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竞技体育的“书院”_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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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院校化”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院校论文,竞技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指在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中,建立以高等院校,特别是高等体育院校为基地和依托的运动项目发展格局,使高等体育院校逐步成为体育文化的传播中心,体育科学的研究、教育中心,体育产业的龙头,体育普及推广的示范和高水平的体育训练的基地,并以此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特别是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院校化”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特定层面的重要问题。在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认识和发挥高等院校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世界各国高等体育院校在竞技体育中的作用

世界各国由于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不同,所推行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也有较大的差异。大体上可以分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协会式管理体制,以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为基础的集中式管理体制,以及兼有两种体制特点的结合式管理体制。在这些不同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条件下,运动项目的管理、运动训练的管理以及运动竞赛的管理等都按照不同的经营规律、运作模式来实现竞技体育的目标——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人才,参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竞争。竞争的基础是科学地训练、竞技人才的培养。而作为落脚点,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而言,高等院校是不可或缺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

据不完全统计,在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协会制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下,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中有近80%的大学生运动员。在美国、加拿大的大学中,大部分设有竞技体育部。它主要负责运动员的招生、训练和管理。经费来源是由学校划拨和依靠赢利性运动项目(如橄榄球、棒球、篮球)的门票、电视转播广告等收入组成。例如:美国密执安大学、 得州农工大学竞技体育部每年投入3500万美元用于运动员的奖学金、教练员工资、比赛费用及场馆维修等。加拿大大学中设有体育奖学金。为了吸引本国优秀运动员,学校除对运动员成绩世界排名前40 名的大学生运动员提供奖学金外, 还给予每月450加元至850加元的补贴。日本的日本体育大学、东京女子体育大学等也承担着国家部分奥运会项目的训练任务。这些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不仅成为了出精品、出人才的名牌大学,而且形成了科学系统地培养大批奥运会选手的摇篮。这些国家竞技体育“院校化”的显著特点是:

1)竞技体育已成为高等院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认为, “竞技体育也是一所大学的门面,门面撑起来了,大学的知名度就大大地提高。”因此,每年运动员招生竞争异常激烈。但是对运动员文化成绩仍然坚持高标准要求。

2)重视学生运动员文化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教育, 并为此建立了一整套严格而科学的方法和措施。例如:在美国大学全部采用电脑网络化管理;学生运动员在校学习和训练以及比赛,必须严格遵守全美大学体育联会的规定;每周训练时数不得超过20小时;不得与职业队有任何联系;文化课必须达到一定水准,否则不得参加比赛等等。绝大多数运动员毕业时能够取得所修专业的学位。基本上解决了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问题。

3 )高科技训练手段在高水平竞技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这些国家的大学充分利用设备先进、人才密集的多学科优势,注重实验室建设,使用高科技手段指导运动训练,解决运动训练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4)现代化的训练设施和科学的经营管理, 为高等院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些国家的政府投资在向高等院校倾斜的同时,不断将各种世界一流的大中型体育场馆建在大学,并将举世瞩目的重大国际比赛安排在大学,使大学竞技体育部具备了优越的训练环境和满足大众健身娱乐需要的经营条件,为大学竞技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以原苏联以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建立在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基础上的集中式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曾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体育运动学校和寄宿体育运动学校。各体育院校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国家不同运动项目的训练任务。人力、物力、财力、权力集中,目标明确,指挥统一,组织严密,为实现奥运强国或者部分项目世界领先的奥运战略提供了保证。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受原苏联专家来华讲学的影响,接受并引入了教学、训练、科研结合的思想,强调突出体育院校特点,设立了专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干部和中央体育训练班。随后体育院校又组建了体育科研所,直接为教学和训练服务。体育院校在竞技赛场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北京体育大学最初建校办学目标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专项师资,曾在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了83个冠军和团体前10名的优异成绩。20世纪60年代初,体育院校调整为以培养体育师资为主的单一系科院校。1980年全国体工会提出“创造条件,把体育学院办成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的中心”的办学指导思想后,原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先后成立了竞技体育学校,做为高等教育体系与竞技体育体系相结合的试验田和三结合基地的起点。在1997年全国八运会上,直属体育院校累计获得31金、21银、215铜,团体总分列全国第三位。1995 年全国八冬会上,沈阳体育学院获得13枚金牌,列金牌总数第一。1998年18届冬奥会上,沈阳体院运动员夺取了我国冬奥会史上第一枚雪上项目银牌。可以说,竞技体育“院校化”曾经并正在我国试行。

