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简单丝绸中使用字形,楚代则以字的形式使用字形_金文论文

楚系簡帛中字形的習用讀法和詞的習用字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用字论文,字形论文,楚系簡帛中论文,習用讀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近年來,筆者在師長的指導下,頗留心於楚系簡帛中字形與詞相互關係問題的研究,並已完成一份初步的研究報告①。該報告第一部分初稿曾以《略論楚簡中字形與詞的對應關係》爲題發表(以下簡稱《略論》)②,第二部分初稿曾以《楚簡中的一字形表多詞現象》爲題發表(以下簡稱《一字形表多詞》)③,第三部分題作《楚系簡帛中的一詞用多字形現象》(以下簡稱《一詞用多字形》)。本文爲第四部分,本是在以上三部分的基礎上寫的,故詳略處理及行文呼應上均多有需與上三部參合之處,幸讀者察焉。《一詞用多字形》未正式刊表,參考稍爲不便,幸讀者諒之。

本文所考察的楚系簡帛資料主要包括如下十四種:(1)楚帛書,簡稱“帛書”④;(2)曾侯乙墓竹簡,簡稱“曾侯”⑤;(3)仰天湖楚簡,簡稱“仰天”⑥;(4)信陽楚簡,簡稱“信陽”⑦;(5)包山楚簡,簡稱“包山”⑧;(6)望山楚簡,簡稱“望山”⑨;(7)郭店楚簡,簡稱“《郭店》”⑩;(8)九店楚簡,簡稱“九店”(11)。(9)新蔡楚簡,簡稱“新蔡”(12);(10)上博楚簡(一),簡稱“《上一》”(13)。(11)上博楚簡(二),簡稱“《上二》”(14)。(12)上博楚簡(三),簡稱“《上三》”(15)。(13)上博楚簡(四),簡稱“《上四》”(16)。(14)上博楚簡(五),簡稱“《上五》”(17)。凡有定量統計者,均以此爲限。

爲明確字詞的區别,本文采取裘錫圭先生《文字學概要》的做法,用“{ }”標明詞或詞素。引用簡帛釋文,除確有必要嚴格隸定者外,儘量采用寬式。

一、字形的習用讀法

在一個字形的不同讀法(即所對應的不同的詞)中,往往有某一種或某幾種讀法是最爲常見的,這些讀法就是該字形的習用讀法。習用讀法的極端表現就是一字形只有一種讀法(即只對應一個詞)。

只有一種讀法的字形,其習用讀法自然是容易判定的。例如我們在《略論》中舉到的“一”、“二”、“三”、“甲”、“乙”、“”、“口”、“山”等等,它們都只有一種讀法,那個讀法分别就是{一}、{二}、{三}、{甲}、{乙}、{丙}、{口}、{山},這當然就是它們各自的習用讀法了。但相比較而言,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那些有不同讀法的字形的習用讀法。習用讀法的確定需要篩選,而依據的主要是統計數據。例如“七”,它在楚系簡帛中可以表示數詞{七}和蟋蟀的{蟋},前者32例(18),後者僅1例,顯然“七”這個字形的習用讀法就是{七}。又如“己”,它可以讀爲天干詞{己}和自己的{己},二者的比例是112(19)∶3,可見天干詞{己}是“己”字形的習用讀法。這些數據對比明顯,一目了然。

當然,習用與否只是相對而言,很難說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可供界定。爲方便操作和討論,本文暫時假定以20%爲分界綫,所占比例高於此綫的,即認爲屬於習用之列(下一節討論詞的習用字形也用此假定,不另加說明)。

我們在《略論》、《一字形表多詞》中已提到或討論過不少一字形對應多詞的例子,現先從中抽取幾個字形,對其習用讀法加以考察。比如“”,有{作}、{胙}、{阼}、{藉}等讀法,具體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見,在這四個不同讀法之中,讀{作}是占絕對優勢的,所以它就是“”的習用讀法。

又比如“亦”,有{亦}、{液}、{赦}、{夜}等讀法,其具體情形如下表所示:

顯然,{亦}在“亦”的諸種讀法中占極高比例,應是“亦”的習用讀法。

又如“昏”,有{昏}、{聞}、{問}、{岷}、{昧}等讀法,統計數據見下表:

字形

詞頻度比例

{昏}711.66%

{聞}

2846.66%

“昏”

{問}

2338.33%

{岷}1 1.66%

{昧}1 1.66%

小計60 100%

可見讀{聞}和讀{問}的比例都較高,二者相差不遠,都應該看作“昏”的習用讀法,

再看看從“昏”得聲的“”的記詞情况:

