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轨变型期小城镇商业的功能定位和战略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城镇论文,战略论文,功能论文,变型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江苏省的农业生产水平提高,乡镇企业崛起,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城镇建设加快,小城镇商业相应地得到发展,出现了五个转变:一是角色转变:国有商业从计划渠道之尾(或端)转向商品市场之核;二是功能转变:从当地供应到跨域集散;三是方式转变;从行业分工到综合经营;四是机制转变:从服从计划到适应市场;五是空间转变:从城乡分界到市场通开。
当然,小城镇商业的这些转变还是初步的,它远没有到位。已有的转变也存在诸多不完善处。主要体现在:①发展不平衡;②缺乏战略眼光;③尚未完全走出困境;④国有商业的优良传统被忽视或丢失;⑤负担偏重;⑥市场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之间在同类商品上过度竞争。
深化小城镇商业改革,需要优先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功能定位,一是战略调整。
功能定位
这是前述五个转变继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小城镇是个行政区域,凭借小城镇商业的活动,形成市场、开拓市场、繁荣市场,并以多种形式把这个市场同外界的广阔市场连结在一起,这又形成一个经济区域,小城镇的行政区域是有限(界)的,而它的经济区域是无限(界)的。这是我们探讨小城镇商业功能的基本着眼点,小城镇商业功能的内涵,有其共同的基本要素,又因其所处的地理、经济、人文等环境和条件不同而各有特点,就已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江苏省而言可试分为:
第一种,城邻、城周型。大城市邻近和周边的小城镇。城邻型的,如南京市紧邻的江宁县东山镇,它既具备南京市区的某些特点(市场的商业网点正日益同市区融为一体,购买和消费层次较为接近),又具有小城镇固有的农村特点。城周型的,如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距南京市西南约100公里。它有较明显的农区特征(水产品尤为丰富,是一个辐射基地),计划经济时期曾是南京市向安徽省广德、宣城等地区跨区供应工业品的批发站,现今仍有可能成为中心城市南京市向苏皖边境辐射商品的辅助中心。这两种情况需要分别考虑其商业的功能定位。
第二种,毗连型。苏南的苏、锡、常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三市所属的县级市密集而毗连,目前已各自形成一定的聚散功能。这些市的县城和其他小城镇商业可能要从两方面考虑功能定位,一方面是发挥群体功能,另一方面在群体中有所分工,各扬其自身之长,以提高集约化程度和减少相互间的无谓消耗。
第三种,偏远型。以射阳县合德镇为例,它位于盐城市北约60公里,东临黄海,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居民以就地消费为主。它的商业显然需要有与上述两种类型不同的功能定位。
第四种,不属以上类型的小城镇。
思考小城镇商业的功能定位,前提是要解决几个观念问题:
首先,要确立完整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小城镇商业观。(1)小城镇商业是小城镇市场的构建主体,是小城镇市场和县域市场同全国市场相融的纽带;(2)小城镇商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商业(多种所有制商业的集合体)的基础;(3)小城镇商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4)小城镇商业不是点(尾、端),不是线(调拨、分配的渠道),也不只是面(辐射扇面),而是一个多面体,它通过多种形式的购销和相关的活动,同工业、农业和其他产业,同各经济部门、行政部门和文化、法制等部门全方位衔接,成为整个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5)县城是县域商业的中心,也是超越县域的商品流通区域的中心,这样的商业观,或许可以称之为“市场经济小城镇商业观”。
其次,小城镇商业是一个综合概念,即包括不同所有制商业在内的全社会商业,小城镇商业的流通力是不同所有制商业流通能力的总和,这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的。国有商业是社会商业的组成部分、主导力量(不是在社会商业之外、之上的力量),它同非国有商业的关系是各得其所、相互策应、共同发展,而不是对立、排斥、抵销力量。
最后,要彻底清理计划经济体制对小城镇商业的影响。根本改变一、二、三级工业品批发体制;坚持不同所有制商业并存的方针,消除网点布局的政区化、商品市场的部门化等。
战略调整
