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垦在实现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试论论文,进程论文,地位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垦的起源与初始产业定位
我国农垦事业,始建于1939年冬,中共中央决定在延安创办了第一个农场即光华农场。1941年春,抗日战争进入到极度艰难的时期,奉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之命,八路军120师359旅在王震旅长的率领下,进驻南泥湾,执行保卫边区和开展大生产双重任务,担负起囤垦戍边、发展经济的光荣使命(同时在那里开办农场的还有中央党校、八路军炮兵学校、中央管理局、中央警卫团、西北局等单位)。为了保证这一战略任务和历史使命的完成,中央明确了“以农业为第一位,工业与运输业为第二位,商业为第三位”,即明确农工商三位一体、以农业为主、把农垦经济基础建设在稳固的“地盘”之上的农垦产业格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同时,决定并建立了“南泥湾垦区政府”,赋予农垦政权和行政管理职能。
二、农垦的发展与产业
我国农垦事业发展至今已经有五十七年的光辉历史。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建运服综合经营的方针,经过农垦人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农垦已经具备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相当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体制雏形。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农垦人在过去充分发扬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延安精神。改革开放以来,农垦人又创造和发扬了符合时代特点和中央要求的“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使全国农垦系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据统计,截止1995年底,全国农垦系统拥有土地总面积392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56万公顷(相当于江苏省的耕地面积,2000年将达到600万公顷以上),全国农垦系统国有资产总额1716.7亿元(不含递延资产和1994年以前建设的公路、桥梁、农田水利设施和防护林);总人口1233万人,其中职工502万人;现有国有农场2157个,工、交、建、商企业3447个,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7449所,科研院所654个,医疗卫生单位1.21万个,这些企事业单位广为分布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5年全国农垦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370亿元(1990年不变价),与1980年相比年递增9.5%(1996年有可能达到405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49元,年递增9%;实现利税60亿元,年递增15%。农垦已经具有相当庞大的产业队伍和产业规模。
农垦具有很高的社会商品贡献率。尽管农垦企业的主体大多分布在边陲、涝洼、河滩、沙化、荒丘、荒山等不毛之地,处在自然生态条件比较恶劣的环境之中,但是,经过农垦两三代人的奋力开拓,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成果和无可估量的精神成果,为全国和各省做出了巨大贡献。农垦人在占全国4.6%的耕地上,每年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相当于国家定购粮总量的10%;棉花、羊毛、机制糖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0%;乳制品产量和大豆出口量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天然橡胶总产量和大中城市消毒奶均占全国总量的85%以上。农垦系统已成为保证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农副产品宏观调控、保障有效供给和调节、平抑市场物价的重要力量,是稳定社会、囤垦戍边的基石之一。农垦事业的发展速度和产业效益是十分显著的,农垦系统为全国和地方做出了巨大贡献,充分显示了国有农业经济在我国农业经济中的先导作用和重要战略地位。
三、农垦经济与农业产业化的关系
笔者认为,在我国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历史进程中,农垦具有不可替代的先导、示范作用,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历史责任。其论据主要有三:
其一,从农垦的地位、作用看。所谓农垦经济,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经济,是以农业为基础、农工商一体化的综合性产业经济,又是以土地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的地域经济,更是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企业化管理为手段、规模经营为特点、专业化生产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集生产与经营于一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双重任务、职能于一身的社区经济。因此农垦经济始终处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先导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着鲜明的社会经济责任,并将发挥出越来越显著的、不可低估的特殊作用。“农垦”现已具有的相对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水平,相对完善的经济及社会管理体制,相对协调的生产关系和素质相对较高的职工队伍,雄厚的企业实力和其它产业化发展的思想物质基础,这些都是加速实现“两个转变”、加速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有利条件。农垦系统必将在加速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发挥巨大的示范功能和带动作用。
