势——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更注重质的作用——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控制力、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而当代国外大多数市场社会主义者,总的说来,对国有经济都持否定态度。罗默对此解释说,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目标,而公有制对于实现社会主义者所需要的东西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可能有许多所有制形式比传统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形式更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目的。而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没有一定形式的公有制,实现收入平等分配的社会平等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三是两者实践结果的迥异。20世纪60~70年代,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先后突破前苏联计划社会主义模式,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启了市场社会主义实践史上的最初实验。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实践所依托的理论的重大缺陷,致使其始终未能超越计划——市场的二元机制框架,并没有真正触及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弊端。及至这些国家意识到应在更重要的意义上启用市场机制时,其改革设想又被私有化浪潮所吞没,并最终导致了失败的悲剧,使市场社会主义失去了可能的实践场所。也就是说,它显然不能创造出马克思所设想的“公共享有生产资料情况下的自由人联合和自觉地贡献个人劳动作为社会劳动一部分”的前提。”[5]
与市场社会主义实验最终走向失败的结局相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改革实践却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世界社会主义的振兴提供了难得的范式。
就实质来看,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资本主义的现实条件下还属理论上的“乌托邦”和政治上的“改良主义”性质。然而,由于它具有反对资本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对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追求理念,以及对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的论证,因此它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伟大设想,如果我们最终能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真正建成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那将是对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极大丰富和发展,传统的经济理论也将被重新改写。然而,从实践上来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必然要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并不是任务的完结,而是提出了一个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完成的划时代的历史性课题。在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指导下不断地总结我国实践中各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同时也应广泛借鉴和汲取世界范围内一切有益的理论思想和实践经验,以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各种各样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模式,对于我们思考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是市场社会主义在认识主客体关系方面的借鉴价值。市场社会主义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资本主义”,又有别于以前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社会主义”。美国著名左翼理论家罗默在评论苏东剧变时指出:“前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垮了,但这并不意味其他的尚未尝试的社会主义形式也应该为它殉葬。”[6]一方面,它否定了造成两极分化现实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质,选择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另一方面,它又否定了造成低效率的社会主义高度集中计划体制,选择了社会主义的公平价值观,进而提出了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伟大命题,无疑具有创新性意义。在此前提下,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市场社会主义的又一重要论断,它认为在公平和效率对于社会主义具有同等重要性,都是社会主义追求目标的情况下,必须找到一个能够同时兼顾两者的可行性方案。市场社会主义的这些理论成果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与计划经济互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思想束缚,为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坚持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原则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思路。
二是市场社会主义在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借鉴价值。约翰·罗默主张每一个企业都采取联合股份公司的形式,几个公司围绕一家主办银行形成一簇,由银行向本簇内的公司提供资金。这样每一个公司的股票在主办银行、本公司内的工人和同簇内其他公司之间分配。一些学者还就公有财产的管理机构、运作方式等进行了具体的设计。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托马斯·韦斯科夫主张企业必须实行“民主自治”模式,在所有超过10人组成的企业中都要实行这种制度。他主张企业的所有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制”原则选举企业委员会,企业经理由委员会雇用并对其负责,工人可以根据一定的规则自由加入某一自治企业,他们必须拥有企业的投票权。企业可以采取任何方式的收入分配政策,但这些政策一定要民主制定。戴维·施韦卡特指出,在民主管理的企业中,工人们完全负责生产资料的结合及运作,决定工厂组织形式、工厂纪律、生产技术、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纯收入如何分配等等。关于这些事项的决策是民主做出的,实行“一人一票”。在一些大型企业,选出一些代表机构也是必需的,但这些机构和代表将由工人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国家任命或由全社会公民选举产生。