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党探索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及其经验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验教训论文,民主政治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严重破坏了党内外的民主生活,使许多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同志受到了伤害和不应有的打击。
面对这种现实,党内外有识之士心急如焚,期望有一个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加之1959年至1961年的严重困难,全国一片饥馑,甚至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饿死人的现象。饥饿使人们不得不注重经济,于是,出现了经济上卓有成效的而又步履维艰的调整。经济上的调整在当时必须得有政治上的民主发扬相伴随,否则就难以收到成效。于是,民主问题便被提上了日程。
1960年末到1961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1月13日,毛泽东在讲话中着重讲了调查研究问题,同时,毛泽东作了自我批评。他说,解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调查做得少了,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少了。请同志们回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
1961年5月至6月间的北京中央工作会议对恢复党内外民主生活起了积极作用。5月24日,刘少奇在小组会议上插话说,提倡民主作风, 首先我们领导上要民主,不然下边的民主就不好发扬,转变某些不正常的空气,首先要从中央工作会议做起。毛泽东于6月12日讲话, 再次提出党内民主问题。他说,三级干部会议要大家有话尽量讲,议论纷纷,党内要实行不带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
这次会议讨论修改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规定,耕畜、工具归哪级所有,由生产队干部、社员讨论决定。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己管理、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对不参加食堂的社员,“不能有任何歧视”。修改的“六十条”还给公社各级干部规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61年6月中旬, 文化部在北京召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和电影故事片创作会议。会议开得非常活跃,大家踊跃发言,一致的意见是要求艺术民主,尊重创作规律。6月19日,周恩来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对文学艺术领域的反民主现象进行了激烈地批评,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文艺界本身。讲话开头就说:“现在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民主作风不够”〔1〕。讲话对“一言堂”、压制批评、强压指标、以官为尊、 钦定创作题材等反民主做法给予严肃批评。它使文艺界欢欣鼓舞,推动了文艺界民主生活的行进,并影响到各个领域。
按照中央的指示和周恩来的意见,中宣部起草了《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十条”),于1961年8月1日印发各地征求意见。这一条例批评了文艺工作中的反民主现象,提出贯彻执行“双百”方针。这些都有利于文艺界民主气氛的形成。
从1961年八届九中全会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进行了一年,但除农业有所好转外,整个国民经济形势还很严重,调整的效果并不显著。这年上半年,工业生产情况仍在继续恶化,浮夸风、瞎指挥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各级干部对调整认识不够,另一方面是民主生活不够。一些人有顾虑,害怕否定三面红旗,被扣上右倾的帽子。中央感到必须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发扬民主,促进调整。
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就是为适应这一形势,解决有关问题而召开的。它初步恢复了党内民主并促进了人民民主的发展。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央所作的书面报告,首先下发给与会者讨论修改。会议进行过程中,不少人因几年来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心怀余悸,不敢讲话。针对这种情况,1月29日, 毛泽东在大会上说,现在要解决的一个中心问题是,有些同志的一些话没有讲出来,觉得不大好讲。这就不那么好了。他号召要发扬民主,“开出气会”。这一号召得到大家热烈欢迎,把会议推向高潮。各大组对省委、中央局、国家机关及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许多批评意见,一些省委负责人作了检查。中央一些领导人包括周恩来、邓小平也都作了自我批评,对几年来出现的问题主动承担了责任。
1月30日,毛泽东在大会上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他坦诚地讲道:“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毛泽东对有些领导压制群众批评,听不得不同意见,个人专横给以批评,说他们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如不改正,“早晚会霸王别姬”。会议期间,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同志也都分别作了报告和讲话,集中对破坏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的现象作了严肃的批评。会议对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七千人大会以后,民主生活比较活跃,经济、政治、文化各条战线开始出现欣欣向荣的局面。
