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_收入差距论文

如何理解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_收入差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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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和收入分配的规模状态发生很大变化。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在收入差距的变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在分配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收入差距呈现出一种全面的、快速的、比较明显的扩大态势,并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是怎样的?怎样正确认识这些差距?这对于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居民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迅速提高,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理顺分配关系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打破了传统体制下“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格局,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体制尚未完善,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等因素,导致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民总体收入呈全面扩大态势

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近年来,居民总体收入差距明显扩大。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为 316元,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只有133.6元。那时,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在城镇仅为0.15左右,在农村仅为0.2左右。1995年,全国平均的基尼系数为0.45,城镇为0.28,农村为0.42。按居民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队,1995年10%的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1990年的2.9倍扩大到3.8倍。1999年,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收人为12084元,占总收入的17.6%,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2617元,仅占总收入的5%,收入比为4.6倍。1996-2000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高达0.424-0.456之间。按照国际统计的规则,该系数介于0-1之间,趋向0,说明越平均,趋向于1,说明差距大。一般而言,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说明收入差距合理,而在0.5以上说明差距过于悬殊。我国已经处于绝对不平均区间,其差距系数比大多数欧洲国家都要高。

(二)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80年代前期曾经有所缩小。改革初期,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和国家多次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到 1983年降到最低点。1984年以后,由于农村改革进展缓慢和城市改革的全面展开,加上随之而来的城市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进入90年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不断加快。1984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为1:1.71,到1992年时为1:2.31,1998年扩大到1:2.51,2000年拉大到1:2.79。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看,1978年相差183元,到1996年时相差2451元,2001年时相差4494元。从收入水平看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5889元,农村居民收入为2210元,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水平的37.6%,2001年进一步下降到34.3%。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40%,这种城乡差距已大大高于国际标准。国际上城市与农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于1. 5,极少超过2。但我国在1995年这一比率已经达到2.5。而且,如果加上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实物性福利,城乡实际收入的差距会更大。

(三)三次产业内部各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7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炭业,平均工资为850元,最低的是社会服务业,为392元,前者是后者的2.17倍。到2000年工资最高的金融保险业工资是平均工资的 1.44倍,是最低的农业部门职工工资的2.6倍。在整个80年代,各行业之间的职工工资差距仅仅扩大了 18.9%,1981-1990年平均每年扩大1.7%;1991-1994年则平均每年扩大9.8%,为前10年的6倍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调查,1999年与1990年相比,房地产和金融保险业的收入增幅最高,达358%和 353%,商业餐饮业和采掘业增幅最低,仅为94%和108%。

(四)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东中西部经济都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中西部与东部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首先,从三大地带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看,1986-199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900元上升到5854元,增长了5.5倍。其中,东部地区增长最快,增长了5.59倍,中部地区增长了5.1倍,西部地区最慢,增长了4.7倍。东部与中部人均收入绝对差额由239元上升到2308元,东部与西部由132元上升为 2022元;东部和中、西部收入比由1.3:1:1.13变化为1.48:1:1.06。

其次,再从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看,三个地区的差距也是明显扩大的。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80年为135:1.06:1,1990年为1.59:1.19:1,1999年上升到1.95:1.33:1。2000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592.61元、1952.96元和1799.02元,其比例进一步扩大到2.00:1.19:1。

二、对当前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判断和认识

在分析当前收差距问题时,要从发展的角度看,从动态的过程来分析。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平均主义,是改革开放的初衷,也是推动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20多年来,收入差距已经拉大,“平均主义”被逼到了狭小的范围内,初次分配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分配效率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收入分配中出现的问题。怎样认识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是两极分化?随着收入差距扩大而产生的贫富分化,是否超出了社会的承受能力?等等,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当前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基本上产生的差距,是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产生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从1978年到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从316元提高到了6280元,实际增长了2.6倍;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提高到2253元,实际增长3.7倍。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持续增长,由 1978年的210.6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7.4万亿元。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也明显提高, 1999年城镇居民消费水平达到6651元,比1995年增加1777元;农村居民消费水平1973元,增加了539元,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明显改善。应该说,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确实拉开了,但这种差距扩大是在收入水平共同提高基础上产生的。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但我国的社会发展指标,如文化、科技、教育、环境等的差距,无论是从区域还是从城乡来看都小于人均收入差距。

(二)我国的收入差距从总体上看正向过大差距发展,其扩大的势头和速度令人担忧,但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是事实。一是用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衡量,我国1999年已达到0. 467,超出国际上公认的0.3-0.4这一较为合理的范围;二是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已经达到中间位置;三是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已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是否出现了两极分化。有的认为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有的则否认两极分化的存在。针对这种分歧,首先必须弄清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的基本内涵。两极分化是指整个社会中形成了界限分明而又对立的两极:极富有人口和极贫人口,并由此在整个社会中形成明显对立的不同阶层及其之间的深刻矛盾和冲突的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而贫富差距则是一个经济学、社会学概念,不带有阶级属性。在我国,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种伴生现象,是指因为社会分配方式上的改变及社会分配不公等原因而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上的多少之别、富裕速度上的快慢之别和富裕程度上的高低之别。收入分配中存在适度的差距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贫富差距的扩大看作两极分化。