戴维·米勒倡导以合作社作为企业的组织形式,在内部实行广泛的经济民主,这种民主和国家指导协调起来,体现民主价值和自觉控制目标的统一。弗莱德·布洛克认为,资本主义企业是世界上专制制度的最后堡垒,而将企业由专制转向民主的可靠方法是重组企业的董事会,使其代表各部分选民。所有的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以联合的方式组成,由一个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中应有35%的委员代表股东、35%的委员代表雇员,其余的委员代表其他选民如证券持有人、信贷人、原材料供应人、消费者以及环境保护者。戴维·施韦卡特认为,前苏联模式的中央计划必然会造成生产无效率,如果缺乏一个对供求反映灵敏的市场机制,计划者根本无法制定出合理的计划,也很难把个人和社会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市场正是以非权威性、非官僚性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难题。他的经济民主模式提倡市场经济,一个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并把产品卖给其他企业和消费者,大部分价格都是不受干预的。但在这种模式下,劳动力根本不再是商品,因为工人参与企业生产和管理,已经变成具有投票权并分享红利的企业成员。弗莱德·布洛克指出,传统的社会主义者对市场的否定和怀疑根源于对商品化的批判和潜在的封建主义怀旧病。事实上,根据市场决定的价格进行买卖是没有任何实质错误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在市场上出售,人的尊严、医疗保健等等就是如此。结论当然不应是消除市场,而是要调整和规范在市场活动中产生的不合理的交易。市场参与者有时对其他人施加强制和约束力量,但是有效的规范可以限制这种市场力量。布洛克认为,与传统的自由主义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不同,他的新社会经济模式既不完全依靠市场也不完全依靠计划,而是把市场和各种各样的规范结合起来以实现理想的目标。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有明显不同的规划来保证和组织医疗保障、科学研究等事项。从这些经验中,新社会模式可以设计一种不以牺牲平等、民主和良好自然环境为代价的具有广泛制度规划的市场经济制度。
市场社会主义认为经济民主是产生效率的源泉,因此每一个企业必须由劳动者民主管理。托马斯·韦斯科夫和戴维·施韦卡特均主张企业中的工人委员会和总经理由工人选举产生,企业的组织形式、分配方式、产品生产的种类和数量通过“一人一票制”的民主决策方式作出。弗莱德·布洛克倡导所有的企业都应该以联合的方式组成,实行股东、企业人员和用户三方共同管理的制度。市场社会主义的这种权责分明、民主决策的管理思想基本上蕴涵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对我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正确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具有极大启示。
三是市场社会主义在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借鉴价值。市场社会主义的运作基础是市场,但同时社会主义学者也清醒地认识到,为了消除市场经济的非理性和盲目性,确保一个运作良好、真正自由的市场,就必须要有国家干预和计划的介入,从而调节全社会范围内的利润再分配;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求;由政府引导与控制社会经济投资。与之对应的调控方式应该是“指导性计划”,即计划是宏观计划,而非微观计划,其实施主要依靠投资、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而非行政命令,以达到既发挥对市场的重要补充作用但又绝不是市场替代物的结果。市场社会主义的这种分权形式的、富有民主潜力的宏观调控理论,为我国在处理宏观控制与微观自主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资源配置,界定计划的作用范围和适当方式等方面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参考。英国著名学者柯享也认为,“就所涉及的直接的和过渡的政治纲领而言,市场社会主义也许是一个好的主张”。[7]
当前,市场社会主义仍处于发展和变化之中,对其作出全面评价还为时尚早,但是通过系统考察,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市场社会主义对现存制度的不满和对未来制度进行设计的主观愿望是值得赞赏的,其努力也在客观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或多或少地促进了市场资本主义和计划社会主义国家的变革。但是由于市场社会主义关注的重点在于模式建成后的具体结果和详尽细节,却始终没有一种方案对变革的过程予以特别的关注。这就使得人为设计的理想和实际实施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从而使其美好的蓝图成为一种理论虚构,同时也鲜少和难以付诸实践。此外,由于市场社会主义沉醉于将效率和公平结合起来的近乎完美的经济制度的设计,忽视了政治制度对目的实现的保障作用,故而无法解决将其模式付诸实施的政治动力问题,不是被左派指责为违背社会主义原则,就是被右派斥之为乌托邦或效率低下,所以它实质上表达的是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调和起来的观点,带有明显的改良主义或折中主义色彩。但是,从“‘市场’围绕其自身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利益和服务而体现出它内在的善恶准则”[8]这一原则来看,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它对于我们发展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注释:
[1]Wtodzimierz E.Brus,Kazimierz H.Laski,1991,From Marx to the Market:Socialism in Search of an Economic System,Oxford University Press.P132
[2](英)克里斯托夫·皮尔森:《市场社会主义的新模式》,《社会主义论丛》,2001年第9期。
[3]参见(英)S·埃斯特林、L·格兰德:《市场社会主义》,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
[4]《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中文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3页。
[5](波)W·布鲁斯:《社会主义所有制与政治体制》,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58页。
[6](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余文烈译,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7](英)柯享:《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8]David L.Miller,1990 ,Market,State,and Community: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Market Socialism Clarendon Press.P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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