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偶像”的现象学分层_现象学论文

论“偶像”的现象学分层_现象学论文

论“Idee”的现象学分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Idee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4)05-0119-06

“Idee”是胡塞尔现象学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为了防止对这一概念的误释,胡塞 尔曾多次作过说明[1](p.47)。这些说明确实也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因为一般而言,人 们从胡塞尔的相关文本中获得了这样的洞见[2](p.236):胡塞尔意义上的“Idee”(观 念),是“描述概念”,指的是“普遍对象”或“本质”,它是所有客观认识成为可能 的条件;而康德意义上的“Idee”(理念)则是“精确概念”,它是通过近代科学的理想 化方式而获得的“理想”,是无限意义上的观念。但是,随着胡塞尔晚年对科学及其危 机与超越论现象学之间关系的探讨的深入,尤其是随着胡塞尔对作为科学起源之范例的 几何学起源的研究,“Idee”及其相关词如“Ideal”、“Idealitaet”、“Ideation ”等不仅出现的频率非常高,而且其意义的重心也发生变化,具体一点来说,康德意义 上的“Idee”也完全走进了胡塞尔的视域,成为超越论现象学的课题。如果说在“Idee ”的使用相对单纯的情况下都无法避免“人们对《逻辑研究》的经常的误解”[1](p.47 )的话,那么,现在产生误解的可能性只会越来越大。在汉语现象学界,由于翻译的中 介性和过度诠释性(李幼蒸先生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中译本中将所有的“Idee”译为 “观念”,而王炳文先生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译本中将“Idee” 译为“理念”,这些都会诱导甚至直接引发理解上的偏差。如,《纯粹现象学通论》第 207页的“作为‘观念’的体验流的把握”中的“观念”就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观念; 《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第433页的“语言的理念的存在”、第436页的“ ‘理念的对象’仍然持续存在”等等表述中的“理念”也不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使 得这种危险进一步增大。因此,笔者觉得从胡塞尔现象学的视角出发对“Idee”概念作 一次清理乃是当务之急。

虽然胡塞尔没有对“Idee”作过明确的分层,但根据他在现象学视域内对这一概念的 使用,我们不妨把它划分成相互奠基的三个层面(注:德里达也曾对Idee作过区分,也 是分为三个层面:语言的观念性、含义的观念性和对象本身的观念性(参见:Jacques

Derrida,Husserl:Lórigine de la Géométri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62,pp.62-64)。但笔者认为,德里达的区分有欠妥当。前两个层面几乎是重叠的, 而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所提出的新型的Idee却没有被包含 在德里达的区分之内。):Idee 1层面或观念层面;Idee 2层面或理念层面;Idee 3层 面或新理念层面。

Idee 1层面正是胡塞尔本来意义上的“观念”,大致与之相当的现象学表述有:逻辑 之物、纯粹对象、普遍对象、一般对象、表象、客体化行为、非客体化行为、意向相关 项、先天、种类、含义意向、立义质料、立义意义、本质等等。这个概念最早可追溯至 《算术哲学》时期,胡塞尔在那里孜孜以求的是作为观念的数的起源问题。到《逻辑研 究》第一卷中,“观念”基本上在纯粹逻辑学和纯粹数学上运行,其外延最终被缩小为 “使在客观联系之中的认识关系,特别是使理论关系‘成为可能’”的“原初的概念” [3](p.211),这些原初的概念包括对象、事态、一、多、基本联接形式(如联言判断、 选言判断、假言判断等的联接形式)等等,它们可以在感性直观和范畴直观中明见地被 给予我们。

Idee 2层面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康德对“理念”有过明确的规定:“‘自悟性 概念所成而超越经验可能性’之概念,为理念(Idee),即理性概念。”[4](p.257)他紧 接着又作了补充:“故理性之先验的概念实不过——对于任何所与之受条件制限者之— —条件全体之概念。”[4](p.258)由此可知,康德的“理念”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 :超经验性和无条件性。对这两个特征,胡塞尔具有明确的意识(注:胡塞尔不仅对此 具有明确的意识,而且为了保持对康德这一概念的尊重,当然也为了避免他人对自己概 念的误解,还特意引入了“Eidos”这一词。参见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47 页。),并且自觉地与之保持距离(注:尽管不是每次都是这样,但多数时候他都在“