其二,从农垦现有的产业布局看。农垦系统按产业类型大体可分为:大城市近郊型(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重庆、成都、武汉、西安等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及近郊国有农场),其主要任务是保证大、中城市肉、蛋、奶、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具有极强的科技开发能力,现代化的生产加工手段,同时以商业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比重已超过或即将超过农垦社会总产值的50%,已经初步形成全国农垦系统的商业和进出口贸易的龙头。另一类是远离城市或地处边陲的囤垦戍边型或者叫“基地型”农业。农垦企业地理分布的广泛性,决定了生态环境与生态资源的多样性。长期以来,由于农垦企业在国家的指导下,坚持了适应性开发和规范经营,现已初步建成一大批规模巨大的商品粮、棉、油、茶、糖、橡胶、肉、蛋、奶、菜、果品基地(如黑龙江、新疆兵团、海南、广东、云南、内蒙古等垦区),1996年仅黑龙江垦区增产的粮食就达20.1亿公斤,占全国粮食增产总量的2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农垦系统大量引进外资,在“基地”周围和大中城市,新建了一大批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化的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使饲料工业、食品工业、棉毛纺织工业和橡胶工业大量崛起,已基本形成了龙头带加工、加工带基地的产业链条,为加速实现农垦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从农垦系统现有的优势与发展后劲看。农垦系统的优势与后劲是巨大的,农垦产业化的发展与经济效益的增长,应该是快速的、持续的。
(一)从优势看:有“四多”的特点。
1.科技人才多。全系统现有门类齐全的、专业配套的各类科技人员30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科技人才2700人,高中级科技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的30%,全系统654个科研院所均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1980年以来,全系统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390项。科研成果转化率、科技贡献率、农作物和畜产品的良种繁育、农机具研制推广、各项新技术普及与推广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土地资源多。农垦系统宜垦荒地多,宜牧地、宜林地、宜养水面等后备资源丰富。到目前为止,全系统至少还有近500万公顷的宜垦荒地、荒山,60万公顷的宜养水面和430万公顷的牧地草场有待开发。也就是说从资源开发利用的角度看,还可以再造一个目前资源规模的农垦系统,同时形成新的巨大的劳务市场和就业基地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城市非就业人口转移和人多地少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分离,提供安置就业条件。历史上农垦系统曾为国家安置接纳了100多万名复转官兵、城镇知识青年、移民和归侨难侨。这不仅有利于绶解就业压力、保障社会安定,而且有利于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规模经营的发展。
3.项目积累投入多。长期以来的农垦精神、农垦地位、农垦作用的激励下,农垦企业和农垦人始终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荣,在生产建设上一直在高投入、高产出、高积累、高贡献上作文章。他们对简陋的居住条件、艰苦的生活环境和低收入分配制度,从未说过一个“不”字,从未吐过一个“怨”字,然而对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示范作用发挥的项目,始终蕴藏着极高的投入积极性,发扬着“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在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垦系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大批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商品粮、棉、胶、油、茶、菜基地项目,种畜、特畜基地项目,良繁基地和种子加工、谷物烘干及仓贮、农用机械及农业深加工示范项目,中外合资项目,已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系统自1980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投入850亿元,不仅有力地改善了生产条件,形成了规模,并获取了可观效益,而且有效地调整了产业结构布局,提高了综合效益,向产业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4.投资回报多。自1980年以来,国家向农垦企事业单位投资185亿元,到1996年为止农垦系统通过税金、折旧、两金、利息等多种途径上交国家220亿元,相当于国家投资的118%。农垦系统的投资回报率和实物回报率是一般农村及其它基础产业无法比拟的。
(二)从发展后劲看,农垦系统拥有三个方面的巨大潜力。
1.调控余地大。确切地讲“农垦”来源于“军垦”,直到八十年代初,复转军人仍是农垦队伍的中坚力量,加上长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化管理,这支502万人的产业大军,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这是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农垦系统顺利实施的政治保证;高额的商品回报率(仅黑龙江农垦现在的粮食商品率已达80%,预计“九五”末可达到85%以上),是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保障社会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而提高商品价值和商品率,恰恰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
2.开发力度大。这主要是由农垦的地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实力和国家对农副产品的客观需求决定的。因此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自己所辖的农垦投资开发力度的强大动力,形成推进农垦产业化发展的新的动力机制和新的生产要素。以中央直属的黑龙江垦区为例,他们围绕50亿公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自1995年开始开荒面积以每年200万亩向前推进,大力调整作物结构,增加水稻、玉米高产作物比例,1996、1997两年以每年不少于300万亩的速度剧增,而且大力推广了以地膜覆盖和水稻、玉米营养钵育苗移栽和精量点播为主的九大配套新技术,使水稻单产由每亩300公斤增加到479公斤,全垦区粮豆总产由“七五”末的46亿公斤增加到72.5亿公斤,增长55.4%,商品率由60%增加到80%。
3.投资力度大。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垦企业管理的规范性、生产的先进性、产业的综合性、产品的多样性、地域分布的广泛性和投资回收的可靠性,已经广泛地吸引了国内外商客和金融单位投资和合作开发的兴趣。自1980年以来,全国农垦系统已经累计吸引外资50亿元。随着农垦事业的发展和投资信誉度的提高,随着国内外对农垦了解的增多,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垦区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开发方式,必将在农垦系统形成热潮,成为推动农垦加速实现产业化的催化剂。以上海市农工商(集团)为例,从1987年开始,10年累计招商引进外资6亿美元,新建合资企业230家,第三产业年营业收入已达100亿元,比1990年增长9倍,工业总产值已达56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0%。
