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念_心理健康论文

浅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念_心理健康论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概念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概念论文,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二十年来,对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无论是学术界、大众媒体,还是社会公众或学校的实际工作者,都一直存在着称谓混乱的问题。这不仅表明人们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些基本概念尚未取得一致认识,而且反映出人们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某些理解上的不同。显然,这种状况已经影响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因此,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作一些辨析是完全必要的。换言之,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几个基本概念,是到了必须统一认识的时候了。

一、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自然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中最重要的概念,但同时也是称谓最为混乱的一个基本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大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来,虽然各地区乃至各校在目标、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方面都大同小异,但在提法上却有相当大的不同。比较常见的、迄今仍在使用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基于“心理”与“教育”相结合的称谓,如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心理品质教育、心理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另一类则是沿用了传统的临床心理学的专业术语,如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卫生等。在这些凌乱的称谓中,目前最为常用和较集中使用的当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

对于“心理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我认为这两种称谓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素质教育概念的具体化,都是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在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基于素质教育的内涵及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的称谓,无疑具有时代性,内容上也能与德、智、体形成呼应。但我以为,与心理素质教育相比,心理健康教育有其特定的内涵,其目标、内容、途径等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针对性。从途径上看,在整个学校教育系统中,心理素质教育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它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各门学科、各项活动、各种途径都能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而心理健康教育除了一些必要的基本途径外,它较有针对性地运用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乃至心理治疗的途径和方法。从目标和内容上看,心理素质教育主要是提高全体学生共性的心理品质,而心理健康教育着重于学生心理机能的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它在培养学生心理素质的同时,还担负着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乃至心理治疗与康复的任务。一句话,心理健康不等于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与心理素质高低也不是完全的对应关系。因此,如果用心理素质教育概念来代替或等同心理健康教育概念,那就回避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特殊性和针对性。

对于“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我以为这两个概念也不能代替或等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大教育视野、大教育观念中的一种教育活动,其内涵与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相比要丰富得多,它可以涵盖辅导、咨询等其他助人活动。辅导也是教育的范畴,但它主要是一种教育方法。如果是为了避免传统教育的弊端而强调教育与辅导的区别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称之为心理辅导的话,那只能说是一种误解。事实上,教育也并非排斥“为学生服务”“注重潜能开发”等辅导的特定内涵。心理咨询则是心理辅导的一部分,面对的是有轻、中度个人问题的正常学生,其功能往往是补救性的,其方式、方法一般是个别进行的,其服务时间是阶段性的(而教育是终身的,辅导则伴随着教育过程)。在学校中,心理健康教育不仅要面对少数问题学生,而且要面向全体学生;不仅有特定的心理辅导或一对一的心理咨询,而且还包括大量的各种课程、课外活动,甚至还要担负起向全社会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指导家庭、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可见,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只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途径,一种方式(方法),并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部。因此,单纯以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来命名,显然不能包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内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具体是指教育者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心理学、教育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科渗透、心理辅导与咨询以及优化教育环境等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促进全体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和心理机能健康发展的一类教育活动。这种称谓既体现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又包含了心理素质的内容和辅导、咨询的方法形式,无疑是一种较为准确而科学的称谓。

从中国大陆心理健康教育的纵向发展过程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概念的使用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由于这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舶来品”,台湾和香港的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也领先于大陆地区,因此我们早期使用较多的称谓就是“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这从早期发表的大量相关文章的标题中便可以得到证明。此外,受素质教育提法和传统德育工作的影响,“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也是一个时期内使用较多的称谓。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一术语和名称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事实上,从1999年1月起,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和法规中,就一直固定使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词。特别是1999年8月和2001年4月教育部分别针对中小学、大学专门颁发的两个专题文件中,都正式启用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一名称,这无疑应该看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称谓的政策指导。

二、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承担者”的概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要通过教师来开展的,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那么,社会公众(包括学生)究竟应该如何称谓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呢?对此,时下常见的有“心理教师”、“心理咨询员”和“心理辅导员”等称谓。

“心理教师”,这实际上是相对于学科教师而言的,就如语文教师、数学教师一样。我认为,这种基于学科划分角度的称谓是不确切的。理由很简单:心理健康教育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活动,并非一门学科,也不是一门学科所能承担的。无论是它的全员性、全面性、渗透性策略,还是它的体验性、活动性、辅导性特点,都与学科教学相距甚远。因此,“心理教师”的称谓似乎还不能完整反映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承担者的角色。