讀{聞}顯然是“”最常見的讀法,讀{問}的比例雖然遠較讀{聞}爲低,但仍然出現較多,也可看作“”的習用讀法之一。

下面再選取楚系簡帛中幾個使用頻率較高、而且讀法較多的字形,歸納其習用的讀法。

先看“於”字形:

毫無疑問,介詞{於}就是“於”的習用讀法。

再看“者”字形:

代詞{者}在“者”的諸多讀法中比例獨高,顯然就是“者”的習用讀法。

又如“又”字形,記詞情况如下表:

字形詞 頻度比例

{有}

80894.50%

{又}445.15%

“又”{右} 10.12%

待考 20.23%

小計855 100%

可見,{有}是“又”最習用的讀法。

通過考察楚系簡帛中字形的習用讀法,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幾點認識。

第一,一個字形的習用讀法,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止一個,如“昏”、“”即都有兩個習用讀法。

第二,一個字形的習用讀法,可以是該字形的本用讀法,也可以是它的他用讀法。如“一”、“二”、“三”、“口”、“山”、“”等的習用讀法是其本用讀法,而“腋”之初文“亦”習讀爲{亦},表示日昏的“昏”習讀爲{聞}或{問},本象烏鳥形的“於”習讀作介詞{於},則顯然屬於語音的假借。至於“者”之習讀作代詞{者},《說文》云:“者,别事詞也。从白、聲。,古文旅字。”以“者”爲{者}的本用字形,然此解與古文字不合,“者”字本義不明,其表{者},仍以假借最爲可能。有意思的是,有一字形而同時可習讀爲它的本用對應詞和他用對應詞者,如“”字,從“耳”、“昏”聲,當爲記録聽聞之{聞}而造,它有兩個習用讀法,其一即爲{聞},爲本用讀法,另一個爲{問},則是他用讀法。

第三,楚系簡帛中字形的習用讀法,與其他出土文獻或傳世文獻相比較,有同有異。

人們寫字記詞的習慣有着很强的傳承性,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楚系簡帛中有很多字形的習用讀法和前後時代出土文獻及傳世文獻的用字情况是相合的。特别是那些最基本、最常見的字詞,更是如此。像數目字“一”至“十”,像“人”、“口”、“山”、“水”、“日”、“火”,等等,它們的習用讀法,從商周甲骨文金文到戰國簡帛,甚至一直到今天,都是保持一致的。這一點對於理解漢字使用的總體穩定性很重要,自然不能忽視。但同時,我們更應該關注楚系簡帛中那些比較有特色的字形習用讀法。

先看看與其他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習用讀法均不同者。比如“昏”字形,已見於殷墟甲骨文,《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共收録11例,均讀爲日昏之{昏}(23)可見甲骨文“昏”之習用讀法是{昏}。《說文》云:“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以“昏”爲{昏}屬於本用對應。金文“昏”字僅見於新近發現的柞伯鼎銘文,凡3見,均作爲地名,取義不易確定(24)。秦至漢初簡帛文獻中的“昏”,據我們的調查,其習用讀法也是{昏},同於甲骨文。傳世文獻中“昏”習用爲{昏}更是没有問題。而楚簡“昏”的習用讀法却是{聞}和{問},較爲特别。

又比如“員”字形,我們統計它在楚系簡帛中的記詞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見表示云曰的{云}是“員”字形最常見的讀法。“員”字甲金文字中均已出現,《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録得5例,或用作地名,或用法不詳(26);《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録得22例,均用於人名(27),具體讀法難定。但甲金文中的這些“員”大概都不能讀爲云曰的{云}。以“員”表{云}首見於石鼓文《車工》篇“君子員(云)邋”。秦漠簡帛中“員”仍有少數讀{云},如馬王堆帛書《五行》301-302:“《詩》員(云):‘不勮不〔〕,不剛不柔。’”但更多的是讀爲{圓}。傳世古書中也偶有以“員”表{云}者,如《書·秦誓》:“日月逾邁,若弗員來。”孔穎達疏:“員,即‘云’也。”但“員”的習用讀法並不是{云},而是我們熟悉的人員的{員}了。

又譬如“眚”字,在楚系簡帛中最常見的是讀爲生性的{性},例如:

巽(?)乎脂膚血氣之情,養眚(性)命之正。(《郭店·唐虞》11)

此以民皆有眚(性),而聖人不可慕也。(《郭店·成之》28)

喜怒哀悲之氣,眚(性)也。(《郭店·性自》2)

道始於情,情生於眚(性)。(同上3)

