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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契(1915-1995)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哲学家和中国哲学史家。他一生致力于知识和智慧及其相互关系的探讨,会通古今,比较中西,建立了“智慧说”的哲学体系。他认为,哲学智慧的目标和追求不仅仅在于认识天道,更重要的是在于培养人的自由德性,即追求真善美的统一,造就一种统一的全面发展的自由人格。因此,关于自由问题的思想,在冯契的哲学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自由的含义
冯契先生的自由观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由学说的展示、继承,重要在于给以发展。他克服了唯理性主义的局限,提出了自由是理想的实现的学说。他指出,人类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从认识论的观点看,都可以说从现实中汲取理想,又促使理想化为现实的活动,而理想的实现就意味着人的自由。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不仅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进行生产,而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人的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以实现人的目的,从而就是把人自身的本质力量投射到自然物上去,这意味着价值的创造;当人的目的在对象中得到实现,也就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使得人们能够在人化的自然中直观自身,这意味着审美的自由。劳动产品作为为我之物,不仅是人的物质利益所在,而且也包含有真善美的精神价值的要素。就主体而言,真善美的创造显露和实现了人的意志与生命自由,就广义的价值创造而言,也是如此,价值创造愈多愈能显露和实现人的意志与精神自由。这意味着人追求自由必须透过价值的创造,自由既是价值创造的先天形式又是价值创造的后天成果。同理,我们也可以相应地说,价值创造既是自由的充分表现,又是实现自由的必要过程,两者互为表里,互为因果,不但因为两者都是人的本体创造能力的表现,更因为两者的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的关系正是人的本体创造能力实现的根本方式。正是在劳动生产的基础上,科学、道德、艺术等有价值的文化发展起来了,而实践和文化的发展又转过来培育了人的能力和德性。因此,主体在使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的同时,也使主体从自发走向自觉。文化(包括物质产品、制度组织和精神产品)和人的本质力量互相促进,人们在不断发展功利和真善美的价值的活动中,提高了自身的价值。而一切价值(不论是人自身的还是文化的),都可以说是人的要求自由的本质的展现。自由作为理想的实现,是一个改变世界和发展自己的过程。
由于以上原因,冯契认为:“自由”这个范畴在不同的价值领域里就有了不同的含义,不仅要区分物质和精神的,还要区分真善美等不同的领域。从认识论来说,真作为价值范畴,它是符合人类利益、合乎个性发展的认识,而自由就是根据真理性认识来改造世界,也就是对现实的可能性的预见同人的要求结合起来构成的科学理想得到了实现。从伦理学来说,自由就意味着自愿地选择、自觉地遵循行为中的当然之则,从而使体现进步人类要求的道德理想得到了实现,也就是体现义和利、义和理相统一的道德理想,在人们的德行和社会伦理关系中得到实现。从美学来讲,自由就是在“人化的自然”中直观人自身,因为人的本质力量在人化的自然,特别是艺术品中对象化、形象化了,审美理想在贯注了人的感情的生动形象(意境或典型)中得到了实现,于是人们便从对美的事物的欣赏中获得自由的美感。
虽然在不同领域里有不同含义,自由都是理想化为现实,而理想,都是现实的可能性和人的本质要求相结合的主观表现,都可以归结为理想和现实的统一,用中国哲学的语言说,也就是天与人、性与天道的统一,而实现这种统一的基础或桥梁则是感性实践活动。实践基础上主客观的对立统一,是认识的动力,也是人的全部理性活动的动力,正是在实践的过程中,主客、知行交互作用,人的理性本质发展起来了。而人的自然属性、劳动、社会关系的总和,与人的精神的自由本质上是不能分割的。理性要求自由的本质,正是在劳动中、在人际关系中、在人的感性活动中展开的,脱离了劳动实践和社会关系,也就无所谓自由,人类争取自由的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从现实中汲取理想和化理想为现实的过程。
二、自由的过程性及其获得途径(即人类的自由之路)
冯契认为,人的自由不但可以理解为把得自现实的理想转化为现实,而且可以理解为从自在达到自为,这个过程实际就是主体从现实取得理想,把理想化为现实的过程。“过程总是分阶段、分方面而展开的。”(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页。)事实上,人类的每一个进步都处于这个过程之中,人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所得到的自由总是相对的。“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从自在到自为,都是历史的有条件的”(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页。)。人在行动中支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并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自由只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我们已经得到的自由王国之外,总还存在着必然王国。人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种发展是无止境的。“在认识上,在特定阶段只能要求特定阶段上的主客观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实践上,在特定阶段只能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与此相应,人要求由自在而自为的本质,即要求自由的本质,在特定阶段也只能得到有条件的相对实现。”(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页。)
