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特区二次创业目标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程建设论文,全面推进论文,特区论文,二次创业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后五年,是厦门经济特区第二次创业,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保证特区二次创业宏伟目标的胜利实现。
一、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任务和要求
(一)进一步把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
1.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引向深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各级党委必须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大计认真抓好。要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1996—2000年厦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健全市干部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和干部,形成学习科学理论的良好风气。要加强各级党校、干校和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九五”期间,全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到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脱产轮训一遍;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到市委党校或市行政学院脱产轮训一遍。要严格调训纪律,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要继续抓好学理论学党章活动,搞好补缺补漏、验收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健全经常性的学习、轮训教育制度,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长期坚持下去,并同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类专业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少一点应酬,多挤一些时间学习,学得多一些,深一些。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学以致用,指导工作。通过学习,准确把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明辩是非的能力,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保证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2.更加重视和抓好理论研究工作。要制定和实施《厦门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九五”规划》,拿出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能够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理论研究成果,在实施全国“五个一工程”中推出若干篇“好文章”。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厦门大学作为省定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大我市理论研究的组织协调力度,形成强大的理论研究合力。要紧密结合特区建设实际,组织理论学术研讨会,编撰研究论文集。
3.切实加大理论宣传力度。要精心设计理论宣传的总体方案,制定年度理论宣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改革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的作用,切实抓好广播、电视和报纸的理论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我市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应用科学理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宣传科学理论在厦门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
(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要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和《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把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作为当前党建工作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认真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造就适应特区二次创业需要的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1.把讲政治贯穿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始终。我们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讲政治。各级党委、各级领导要非常明确、非常自觉地认识到,只有讲政治,党的建设才能抓到根本。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顾大局、识大体,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认识问题、作出决策,在事关大局、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选拨和使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高度重视考察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防止重才轻德,忽视政治的倾向。不仅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同样要讲政治。要在本职工作中增强政治观念、明确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做到在实践中兢兢业业为党工作,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一定要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性与自觉性。一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好党章和准则,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保证党内生活规范化、正常化。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定期召开党的各级组织的全委会、党代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配套建设。四是认真解决好班子的团结协调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相互支持,相互谅解,以诚相待,形成合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五是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领导干部要带头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在党内和班子内部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3.带头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发扬三大作风,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把坚持和发扬三大作风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办好实事、出好新招;强化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使党组织的机体更加健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对不良倾向和错误思想要敢于批评和制止,不能上交矛盾,搞好人主义,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生活的良好风气。
4.坚持“三严”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领导干部要比一般党员和干部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过好名利关、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人情关,当好人民公仆。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回复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及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继续深入开展向孔繁森、李润五、林炳熙等英模人物学习的活动,开展“当公仆,办实事”活动。市县区五套班子领导要经常深入挂钩的贫困村、困难企业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的要求落到实处。每年应对这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三)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紧迫感,立足当前,着眼21世纪,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联系群众、思想解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步伐。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养能担当重任的跨世纪干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实施《厦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规划》和“113人才工程”。五年内,市直部、委、办领导班子中至少要各有一名40岁左右的干部,县区党政班子中至少要各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力争到2000年,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有明显下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后备干部工作,保持500名常量的市管的后备干部队伍。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选拔培养一大批20多岁、30岁左右的后备干部。市直部、委、办、局的中层干部,35岁以下的要占三分之一以上,并有一些30岁以下的干部,为推进各级领导班子的年轻化进程打好基础。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是要依靠群众选才,加大群众荐才的力度;二是要面向社会纳才,公开招聘选拔部分职级的领导干部;三是要通过实践识才,注意在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发现人才,在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的地方发现人才,在那些不计名利、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干部中发现人才;四是要集体讨论选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件》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五是要加大育才力度,今后每年要选拔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重点培养,选送200名后备干部和“113人才工程”确定的人选到党校、干校、高校培训或出境培训。年轻干部要严格要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努力在实践中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才干。
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要注意充分发挥其他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在任职年龄的掌握上防止“一刀切”。