好惡,眚(性)也;所好所惡,物也。(同上4)

惡生於眚(性),怒生於惡。(《郭店·語二》25)

愠生於眚(性),憂生於慍。(同上30)

民眚(性)固然,甚貴其人,必敬其位。(《上一·詩論》24)

善不善,眚(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上一·性情》3)

哀、樂,其眚(性)相近也。(同上18)

“眚”讀作百姓之{姓}者也頗多見,例如:

成事遂功,而百眚(姓)曰我自然也。(《郭店·老丙》2)

故長民者,章志以昭百眚(姓),則民至行己以悅上。(《郭店·緇衣》11)

禹立三年,百眚(姓)以仁道。(同上12)

一人爲亡道,百眚(姓)其何罪?(《上二·容咸》48)

夫雖毋旱,而百眚(姓)移以去邦家,此爲君者之刑。(《上四·柬大》12)

三命四俯,是謂百眚(姓)之主。(《上三·彭祖》7)

毋罪百眚(姓)而改其將。(《上四·曹沫》27)

施教於百眚(姓)而民不服焉,是君子之耻也。(《上五·季庚》3)

可見,{性}、{姓}都可看作“眚”的習用讀法。檢商周甲金文,“眚”絕大多數應讀爲省視之{省}(28),罕見讀{性}或{姓}者;而傳世文獻中“眚”一般表示眚病、眚災之{眚},可見楚系簡帛之讀法是特别的。

再看看楚系簡帛字形的習用讀法同於其他出土文獻,而異於傳世文獻者。譬如“胃”字,楚系簡帛多見,除極個别例子外,都應讀作言謂之{謂},例如:

競得訟緐丘之南里人龔、龔酉,胃(謂)殺其兄。(包山90)

帝胃(謂)爾無事,命爾司兵死者。(九店五六43)

果而弗伐,果而弗驕,果而弗矝,是胃(謂)果而不强。(《郭店·老甲》7)

下,土也,而胃(謂)之地;上,氣也,而胃(謂)之天。(《郭店·太一》10)

士有志於君子道胃(謂)之志士。(《郭店·五行》7)

魯邦大旱,哀公胃(謂)孔子:“子不為我圖之?”(《上二·魯邦》1)

四月、五月,是胃(謂)亂紀。(帛書乙篇)

是胃(謂)德匿,群神乃德。(同上)

顯然,{謂}就是“胃”的習用讀法。檢《殷周金文集成引得》“胃”凡4見,有3例讀{謂}(29)。又檢秦及漢初簡帛,“胃”宇多見,絕大多數也都讀{謂}。而我們知道,在傳世文獻中的“胃”一般只表示脾胃的{胃},而不讀作{謂}。

又譬如“才”字,在我們所統計的楚系簡帛資料中共96見,其中表示{在}者最多,至少有64例。如:

酉小瘳,戌大瘳,死生才(在)子。(九店五六64)

聖人之才(在)民前也,以身後之。(《郭店·老甲》3)

方才(在)下位,不以匹夫為輕。(《郭店·唐虞》18-19)

聖者不才(在)上,天下必壞。(同上27-28)

觀諸《詩》、《書》,則亦才(在)矣。(《郭店·六德》24)

親戚遠近,唯其人所才(在)。(同上48)

賢人不才(在)側,是謂迷惑。(《郭店·語四》12-13)

如舜才(在)今之世則何若?(《上二·子羔》8)

才(在)師中吉,亡咎,王三賜命。(《上三·周易》7)

有孚才(在)道已明,何咎。(同上17)

可見“才”的習用讀法即是{在}。這種情况是與商周甲金文字資料一致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節録“才”字300多例,絕大多數均可確定應讀作{在}(30);而據《商周金文斷代字頻表》統計,商周金文“才”字計442例,其中讀{在}者有424例之多(31),所佔比例高達96%。而傳世文獻中,“才”的習用讀法是才力、人才之{才},後來又多用來表示副詞{纔},和楚系簡帛等出土文獻不同。