小城镇商业在改革、开放中表现出来的战略态势,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攻为主,开拓前进,一种是以守为主,力求自保。这两种态势甚至表现在不同企业。而这一攻一守的区别主要在于对市场采取攻势还是守势。事实证明,取攻势者往往能掌握主动,抓住机遇,得到成功;而取守势者则处处被动,坐失良机,难于自保。所以,小城镇商业战略调整的中心环节是开拓市场,这也是江苏一些县城国有商业的共同经验。
开拓市场,应当是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一起开拓,本地市场又可分解为县城市场和县城以下的农村市场。因此,县城国有商业开拓市场拟可考虑“抓两头,带中间”,即一头抓开拓外地市场,一头抓本县和邻近的农村市场,带动县城自身市场。
目前对农村市场的开拓,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动力不足,一是对农村市场培育不够。所谓动力不足,就是开拓农村市场的自觉性不够,指导思想不明确。不少国有商业企业之所以把生意(日用工业品、副食品等)做到农村去,往往是出于为批发业务寻找新的出路,或者是同供销合作社争地盘(“你能进城,我就能下乡”;“你封锁,我反封锁”),甚至带有意气用事的色彩。这样,开拓农村市场就难以持久深入。所谓培育不够,就是单纯在销售商品上做文章,吸引农村购买力,而忽视通过收购和其他扶持措施来促进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村购买力水平。这样,开拓农村市场必然受到购买力的制约,也难以持久深入。
因此,要提高对农村市场的认识。农村市场的特点在于主要是农民参与的市场,其内容表现为农产品同工业品的交换(以货币为媒介,以商业为承担者)。农民是为买而实,必须解决好农民卖东西的问题,才能解决好向农民卖东西的问题,无论是发展农业生产,让农民有更多的剩余产品可买,还是做好收购工作,让农民要卖的能够卖掉,都离不开商品流通业。可见商品流通业不是局部的、部门的事,而是关系农业这个基础、关系全局的大事。如果不能满足农民的出售要求,”谷贱伤农”;如果农民手中有了钱,不能满足他们购买的需要;影响所及不只是农村市场的兴衰,最终将是农业的兴衰,在农村市场上,只注意卖、不注意买;或者只注意买、不注意卖,都是不对的。
人们常说,耍解决中国的问题,根本在于解决好农业、农民、农村这“三农”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妨再加一“农”,即农市——农村市场。不认识农村市场的重要性,就不能完整、深刻地认识中国“农”字的基础性;不解决农村市场问题,不能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国有商业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市场,来提高开拓农村市场的自觉性。
为了实施这个战略,当前小城镇国有商业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改革以强活力。国有商业要继续坚持改革,转换体制,活化机制。当前需要对多年来尝试的各种改革形式进行反思,凡实践表明效果不好、效益不佳的改革,要重新论证,不能认为改革以来采取的做法都是正确的、不可更改的。一些成功的做法要推广,例如常熟等地的国有商业参与办市场,成为增强县城商业活力的有效途径,值得因地制宜地借鉴。
第二,调整以壮实力。调整的根本依据是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每个国有商业企业都要以市场为导向给自己定位或者调整定位,进而根据正确的定位来调整自己的商品结构、组织结构、资金结构、营销结构等,再进而在企业之间以“消除雷同、趋向专业”为方针,以商品为龙头,通过大调整、大改组,形成若干集团公司或者联合企业,也就是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建于1991年的江阴鞋帽总公司以30名职工、240平方米营业厅,于1996年实现总销售2.74亿元(省外供货1.6亿元)、利税总额1500万元,为国内、国际30种名牌的总代理商家,辐射面广及国内20个省(市),俨然商界“小巨人”。如果每县城都能培育出一个(多当然更好)这样的“小巨人”,江苏的小城镇商业必将根本改观。
第三,管理以增财力,各地经验证明,集约增长贵在管理;管理可以创造财富,放松管理必然导致资产流失。加强管理简单地说,就是把优良的管理传统(包括建国以来积累的)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包括国外),从观念到制度,同我国改革、开放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做法结合起来,抓住对物(特别是进货、盘点环节)、对财(资金为主)、对人(主要骨干)的管理,动真碰硬,持之以恒,身体力行,必能见效。
第四,联手以谋合力。国有商业企业之间可以联手,国有商业同集体商业可以联手,国有商业同个体、私营商业也可以联手(有些小城镇已经有此实践),商业还可以同手工业联手,具体形式多种多样,要把着眼点放在壮大小城镇商业的整体实力上,努力减少企业间、部门间大打价格战之类的过度竞争(甚至互相拆台)而造成的内耗。这是小城镇商业宏观管理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