虽然人的自由也表现在思想活动中,但从根本上说人的自由存在于人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人类通过实践和认识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运用自己的实践力量不断打破外在的限制,这个过程就是人取得自由的过程,就是人认识自在之物并使之为我所用的过程。人的自由是凭着相应的对象、相应的为我之物而发展起来的。“人天生并不自由,但在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中,人由自在而自为,越来越获得自由。”(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
正如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冯契也认为要求自由是人的本质,是人活动的总目标。人类的活动构成人类的历史,其总目标就是要达到自由人生活的自由世界。
就价值界来说,虽然物质自己运动的必然王国仍然是基础和前提,但是自由个性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自由王国就是在各个个性为自因和相互作用中展开的,所以自由的目标和走向自由之路是统一的。“人的活动的目标不仅仅在于活动的结果,而且在于活动的过程之中。”(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28页。)
目标对于活动,通常被认为是超越的,是活动所要达到的极限。目标对于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来说都是目的因。人的活动以目的因为动力,达到目的取得结果,活动就告完成。但是,目的和手段可以互相转化,手段价值和内在价值互相联系又互相转化,目的因可以由超越的而成为自在的。虽然我们不承认终极意义上的自由,但是,我们讲的自由个性的联合体这一共产主义的理想,并不是永远达不到的极限。“它是我们的理想、未来的目标,但同时也是普通人在革命实践和日常生活中可以体验到的现实的可能性和出于人性要求的结合。”(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0页。)
三、由知识、智慧到自由及自由人格的培养
冯契的自由观是与他整个哲学体系所追求的“转识成智”的“智慧学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他主要是从认识论和价值论,也可以说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谈论人的自由问题。
在冯契看来,经验能够提升为知识,知识又可发展为更高更精的知识,甚至升华为智慧。经验不只是感知,也渗透着人的意志与情感,在反思中也成为引发意志与情感的自觉资料,并因之具有引发主体之知与自觉的力量,换言之,客体之知(认识世界之知)与主体之知(认识自己之知)具有相互开发、相互发明、相互界定与相互钻深的作用。就主体来说,不但主体意识在此过程中建立,主体的根源性与本体性意识也从中确立,再由此带动超越主客意识的价值理想与目标,发挥主体经由实践而转化和创生客体的力量。这一转化与创生的过程当然是一个理性的辩证的过程,它包含了理性的分辨、限制、超越、整合等部分,溯源于经验的次序,也导向更宽阔的理性与生命次序。在此一辩证过程中,主体之知自现实中引发理想(即价值)、吸取理想、转化现实,逐渐实现了人的自由性与创造性,也就是在创造了科学之真、道德之善与艺术之美的同时,体现了人的自由,也可以说在创造了人的自由之同时也就体现了真善美的价值。
人的智慧是人的价值创造的一般条件,但人的自由性与自我创造性首先显现为“转识成智的飞跃”的层面上。
由知识向智慧的飞跃即转识成智,给人以连续性的中断和顿然实现的感觉,这就是理性的直觉。哲学意义上的理性直觉作为由知识向智慧的转化,于有限中把握无限,于相对之中体验绝对,这是一种飞跃。冯契认为,飞跃虽意味着连续性的中断,但对理性直觉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中断”上,而应联系“连续性”即整个认识的辩证运动来理解这种飞跃。他认为,在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历史实践中,不仅存在着本然界、事实界、可能界和价值界的转化,而且主体的精神也经历了一个由自在而自为的过程,使得自然赋予人的天性逐渐发展成为自由的德性,而自由的德性就是知、情、意等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正是“通过实践基础上的认识世界与认识自己的交互作用,人与自然、性与天道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中互相促进,经过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终于达到转识成智”(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3页。),即理性的直觉。之所以称之为理性的直觉,是因为它是基于实践之上的长期的德性培养的飞跃。主体在整个由无知到知、由知识到智慧的认识辩证运动中,凭借理智对天道、人道和认识过程之道进行长期的哲学思辩,锻炼自己的逻辑分析和思辩综合的能力,于是,才能不期而致地获得豁然贯通的感觉,把握到有限中的无限,体验到相对中的绝对。
因此冯契认为,转识成智的飞跃所获得的智慧,是“性与天道”相通的一种自由境界,而这种相通,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智慧使人获得自由,而且是最高的自由,体现在化理论为方法和化理论为德性两个方面。它一方面要求哲学的智慧不仅要把握作为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的天道,而且还要通过思辩的综合去论证,化理论为方法;另一方面,又指哲学的智慧在于达到与天道合一的自由德性,同时也要通过德性的自证,化理论为德性。
