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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42(2004)04-0116-03
在消极的偏重国乐或偏重西乐的空气中,在消极的保守国乐与模仿西乐的倾向中,我 们也时常听到积极的建立民族音乐的呼声。偏重、保守、模仿,我们叫它消极,是因为 如此做去,在我们看来,前途中似乎不见光明的远象。
在苦闷地寻找路径的当儿,若偶然看一看西方的学者对于他们民族音乐所表示的意见,这也许于我们有益。下面将摘译几段西方学者对于这一方面意见的片断。
一九三七年美国出版了马可卿(Robert Guy Mc-Cuthan)所编之《美以美宗》圣歌集手 册,书名为《我们的圣歌》。手册中曾论到英国圣歌作曲家戴克斯(John Bacchus
Dykes)(注:戴克斯(1823—1876),英国作曲家(孟文涛注)。)、班比(Joseph Barnby)( 注:班比(1838—1896),英国指挥家、作曲家(孟文涛注)。)及苏力凡(Arthur Seymour Sullivan)(注:苏力凡(1842—1900),英国作曲家、指挥家;写有轻歌剧9部。“苏力 犯”现通译名为“沙力文”(孟文涛注)。)等所写的曲调,说这一类曲调,当时在美国 却已经远不如几十年前那样的流行。所以如此:
理由是很简单的:美国的音乐是传统地合于人声的歌唱,且富于旋律的色彩。而这些英国的调子,则是出于管风琴家的手笔,他们原来都是器乐家。他们的调子,和声的气氛太重,而又不是美国的本色。答案便是如此。
同是英语民族,出于同一来源,分开还不到一百几十年;而音乐的民族性,却已这样地被视为重要。而且,通常“圣歌”的选定,常是以教会会众的爱好人数的多少和爱好 程度的高下为基础的;比之艺术音乐的选择倾向,(后者)多少取决于少数专家的风尚和 观点者(来言),更为普遍而自然。从上引的事实,更足以见民族性在音乐上的表现,确 能获得民众同情的反应。
一九三九年再版的斯巴尔丁(Walte B.Spalding)所著的《音乐为艺术为语言》(Music for Art and for Language)一书,论到“民歌”,曾说:
歌的特性,是新鲜,是抒发的直接;而这些,在天才们有意识的构思中,反不容易看到。修曼(R.Schumann)说:“留心听所有的民歌吧。它们是美丽旋律的积贮,向心灵流露各种不同民族的天赋特性。”它们正象路边开放的野花,未经人注意,是民族的产品,而不是一个人的产品;在好几百年中,它们仅为深造的音乐家们所略略知道。但应当知道,文词与音乐,自古密切相关;跳舞又与二者自然会合。一个民族的主要质素,由此鼎足(注:指“文词”、“音乐”、“跳舞”三者而言(孟文涛注)。)似地活动表现出来。宫调的变化(Tonal Variety)(注:按原文字面,今日通译“调性的变化”(孟文涛 注)。)是民歌中显著的特色;有许多民歌是与古代诸格列高里的调式(Gregory Modes) 相符合;另有许多民歌,却有着接近现代大小音阶的一种断然倾向。民间音乐在历史上 的重要性真大,因为它已开始承认器乐形式的若干原则,就是因乐歌词句的声韵结构与 跳舞时身体的对称动作而起的乐语平衡的需要;最重要的,它已承认一种有定的宫调中 心的系统与对比后的呼应(Repetition after contrast)(注:此处译文的“呼应”及其 后的“回应”现通译“再现”(孟文涛注)。)的运用。其实我们若向后一看,事实很显 明,我们最重要的章法,所谓朔拿大曲体(Sonata form,宣叙、发展、回应6之曲体)者 ,在民间音乐中,早已规模粗具。民间的旋律与节奏,在海顿、肖柏特、修班、李司特 、布刺谟兹、格黎格、柴可夫斯基与杜辅拉(注:原文在这些作曲大师之后,皆附有外 文;为醒目,现删;估计读者能知晓。唯最后一位现通译“德沃夏克”。值得提一下的 是第5位Brahms外文中的“ra”译“刺”(现译“拉”),与王光祈译Rachmaninov为“刺 客曼尼诺夫”中的“刺”字惊人的相同;估计都是受传统译名、元朝著名词人“萨都刺 ”人名的影响(为避免“刺”[la]被误读为“刺”[ci],这位大词人已改名用“萨都拉 ”三个字)。王光祈的译名,按广东话(还包括客家话)发音,原属正确的;但“刺客” 二字,今日常被误视、误读为“刺客”(cike),如此6字读来,使当年王光祈用“方言 ”、“方音”译成的这位世界著名大师的中文名,成了有“绰号”的译名大笑话了(孟 言文涛注)。)的作品中,很占重要的地位。现代作曲家之于音乐,正如柏班格(L.