Idee”的前面加上限定语“康德意义上的”或“康德的”,例如,在《逻辑研究》第一 卷(第161页)、《纯粹现象学通论》(第344页)等著作中就是如此。)。

Idee 3层面的“新理念”是笛卡儿意义上的“全新的”(胡塞尔语)理念。胡塞尔认为 ,从笛卡儿开始,我们发现了一种崭新的理念空间,这是一个由理念所构成的无限的世 界,是合理的、系统的存在整体,我们能够从公理和命题出发而绝然地、单义地进至无 限,一切被发现的东西都是已经存在的东西,一切可以想象的东西都是在这个演绎系统 之内的东西,这种理念再加上更为一般的形式数学的理念(如代数、连续统数学、解析 几何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数学自然科学的理念,一种连古代哲学家也不知道的理念 便诞生了。[5](pp.31-33)

初看起来,这三个层面之间的界限似乎很清晰,它们之间的奠基性序列也一目了然, 可是,一旦进入历史和生成领域,它们之间的关系便变得复杂起来,从超越论现象学的 角度对它们进行规定和界定也变得更加困难,有时甚至在静态的描述领域中也会遇到类 似的问题。

这里虽然存在三个层面,但在现象学上真正发生关系的只有Idee 1与Idee 2以及Idee 2与Idee 3,Idee 1与Idee 3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过渡,因此我们只考察前两个关系。 我们先从较为明了的第二个关系开始。

理念与新理念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理念向新理念的转折是有限的封闭的先天性向无限的统一的先天性的突破。胡 塞尔指出,欧几里得几何学虽然借助于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把经验的数、量和空间图形如 点、线、面、体等等都理念化了,可这一体系是自身封闭的,它并不认为自身能涵盖一 切现实和可能的存在者,相反,它仅仅认为,一切现实的和可能的存在者只是或多或少 地分有了这种理念的东西。[5](pp.311)但是,如果我们打破体系的这种封闭性而又不 打破体系本身,就是说仍然把体系看作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如果我们以这一系统中作为 公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命题为基础,通过合理的和无穷的演绎,最终把握每一个对象的 自在存在,那么,我们便实现了从旧有的先天性向新的先天性的突破。

第二,理念向新理念的转折是一种无限性向另一种无限性的飞跃。这一点胡塞尔虽然 没有正面说出来,但应是题中应有之意。当经验性的空间图形被理念化了的时候,欧几 里得几何学意义上的空间图形便出现了,其中的点、线、面、体及其概念和命题都具有 无限性,但这种无限性作为无限性在体系上却是有限的。到了近代,随着体系无限延伸 的方法的出现,一种新的无限性即体系的无限性才得以确立。德里达对此有着很中肯的 见解:“也许我们应该对如下两个方面的无限化作出区分:一方面是作为数学的奠基性 行为的无限化,即作为对数学先天性一般、数学化一般的可能性进行揭示的无限化,另 一方面是作为对先天系统进行扩展的无限化。第二个方面的无限化仅仅把无限性的维度 加入到先天之中,但它并没有涉及到先天性本身。”[6](p.138)

第三,理念向新理念的转折是对自身的意义基础的更为严重的遗忘。新理念并没有停 留在构想上,而是被笛卡儿和伽利略等人应用到形式数学和“数学自然科学”上,这样 做的后果便是对自然本身进行直接的或间接的数学化,就是说,“自然本身变成了数学 的流形”[5](p.34)。这时,发生了“一种重要的事情,即以用数学方式奠定的理念东 西的世界暗中代替惟一现实的世界,现实地由感性给予的世界,总是被体验到的和可以 体验到的世界——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这种暗中替代随即传给了后继者,以后各个世 纪的物理学家”[5](p.64)。

