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亚急性甲状腺炎,医生让我进行核医学检查确诊,但我听说核医学检查3个月内不可怀孕,这是真的吗?”
“上个月我的脚踝扭伤了,做了X线检查,但昨天检查发现怀孕了,这胎能要吗?X线检查会导致胎儿畸形吗?”
“我孕10周,总感觉头痛,且症状越来越严重,医生建议我做CT检查,这对胎儿有影响吗?可以做吗?”
上述问题经常在临床中遇到,X线、CT、核医学检查等放射性检查为疾病诊治的主要辅助手段,故备孕期、妊娠期妇女极有可能暴露于各种放射性检查中。然而,由于对放射性检查“辐射”的恐惧,部分育龄女性及家属会对胎儿安全产生担忧,进而使治疗依从性降低,增加临床疾病诊治难度,造成严重后果。实际上,放射性检查对胎儿健康有影响吗?临床该如何取舍?本文主要就X线、CT、放射性核素检查三项含有电离辐射损害的放射性检查项目展开讨论分析。
1、各项放射性检查中的辐射种类
X线、CT、MRI、放射性核素检查等项目均属于放射性检查,其含有的辐射种类包括电离辐射、电磁辐射两种,其中,X线、CT、放射性核素检查属于电离辐射的范畴。如果人体接受的电离辐射剂量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损害体内相关细胞,甚至导致DNA结构出现变化,对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MRI检查对人体是不存在放射性损害的,因为MRI检查所用的波段是电磁辐射,基本无辐射损伤,相对较为安全。但需提醒的是,在妊娠前3个月,宫内胚胎处于细胞分化发育期,对MRI检查期间出现的噪音、热量极为敏感,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故孕早期需谨慎进行MRI检查。此外,MRI增强扫描检查中若大剂量应用造影剂(如:钆双胺、钆喷酸葡胺、钆贝葡胺等),受药物作用的影响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故孕妇在备孕期、妊娠期进行MRI增强扫描检查前需向临床医师详细交代病情、妊娠状况,便于医师全面评估受检者的身体情况,客观选择检查项目。
2、备孕期接受放射性检查后多久可怀孕?
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证实,怀孕前夫妇双方进行卵巢、睾丸及其他部位的X线、CT检查均不会对胎儿造成危害,故计划妊娠夫妇在进行X线、CT、放射性核素检查后没必要采取避孕措施。当然,若你们真的忧虑辐射对胎儿的影响,最好避孕3个月(卵子、精子从发育到成熟阶段大约需要3个月),毕竟紧张、焦虑的心理状态不利于妊娠。
此外,对于核医学我们还需知道,甲状腺癌患者采用131碘治疗所需剂量较大,其可在一定程度上损伤男患者的睾丸功能,也会导致女患者在短期内出现月经量减少、月经期推迟或短暂性闭经等,但基本会在治疗后1年内逐渐恢复正常,故临床建议男性、女性甲状腺癌患者无需因接受131碘治疗而放弃生育计划,可在碘治疗后至少半年考虑妊娠计划。
3、怀孕后进行放射性检查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吗?
电离辐射虽对人体有害,但怀孕女性是否就肯定不能进行X线、CT检查呢?事实并不如此,电离辐射对胎儿的危害有多少,主要还是要看进行检查时的辐射剂量以及其孕周。
2017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制定的《妊娠期与哺乳期诊断性影像学检查指南》提出,通常情况下,X线、CT、放射性核素检查所用的辐射剂量显著低于对胎儿有害的照射剂量,故若孕产妇在妊娠期必须采用上述放射性检查来解决临床问题时,不应该将其排除在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也有大量研究表明,当人体进行X线、CT检查时照射的辐射剂量低于50mGy,基本无流产、胎儿生长迟缓、智力低下、畸形等危害;而当辐射剂量超过60mGy的有可能会影响胎儿日后的智力发育;当辐射剂量超过1000mGy的有可能直接发生死胎。
那么,50mGy的辐射剂量在常见的放射性检查中又是什么概念呢?