2.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要按照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培养治党治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家的基本要求和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建党75周年座谈会上提出的五方面基本素质要求选准干部。高度重视优化班子的结构,在注重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注意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注意班子各个成员的特长和气质,使领导班子成为整体素质优良、成员优势互补的坚强集体。五年内,力争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上有重大突破,在班子整体结构上有较大改善。增加法律、金融、外经和熟悉行政管理的干部。到1998年换届后,县区党政一把手平均年龄降到45岁以下,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要有研究生学历。要加大选配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力度。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加强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要从率先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深入研究规范民主推荐、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方法,总结推广公开推荐与考核相结合选拔领导干部的经验,开辟群众参与选拔领导干部的途径。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制度,研究制定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办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降职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措施。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或予以奖励。对不胜任现职的要调整安排。要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县以上机关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在同一部门任正副职超过十年的,应进行任职交流。到1998年换届,实现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和公、检、法主要领导进行地域回避交流任职。要结合机构改革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推行其他干部的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助理制、试用制和聘任制。加强对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切实做好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管理工作,尽快出台有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规定。各级领导要有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理顺“条块”干部管理体制,切实搞好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建设重心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源泉在基层。各级党委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要把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努力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加强宣传和学习教育,进一步用中央“三句话”和江泽民同志1996年5月4日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8条基本方针和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4条标准,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明确在企业转机建制过程中,企业的组织形式、领导体制可以变,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能变,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不能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能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厦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厦委发〔1995〕003号),配备好企业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准配强企业党的书记、董事长和厂长(经理)。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完善制度,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企业党组织要负起对干部培养、教育、选拔和考察的职责,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使党管干部原则与厂长(经理)用人权相统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党组织和活力。要教育党员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以五个好为目标,以奔小康、建新村为中心,制定新一轮村级组织建设规划,进一步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一是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抓两头,带中间,重点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支部。今年,要重点抓好新确定的后进党支部的整顿转化工作,巩固提高去年已整顿转化的15个后进党支部。同时,要重视培养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学美岭、创五好”和“争先创优”活动,扎实做好先进支部和处于中间状态支部的提高工作。年内要评选先进镇、先进村,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要认真抓好1997年的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选好党支部书记。换届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每村要各有一名以上妇女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一般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到2000年党支部书记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至少占20%。二是要加强镇党委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区)委是龙头,镇党委是关键。要以今年镇换届为契机,把镇党政班子配齐配强,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今后镇的干部来源,要多种渠道地吸收和充实,从上级机关下派一批;应届大中专毕业学生中吸收一批;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一批。三是要加快村干部的培养步伐。在市委党校和县(区)委党校举办各类大专班、中专班和函授班,强化对村干部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四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继续开展机关挂村抓试点和企事业单位及贫困村结对扶贫工作,帮助发展经济,尽快使贫困村脱贫致富。要加快新村建设步伐,今年内,每个县(区)各建成1—2个新村示范点,力争到2000年我市农村村容村貌有明显变化。五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狠刹赌博恶习、抵制歪风邪气。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各级党委要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活动,促进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达到量的增加和质的提高。重点突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党建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和检查标准,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有一个大的飞跃。五年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建立党组织的覆盖面要有较大的突破;党组织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发展党员要有较大进展。同时要加强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集团企业、股份制企业党建的调查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各县(区)、委、办要加大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网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同时,要带动新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
4.全面推进机关、学校、街道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机关党的组织,主要应围绕转变作风、勤政廉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严格党内各项生活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为机关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高校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努力为培养又红又专的跨世纪接班人提供有力保证。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街道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制度,加快居委会党支部建设步伐,发挥街道党委在城市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街居经济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力争50%的居委会建立党支部。科研、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从各自的特点出发,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要加快发展党员工作步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5年内发展新党员13000人,其中妇女占28%以上,初中以上文化占98%以上,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农村、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要保持目前的势头,提高新党员质量。国有企业和街居、事业单位要努力减少空白,使20人左右的生产班组80%以上有党员,班组长中党员占65%以上。中等教育学校和新经济组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重点发展35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同时也要注意吸收那些40多岁、50多岁,经过各种环境锻炼的生产、科研和各条战线的骨干入党。二要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科学理论,广泛开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与坚持党员标准大讨论”,引导党员在特区率先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各自岗位上奋发进取、建功立业。要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党校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搞好自身建设。街道党委都要建立基层业余党校。要加强对电教播放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争取全市党员电教覆盖面达100%,并围绕中心任务,每年摄制一批高质量的电教片。要充分发挥讲师团在培训骨干、基层授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每个党员每年的正规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三是加强党员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和外出等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生活,接受教育和管理,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统一对反腐败斗争紧迫性、长期性的认识,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强化党内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把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抓出成效。要坚持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三项工作格局,立足厦门特区实际,集中力量重点解决那些严重妨碍特区改革、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要继续以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把廉洁自律作为领导干部每年向组织和群众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管好自己和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要继续围绕改善投资软环境,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民主评议行风、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等作法和经验,逐步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范畴。