长期以来,我们把两极分化简单理解为贫困阶层与高收入阶层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收入差距的扩大并不等同于“两极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可以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即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两极分化,也可以表现为“穷人小富,富人大富”,即富人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穷人收入的增长速度。因此,两极分化也有其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两极分化的相对标准是指在最低收入组与最高收入组收入水平同时上升的前提下,最高收入组的收入与中值收入的比例上升,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与中值收入的比例下降。所谓两极分化的绝对标准是指最高收入组的绝对收入提高的同时,最低收入组的绝对收入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的资料显示,1992年,10%最高收入户的收入是10%最低收入户收入的3.362倍,199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6倍,2000年更达到5.02倍。如果单从收入差距扩大的角度上考虑,收入的“两极”正在逐渐形成。但是,我国并未形成绝对意义上的两极分化。其主要原因是低收入户的收入没有绝对下降,1992年以来,除了1997年以外,其它年份低收入户的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意味着,即使收入分配相对差距扩大,通常也不会降低最低穷困阶层的绝对收入水平,一般是有所提高的,只是提高的幅度不同。所以,无论是从两极分化的质的规定性看,还是从两极分化的具体表现上看,我国的收入差距虽然比较严重,但从总体上看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

(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是市场转型期的必然现象,也是绝大多数国家经济增长中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

应该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定价机制实现的按劳分配,把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以及开创性劳动与非开创性劳动等严格地区分开来,并给予完全不同的劳动报酬,其差异是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特别是那种开创性劳动获取的报酬更是无可比拟。同时,在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变动过程中,要素参与分配也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内容。要素参与分配本身就具有强化激励从而扩大收入差距的内在机理。在市场经济中,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投入比例和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的成果,个人的收入取决于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市场对其承认的价格,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获得的收入应越多。其次,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各种权力因素仍然对资源配置及市场分配过程以大量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不应有的干预,并且很多都是以“合法”形式出现的,从而造成许多不平等竞争现象。其中最突出的是一些行业、部门甚至个人,能够通过垄断经营或竞争初始条件的不平等,大幅限价,姿意收费,获得垄断利益或高额利润,并使大量的垄断性收入最终转为了垄断行业个人的收入。再次,我国的改革只能采取双轨过渡的渐进方式,从而必然会出现利用双轨进行“寻租”活动。一些数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通过权力“设租”、“寻租”和各种形式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直接造成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这些在经济转型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也是经济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再从收入变动的国际趋势看,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阶段性的特征。在各国工业化过程中,收入差距一般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只有在工业化基本完成,即非农业人口减少以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高达到一定水平后,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才会减弱。当然,这种减弱不是自然发生的,它是与市场相配套的体制完善和政府自觉调控的结果。目前国际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基本上都维持在不超过0.4的水平。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贫富差距才会出现下降的趋势。从这个角度判断,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应重视对收入差距的调节,进一步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以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

(四)对收入差距过大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引起高度警惕,不可以掉以轻心。

对居民收差距扩大的问题,目前有两种明显不同的判断:一种是认为有问题,但并非很严重,收入差距状况及有关矛盾还处于社会可承受能力之内,收入差距再扩大一些也没有关系。相反的观点认为,目前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如果说还没有完全为社会所不能承受,至少已经到了不可承受的边缘。

笔者认为,从客观的收入差距状况看,目前得到社会各界基本认同的基尼系数大概在0.45左右。考虑到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的不可比性以及对高收入和非法收入的严重统计偏差,实际差距会更大。由于我国仍是一个低收入国家,收入差距过大必然意味着一部分甚至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贫困,这就决定了公众对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因此仅仅是目前的收入差距状况,就足以引起高度警戒。

不仅实际收入差距状况已经到了值得高度关注的程度,而且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实践表明,当一个国家贫富差距过于悬殊时,必然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经济上,贫富分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富裕者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他们依其财产收益就可以生活得很丰实。贫困群体的扩大则直接制约社会消费需求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过大收入差距必然阻碍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贫富悬殊容易衍生其他政治的、社会的问题,会使占社会多数的中低收入者感到社会不公而产生不满。目前,公众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满程度相当高,其中作为基本政治力量所依靠的工人、农民的不满程度更高。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那些长期处于低收入水平的人会感到被社会所遗弃而失望,因而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激化各种矛盾,危及社会稳定。目前各种群体性事件、各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都很突出,收入差距及有关分配矛盾无疑是最主要的诱因之一。总之,过大的收入差距既影响效率的提高,又产生社会不公,其破坏性显而易见,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64页)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且其形成的原因并没有解决,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其扩大的速率并不可能放缓。现在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加大力度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富悬殊问题正当其时。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新的思路,制定新的政策,切实落实先富帮助后富,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我们进一步提高效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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