“化理论为德性”,冯先生的意思是:不仅要把理论当作工具,也要把理论当作目的与价值,用它来克服种种实际困难,刻苦磨炼自己,形成智慧的个性。更深入地说,“化理论为德性”,就是把理论当作真理,用它来指导生活、充实生活、实践价值,造就信实的自由人格,以实现善与美。
在冯契先生看来,理论不能仅仅停留于形而上的层面,而且要转化为方法,从而推进理论,有所创新,并化为自己的德性,从而体现人格,表现个性,也就是在心口如一、言行如一的人生实践中自证自己的德性。智慧学说在超越名言之域的同时,又要始终保持与知识经验和具体人生的联系。他认为,心与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最后指向自由的人格。他所讲的自由人格是一种平民化的自由人格。
所谓“平民化的自由人格”,冯契是这样界定的:“我们现在讲自由人格是平民化的,是多数人可以达到的。这样的人格也体现类的本质和历史的联系,但是首先要求成为自由的个性。自由的个性就不仅是类的分子,不仅是社会联系中的细胞,而且他有独特的一贯性、坚定性,这种独特的性质使他和同类的其他分子相区别,在纷繁的社会联系中间保持着其独特性。”(注: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20页。)这一“平民化的自由人格”与古代的圣贤人格、英雄人格都有所不同,具有这种人格的人不是全智全能的圣人,而是普普通通的人,他有缺点,会犯错误,且不承认人有终极意义的觉悟,不认为人能拥有绝对意义的自由,而只承认人在性与天道的交互过程中,不断地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从而获得人的自由。
这种自由人格的培养首先涉及广义的天人关系,一方面,人的天性在未经人化时,往往具有本然的形态,它只有经过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才能形成德性;另一方面,人化的过程又不能完全离开天性,它总是以天性所提供的可能为根据,而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外在强加,同时,德性在形成之后往往习惯成自然,从而不断地归于天性,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天性经过人化而提升为德性,德性又以天性为根据并向天性复归,天性与德性融合为一。冯先生对天性与德性的考察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为基础,又吸取了儒家的人道原则与道家的自然原则,以及哲学史上的成性说复性说,在人格理论上体现了天与人的统一。
最后,冯契先生在上述价值论和自由观的基础上指出了培养自由人格或理想人格的基本途径。首先是实践和教育相结合,因为主体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是同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的过程相一致的,人是在改变世界中发展自己。在这里,把实践理解为自然和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感性的物质交往过程,而教育则包含了全部文化环境的熏陶。其次,是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和德育、智育、美育的结合。人的理性在全部人的精神世界中占有主导的地位,但人的本质力量不仅有知,还包括情和意,是理性和非理性(不是反理性)的统一。因此,从人的天资出发,造就德性、形成理想人格应当通过智育、德育、美育等多种途径来培养。第三,集体帮助和个人主观努力相结合。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在社会、群体中成长的,个体之能形成自我意识,是因为存在着“他”,人正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在彼此交往中,在我和他的交往中,形成自我意识的。因此,个性的形成需要有尊重个人、个人又能自重的真正集体,只有在这种民主和谐的集体的帮助下,又经过个体自我努力,才能形成有个性的自由人格。冯契先生在总结了中国近代哲学自龚自珍提出“不拘一格降人才”以来的观念变革后,特别指出,我们所讲的理想人格并不是如古代传统所说的周公文武那样的君主,也不是高不可攀的孔孟那样的圣贤,而是平民化的自由人格,是多数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理想境界。这样的人格,既是类的分子,体现类的社会本质,又具有独特的一贯性,意识到自我的价值,具有自由的个性。对此,李大钊有很贴切的构想,他认为,我们要奔向的和所追求的应是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相统一的理想目标,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话说,就是未来社会将是一个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
正像人类主体的发展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个性形成也有一个过程。用正确的世界观来指导人生,一定要有出自真诚的理性认识和尊重意志的自愿选择,并运用想象力把未来目标勾画出来,以形成能激发感情的理想。以理想为目标贯彻于实践就会遇到种种困难,在同困难作斗争中,要求保持明觉的心态和意志力,从而使理想成为信念,信念使人乐于坚持而形成习惯,习之既久,成为自然,并在行为中有一种自得之感,如孔子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才成为自由的德性。就是说,从世界观教育的角度说,自由个性的培养,要经过树立明确的理想,形成坚定的信念,以至习惯成自然等环节,才能化理论为德性。
总之,冯契先生的自由观始终是沿着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方向前进的,在会中西百家之说,通古今之变的过程中,终于形成和创造了自己的关于自由问题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既超越了传统的自由学说,又为重建适合现代人品味的自由观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