在探索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过程中,如果说1962年上半年是高潮的话,那么下半年开始出现退潮的趋势。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上, 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作了扩大化和绝对化的论述,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在实践上,批三股风。即批“黑暗风”,否定中央的集体领导;批“单干风”,否定党的干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权利和农村社员选择自己生产管理方式的权利;批“翻案风”,否定党员应有的申辩权。八届十中全会使党内政治生活马上紧张起来,回到以前的状态,刚刚恢复了一些的党内外民主生活,受到公然践踏,六十年代对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恢复和发展的探索到此也就结束了。
二
为了恢复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在这一阶段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作了许多探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民主要扩大。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必然会发展壮大,而被专政的对象必然会不断减少,也就是说,人民愈来愈多,敌人愈来愈少。1961年3 月中央广州工作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第七章规定,“地富分子表现好的可以当社员或候补社员。”这就是决定把一部分专政对象变为人民群众。尽管当时没有实行,但毕竟从政策上提出来了。1961年8月10日, 陈毅在对北京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讲话时,明确提出:“对各种家庭出身的子弟我们都要同对待工农子弟一样,当成我们自己的子弟来教育,不应该在工农青年和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之间划上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3 〕这是对在出身问题上“左”的错误的批判,和当时把出身不好的青年当做“团结对象”的做法也有着重大区别,反映了民主要扩大的观点。
另外,重新肯定知识分子的政治地位,对错整的党员、干部甄别平反,对大部分右派摘帽,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都体现了民主要扩大的精神。
民主要扩大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客观情势所决定的。1962 年3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国的阶级斗争总的趋势是波浪式的,但是向着缓和的方向发展,如果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结束、或者短期内可以结束,是不对的。同样,如果以为阶级斗争不是向着缓和方向发展,而是不断尖锐化,也是不对的。同年4月, 周恩来在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成果的基础上,现在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动员更多可以动员的因素,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扩大我们的民主生活。”〔4 〕周恩来这些观点是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的。扩大民主,有一个团结绝大多数人的问题。朱德提出对干部“争取团结百分之百。”〔5〕不幸的是, 这些正确的观点后来被“左”的观点所取代,这样民主要扩大也就未能实现。
2.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的七大就提出来了。1954年宪法对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做了规定。实践证明,发扬民主,反对个人专断,给上级提批评建议,监督领导干部,这些能否实现,在于能否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人们怕受到打击报复,所以才缄口不言。鉴于几年来存在着普遍的侵犯人民民主权利、打击报复的现象,中央集体都就此问题提出了批评。毛泽东反对压制批评,提出了著名的“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用这种形象的提法来限制一些人侵犯别人的民主权利。周恩来把那种束缚思想、侵犯人们民主权利的做法概括为“五子登科”(即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并给以严厉批评,提出要把这种风气反过来。刘少奇说:“绝对不许压制民主,更不许打击报复。”〔6〕他还说,党员向上级反映情况, 即使事实有出入,也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追究。朱德也说,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是个坏作风,“要很好地爱护干部,尊重党员的权利。”〔7 〕邓小平也指出,按党章规定,党员有权保留自己意见,在问题没有作出决定之前,在党的会议上或党的报刊上,可以自由发表意见。陈毅在1962年3 月广州会议上也愤慨地批评了有的领导人打击报复,侵犯人们民主权利的做法。可以说,这些观点,都是过去党内外政治生活中很少提到的,只是这次才较集中地提出来。
3.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1962年5月, 刘少奇指出:“法制不一定是指专政方面的,人民内部也要有法制,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也要受公共章程的约束。”“不要提政法机关绝对服从各级党委领导。它违法,就不能服从。如果地方党委的决定同法律、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服从哪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服从法律、服从中央的政策。”〔8〕周恩来也指出,党员“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要按国法处理。”〔9〕这些论述,有助于对法律的权威性的维护。
为了实行法制、维护法律的权威,必须有监督、监察工作。刘少奇说:“为了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必须切实加强党的监察工作。”〔10〕周恩来说:“这几年为什么有些党员作风变得不好了?因为自视过高,没有监督。”〔11〕大家知道,党内监督和整个社会的监督并不是一回事,但因共产党是执政党,它的内部监督直接影响到全社会。
4.反对宣传个人。