楚系簡帛在字形的習用讀法方面與其他文獻的異同,仔細推究起來,有時代性和地域性的因素在起作用。比如“才”之習讀{在},大概屬於較早期的用字習慣,而“才”之習讀爲{才},則大概屬於較晚的情况。在戰國時代其他地域的文字資料中,“才”的常用讀法與楚系簡帛相同。又如“眚”,更早的時候常讀作{省},在楚系簡帛的時代常表示{性}和{姓}。同時,“眚”習讀作{性}或{姓},也可能有地域的因素,因爲目前還没有發現戰國時代其他地域的文字資料有這種習慣用法。另外,像“員”習讀作云曰的{云},“昏”習讀作{聞}、{問}等,也可能具有較明顯的楚地特色。關於地域特色的問題,我們將在另文中做進一步的討論。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確認某個字形的習用讀法,是根據現有該字形所對應各詞的相對頻度歸納出來,造就不能不受到各詞本身頻率高低的影響。比如我們認爲楚系簡帛中“員”的習用讀法是{云},而不是{損},就跟這批語料中{云}的詞頻較{損}高出許多有很大關係。實際上{損}凡8見,均記作“員”,設若在此批語料中{損}的詞頻高達400次以上,它們很可能絕大多數都記作“員”,那麽,如按上文的篩選標准來衡量,則“員”的習用讀法就變成{損}了。從這種角度來看,所謂字形的習用讀法是有一定的片面性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我們歸納字形習用讀法的意義,况且詞頻的特點本身也正是語料特點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詞的習用字形

在一個詞的多個對應字形中,往往有某一個或多個字形是最常見的,這些字形就是該詞的習用字形。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討論“一詞多形”問題時,即曾提出“習用字”的概念(32),但似乎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視。其實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我們現在就以楚系簡帛的材料,對裘先生所揭橥的這一重要命題作一點響應。在名稱上這裹使用“習用字形”的叫法,應該與裘錫圭先生的“習用字”含義基本一致。

習用字形的極端表現就是一詞只對應一個字形。只有一個對應字形的詞,其習用字形當然也是顯而易見的。比如我們在《略論》中舉到的10個方位詞中,毫無疑問,其中{下}、{右}、{前}、{東}、{西}、{南}、{北}的習用字形分别就是“下”、“右”、“前”、“東”、“西”、“南”、“北”。又如自{甲}、{乙}、{丙}……{癸}10個天干詞,其習用字形則分别爲“甲”、“乙”、“”……“癸”。又如{不}、{人}、{日}、{月}、{水}、{土}等等,也都始終只用一個字形來表示,它們的習用字形自然也是易於確認的。

就像考察字形的習用讀法一樣,我們考察詞的習用字形時,不但要注意到一對一的絕對習用,更要重視那些一對多的相對習用的調查比較。仍看《略論》中已統計遇的具體例子,{上}有兩個對應字形“上”和“”,頻度比是126(33)∶13;{左}也對應兩個字形“左”和“右”(34),頻度比是144(35)∶1;{後}可用4個字形來表示,即“”、“”、“句”、“后”,其比例爲43∶5∶45∶1。不難發現,{上}、{左}的習用字形分别是“上”和“左”,而{後}的習用字形則應爲兩個,即“”和“句”,因爲這兩個字形有着相近的高頻度。

我們在《略論》、《一詞用多字形》中,涉及不少有多個記録字形的詞,現先從中選取幾個來確定它們的習用字形。比如慎重的{慎},其對應各字形頻度統計如下表(36):

可見“”、“”所占比例最高,它們都應看作{慎}的習用字形。

又如{用},其對應字形的具體數據也可統計如下表所示:

顯然,從數據上看,“甬”和“用”都可看作{用}的習用字形。相對而言,“甬”的頻度又要高出“用”許多,而且作“用”者主要集中在《上三·周易》(15例)、《郭店·唐虞》(3例)、《郭店·語三》(1例)、《上五·姑成》(1例)等少數篇章,而作“甬”者則普遍存在於包山簡、郭店簡和上博簡的多數篇章,所以,“甬”字形應是習用中的習用。

再如{親},各字形的統計數據爲(37):

其中“新”和“”是最爲常見的,都可看作{親}的習用字形,而“新”又遠較“”爲活躍。

又如語氣助詞{矣},我們也統計了它所用字形的頻度,見下表:

比例最高的是“矣”,它無疑就是{矣}的習用字形。“壴”的比例也較高,也可以作爲矣的習用字形看待。與“壴”相比,“矣”具有明顯的數量優勢,而且它所出現的範圍也較“壴”廣得多,因此,在記録{矣}的諸字形中,“矣”是習用中之習用。

又如惠愛之{愛},其字形使用情况爲:

仁義之{仁}的字形使用情况爲:

很明顯,{愛}的習用字形是“”,而{仁}的習用字形爲“”。

我們還另外統計了一些楚系簡帛常用詞的字形使用情况,並考察其習用字形。比如{如}(38),其具體情形如下表所示:

