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在眼科临床应用的初步探讨论文_丁蔚

首诊负责制在眼科临床应用的初步探讨论文_丁蔚

丁蔚(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266400)

【摘要】目的:探讨首诊负责制的概念及其在眼科中应用的重要性。方法:从探讨首诊负责制的概念出发,剖析首诊负责制内容,通过适当的病例深入分析其对于眼科临床工作者的指导意义和重要性。结果:正确贯彻首诊负责制是确保眼科临床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的强有力保障结论眼科首诊负责制对于医师发挥临床思维提高首诊准确率,规避医疗风险以及协调医师关系有重要作用,其贯彻和实施应引起进一步重视

【关键词】首诊负责制;眼科临床;临床思维【中图分类号】R2 【文献标号】A 【文章编号】2095-7165(2015)07-0285-02

随着我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首诊负责制”逐渐进入到广大医务人员的视野,其出现对于规范医院管理,最大限度规避医疗事故与纠纷无疑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何谓“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及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首诊医生不得推诱、拒收病人,应当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热心周到的服务给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和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与满意度,首诊医生有着举足轻重的责任。临床实践中,首诊负责制明确规定医务工作者需要及时进行病情分析、会诊及转诊。换言之,就是要用科学、负责的态度对待患者,随时观察、分析病情变化,及时地查找原因,调整治疗方案,从责任和业务上保证医疗活动的安全进行。

然而,对于广大眼科医务工作者而言,“眼科首诊负责制”却并未提到足够的认识高度,究其原因可能缘于眼部疾患的特殊性:相对于临床其他学科而言,眼科平诊居多,且绝大部分并不危及患者生命。急诊如球后视神经炎致视力急剧下降,及时予激素冲击治疗,一般急性期常可取得良好效果;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多数是因眼压增高所致视力急剧下降伴眼部胀痛或同侧头痛,及时给予降眼压处理后,症状均能在一定时间内缓解,不会引起严重并发症。但也有诸如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之类病变,起病急骤,若未及时诊治,数小时内即可致盲。上述急性典型发病病例经正确诊治可得到及时处理,但对于一些慢性非典型的病变,却常常出现误诊、漏诊。笔者以为,“首诊负责制”对眼科医师加强医疗活动责任心、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及规避医疗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须提高认识,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

首先,眼科首诊负责制可以最大程度地利于医师临床思维的发挥、提高首诊准确率。首诊负责制要求首诊医师对病情负责到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可以及时调整临床思路,保证临床思维的序贯性,确保疾病的诊断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众所周知,患者病情错综复杂,尤其是对于某些疑难病、常见病不典型发病病例以及以眼部症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而言,病变经过一段时期才表现出典型症状,首诊往往很难确诊。此时临床思维的序贯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但其误诊误治也普遍存在。首先,它容易被误诊为原发性青光眼和虹膜睫状体炎,其次为疤疹性葡萄膜炎、中间葡萄膜炎和Fuchs虹膜异色性葡萄膜炎,因此对于此种眼疾首诊有时会遇到困难。又如,某些椎动脉及交感神经性颈椎病可引起视力减退、眼胀痛、怕光、流泪及瞳孔不等大,甚至视野缩小、视力锐减,少眼部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时。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关节和眼部具有相同的病理过程,结膜和巩膜的改变与滑膜和软骨类似,由免疫因素介导的炎症反应造成包括眼在内的各器官的损伤。再如,常见的眼部表现是巩膜炎、角膜炎及巩膜外层炎等。常见的继发性干燥综合征,10% ~35%患者往往合并有眼部病变。另外,常见晶状体半脱位继发闭角型青光眼漏诊率也不算少见阴,不少患者首先到眼科就诊,如果首诊负责制的贯彻不到位,则可能由于思维的局限性与续断性,出现误诊误治,为医疗纠纷埋下伏笔。首诊负责制严格约束首诊医师在接诊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及会诊等工作负责到底,这就防止了一系列非医源性医疗事故和纠纷的产生,疾病的诊治是一个去伪取精的过程,在诊治的过程中,临床思维角度因医师本身资历深浅、经验的多少而有差异。在临床思维指导下所做的辅助检查,也就因思维角度的不同有所差异。一位患者受到两位不同眼科医师接诊,开出不同的辅助检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基于目前日益严峻的医疗环境及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由此可能引发医患矛盾。首诊负责制规定初诊、复诊全由一位医师负责到底,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人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提出会诊请求,这样就避免了此类医患矛盾的产生。数患者还可引起失明,称为颈性视力障碍。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被误诊为青光眼、视神经乳头水肿等还曾有学者报道,蛛网膜下腔出血被首诊眼科误诊为青光眼者,患者多以眼部病变来就诊。由于病变的隐蔽性及以及医师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使得初步诊断错误,病人治疗效果欠佳,甚至治疗方案错误。可见,坚持眼科首诊负责制,患者的临床表现与治疗效果能及时得到反馈,保证了医师临床思维的连贯性,进一步行相关的必要检查,请相关科室会诊,得出正确诊断,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从而确保患者满意康复。其次,眼科首诊负责制可以最大效率地规避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日。曾有文献报道过多次被误诊为眼科疾病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其中,某院曾收治1例,先后在眼科住院治疗3次,至确诊为SLE时已出现肾功能衰竭,误诊近2年。由于以结膜炎、角膜炎及视神经乳头炎为主要表现的SLE临床少见,检索文献报道较少,易误诊。一些免疫风湿性疾病常合并有多系统或多器官损害,尤其在以最后,眼科首诊负责制对于协调医师关系不无裨益。大型教学医院教授门诊、初诊收治的住院病人,往往不止接受过一位教授的就诊,患者入院后接受哪位教授的治疗,显得有些无序,从而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首诊负责制明确界定首诊负责、规避矛盾,更有利于科室良好的氛围。临床工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笔者认为,眼科首诊负责制强调以人为本,要求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力求最大限度地提高首诊确诊率,对于眼科医师发挥临床思维、提高首诊准确率;规避医疗风险以及协调医师关系有重要作用,应引起进一步重视。

参考文献[1] 钟振富.实行首诊负责制的几点体会[J].人民军医,2005,48(10):614.[2] 王中军.首诊负责制应把握的要点[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9,16

论文作者:丁蔚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5年4月第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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