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我国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发展_出口代理论文

加入WTO与我国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发展_出口代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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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入WTO后,国有专业外贸公司依然存在

在中国入世后,国有专业外贸公司依然要继续存在,而且是必须存在(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除外)。具体理由如下:

1.外贸公司功能的永恒性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化大生产的国家,它必然要超出国界参加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同世界其他国家发生包括商品交换在内的各种经济关系。根据马克思的这一基本观点,我国也必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以对外贸易为主导,促进资源、商品、服务、技术、资金等的国际交流,以对外经济交往活动来带动和促进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而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主体之一就是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它是从事外贸商品流通活动的非生产性组织。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社会再生产活动的重要环节交换与流通的职能,在现代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下,不可以没有交换,不可以没有流通,因为存在着复杂而严密的社会分工。有分工,必定有交换。交换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的媒介要素。由此可见,外贸公司的功能具有永恒性,进而决定了它的存在性。

2.外贸公司业务的多元性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专业外贸公司,专业性过强。而事实上,外贸公司的业务很多,而且内容多样。既可做进出口业务,还可做代理、信息、服务等业务;既可做商品贸易,还可做服务、技术、转口贸易。不难看出,外贸公司业务的多元性决定了入世后外贸公司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只要外贸公司经营管理得力,一定会大有作为,永续存在。

3.外贸公司优势的助力性

事实上,获得外贸经营权后的国有、集体等企业不等于一下子就获得市场,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市场营销的经验、人才、资金和网络。特别是那些无能力走出国门的中小企业应该注意借助外力,利用外贸代理的经验很重要。众所周知,外贸代理制是工贸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通过外贸公司代理生产企业出口,可以发挥工贸各自优势,外贸公司集中主要精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并将国际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根据外贸公司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更新花色品种,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既可以稳定货源,也可以稳定市场、稳定用户,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由此可见,外贸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即可发挥自身优势,又可实现规模经营,从而降低费用,提高竞争力,进而增强了公司本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4.外贸公司自身的竞争性

入世后,外贸公司的经营环境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将面临着国内非专业外贸公司和大型自营进出口企业的竞争挑战和国际上大型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外贸公司针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采取切实应对措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从而实现永续经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外贸公司的“四性”决定了在我国入世后,除了那些竞争力弱的外贸公司有可能退出市场不存在外,国有专业外贸公司永远是有存在的必要,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当然,它的存在有一个数量多少、规模大小、地位主次、效益好坏等问题。

二、加入WTO后,国有专业外贸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加入WTO,总的来看有利于外贸公司的长远发展,我国国有专业外贸公司也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主要有:

1.有利于各种贸易机会的增多

入世后,扩大了我国与各成员国之间的双边贸易。由于世贸组织成员国一般都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发展中国家享受普惠制待遇,因此,各种贸易机会将大大多于入世之前。

2.有利于扩大出口

世贸组织有144个成员,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0%以上,入世后我国可以享受成员国之间最惠国待遇,从而有利于扩大出口。

3.有利于加工贸易的发展

入世后,由于关税的降低,一些原料和辅料的进口成本也会降低,从而为这些加工后再出口的产品增加了竞争力,扩大销售量。

4.有利于开拓代理业务

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可利用其广泛国际市场销售渠道、销售经验和各种信息积极地为中小型生产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一般而言,中小型生产企业由于规模小、人才缺乏,为了打开国际市场,而委托专业外贸公司向国外销售。因此,入世为国有专业外贸公司提供了更多的代理业务机会。

5.有利于拓宽企业的发展空间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宽,以及国内市场的统一和内外贸的结合,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同国外同行业之间的联合或重组将加快,这将给外贸公司带来新生和新的发展空间。

入世不仅给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带来无限机遇,而且也使国有专业外贸公司面临巨大的挑战,主要有:

1.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入世后,我国将进一步开放服务领域,允许外国公司来我国办中外合资贸易公司,市场竞争将更加剧烈,企业直面国外大公司、大商社的竞争挑战,将出现以小对大、以弱对强、以分散对集中的被动局面。

2.出口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由于外商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运营成本低,加上没有历史包袱,他们在经营与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同类产品时,在价格上有很大的优势,价格竞争将迫使国有专业外贸公司陷入困境。

3.以往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入世后,进出口许可制度放开,外贸经营企业从原来的审批制过渡到登记制。将丧失长期享有的配额、许可证、银行融资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

4.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削弱。长期以来,由政府制定的有利于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信贷政策,随着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银行将按照国际惯例,根据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实绩作出取舍,而我国大多数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历史包袱沉重,亏损面大,因而外贸公司的融资能力将极大削弱。