詞 字形頻度比例

“女”125 88%

{如}“奴” 128.5%

“如” 53.5%

小計 142100%

可見,{如}的習用字形爲“女”。

又如{作},所用字形至少有8個之多,具體情况爲:

其中“”的比例最高,其次是“乍”和“”,這三個字形都可以認爲是{作}的習用字形。

再如{其}(40),在楚系簡帛中詞頻極高,其使用字形情形爲:

使用“丌”字形達到99%以上,佔有絕對優勢,{其}的習用字形自非“丌”莫屬。

通過對楚系簡帛中詞的習用字形的考察,我們同樣可以得到如下幾點認識。

第三,楚系簡帛中詞的習用字形同其他古文字資料或傳世文獻互有異同。

一方面,在漢語的書寫歷史上,有相當大一部分詞的記録形式或主要記録形式是比較固定的,楚系簡帛中也存在大量與前後時代書面文獻相同的記詞習慣。如前面談到的{上}、{下}、{南}、{北}等方位詞,{甲}、{乙}、{壬}、{癸}等天下詞,還有其他常用詞像{不}、{人}、{日}、{月}、{水}、{土}等等,它們在楚系簡帛中的習用字形,和其他文獻的並無不同。這一類詞占着較大的比重,從而維繫着漢語書面語記録傳播信息功能的穩定性,是我們所應該重視的。

另一方面,楚系簡帛還有不少詞的習用讀法與其他文獻不盡相同,則是更值得我們留心比較的地方。其中有與前後時代文獻均不同者。如{後}這個詞,殷墟甲骨文多記作“”,個别作“後”(45),商周金文中多作“後”,偶作“”或“”(46),秦漢簡帛及傳世文獻則以“後”爲其習用字形,而楚系簡帛習用“”,與上述文獻俱不相同。又如{仁},甲骨文中未有確認,商周金文唯中山王鼎一見,作“仁”,秦漢簡帛及傳世文獻也均作“仁”,而楚系簡帛習作“”,也頗特别。又如{家},我們統計其使用字形情况如下:

可見楚系簡帛{家}的習用字形應是“”。而我們所熟知的是,無論是殷周的甲骨文、金文,還是秦漢簡帛,{家}的習用字形均是“家”,而且這個記詞習慣直至今天仍在沿用。又如天干詞{丙},楚系簡帛一律記作“”,而在傳世文獻或其他出土文獻,習用“丙”,罕見例外,而且也承襲至今。

又有同於某些其他古文字資料而異於傳世文獻者。如{如},兩周金文習作“女”(47),與楚系簡帛同,而秦漢簡帛及傳世文獻中雖仍可見到以“女”爲{如}的例子,但{如}的習用字形已是“如”而非“女”了。又如{謂},我們統計楚系簡帛得183例,無一例外地用“胃”來表示,春秋金文{謂}有2例,也都作“胃”,{謂}之記作“謂”始見於石鼓文《吾水》篇,秦漢簡帛中的{謂}雖然已有不少作“謂”,但仍以作“胃”最爲常見,而傳世文獻則通常只記作“謂”。

楚系簡帛中詞的習用字形同其他文獻的異同,同樣可看出某些時代性或地域性因素的作用。譬如{如}的習用字形由“女”到“如”,{謂}的習用字形由“胃”到“謂”等,都是一個歷時演變的過程,而戰國時代的楚系簡帛資料正好處於這個過程的特定位置,體現出特定時代的記詞特點。特别像{如},楚系簡帛已開始出現用“如”記録,更能透露出其習用字形轉變的綫索。又譬如{丙}之習作“”,{家}之習作“”等,尚未見於其他地域文字資料,應是楚系文字較有特色的記詞習慣。

三、字形的習用讀法和詞的習用字形之間的不對稱性

在楚系簡帛中,當字形“甲”的習用讀法爲{乙}詞時,{乙}詞的習用字形也往往是“甲”,反之亦然。這一點在完全對應的“字形一詞”關係組——像“山”—{山},“口”—{口},“日”—{日},“月”—{月}等等——中,體現得再明白不過。在部分對應的“字形—詞”關係組中,這種現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如“亦”的習用讀法是{亦},我們調查{亦}的記法,除了極個别作“”形與“火”訛混之外(48),其餘均作“亦”,可見“亦”同時也是{亦}的習用字形。又如“者”的習用讀法是代詞{者},而代詞{者}的對應字形幾乎都作“者”(目前只發現《郭店·緇衣》16{者}作“”一處例外),可見“者”又是{者}的習用字形。又如“員”的習用讀法是云曰的{云},而云曰的{云}計得60例,除了1例作“云”外(見《郭店·緇衣》35)(49),其餘均作“員”,故{云}又以“員”爲習用字形。另外,像“”與{愛},“”與{仁},“丌”與{其},“”與{家},“胃”與{謂},等等,情形也都相類。因此,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種認識,即大體而言,字形的習用讀法和詞的習用字形之間存在着一定的對稱性。