四、加速农垦农业产业化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农垦管理体制。完备合理的管理体制是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良好的管理体制可以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农垦的经济职能需要良好的经济管理体制,农垦的社会职能更需要完备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由农垦产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历史上多次变更农垦管理体制的教训,多在于忽略农垦职能和产业的特殊性而造成。直到现在全国农垦体制不顺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中央与地方财税分开后,强化省级农垦体制建设,发展地方农垦经济,显得尤为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有三个问题。
1.有的省级农垦经济运行体制不顺。到目前为止,还有近10个省市农垦局尚未组建农垦农工商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仍按计划经济时期的单纯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严重制约了农垦经济的发展。
2.有的省在改革中,弱化了农垦的行政体制和职能。如四川省仅在省农业厅中设了一个农垦管理处(即一个行政业务部门),与省农垦农工商总公司(干部按正处级配备)分置,面对全省包括地、市、县所属300多个农垦企业、成都市农垦农工商总公司(农垦局一副厅级),根本无法正常行使管理职能,只能凭老关系办事。到现在为止,全国还有山西、吉林、浙江、福建、山东、河南、贵州、青海等11个省的省级农垦管理机构尚未单独设定,仍在省农业厅内设立一个正处级的农垦局。为了保证农垦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这种体制上与隶属关系上不顺的状况,是亟待解决的。
3.有的省将农垦政、企分设,视为政企分开。事实上分设并不等于分开。该不该分设是由事物发展的内部规律决定的。农垦企业就其生产经营的基本属性,与一般工商企业是相同的,但就其地域的广泛性、产业的综合性、职能的复杂性来说,它同时具有一般工商企业所不具有的特殊属性。因此用解决矛盾普遍性的办法,去解决矛盾特殊性的问题肯定是不相适宜的。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农垦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农垦的改革重点应当是“强化经济体制、完善行政体制、重点解决机制、给予政策扶持”。强化经济与完善行政的体制模式为:中央直属的农垦企业要组建企业集团;省级农垦主管部门要组建集团公司;农垦所属企事业单位,均为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的成员,为母子公司关系;对中直农垦企业集团和省级农垦集团公司应赋予厅局级以上或厅局级行政管理权;在中直农垦企业集团地域范围内应当组建农垦社区,对大中型国有农场,也应赋予政府管理职能,均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二)着力解决好农垦经济运行机制是当务之急。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的运行机制决定着企业的活力和效益。笔者认为要适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就应着力建立起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体的投资机制;以联效分配为前提,以联资、联劳、联产为主要内容的二次分配机制;以销售带加工、加工带基地(原料)、大企业带小企业的产业连动发展机制;以经济效益为重点,资源、资产、资金全方位经营的企业经营机制。解决“机制”问题是深化农垦企业改革的关键。研究解决机制问题,必须有利于资源配置、规模经营、企业化管理、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必须有利于两高一优一低(即高产、高效、优质、低成本)农业方针的落实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必须有利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有利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企业实力的增强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必须符合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以更好地促进农垦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建议各级政府按照权属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为农垦创
造更多的发展机遇,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发展条件。当前的重点是:
1.完善农垦行政管理体制,稳定农垦企业的隶属关系,授予必要的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政府职能。
2.强化农垦经济管理体制。授权组建农垦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对垦区内国有资产和土地、水、矿产资源行使经营管理权。
3.对有条件的垦区,允许设立农垦财务公司、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
4.授予农垦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自营进出口权。
5.在所得税政策和橡胶的农业特产税上给予优惠。鉴于农垦企业以种植业为主、社会负担重,又肩负着特殊的政治任务,在1994、1995年度实行了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因“九五”期间农垦的任务、职能、情况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垦企业所得税征收政策,比照财政部农字(1996)4号文件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收办法执行;将橡胶的农业特产税恢复到5%。
6.继续增加对农垦商品粮基地、商品棉基地和良种、奶牛、菜篮子工程项目及橡胶基地、加工项目的投入,及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投入。
7.适当增加对农垦社会性、政策性支出的财政补贴,特别是对农垦的社区建设、社会管理、文教卫生和复转官兵的政策性的补贴等。以保证农垦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加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步伐。
8.要加大农垦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贡献的宣传力度,弘扬农垦精神,提高农垦知名度,把农垦作为国际农业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的窗口,尽快把农垦农业产业化推向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