单次诊断性的X线检查,如孕妇进行胸部正位、侧位DR检查,胎儿会接受0.005~0.01mGy的辐射剂量;又如孕妇进行低剂量的肺部CT平扫检查,胎儿会接受0.01~0.06mGy辐射剂量。总的来说,辐射剂量大小依次排序:腹部CT或腰椎CT检查>CT小肠成像检查、钡灌肠检查>头胸部CT检查>静脉肾盂造影>腹部X线检查>乳腺钼靶>胸部X线检查。再打个比方,若普通人群发生自然流产、胎畸、生长发育迟缓的风险为286/1000,那么若胎儿吸收的电离辐射剂量为5mGy,其上述危害发生的风险仅有286.17/1000,因此,单次进行放射性检查对孕期胎儿的不良影响较少。
此外,核医学检查的危害还与放射性同位素密切相关,在孕期阶段孕产妇接受18F-、99mTc-标记物显像剂进行核医学检查,胎儿接受的辐射剂量存有一定的差异,但上述显像剂导致的辐射剂量一般会少于50mGy,故孕期进行核医学显像检查较为安全。但从孕12周开始,胎儿的甲状腺具有一定的摄碘能力,而碘又可自由通过胎盘,故孕期避免进行放射性碘及其标记物的显像检查。
至于在孕周方面,以末次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计算,孕4周以内吸收的电离辐射对胚胎的影响只有“无”或“全”的阶段,即要么没事,要么直接死胎。而到孕5~8周以内,此时期为细胞分化阶段,多个组织器官正在发育,胚胎对电离辐射相对较为敏感,一旦接受过量电离辐射可造成流产、胎儿畸形,但若胚胎接受的辐射剂量低于50mGy,胎儿还是比较安全的。在孕9~25周时电离辐射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在于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出现智力障碍、致畸等风险,但一般对胎儿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最小电离辐射剂量为60~310mGy,而医学放射性检查不会超过有损害的辐射剂量。孕26周后孕中晚期,胎儿的大部分组织器官均基本成形,此时进行放射性检查危害不大。
而对于进行头部、胸部、四肢等非腹部的放射性检查,笔者建议孕妇在检查过程中穿戴防辐射服覆盖腹部,减少胎儿接受的辐射剂量。与此同时,若孕产妇在孕期中需多次进行放射性检查,需要咨询临床医师,让其计算胎儿将会接受到的总辐射剂量,计算胎儿风险/效益比,积极予以后续临床干预。
4、哺乳期进行放射性检查能够继续进行母乳喂养吗?
产妇在哺乳期进行X线、CT平扫、CT增强扫描检查后,无需中断母乳喂养。但产妇在哺乳期进行核医学检查,所用的放射性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到婴儿的体内,进而增加内照射放射病的发生风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出版物中也建议,产妇在哺乳期接受11C-、14C-、13N-、15O-标记物的核显像检查无需中断母乳喂养;用99mTc标记的放射核素显像检查,由于显像剂游离锝过多,需暂停母乳喂养4h;接受18F-FDG显像剂的核医学检查需暂停母乳喂养12h;对于接受123I、131I及其标记物的核医学检测,需暂停母乳喂养3周以上。因此,产妇在哺乳期进行核医学检查时需就当时诊疗情况咨询核医学专家,根据医嘱合理进行母乳喂养。
总言而之,放射性检查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单次进行X线及CT检查接受的辐射剂量极小,对孕妇和胎儿都是安全的,而且这些都是经过长期大量的临床观察研究得出的科学结论。同时,多次进行X线及CT检查的孕产妇临床医生会帮助其评判利弊,并进行产前检查排除胎儿畸形,保障母婴健康。因此,备孕期、怀孕期、哺乳期孕产妇若生病了,应及早到院就诊,若有放射诊断和治疗的需求,需遵医嘱及时进行,切勿因顾虑辐射影响胎儿或婴儿而耽误病情。
论文作者:眭琼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7
标签:胎儿论文; 放射性论文; 剂量论文; 核医学论文; 孕期论文; 哺乳期论文; 核素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