兼有两种体制特点的结合式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代表性国家有法国、德国、荷兰等。这些国家既不把竞技体育运动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在政府机构,也不完全放手任其分散于各单项协会,实行国家政府机构与社会单项协会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在这方面,法国是非常典型的国家。法国在各单项协会负责运动训练、选拔、组织竞赛的同时,实行竞技人才举国优选模式。以法国体育学院为中心,集中全国最优秀的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协会选派优秀的教练员,国家投资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训练、科研、学习和生活设施,集训练、科研、学历教育为一体,使法国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获得15枚金牌,跃居世界排名第五位。这斐然的成绩令世人瞩目,国内外专家学者也将研究的视点移向法国体育学院。法国体育学院设有运动训练中心,负责运动员的训练;培养中心,负责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学历教育;医务中心,负责运动训练康复与治疗;科研中心,分设生理、生化、生力、心理等实验室,进行人体运动指标测试和心理训练。经费来源的20 %由国家体育总会拨款, 80%是各单项项目协会上交的学生运动员学费。其培训中心设初、高中部和大学专业课程,通过考试后由教育部批准发给大学文凭。毕业后还可以参加教练员岗位和体育教师岗位的资格考试,通过后由体协组织和教育部颁发资格证书。法国体育运动学院办学机制运行通畅,办学目标明确,训练、科研、教育三结合的关系清楚。

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在竞技体育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许多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我国除体育院校之外,清华大学等创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尝试,预示着我国体育院校、普通高校也将步入竞技体育的主战场。

2 我国实行竞技体育“院校化”的基本依据

2.1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客观需要

纵观世界体育运动发展的历史,任何体育运动的发展和提高必须同经济、文化、科技、民族素质(包括体质)等相关因素的普遍发展相协调,离开了必要的经济支持、高度发达的体育文化、先进的体育科技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以及较好的群众体育基础,则难以实现竞技体育目标。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竞技体育实践已经证明并在不断地进一步证明着这个命题。竞技体育不断向高、精、尖方向发展的趋势,客观上要求竞技体育必须以经济、科技、文化为基础,必须走科学化、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的道路,必须将竞技体育的发展建立在融体育文化、体育科技、体育产业、体育普及为一体的运行和管理体制上,而实现这一项目的最有效途径是实现竞技体育“院校化”。

高等院校,特别是高等体育院校,始终是我国科学研究、教育、普及和人才培养的基地,其特有的学科、人才、资源优势和稳定的办学环境,以及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实现竞技体育“院校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中,建立以高等院校,特别是高等体育院校为基地和依托的运动项目发展格局,使高等体育院校逐步成为体育文化的传播中心,体育科学的研究、教育中心,体育产业的龙头,体育普及推广的示范,高水平体育运动训练的基地,以此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特别是竞技体育的发展,是适应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之举。

2.2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竞技体育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实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高等院校的“共建、联合、调整、合并”,是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具体体现。那么,在竞技体育多层次改革中,向“院校化”的战略重点转移,也是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举措:

①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高等院校已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截至到1997年,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六所体育院校拥有土地3500余亩,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藏书160余万册,、博士点5个,硕士点21个;本科9个专业,设有6所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拥有各学科教师2100多名,其中高级职称700多名。合理利用开发体育院校的教育资源, 走竞技体育体系与高等教育体系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将会给我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极大的效益。②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高水平运动训练。③有利于运动员的集中管理,文化教育。④有利于科技与运动实践的结合,教练员与科研人员的结合,促进体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运动训练的科技含量,加速科技成果向运动实践的快速转化。⑤有利于形成更加完整的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院校(高等院校)三级具有丰富教育内涵的运动训练网络。⑥有利于形成社会资源向高等院校配置的良好投资环境,一方面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改变竞技体育队伍的人员结构,向知识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提高社会资源集约化程度和效益。

2.3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科技兴体”战略的具体落实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体育科研机构分散、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导致科学技术与体育运动实践难以紧密结合,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率不高。充分发挥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作用,建立科训一体化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可以有效解决优秀运动队科学训练的集约化管理问题;体育技术市场培育问题;重点训练基地和优秀运动队的科技建设问题;高水平、适用性强的科技成果开发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问题;以及提高教练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水平问题。

以6所直属体育院校为例,在历届492项获得国家体委科技进步奖的科研成果中,获123项,占25%;在第五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1046 篇入选论文中,有341篇入选,占33%。因此, 竞技体育向“院校化”的战略转移,将给体育院校各学科教师带来更多的直接为运动实践服务的机会,切实解决和突破一些运动训练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有利于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金分散。德国汉堡奥林匹克训练中心游泳通道实验室建设的成功经验,应是今后我国体育院校科研和实验室发展的主要方向。