2.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约束机制。要认真按照中央提出的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不断强化党内监督。重点监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运用权力的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申和建立的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功能的五项制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内监督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并形成规范性制度。一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用人方面的监督,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要认真管好下级,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健全制约制度,加强对权力部门的内部监督;四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内专门机关的监督;五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防止和抑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同时,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经验,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回复群众反映本人重大问题、个人收入申报以及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聘请党内廉政监督员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完善。
3.加大治本力度,实施综合治理,要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教育的、纪律的、舆论的、行政的、制度的、法律的等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腐败现象。要从教育和制度入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做到防范于未然,关口前移。对一些容易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要实行权力分解和岗位轮换。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凡可以公开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结果,特别是办理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都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推行社会承诺制,在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市里将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确保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围绕实现“九五”计划,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整体部署已经确定,主要任务和大政方针也都明确了,现在关键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1.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完成特区二次创业的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自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党委要以贯彻省委六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力度,认真对下级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排队,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一些部门和少数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力量、精力、时间投入不足;少数党员行政领导特别是企业党员行政领导有意无意淡化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倾向,各有关单位要严肃对待,认真解决好。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各单位检查情况要向上级组织写出报告。
2.健全完善抓党建工作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要实现党建工作五年规划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搞好指导协调,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行政领导配合抓,党的工作部门各司其责,党务干部齐心协力,全党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全面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要确立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书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抓好党的建设,不仅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同样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认真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同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政协的领导,健全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他们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助手作用。担任行政领导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同时,要为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创造条件,尽心尽力,不能淡化和削弱党建工作。今后要把抓好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要提出明确要求,制订具体措施,规范具体工作程序,使这个已提出多年的有效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去年以来,我市已普遍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仅仅是一个好的开端,关键是要有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作保证,才能发挥成效。今年内,各级组织要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基层;查第一责任人是否尽责;查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是否完成;查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上级组织要进行认真检查或抽查。对责任制期限已到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考评,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罚,使责任制真正发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作用。
3.深入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县、区活动,认真落实市党建“五年规划”。县区委要根据省委关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县区活动的《意见》和市党建五年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按照评选基本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以抓好党委自身建设为龙头,带动县区抓好党建各项工作,推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向前发展。从现在起,各县区都要按照党建先进县区的条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争取在1997年评选中,我市有更多的县区能进入先进行列。市直各委办要根据市党建五年规划和这次会议精神,制订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4.健全党务政工机构,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抓党建工作,要有必要的机构作保证。在党政机构改革中,要高度重视党务政工机构设置。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要求,合理设置市直各委办局党务政工机构、合理安排编制。委、办、局要及时配齐配强党务政工干部。市县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代表市县区委对党建工作实行具体领导、指导和协调的机构,对本地区的党建工作,要搞好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要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有关党建工作部门工作汇报;定期开会分析形势,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闽委办(1995)100号文件和省委领导指示精神,厦门市委党建工作办公室已撤销,市委办公厅增加承担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务,履行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调研的职能。县区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在县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县区委办公室承担党建工作有关职能,配备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市直各委、办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调研职能,由各委、办政治处(组织处)承担。党委各有关部门要按原定职能各司其责。党建综合部门和具体工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党建工作。
5.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加强党务政工队伍建设。党务政工队伍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新的伟大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应当肯定,长期以来,广大党务政工干部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为特区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当前党务政工队伍建设仍很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党务政工队伍不稳,后继乏人的问题,这是影响党建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下大决心、花大气力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党务政工工作是一门专业,党务政工干部,是搞好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人才。他们辛勤劳动所创造出的社会效益,是难以用经济数字来衡量的。他们的工作受到社会重视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衡量党建工作春天是否真正来到的重要标志。各行各业、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党务政工队伍建设,关心他们、支持他们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等条件下,党务、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奖金、福利等待遇上要一视同仁。各级各类党务政工干部应按其组织确定的职级,享受同级领导干部待遇。市直委办政治处主任、组织处长一般应作为同级党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按中层正职配备。要重视党务政工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地实行经济部门、行政部门和党务工作部门的轮岗交流,培养一批懂党务、政务和经济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优秀的党务政工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市县区党校和有关干校,要开设党政培训班或党务干部学历培训班,对在职党务干部进行短期或高一层次的学历培训。组织人事部门要有计划地挑选素质好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党务政工队伍;挑选一批经过二、三年实践锻炼、素质好的大中专毕业生轮岗交流到党务政工岗位,以解决后继乏人问题。党务政工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工作,作出新贡献。
6.重视党建工作的投入。各县区每年要从财政中拨出党建专项经费,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及工作需要增加投入。国有企业要按照《厦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落实党建经费。事业单位的党建经费,可以由党组织在年初提出计划,同行政领导共同研究确定,按计划开支;也可以本着节约的精神,根据实际需要由书记审批,实报实销。要把党建经费落实情况,连同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在年底前一并搞好自查和检查工作。
7.认真研究党建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出工作特色。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厦门经济特区党建工作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抓住难点、热点、重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不断总结推广新经验。要坚持和完善“抓住重点,创出特色,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战略思路,开创特区党建工作新局面,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