其实,古代的几何学就已经远离了真正的直观和生活世界的源泉了,新理念的出现所 导致的是对这一源泉越来越远、越来越深的遗忘。

接下来,我们重点讨论Idee 1(观念)与Idee 2(理念)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以 下几点。

第一,观念即本质,理念与本质无关。在康德那里,理念(Idee)明确地区别于本质

(Wesens),而在胡塞尔这里,如我们上面所述,观念(Idee)恰恰是本质(Wesen)。为了 避免歧义(当然也为了尊重康德的划分),胡塞尔启用了一个外来词“Eidos”(埃多斯) 来表示本质[1](p.47)。因此我们可以说,理念不含“Eidos”。

如果换个角度,这一问题会变得更加清楚。胡塞尔把科学分为描述科学与精确科学两 类,比如,经验几何学和完善的几何学虽同为几何学,但前者就是一种描述科学,它关 心的是事实上的感性直观形状,它形成的是模糊的形态学类型,比如“齿形的”、“凹 形的”、“透镜形的”、“伞形的”等等。[1](p.74)这些模糊的概念在本质上就是不 精确的,但它具有自己的正当任务,再发达的几何学也不能取代它;而后者是典型的精 确科学,它的概念是“理念的”概念,它的内容本质上不同于描述概念的内容,换言之 ,经验几何学的形态的本质或多或少紧密地“接近着”它,但永远不会达到它。

现象学就是这样的描述性科学。它的概念虽然不像数学或几何学那样具备精确性,但 照样具有严格性和本质性。胡塞尔说,这是“另一种不同的、非数学的本质学科”[1]( p.175)。

第二,观念可以被直观,理念则无法被“看见”。从主体的角度说,我们可以通过感 性直观或范畴直观明见地“看见”一般对象;从客体的角度说,一般对象自身被给予我 们。这是整个现象学体系的基石。

而理念,胡塞尔在不同的地方以几何学为例明确地指出,是无法呈现的。如,“在几 何意义上的图形如所周知是一个观念的极限,它在直观上实际上是不可证明的”[7](p.134),又如,“几何学概念是‘理念的’概念,表达着某种不能被‘看’的东西”[1]( p.180)。

既然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说,直观与理念毫无关系呢?胡塞尔的回答是,不仅有关系, 而且具有实质性的关系。胡塞尔竭力从现象学的角度出发对理念的明见性类型作了说明 。一方面,理念,比如说几何学的概念和定理,是通过表述及其含义而得以表现出来的 ,尽管这里的含义完全不处在直观之中,但概念和定理却以直观为取向,换言之,直观 的作用在于为含义提供了一种清晰的乃至明见的充盈[7](p.134)。另一方面,例如某个 “现实”对象X,它当然不能完整地、一次性地自身被给予,就是说,其侧显过程是无 限连续的,但这个过程属于一个绝对确定的系统和先天确定的领域,而这个系统或领域 恰恰是封闭的和有限的。胡塞尔认为——当然这是非常有争议的地方——这里也存在着 一种特殊类型的明见性,这种明见性是一种“预示”性的“完全所与性理念”。胡塞尔 的意思是,理念虽然不能完整地、一次性地自身被给予,但由于它是一种有限的无限性 ,因此我们能够明见地直观到,在一种理想的状态中,它应该能先天必然地完全被给予 我们[1](p.344)。概而言之,直观与理念的关系表现在充盈和预示性这两个方面。

第三,观念是理念的“基础”,但不是理念的“根据”(德里达语)。我们以“面”为 例来说明胡塞尔的这一重要的现象学洞察。在实践中,人们从事物的形态中把面抽取出 来,这些面总是或多或少粗糙、或多或少弯曲的面,但相对来说,平面和平板更受喜爱 ,因为抛光后的平面或平板更好用[5](p.455)。从这种实用性出发,再加上自由变更的 方法,便产生了前几何学的形态学类型——面,尽管这种类型的面是不精确的,甚至是 模糊的,但它却具有严格性和本质性。这样的面恰恰是胡塞尔所要确定和描述的观念。