2.4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训练基地的最佳选择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解决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基本问题,更是为体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上社会化道路创造了条件。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依托与依靠社会办体育,其运动训练的落脚点是在依靠各省市的力量,落实“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指导思想和“对内竞争,对外联合”的原则。与此同时,依靠社会建设项目训练基地,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竞技人才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任务。在国家不可能投资建设专门训练基地的情况下,体育院校将是其最佳的选择。目前,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重竞技管理中心、冰上项目管理中心、网球管理中心与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院、武汉体院、成都体院等的合作,为建设新型的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提供了成功经验。

2.5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专业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工程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省、市运动队的专业运动员退役后,大多数由劳动部门分配到企事业单位,从事非体育性质的工作。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国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使得大批退役运动员长期滞留在运动队,成为运动队在编制、资金、住房等方面的巨大包袱。面对已走到尽头的统分政策和人才市场的激烈竞争,专业运动员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尽管一些优秀运动员退后成为名牌大学的学生,但在人数众多的运动员队伍中只是凤毛麟角。因此,竞技体育向“院校化”战略转移,使运动员在从事专门训练的同时,接受较系统的高等教育,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退役后可在较宽范围内就业,不仅解决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更有利于改善优秀运动员的知结结构,提高心理素质和思想修养,对提高运动训练水平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

2.6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体育院校以体为本, 突出行业特点,促进自身发展的需要

体育院校是行业性很强的院校,在构建办学模式时,只有把自己定位于体,以体为本,坚持教学、训练、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指导思想,才能发挥为体育事业服务的功能,才能突出行业特点,发挥办学优势。长期以来,我国体育院校由于过分强调教育的办学特点和要求,基本上按照体育教育(师范)的模式办学,忽视了其行业院校的特点和要求,使办学远离了体育事业的主战场。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直属体育院校要向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的方向发展,以体为本,服务体育的体育院校具有的主要特点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服务体育事业,面向竞技体育主战场;实现体育资源优化配置,竞技体育集约化;知识密集,科技含量高。体育院校做为新型的“三结合”基地,其主要任务之一是要不断发挥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的优势,为快速发展的竞技体育发挥主力作用。因此,加快竞技体育向“院校化”战略的转移,能够促进体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向体育院校配置,激发办学活力,使其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更好地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服务。

3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院校化”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竞技体育向“院校化”战略转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实践、探索、提高的过程。因此,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时间表”,也不能搞“一刀切”。

1)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从战略发展的高度认识竞技体育“院校化”问题,尊重竞技体育发展规律,注重体育文化、体育科技与体育竞技水平提高之间的关系。同时,进一步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学习与借鉴国外高等院校开展竞技体育训练,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竞技人才的成功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竞技体育“院校化”新路,发挥高校在我国体育文化传播、体育科学和体育运动普及中的作用。

2)将竞技体育“院校化”纳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布局之中, 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认真总结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体育院校合作的经验,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有能力承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使其承担国家高水平训练与管理工作,逐步将高等院校办成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所依托的高水平训练基地。

3)逐步加大向承担高水平训练的高校的投入。 其中包括国家体育建设投资向高校倾斜,将高水平、高质量的体育场馆建在高校,推动高校基础建设;营造有利于社会资源向高校配置的良好环境,扩大联合办学、办队的成果,使高校在直接为国家和地区体育事业服务的过程中,逐步成为体育产业的龙头。

4)积极扶持高校体育科技工作, 有计划地在部分高校中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以解决运动训练,特别是高水平训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快体育技术创新,使高校成为体育科学和体育教育研究中心。

5)以高等院校优秀运动队为龙头, 建立适应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三级训练网络。高等院校,特别是体育院校与省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校要建立选拔、输送一条龙合作关系。从基层开始,重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素质教育,并将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体育与省、市运动技术学院合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中精力搞好重点运动项目的训练与管理。

6)高等院校, 特别是体育院校要积极切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轨道,发挥学科、人才、办学优势,加强教育、科研与体育运动实践的紧密联系,调整师资队伍结构,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竞技水平的提高发挥积极的作用。

竞技体育“院校化”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是一项开拓性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周期性的“中考”和“大考”,改变现有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困难重重。但是,世界竞技体育向高、精、尖不断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发展必须依靠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迫切要求,需要我们用发展的眼光进一步认识高等院校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突出作用。

收稿日期:200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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