5.出口补贴的取消将降低行业盈利水平。我国曾多次对产品出口实施政策性补贴,以扩大出口规模。对于一些经营比较困难的外贸公司来说,其利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财政补贴。为规范出口体制,适应WTO的规则,入世后,我国将取消出口补贴,这将使出口经营企业丧失一部分可观的利润。

6.人才流失将更加严重。入世之后,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入世后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及国家将经营外贸的政策放开,各类从事进出口经营的企业将会大量涌现,他们的“高薪”和“高福利”等优越条件和待遇对外贸专业人才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而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很难留住他们,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

三、实现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发展的对策

入世在即,能否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不仅关系到外贸公司的生存发展、兴衰成败,而且关系到我国外贸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因此,适应加入WTO新形势,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应采取如下对策:

1.彻底转变贸易观念

我国外贸公司实际上是以进出口为主业的传统企业,第三国贸易的比重很小。入世后,必将带来新的贸易内容、贸易方式和贸易格局,因此必须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改变外贸进出口的传统观念,代之以国际贸易的新观念。入世后,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和外贸经营范围的扩大,传统的“有什么出口什么,没什么进口什么”的事留给工矿企业去做,现在的外贸专业公司应改造成为国际贸易公司,建立自己的国际市场网络,成为国际化生产和销售的组织者。不仅做商品的进出口,而且做对外广告、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展览等业务。入世后专业外贸公司要真正面向世界,走向世界,利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契机,应大搞国与国之间的转口贸易,从而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贸易公司。此外,外贸企业还应特别注重同跨国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加入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生产和销售网络,跻身于跨国公司内部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这样我国的外贸公司才能真正融入产业与贸易发展的世界主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2.构建新型贸工关系

我国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专业外贸公司,其单一的组织形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入世后国内外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构建新型的贸工关系,将成为入世后我国外贸领域乃至整个流通领域面临的重大问题。纵观世界先进国家,贸工关系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以生产企业为龙头构建起来的贸工关系;另一种是以贸易企业为龙头构建起来的贸工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既存在以生产企业为核心构建新型贸工关系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也存在以贸易企业为核心构建新型贸工关系的客观要求和市场条件。因此,入世后,应以构建新型贸工关系为核心,通过改革重组创建新型的外贸企业。这种新型的外贸企业应当是工、商、贸、银、技、农的多元化投资,具有多重优势与多种功能的外贸企业(集团),从而应对入世后企业组织大型化、经营的国际化的挑战,改变我国目前这种以小对大、以弱对强、以分散对集中的被动的国际竞争格局,带动众多各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以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3.大力推行代理制度

面对入世后行业内的激烈竞争,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应审时度势,改变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其中,从传统外贸经营方式向代理制度转变,势在必行。代理制是国际贸易通行的经营方式之一。从国外的经验看,我国外贸代理制必须有长足的进展,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入世后国际贸易竞争的新形势。在实践中,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推行长期不顺,主要是因为面临着五大制约因素:(1)法律法规方面的制约;(2)政府行为不规范;(3)经营思想落后,企业行为不规范;(4)代理方式单一;(5)外贸企业规模小。入世后我们应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克服上述制约因素,使我国外贸代理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以更好地推动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

4.实施自我品牌战略

中国入世,意味着一个品牌竞争时代的到来。因此,应对入世,外贸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树立更多的自己的知名品牌,通过注重运用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经营来为自己的产品树立形象和信誉,来提升发展自己,从而成为国际市场的赢家。

5.坚持科技兴贸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产品基本上以传统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为此,我们要提高外贸的技术和信息要素赋存。就长期而言,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及效益提高必须建立在技术信息产业的迅速成长基础之上。就近、中期而言,应增强国有大中型外贸生产企业的技术、信息开发能力;加快外商对华的技术产业投资,以获得外国先进技术、信息的扩散效应;加强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信息合作,促进技术市场规范化和发达化。

6.稳定外贸人才队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贸易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面对“入世”,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应制定出必要的符合公司和职工双方利益的保护措施。首先要重点研究分配制度的改革,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其次,要千方百计使用好现有人才、启用人才、保护人才、留住人才。再次,要加速人才的培养,尤其是要注重培养复合性人才,既懂经济贸易,又懂工业生产技术,精通一门外语、兼知其他。第四,还要积极引进国内其他行业人才及海外人才,以补充人才的流失和短缺。

结论:加入WTO诚然对我国国有专业外贸公司构成巨大的挑战,但还不至于导致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不复存在(从外贸公司的职能等角度),它不仅要存在,而且不可或缺。当然,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存在与否及发展的好坏(从外贸公司的竞争力角度)完全取决于它是否能够采取正确的态度和相应的措施以把握入世的机遇及应对入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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