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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市政工程道路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对城市的管理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而有效提高了市政工程道路质量,减少了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问题的发生。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市政工程施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市政工程道路运行安全性与使用寿命,进一步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关键词】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防治
一直以来,困扰着市政工程道路建设者与施工者的主要问题就是道路沉陷问题。在现实中,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问题普遍存在我国大多数市政工程道路建设中,严重影响着市政工程道路的质量与运行的安全性。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其加重了我国市政工程道路建设任务。然而,由于市政工程道路建设施工具有环节复杂、影响因素较多、施工环境较差、工程任务较重、工程施工时间紧等特点,导致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技术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市政工程道路在运行过程中常常出现沉陷现象。
一、关于市政工程道路沉陷原因分析
1.路基处理不当。如路基为淤泥质粘土、呈软塑状,未特殊处理,将引起路基变形,发生道路沉陷。
2.在通行的道路上,破除路面、挖沟敷设管线,即“马路拉链”现象引起的路面沉降近几年通过这种方式敷设的管线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城市排水系统。排水系统不完善,造成水流不畅,长期浸泡,出现渗漏水现象,引起路基变形,导致道路沉陷。
(2)亮化工程电源线。为了城市的美观,原有的路灯电源线已不能满足要求,需敷设新的电源线,需破路施工。路面沉降的直接原因就是回填土施工过程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质量不合格。还有有两个间接原因:第一,城市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电信管线等大都属于专用管线,带有垄断行业的特点,在工程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第二,施工过程中,只注重破路挖槽和管线敷设的质量,不检查回填土及路面恢复的质量。
3.检查井周围病害形成的主要原因
(1)检查井施工质量不合格。检查井砌筑时,基础垫层厚度、强度符合标准要求,而且采用的红砖、水泥等质量不合格,砌筑时又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基础厚度不够;砌筑砂浆不饱满、质量不合格砂浆与砖砌体结合不好,灰缝不密实、不饱满、井室内抹面厚度不一、不均匀、不平整。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抹面砂浆与墙体结合不好造成裂缝、空鼓、脱落、降低了检查井整体强度,使井室在雨i,污水豹腐蚀下失去强度,造成井室坍塌、下沉。在行车荷载作用下^:基础断裂致使井室下沉破碎,导致检查井周围路面下沉、龟裂。
(2)检查井支线管接设时没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井室支线管接设施接口处处理不当,井周围回填不密实,会没按要求操作,支线管埋深不合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被压坏断裂、破碎,造成井墙破碎。
4.沥青路面裂缝。沥青路面裂缝使雨水渗入路基,经过长时间侵蚀,路基出现空洞,路面结构层悬空;路面在车辆和自重作用下产生沉陷。
二、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问题的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单位的施工顺序在市政工程道路施工过程中,为了能够有效避免管线交错现象的出现,可以将道路管线施工交给
专门的管线施工单位完成。而对于开挖、回填等施工内容,则可以由不能胜任管线施工的道路施工单位完成。这样可以有效协调施工环节,控制施工质量。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管线的合理安排,明确施工各个管线的深度,有效避免管线交错冲突。进而减少施工过程中下穿管线现象的发生,达到防治道路沉陷的目的。
2.提高施工人员质量监管意识与施工责任心随着市政工程道路建设的不断发展,道路沉陷问题严重影响市政工程道路的质量、制约城市化建设与发展。因此,道路沉陷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对此,施工人员应意识到市政工程道路沉陷问题对市政工程道路影响的重要性,提高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心,增强施工人员对道路质量的意识。并将施工的验收工作交由专门的认定机构,按照严格的规则进行验收。并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督与管理,制定完善的奖罚制度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制,将工程质量责任执行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身上。
3.市政工程道路路基的质量控制市政工程道路路基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两个方面:(1)市政工程道路路基路线放线的有效控制,路基放线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设计方案进行放线,并对路基放线进行多次的校对与审核,通过多次审核,才能确定提高路基的准确性;(2)在进行路基施工时,需要将路基表面清理干净,确保路基施工时没有填土残留建筑材料、拆迁建筑材料等杂物。进而有效避免路基施工时存在路基沉陷的隐患,避免影响工程质量。
4.重视对市政道路路基的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对于及时发现市政道路路基中存在的沉降问题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常见的市政道路路基沉降观测技术包括地面沉降观测技术、分层沉降观测技术、以及深层沉降观测技术这几种类型。实际作业中,可以通过各种沉降观测技术的综合应用,评估路基所处地层的压缩情况,对路基的沉降情况,特别是相关控制措施在实施后的沉降控制效果进行系统观察,以达到提高路基沉降控制效果的目的。
5.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城市污水、雨水、给排水、天然气、电信、路灯照明设施等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应实行监理制。有些管线的施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国家“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规定,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三、结语
随着我国对整个市政道路建设的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市政道路如何确保其质量的有效,结构的稳定,使用水平的优化,已成为本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曾胜,李文,李振存等.路基沉陷劈裂注浆加固试验.长沙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
[2]杨茹,边买军.基于湿陷性黄土的高速公路填方路基沉陷防治.山西建筑,2010.
[3]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论文作者:季遇春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
标签:路基论文; 市政工程论文; 道路论文; 管线论文; 质量论文; 路面论文; 过程中论文; 《低碳地产》2016年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