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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读书期间我就力争品学兼优,毕业论文曾发表在母校《扬州师范学报(自然科学版)》上。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我依托高等院校课程与教学论专家的理论支持,利用基础化学教育实践的平台和《中学化学教学参考》等杂志提供的园地,坚持教学和研究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发展层次,这为投身新课程改革实践并发挥“领航人”作用奠定了基础。新课程实施以来,我的研究和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尝试构建三维一体的课程知识体系
长期以来化学知识被分为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有机化合物知识、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等5大类。新课程高考化学考试大纲,在考试内容部分将化学知识分为“化学科学特:征和基本研究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无机化合物及其应用、有机化合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等5个方面,而在内容比例部分还保留了传统的分类方法。为此,我结合知识分类学习理论与传统的化学知识分类方法,尝试将化学知识划分为物质知识、方法知识和观念知识3大类。其中,物质知识包括元素及其化合物和有机化学基础,方法知识包括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观念知识包括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由于中学生认识的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识别和创造物质的一门科学”,所以,在高中化学知识中,物质知识是“识别和创造”的对象,方法知识是“识别和创造”的工具,观念知识是“识别和创造”的思想。“物质知识是整个学科知识的基础,也是方法知识和观念知识的载体,方法知识和观念知识既要依靠物质知识的支撑,又能促进物质知识的获取。”在此基础上,还科学解释了“以获取化学事实为基础,掌握科学方法为重点,形成学科观念为核心,提升学科素养为宗旨”的化学教育思想,并对中学化学中相对隐含的方法知识和观念知识进行了梳理,设计了诸多帮助学生从物质知识、方法知识和观念知识3个维度构建学科知识体系的教学案例。
二、辩证思考新课程学科教学的部分内容
长期的教学研究实践使我逐渐养成了综合运用高等化学知识和基础化学实验条件,辩证思考中等化学教学中有关学科知识问题的习惯。新课程实施以来,我对部分新增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进行了辩证思考。例如,关于“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传统的界定是“生成沉淀、生成弱电解质、生成气体(挥发性物质)和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新课程高中化学在“化学反应原理”模块引入了化学平衡常数、电离平衡常数和溶度积等概念,学生能够运用平衡常数讨论化学反应进行的程度,于是我对“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进行了“重构”。认为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包括“生成难溶物质、生成难电离物质或发生氧化还原反应”3个方面,其中“易(溶、电离、氧化或还原的物质)到难(溶、电离、氧化或还原的物质)”的转化反应比“难到易”的转化反应更容易发生,而“难到易”的转化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发生,只是限度相对较小。这一“重构”有两点创意:一是将“生成易挥发性物质”归入“生成难电离物质”之中;二是增加了“易到难的转化反应比难到易的转化反应更容易发生”。这两点创意完全符合热力学的原理:生成物越难溶、越难电离或氧化(还原)性越弱,反应的平衡常数越大,正向进行的程度也越大;而易从溶液中挥发的物质总与难电离相关,生成易挥发性物质,只是通过减小生成物的浓度促进反应正向进行,并不改变平衡常数的大小。另外,只要注意改变相应的条件(浓度、温度、压强),就能增大“难到易”反应的程度。
三、探索实施新课程模块教学的有效策略
为了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新课程将化学科目划分为2个必修模块和6个选修模块,同时还规定,“学生在学完化学1和化学2之后,再从选修课程中选择学习1个模块,可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鼓励学生尤其是对化学感兴趣的学生在选学1个模块之后,选学更多的课程模块,以拓宽知识面,提高化学素养”。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新课程化学考试大纲,将高考化学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其中必考内容涵盖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的内容;选考内容涵盖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和有机化学基础的内容,考生从中任选1个模块考试。虽然,全国新课程实验省区的化学高考范围在全国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略有变动,但都体现了必修加选修的课程结构特点。为了应对新课程的变化,实验之初,我以帮助学生建构“离子反应及其发生条件”等知识体系为例,在分析有关知识在不同模块中呈现方式与学习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正确把握必修和选修的分层要求和递进关系,在必修教学中结合教材帮助学生形成初步认识,在选修教学中整合教材帮助学生建构知识体系”等教学策略。第一轮实践之后,在全面反思模块结构应对措施的同时,又提出了“块”内达标不超标、“块”间衔接一体化和多“本”融合最优化等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
四、实践体验研究性学习的价值和策略
研究性学习最初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课程领域,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有机构成,被公认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大亮点。关于研究性学习的价值,许多学者发表过相关的论述,我结合自己的实践体验和课题研究分析了研究性学习的人格教育功能,认为“研究性学习的人格教育价值是有利于学生身心诸因素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充分发展。按照未来社会对人格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大程度地获得研究性学习的人格教育价值,必须做到科学素质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统一和基本要求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由于“将研究性学习的理念引入学科教学,让学生在学科教学中体验研究性学习的具体步骤和方法,能更广泛地促进学生提高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并逐渐将研究性学习固定为自己学习的主要方式”。为此,我又结合教学实践深入研究化学教学中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类型和生成策略,认为“化学教学中研究性学习的课题主要有用研究性学习理念设置的教学性问题和用研究性学习方式解决的拓展性问题两大类。其中,教学性问题的情境可以通过利用化学现象、精心设置疑问和运用已有知识等途径进行创设;拓展性问题一般需要通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演绎性思考、推广性思考或检讨性思考等方式来形成”。并且通过设计和实践,积累了多个学科教学中研究性学习的成功案例。
五、客观评析新课程高考的特点和影响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但新课程高考的“指挥棒”作用并没有削弱。我作为新课程改革的积极实践者,在进行新课程实验的同时高度关注高考改革的动态。在2007年起实施新课程高考的最初几年,我及时搜集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撰写和发表了《2007年全国高考课程标准化学卷的特点与启示》《试析高考对课程结构改革的影响》《新课程高考化学的差异分析》等论文。这些文章揭示了新课程高考化学试题紧扣主干知识、丰富信息形式、突出实验地位、联系社会实际等特点,并为广大化学教师提供了强化主干知识、关注社会实际和实施探究策略等可资借鉴的教学举措,同时还客观评析了新课程高考的地区性差异及其对课程结构改革的影响。认为新课程高考“必做加选做的试卷结构”能确保学科教学实施必修加选修的课程结构,也可能导致学校和地方“固定选修模块”,使学生失去选择选修课程的自主权;“控制选考权重”有利于减小考试成本和保证考试公平,以获得对课程结构改革的广泛认同与支持,也可能导致“弱化选考模块”的倾向,降低选修课程应有的地位。还认为,只有进一步完善高考制度和课程评价方式,协调好考试改革与课程改革的关系,才能避免“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确保课程结构改革在全国范围的稳步推进。
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我结合教学实践进行研究,在推广的同时深入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被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委员会评为全国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先进个人,但是与“新课程实践的领航人”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特别感谢《中学化学教学参考》评选我为首届(2010)中国中学化学教育教学年度人物,这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激发了我“领航”化学教育教学的无限动力,我将进一步探索化学教育教学规律,为基础化学教育教学改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