但是,更值得我們注意和重視的,不是習用讀法和習用字形的對稱性,而是它們之間的不對稻性。習用讀法和習用字形的不對稱性,主要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數量上的不對稱。具體來說,有時候,字形“甲”的習用讀法是{乙}詞,而{乙}詞的習用字形除了“甲”之外,還有其他字形;有時候,{甲}詞的習用字形是“乙”,而“乙”字形的習用讀法除了{甲}詞之外,還有其他的詞。

舉例來講,如前所述,“”的習用讀法是{作},而{作}的習用字形却不止是“”,而是還有“乍”和“”。又如“”的習用讀法是{慎},而{慎}除習作“”外,還常用“”表示。“”的情形與“”同。又如“甬”通常讀作{用},而{用}的習用字形却有“甬”和“用”兩個。“用”的情形與“甬”同。“矣”和{矣}的關係也是這樣,“矣”字形計72見,其中68例表示{矣},4例表示{疑},其習用讀法無疑是{矣},而我們知道{矣}的習用字形卻不止是“矣”,還有“壴”。“壴”凡24見,均讀作{矣},其習用讀法無疑只有{矣}一個,而{矣}的習用字形却有“矣”和“壴”兩個。這些是以字形爲觀察起點的例子。

下面再看看以詞爲觀察起點的實例。比如{立}這個詞共出現35次,全都記作“立”,故{立}的習用字形是“立”;而“立”字形的記詞情况則爲:

顯然,“立”的習用讀法除{立}外,還有{位}。

又如{苟}(50),計有22例,其中1例作“狗”(《郭店·語四》1-2:“言而狗(苟),牆有耳。”),其餘均用“句”來表示,可見{苟}的習用字形馬“句”;而我們統計“句”的記詞情况得下表:

字形詞 頻度比例

{句}33.66%

{鉤}11.22%

“句”{拘}11.22%

{后}

1113.41%

{苟}

2125.61%

{後}

4554.88%

小計82100%

可見“句”有{苟}和{後}兩個習用讀法,而且讀{後}者還要比讀{苟}者多得多。

又比如語氣助詞{哉},楚系簡帛中計得25例,其中記作“才”者有23例之多,如:

苟有其世,何難之有才(哉)?(《郭店·窮達》2)

善才(哉)!商也,將可學詩矣。(《上二·民之》8)

善才(哉)問乎!足以教矣。(《上三·中弓》15)

休才(哉)!乃將問因由。(《上三·彭祖》1)

今天下之君子既可知已,孰能并兼人才(哉)?(《上四·曹沫》4-5)

曼(慢)才(哉)!吾聞此言。(同上10)

寡人之不肖也,豈不二子之憂也才(哉)?(《上五·競建》8-9)

天下為君者,誰欲畜汝者才(哉)?(《上五·姑成》4)

而如傳世文獻之寫爲“哉”者,只見如下2例:

帝曰:繇,□之哉!毋弗或敬。(帛書乙篇)

邵(昭)告大川有曰:嗚呼哀哉!小臣成暮生旱孤。(新蔡零9、甲三23、57)

無疑{哉}的習用字形是“才”。然而,“才”的習用讀法却不止是{哉}。從上文可知,楚系簡帛中“才”字形96例,其中除23例記録{哉}外,還有至少64例可以確定應讀{在},{哉}、{在}分别占“才”字形讀法的24%和67%,它們都是“才”的習用讀法,而且相比而言,讀{在}者還要比讀{哉}者多得多。

第二,字形“甲”的習用讀法是{乙},而{乙}詞的習用字形卻可以不是“甲”。

例如“”字,楚系簡帛共出現22次,無一例外地均表示數詞{四},{四}無疑就是“”的習用讀法。而{四}除用“”表示外,更多的則記作“四”,計有139例,可算得“四”、“”所占的百分比分别爲86.3%和13.7%,顯然{四}的習用字形是“四”,而不是“”。

又比如“如”字,凡5見,均表示{如}:

未見聖,如其弗克見。(《郭店·緇衣》19)

善則從之,不善則止之;止之而不可,而任之,如從己起。(《上四·内豊》6+8)(51)

必慎以戒,如將弗克,毋冒以陷,必(禍?)前功。(《上四·曹沫》53上+60下)(52)