“心理咨询员”,这是基于特定的心理咨询工作承担者的称谓,此称谓无疑缩小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者的内涵,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同时,就目前情况来看,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学过临床心理学的人极少,大都是由学科教师或班主任通过短期培训后走马上任,如果用“心理咨询员”的称谓,不仅可能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涵的理解造成误导,而且强化了精神医学的色彩,给教师本身造成压力,也给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造成了畏惧心理,从而人为拉大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故也不合适。

“心理辅导员”因兼具教育、辅导和咨询的职责与色彩,较能体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承担者的内涵,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对学生而言也有某种亲切感,因此有学者认为这种称谓较为合适。但就如前所述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和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以为“心理辅导员”的称谓也不十分理想。

事实上,就目前情况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应是对学校此项工作承担者的最合乎实际的称谓。这一称谓既能涵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承担者的所有角色,又与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提法基本一致。当然,随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我们的中小学中也将出现“学校心理学家”的称谓,或者随着此项工作分工的具体化,这一称谓也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分化。

三、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场所”的概念

顾名思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就是学校用来开展或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地方或空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场所有很多,如课堂(教室)、校园、活动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等。但这里指的是专门而固定地用于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室”。

众所周知,目前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学都设置有心理咨询室,这种设置无疑是必要的,但凌乱的称谓却值得推敲。时下常见的名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专业色彩浓厚的名称,即“心理咨询室(中心)”“心理辅导室(中心)”等,其中又以前一种称谓居多;另一类则是无太浓专业色彩的称谓,如“阳光心理室”“青春心理屋”“知心朋友屋”等。这一类名称时下在某些地区的一些学校中也能见到。

我以为,对学校中心理咨询场所(机构)的命名,虽然没有完全统一的必要,但相对统一仍然是需要的。

其一、像目前这样中小学普遍使用“心理咨询室”的名称是不妥的。“心理咨询室”的称谓或许可以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性,但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却是“讳莫如深”。这种“精神医学门诊般的感觉”确实让不少自知能力不强的小学生和闭锁心理强烈的中学生在“心理咨询室”门前望而却步。因此,对中小学而言,使用前述的第二类名称可能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一类名称有一定的专业含义,又契合学生的认识接受心理,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当然,对高校而言,“心理咨询室(中心)”则是合适的称谓。

其二、无论是大学、中学还是小学,“心理辅导室(中心)”都是可以统一使用的较为合适的名称。这一名称既体现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意义,又统合了此项工作中“主动”与“被动”的双重功能,较符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

四、关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的概念

严格说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概念,而是一组概念的总称。它指的是人们在评价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时所使用的若干概念。

近年来,随着新的健康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包括教师、家长)、大众媒体对学生群众的心理健康状况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有关调查、报道、评论等也是层出不穷。但在对学生心理行为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价时,往往存在着滥用临床心理学名词术语的现象。有些文章(有的甚至是比较专业的文章)为了强调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人为夸大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有的更是动不动就冠之以“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心理异常”等名称。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我以为,“心理问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心理问题”指的是包括“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在内的个体所有的心理问题,通常还有轻、中、重度之分,一般性与特殊性之分;狭义的“心理问题”是指个体由于外部影响或内部失调而引起的暂时性的心理失衡现象,如因被教师批评、考试失败、同学误解等而导致的困惑、疑虑、苦闷与迷惘等。狭义“心理问题”的发生率很高,可以说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不时出现这一类问题,但出现这一类问题的人其心理功能并未受到明显的影响,因此并未构成“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目前大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大都是此类心理问题或叫做“一般性的心理问题”。

“心理障碍”是心理功能发生局部障碍的表现。产生心理障碍的人通常会在从事某些活动时有一些明显的不适表现,反应方式出现异常,适应水平显著下降,活动效果受到严重影响。有各种心理障碍的人数比例通常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几,这些人必须靠“他助”才能康复。

“心理疾病”是心理功能出现严重障碍的表现,当事人的自我调节能力和适应能力十分低下,活动能力部分丧失,基本上无法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如各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等。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数在总人口中大约占2%左右,一般都需要住院治疗。

从临床角度看,“心理障碍”“心理疾病”都伴随有心理症状,心理症状是它们的表现形式。“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人都是“心理异常”的人。

不可否认,目前有一部分学生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问题也确实比以前多了。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目前我们对学生心理行为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价,往往是将狭义的“心理问题”等同于广义的“心理问题”,将一般性的心理问题与严重、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相混淆,以致于有些人说我们的中小学学生50%都有心理问题。对此,林崇德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不严肃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论调。真要是这样,我们还办学校干什么,干脆办心理医院吧;我们还要那么多教师干什么,干脆都当心理医生吧。”(见《教育的智慧——访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林崇德教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2年3月刊)林教授的这番话当是对我们最好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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