然而,胡塞尔明确地指出,我们在实践和想象中所获得的面与几何学的面有着天壤之 别:“不论我们在想象中怎样随意地改变这些物体,我们如此得到的自由的,在某种意 义上是‘观念的’可能性,绝不是几何学上的理念的可能性,绝不是能在理念空间中画 出的‘纯粹的’几何学图形——‘纯粹的’立体,‘纯粹的’直线,‘纯粹的’面,‘ 纯粹的’图形,以及在‘纯粹的’图形中发生的运动和变形。因此几何学的空间决不表 示想象的空间。”[5](p.35)

“‘纯粹的’面”不仅决不表示想象的空间,而且也决不表示感知的空间,就是说, 它处于一切直观之外。这样的面无限地不同于前几何学的面。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面 之间还存在关系吗?如果有,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没有观念性的面,理念性的 面就无从谈起,但是,即使有了观念性的面,也未必就能直接地、自然地导向理念性的 面。简而言之,形态学的面所起的作用是“无之必不然,有之不必然”。德里达对此有 过精当的描述:“与形态学观念性不同的是,精确理念性的产生并没有得到感性和想象 的本质上的襄助;它一跃而挣脱了所有描述性的羁绊。毫无疑问,这一跃正是从感性观 念性那里获得了它的支撑或引力;胡塞尔总是谈到几何学的感性‘支撑物’(support/

Traeger)、‘基质’(substrat/Substrat)和‘基底’(soubassements/Unterlage)等。 但是,这些基础在这里并不是根据,尽管后者不应该让我们遗忘前者。”[6](p.145)

实际上,按照胡塞尔的观点,作为支撑物的形态学的观念,只有经过柏拉图主义的理 念化过程之后,才能飞跃至精确的几何学理念。

第四,观念是表达的本质,表达是理念的“指针”。众所周知,胡塞尔在《逻辑研究 》第二卷一开始便探讨符号问题,他把符号划分为表达和指号,然后通过对指号与联想 的本质关系的揭示使指号完全区别于表达,在经过了现象学的描述之后,胡塞尔最终表 明,表达的本质是含义,是“作为观念统一的含义”[8](p.44)。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 是,一方面,表达是非生产性的,也可以说,“它的生产性,它的意向对象的活动,都 穷尽于表达行为中和随其出现的概念形式中”[1](p.304)。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表 达的透明性便认为表达处于外层,里面还存在着一个所谓观念的东西,胡塞尔打过一个 形象的比喻,“表达不是某种类似于涂在物品上的漆或像附加在它上面的一件衣裳。” [1](p.304)既如此,这种观念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观念性呢?表达与含义之间究竟是 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一问题在《经验与判断》中有了较为明确的说法:“因此很明 显,即使文化构成物也并不总是完全自由的理念物,随之便出现在自由的理念性(作为 逻辑的—数学的构成物以及这一类的纯粹本质结构)与受束缚的观念性(它在其存在意义 中随身携带着实在性并因此而属于实在世界)之间作出区分。”[9](p.312)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区分(注:德里达很早就意识到这一区分的极端重要性,他甚至认 为,没有这种区分,我们便无法理解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这篇文章。参见Jacques Derrida,Husserl:Lórigine de la Géométrie,p.64.)。藉此区分,我们获得了一个更好的视角来讨论观念与理念各自的特性。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上面的问题了。这种观念性是一种不自由的观念性,因为凡是通过语言符号而表达出来的观念都被束缚于现实世界(如声音、文字等等)之中。那么,观念能不能离开符号而存在呢?观念可以离开这种符号或那种符号,例如汉语、英语等等,但不能离开一般意义上的符号。换言之,观念可以缺乏“理解的立义”,但不能没有“对象性立义”,观念也可以不需要发出的声音,但离不开现象学的气流(注: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把这种现象学状况规定为“

vouloir-dire”,是非常精辟的。)。这与意向性理论也是完全一致的。

如果彻底抛弃语言符号,放弃与现实世界的一切关联,受束缚的观念便一跃而成为自 由的理念了。这样的理念,我们既无法感知,也不可想象,它只能为纯粹的思维所理解 ,因为它本来就是为纯粹的思维所创建。可是,无论怎样与尘世无缘的理念,比如说几 何学的面,也必须通过图形、符号或语言才能现身吧,这岂不又回到了受束缚的观念性 ?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特别提醒道:“但是,几何学的词 ,句子,理论——当它们纯粹被看成语言构成物时——的观念性(Idealitaeten),并不 是那种在几何学中成为被表达的东西,并且作为真理而有效的东西的理念性