党中央在这一阶段里没有旗帜鲜明地反对个人崇拜,这是历史的遗憾。但是,周恩来等人却在不同场合指出宣传、神化个人是违反实事求是的。他说:“说出一句话来就是百分之百正确,天下没有这种事情。人们不仅在犯错误的时候要讲出不正确的话,即使在正确的时候也会有些话讲得不恰当,过火一些,……毛主席自己也是这样,他写的东西很多是几易其稿的”。〔12〕周恩来还在不同场合说:“人总是有缺点的。”〔13〕“天下没有完人”。〔14〕“没有绝对正确的人。”〔15〕“党是有威信的,党的威信不等于哪一个个人的威信。”〔16〕周恩来提出这些观点,具有极大的理论勇气,是难能可贵的。
三
如果要全面认识60年代初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状况,就需要探讨一下它的不足。
这个阶段恢复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生活,是在“左”的指导思想没有彻底纠正的情况下进行的。正因为如此,这次民主生活总体上看仅仅达到初步恢复的水平。就党内外民主生活的气氛而言,没有达到历史上最好时期的水平。从总体上看,六十年代初我党探索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存在以下几点严重不足。
1.平反冤假错案不彻底。
能否彻底纠正几年来政治生活不正常所造成的冤假错案,是检验民主生活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六十年代初,对明显的历史冤案——庐山会议对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的错误处理, 没有平反。1962年8月,毛泽东说,彭德怀不能平反,反右倾不能一风吹。 这就给庐山会议冤案平反置下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即使在民主气氛很浓的七千人大会上,彭德怀等人重又受到冤枉。刘少奇在报告中说彭德怀在党内有一个“反党集团”,并有“国际背景”。彭德怀在住所为此放声恸哭,他的继续申诉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被批为“翻案风”。 除此之外,像1957年错划的大量“右派”也没有平反。
2.没有触动个人崇拜。
这次恢复和发扬党内外民主,眼睛向下不向上,好像不民主仅仅是省、市、自治区以下的事,上边没有问题。尽管这一阶段毛泽东个人专断有所克制,但个人崇拜的现象并未克服。几年来,人们对毛泽东个人专断保持着巨大的沉默而三缄其口,并没有因民主生活初步恢复而揭起批个人崇拜的旗帜。所以,在恢复民主生活过程中,对毛泽东个人崇拜不但没克服,反而更加严重。林彪在七千人大会上继续搞个人崇拜。林彪说:“我深深感觉到,我们的工作搞得好一些的时候,是毛主席的思想不受干扰的时候。如果毛主席的意见受不到尊重,或者受到干扰的时候,事情就要出毛病”等等。林彪的讲话不但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批评,反而作为会议文件下发,这本身也说明了全党对于个人崇拜的态度。
3.没有注重从政治体制方面推动民主建设。
五十年代后期,我国政治体制的弊端已暴露出来,它已越来越不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建设。周恩来在1956年7月曾说过, “使民主扩大,要在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17〕后因个人崇拜的存在和“左”的错误日益发展,改革政治体制也不可能了。当时,人们把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混为一谈,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能变,那么,政治体制也不能改革。正因为有这种混淆,所以把政治体制看作是完美无缺的超稳定系统。这样,任何改革政治体制的设想都是不能容忍的。1960年中央决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取消各司法机构的制衡,而这次恢复和发扬民主生活却没有提出恢复公检法的独立活动,这就不可能健全法制,不可能起到保障民主的应有作用。再如当时对严重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也没有提出改革。所以,恢复民主,没有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去认识、去解决,而是就事论事,必然使之缺乏生机和活力。
4.没有对民主进行理论研究。
这次恢复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生活,是中央领导发指示、中央发文件,下面贯彻,没有进行一次全社会性的理论探讨。缺乏理论探讨、争鸣,必定使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难以得到清理。毛泽东1957年以来把民主仅仅看作是“手段”,是“方法”,而不是看作一种制度,因此,在找民主生活不正常原因时,也只能从作风上找问题,或从官僚主义方面找问题。分析个人专断的危害是“霸王别姬”,因此对开明君主刘邦“豁达大度,从谏如流”表示欣赏。其实,这种“从谏”和民主集中制相去甚远,甚至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六十年代初恢复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实践,内容是丰富的,作用是很大的,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印记。考察这段政治生活的曲折历史,会使我们懂得:民主政治的建设,不但要人们大声疾呼和付出艰辛的努力,更要有科学的态度,采取大系统的观念来改革政治体制,采取以法治国的原则来维护民主,这才能使民主政治得以实现,并充满生机和活力,否则,即使民主生活恢复起来也难以保持。
注释:
〔1〕〔4〕〔9〕《周恩来选集》下卷,第323页、第389页、第351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2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陈毅谈红与专》第2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5〕〔7〕《朱德选集》第388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6〕〔8〕〔10〕《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12页、第452页、第414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1〕〔15〕〔16〕《周恩来与文艺》上册,第36页、第42页、第37页。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12〕〔13〕〔14〕〔17〕《周恩来选集》下卷,第324页、第333页、第359页、第207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