Berbank,美国自然学家)之于植物的生命:将现代之思想与感情,像接枝一样,接在通 俗音乐的母根上面,他们乃保留了不能籍其他方法获得的那一种力量。因此,布刺谟兹 、格黎格、柴可夫斯基,他们有些最上品的旋律,或是竟是民间的音调而稍加变化,或 者虽为创作的旋律却是从以民歌的精神中脱胎而来的。(20~21面)
斯巴尔丁讲到美国的民歌是,(美国)并不是没有(民歌)。他(在)讨论民歌的一章的结构(却)是说:“因为一个还没有学会歌唱,或者已经忘掉了怎样歌唱的民族,永远创造不出来能垂久远的音乐。”
斯巴尔丁至少承认:(一)民族音乐的价值;(二)以为民族固有音乐为各该民族以后音乐创作不可少的基础;(三)合理的作曲材料是“母根”(民间音乐),合理的作曲方式是“接枝”(从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发挥新生命)。斯氏以“民歌”一语,与“民间音乐”相通用;可以知道,他对民歌的论调,也可以适用于一般从民歌产生的民间音乐;甚至更可以适用于从一般民间音乐产生之艺术音乐;换言之,斯氏之论调,可以适用于整个的 民族音乐。
一九三六年英国音乐技术家、音乐批评家、兼音乐史学家托维氏(Donald Francis Tovey)(注:托维(1875—1940)。英国音乐理论家、作曲家、钢琴家(孟文涛注)。)在格拉 斯哥演讲,论到巴哈,曾说:
巴哈(J.S.Bach 1685~1750)并不像有些人所思想的那样,为在早年已发展成了他对位的技术。虽然在他的艺术形式中,每一方面,都显得是渐渐在倾向于一种经营的清澈性;可是,他的学习,既不是籍由因果的理论,又不是依据古典派的前规,却是籍不怕‘试验与错误’的摸索。在事实上,他的前规,不是古典派的,而是古代的。他将他所能从古代前规学到的种种,发展成了这种形式,我们接受了这种形式,乃将它们视为古典派的。(译自“Amusician Talks:The Integrity of Music,Lecture I.” P.28~29)
过去曾为世界音乐“开来”的巴哈,他自己正是一位最能“继往”的人物。他的创作,虽然是“摸索”,可是,他有“从古代前规所学到的种种”为基础,与空手盲目的摸索,绝然不同。
民族的意识,产生于国际的接触。吾国文化之与世界接触,以音乐为最迟。类似这样 的论调,似未见产生。但没有清楚的概念,则无从选择应走的路径。现在已早有选择路 径的需要了,音乐家与倡导音乐的人们,若想有一个由自觉产生的概念的话,这是时候了。
现代最新乐器——郝氏电器风琴(注:Hammond organ(见《格罗夫》词条)为Hammond Laurens(1895—1973,美国发明家),在1933年发明,是现代电声乐器开先河的产品(孟文涛注)。)发明者的胞姊郝路义女士(Louise Strong Hammond),她自己是一位音乐家。她在中国三十年之久,是对中国人研究国乐最热心、最持久、且最有力的一位。她在战时居住重庆;胜利的前一年,因病重返美;胜利之年,在美逝世。我在小传式的追悼一文中曾归纳她平常的音乐论调,作相当忠实的(中文)翻译。这里我愿意重抄一下,作 为本文的结束,以加深我自己的追思;而也以引起读者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郝母 虽教人研究西乐作曲,却极力主张中国人应研究国乐。全国基督教会编订联合圣歌集《 普天颂赞》(注:该圣歌集(无谱仅有词)杨先生为主编人之一。《杨荫浏音乐论文选集 》第17页提及此事:“去年(指1935年——孟文涛注)复前,应哈佛燕京学社之聘,担任 国乐研究,当以基督教六公联合圣歌编辑未竣,不得已乞假半年。”(孟文涛注))之时 ,郝母与前燕京大学音乐系主任范天祥(Prof.Bliss Wiant)为主张采用中国风曲调最有 力的二位。其言曰:‘音乐诗文,非同科学;通乎国俗,而惯乎民生;出乎灵性,而动 乎感情;随历史之俱来,因生活而演进。逾淮植桔,失其本然;徒守西乐之成型,甘弃 本来之面目,则形骸虽具,实质必虚;步武外人,难言创造;终且曲异情乖,国内不协 兆民之耳,拟音维肖,世界不闻独到之声。谓可长此进展,则吾不愿想象其将来之结果 。’(圣歌委员中陈述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