(Idealitaeten)——即几何学的理念的对象,事态等等。不论在哪里有所陈述,主题, 即被陈述的东西(它的意义)与陈述是不同的,在进行陈述时,陈述本身决不是主题,也 不可能成为主题。在这里这种主题正是理念的对象性,它与语言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对象 性是完全不同的。”[5](p.432)

我们读到的是几何学的词、句子和理论,我们直观到的是这些陈述的观念性,但我们 并不局限于这些观念性之上,相反,通过这些观念性的指引,我们走向了对几何学的理 念的对象和事态的理解。胡塞尔就曾对“毕达哥拉斯定律”这一陈述作了三重划分:对 “毕达哥拉斯定律”的表象本身;对这个定律的直接表象;对这个定律的精确陈述。[8 ](p.116)我们进一步言明,不管是表象本身还是直接表象,都不是几何学家的主题,几 何学家所关注的是这一定律在陈述中所指向的东西。在《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中, 胡塞尔明确地指认,“它们(话语——引者注)不是主题的结果,而是主题的指针”[6]( p.68)。

上面我们对“Idee”进行了现象学的分层,并且讨论了诸层面的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 关系,这当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胡塞尔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于翻译而 带来的误解。但分层的意义不止于此。我们可以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看到这种分层为 我们所提供的更为明晰的视野。

只要换个角度,我们就会发现现象学在面对Idee 2(理念)时的无奈和困窘。上文的分 析已经表明,直观与理念的“实质性”关系仅仅表现在充盈和预示性这两个方面。直观 与理念的这种关系根本不同于直观与观念的关系,观念对象在直观中自身相即地被给予 ,这是一种本真意义上的直观,而理念由于缺乏自身的Eidos,缺乏任何意义上的对象 或对象性,因此严格说来,它与直观没有任何关系,胡塞尔所谓的“直观”、“洞见类 型”等说法只是一种勉为其难的表述。德里达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这样,至少有一 次,在一种特殊的明见性中,没有任何东西显现出来。显现出来的东西仅仅是对显现的 规制的可能性,是对现象学的无限可规定性的有限确信(la certitude),就是说,是没 有相应明见性的确信。”[6](p.153)

毫无疑问,胡塞尔对这一点始终是有自觉意识的。我们可以为胡塞尔辩护的是,他对 现象学的定位、对精确科学与描述科学的区分已经让现象学摆脱了对理念进行描述的责 任。事实上,胡塞尔的早期和中期著作主要集中于对观念的描述,康德意义上的理念很 少成为文本的主题。但是,无论如何,对理念以及精确科学(几何学是其典范)的起源进 行阐明,是现象学义不容辞的使命,也是现象学的价值之所在,这一点早在《逻辑研究 》第一卷中就以“一般科学的可能性条件”[3](p.206)这一问题而提出来了。恰恰在这 一点上,现象学的方法遭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也恰恰是在这一点上,胡塞尔晚年通过理念这一通道走向了现象学从未问津的历史。 理念是无限的,历史是没有终点的;理念自身从不显现,但它是一切观念显现的视域, 正如历史在整体上从不可能被自身给予,但它是一切历史事件的舞台;理念是逻各斯自 身的展开,历史的内在传承正是意义的沉淀过程;理念趋向的是终极的目的(Telos), 历史的使命正是促成终极目的的圆满实现;理念的无限性就是意向性的绝对运动,而“ 意向性……正是历史性之根”[6](p.166)。总而言之,理念就是内在的历史。从某种意 义上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始于Idee,终于Idee,其间所解蔽的还是Idee。

收稿日期: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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