相保,如。(信陽1·4)

又“奴”字,凡14見,表示{如}者12例:

豫乎奴(如)冬涉川,猶乎其奴(如)畏四鄰,嚴乎其奴(如)客,涣乎其奴(如)釋,惇乎其奴(如)樸,混乎其奴(如)濁。(《郭店·老甲》8-9)

《子奴(如)思我》(《上四·采風》1)

多薪多薪,莫奴(如)雚葦;多人多人,莫奴(如)兄……莫奴(如)同生。多薪多薪,莫奴(如)松杍;多人多人,莫奴(如)同父母。(《上四·逸詩·多薪》1-2)

因此,“如”和“奴”的習用讀法都是{如}。但{如}之寫作“女”者却有125例之多,遠非“如”或“奴”所可比擬,故{如}的習用字形顯然是“女”,而非“如”或“奴”。

又比如“”,在楚系簡帛中出現7例,全都表示{從},即以{從}爲其習用讀法。而據我們統計,{從}的字形使用情况爲:

顯然{從}之習用字形爲“從”,而不是“”。

第三,{甲}詞的習用字形是“乙”字形,而“乙”的習用讀法卻可以不是{甲}。

例如{何},楚系簡帛中查得49例,無一例外地記作“可”,如:

吾可(何)以知其然也?(《郭店·老甲》30)

可(何)謂六德?聖、智也,仁、義也,忠、信也。(《郭店·六德》1)

與(舉)賤民而豫之,其用心也將可(何)如?(《上一·詩論》4)

敢問可(何)如而可謂民之父母?(《上二·民之》1)

夫先有司,為之如可(何)?(《上三·中弓》8)

為和於邦如之可(何)?(《上四·曹沫》20)

請問可(何)謂仁之以德?(《上五·季庚》2)

也就是說,{何}的習用字形爲“可”。而查“可”字形用例,共得298個,其中表示{可}者至少有238例,如:

與其仇,有怨不可證,同社、同里、同官不可證,暱至從父兄弟不可證。(包山138反)

凡復日,不吉,無為而可。(九店五六22下)

凡五子,不可以作大事。(同上37下)

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而不可既也。(《郭店·老丙》5)

故上之好惡,不可不慎也。(《郭店·緇衣》15)

苟不從其由,不反其本,未有可得也者。(《郭店·成之》12)

孔子曰:舜其可謂受命之民矣。(《上二·子羔》7)

=(忽忽)(53)之謀不可行,怵惖之心不可長。(《上三·彭祖》6)

君子不可以不强,不强則不立。(《上五·季庚》8)

利侵伐,可以攻城,可以聚衆、會諸侯。(帛書丙篇)

可以出師、築邑,不可以嫁女、取臣妾。(同上)

可算得在“可”字形的讀法中,{何}和{可}分别占16.4%和79.9%,因此“可”的習用讀法是{可},而不是{何}。

又如人才、才力之{才},楚系簡帛中可得5例,均記作“才”:

老老慈幼,先有司,舉賢才,惑(宥)過(赦)罪。(《上三·中弓》7)

仲弓曰:“雍也不敏,雖有賢才,弗知舉也。敢問舉才如之何?”(同上9-10)

仲尼曰:“夫賢才不可掩也。舉而所知。而所不知,人其舍之諸?”(同上10)

其才辯(54)也,美矣,宏矣,大矣!(《上二·民之》9)

顯然,{才}的習用字形是“才”。而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才”的習用讀法不是{才},而是{在}和{哉}。

結語

字形的習用讀法和詞的習用字形,決定着漢字與漢語關係的基本面貌,因此,了解習用讀法和習用字形,就成爲認識或使用漢語書面語的必要基礎。而漢語的書寫系統是運動的、多元的,也就是説,在不同的時期或者不同的地域,作爲記録符號的字形與它們相應的語言中的詞之間的習慣聯繫會有不同的表現。所以,對特定時空語料中字形與詞習用對應關係的考察,就是一項十分必要的工作。本文的研究,對於我們更好把握戰國楚地的用字記詞習慣,相信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在特定語料中,字形的習用讀法和詞的習用字形之間大體上是呈對稱狀態的,但其不對稱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所以,我們認識了“甲”字形的習用讀法是{乙},並不能機械地認爲{乙}詞的習用字形就是“甲”;反之亦然。留意不對稱性問題,將有助於我們進一步認識字形與詞對應關係的複雜性。

