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做出重要贡献——中纪委给曹克明记一等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纪委论文,无锡论文,重要贡献论文,实业总公司论文,非法集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作出决定, 给予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同志记一等功。
中纪委在决定中说,在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已圆满结案。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同志直接领导了这一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他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江苏省委的决策,克服各种困难,深入办案第一线,亲自组织指挥办案工作,与参加查办案件的同志一起,查清了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32亿多元的问题,揭露出了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和重大经济犯罪线索,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了表彰曹克明同志做出的重要贡献,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曹克明同志记一等功。
中央纪委号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以曹克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政治上坚定地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政治觉悟;学习他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能恪尽职守,始终如一地履行一个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责任,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革命精神;学习他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困难,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善于组织协调,果断决策,充分调动各方办案力量的领导艺术;学习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德。要把学习曹克明同志同学习孔繁森同志结合起来,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