在習用對應及其不對稱性問題上,實際上還有一個潛在因素在起作用,那就是語料中固有的詞頻差異。因此,我們也應認識到單純的歸納法所帶來的相對性和局限性。

當然,本文討論習用問題,是將楚系簡帛作爲一個整體來考察的。實際上,由於受到文本來源以及書手習慣等因素的影響,某些字形的習用讀法和某些詞的習用字形,在楚系簡帛內部有時還會有不盡相同的表現。這是我們所必須另加留意的。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我們在有關文章中將會有所論述。

注释:

①拙著《戰國楚系簡帛中字形與詞相互關係之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後研究工作報告(指導教師:裘錫圭教授),上海,2008年4月。

②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一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12月。

③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

④饒宗頤、曾憲通編著《楚帛書》,香港中華書局,1985年9月。

⑤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7月。

⑥史樹青《長沙仰天湖出土楚簡研究》,群聯出版社,1955年6月。

⑦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編《信陽楚墓》,文物出版社,1986年3月。

⑧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6月。

⑩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1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中華書局,2000年5月。

(1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

(1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

(1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

(15)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

(16)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1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

(18)《略論》未計帛書、曾侯用例,故作30例。

(19)《略論》未計帛書、曾侯用例,故作109例。

(20)張勝波《新蔡葛陵楚墓竹簡文字編》,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吴振武),長春,2006年4月,第115頁。

(21)參看拙著《簡帛文獻與文學考論》,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0頁。

(22)參看《上二》,第290頁;王輝《讀上博楚竹書〈容成氏〉札記(十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中華書局,2004年10月,第321頁。

(23)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891頁。

(24)參看朱鳳瀚《柞伯鼎與周公南征》,《文物》2006年5月;李學勤《從柞伯鼎銘談〈世俘〉文例》,《江海學刊》2007年第5期。李文疑昏地即《國語·鄭語》的閩羋。

(25)陳偉武《讀上博藏簡第四冊零札》,《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27頁。

(26)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1064頁。

(27)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7月,第1293頁。

(28)參看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211-213頁;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585-586頁。“眚”、“省”本一字之分化,故諸家或將讀{省}之“眚”直接隸寫作“省”,姚、張二氏書即是。

(29)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589頁。

(30)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1299-1304頁。

(31)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編《商周金文斷代字頻表》,《金文引得》(春秋戰國卷),廣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10月,第33、506、507、508頁。

(32)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第259頁。

(33)《略論》未計帛書、曾侯用例,故作124例。

(34)作“右”者爲偶然筆誤,參《略論》第214頁。

(35)《略論》未計帛書、曾侯用例,故作55例。

(36)另有“”字形1例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未列入統計。

(37)另有“”字形1例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未列入統計。

(38)這裹將如若的{如}和用作形容詞尾的{如}當作一詞處理。

(39)說詳拙著《簡帛文獻與文學考論》,第104頁。

(40)這裏將副詞{其}和代詞{其}合併統計。

(41)參陳偉武《舊釋“折”及從“折”之字平議》,《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中華書局,2000年7月;陳劍《說慎》,《簡帛研究二○○一》,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9月。

(42)陳劍《說慎》,《簡帛研究二○○一》。

(43)參曾憲通《“作”字探源——兼談“耒”字的流變》,《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輯,中華書局,1992年;又收入所著《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叢考》,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

(44)按理,“”也可能是“作”益“又”旁而成,但楚文字中單獨的“”表現活躍,而單獨的“作”則尚未之見,故“”以“”爲基礎的可能性較大。

(45)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314頁。

(46)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編《商周金文斷代字頻表》,《金文引得》(春秋戰國卷),第156頁。

(47)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編《商周金文斷代字類表》,《金文引得》(春秋戰國卷),第307頁。

(48)參看《一字形表多詞》,第218-219頁。

(49)在統計範圍之外新見2例以“云”表{云},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

(50)這裏將苟且之{苟}與苟如之{苟}當作一詞處理。

(51)此處簡文連接,參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20日;魏宜輝《讀上博楚簡(四)劄記》,“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3月10日。

(52)此處簡文連接,參李鋭《〈曹劌之陣〉釋文新編》,“孔子2000”網站,2005年2月22日;又“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25日。“如”字原作,原整理者隸作“”,而讀爲“弗”,此從陳劍先生釋,見所著《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12日;又“孔子2000”網站,2005年2月13日。

(53)“忽忽”的考釋,詳拙文《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彭祖〉新釋》,《華學》第七輯,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

(54)“才辯”的考釋,詳李家浩《戰國竹簡〈民之父母〉中的“才辯”》,《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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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简单丝绸中使用字形,楚代则以字的形式使用字形_金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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