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经济中心移动引发的思考——两宋定都作为总变化轨迹上一个关键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古代论文,轨迹论文,关键论文,为总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320(2003)04-0099-07
一、施坚雅观察的两宋定都及相关问题
美国学者C·W·施坚雅(Skinner)对古代中国的区域经济问题做过专门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施坚雅模式”。他在分析两宋定都时指出:“也许最重要的可解释的因素(除了上面提到的关于技术和对外贸易的一般看法),是首都位置与这个地区的联系,一句话,中世纪的都城比帝国晚期的都城更处于中心位置。长安就被设置于西北中心地区附近;开封比北京更接近华北的地理中心位置;而杭州作为大运河的南端终点处于江南金三角与浙江东北部的中心位置,这比南京更为优越,而南京附近的内地,正如莫特指出的‘缺少能反映长江下游特点的资源’。事实上,南京和北京被选为帝国首都主要是一些战略原因,这一点英特教授的文章说得很清楚。作为贸易、工业和金融的地区中心,开封和杭州的位置远比北京和南京好,而且开封和杭州在成为都城的时候已经都是繁荣的经济中心了。因此,地理位置的优越极大地提高了开封和杭州在本地区的经济中心性,使这两个城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多功能的大城市。当我们回想到中世纪时代比后来的时代更具有世界性,回想到在长安、开封和杭州的极盛时代鼓励对外贸易而明清王朝却阻止对外贸易时,把帝国都城设置在自然的经济中心之中,这样的城市发展的意义就显得突出了。”(施坚雅,1991)大概可以这样说,北宋定都开封、南宋定都杭州都与大运河有关系。运河在交通上便利了南北往来。观察下面的示意图,会对唐、两宋、元都城的位移增加些直观印象。
示意图 唐、两宋、元都城位移
设定:□abcd代表古代中国版图
X代表长安 K代表开封
H代表杭州 B代表北京
“结构合理的大地区范围的城市体系,只是在唐代才在中国西北部形成,在北宋时期才在华北形成。”接着施坚雅作了详细的阐述(施坚雅,1991):
在8—13世纪,华北经历了一个城市发展的典型周期。它上升的表现有:这里复杂的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开封为中心的交通网络;大约从2000万上升到3300万以上的地区人口,增加了15倍的开封人口。它下降的表现是:这里贸易和交通的瓦解;开封市场的衰退;最后是在蒙古征服者手中这里大多数城市的毁坏。在这个周期的最低点,该地区人口下降到1100万,开封的人口减少到9万,下降了10倍。
华北地区的历史结局是,北京取代中世纪周期中开封的角色成为联合中心,贸易方式和交通网的变化也十分明显地反映了这种剧烈的转变。
长江下游的发展周期虽然不如华北那样明显,但是也与某些城市的支配地位有联系。在晚唐和北宋的这个周期,相对复杂的城市体系集中在扬州,使其成为中心性都市。南宋建都杭州以后,出现了高涨的发展周期,在此期间,城市结构向都城标准发展。直到14世纪,杭州仍保持着大都市的地位,但当时在明朝建立者的影响下,一些具有深远影响的变化构成另一个发展周期,在这一周期中,日趋扩展的南京成了中心角色。……时间更长、更引人注目的发展周期开始于16世纪,至19世纪以太平天国暴动的灾难性结局而告结束。在这一周期中,苏州开始上升为地区性大城市。太平天国之后的周期,是一个机械化交通运输和工业高速发展为特征的近代化时期,上海随之崛起。
同大多数区域经济研究者一样,施坚雅也会探讨地区体系的存在原因。他认为,地区体系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1)生产——交换的技术(科技进步)和管理(社会组织);(2)自然地理结构。也就是说,地区体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在自然地理方面拥有更高的生产与交换潜力的地方”(施坚雅,1991)。
跟踪施坚雅的思路,我们可以归纳出两项很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一)中世纪城市革命这个概念就中国而言,它首先意味着城市发展,进而有“城市发展的这一特色标志着一场不断发展着的革命,这场革命是以管理整个社会的方式进行的”。“研究中世纪中国的学者们认为,这种变化从8世纪后半期开始,南宋时期达到高峰。”“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南宋时期所达到的商业化水准,其它大部分中心地区只是到明清时期才达到。”“在10世纪,中国西北部正处于经济萧条时期,而华北却处于经济高涨时期;在12世纪长江下游地区经济繁荣,而同时华北却是经济衰退。”“在1100年,华北就有将近3%的人口住在开封这个地区大都市。然而到1840年,随着华北人口膨胀到大约12000万,该地区10个最大城市的人口数加起来还不到该地区总人口的2%。”“我觉得尚可置信的较保守的数字……金入侵前夕开封人口为85万,蒙古人侵前夕杭州的人口为120万。”(施坚雅,1991)
(二)提出重要城市周期与相应的经济活跃地区说(施坚雅,1991),即:长安周期上升时代的西北(到900年),开封周期上升时代的华北(到1100年),扬州和杭州周期上升时代的长江下游地区(到1300年),泉州周期上升时代的东南沿海地区(也到1300年)。
二、经济政策是连接发展经济指导思想与经济实践的一座桥梁
1615年,法国重商主义者D·孟克列钦发表了《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一书,针对工商业问题提出加以改进的政策性建议。“政治经济学”一词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在文献中被提出来,表明这个概念从它一问世就是同经济政策联在一起的。也可以说,处于全盘时期的重商主义成为经济思想和国家的经济政策结合在一起的一个典型代表。美国经济学家A·熊彼特认为,政治经济学体系就是指“一整套经济政策的阐述”;经济思想同样主要是“有关公共政策的所有意见与愿望的总和”(熊彼特,1991)。就我的理解,政治经济学是对现行政策的建议,经济思想是对政策理论的分析,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有密切关系。
经济政策是政府为指导和影响经济活动所规定并付诸实施的有关经济准则和措施,是经济思想或经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要想把一定的经济理论或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贯彻到经济实践中去,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制定和贯彻执行经济政策来实现。经济政策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最重要手段。经济政策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体,这两方面政策的现实存在,始终是一国经济运行中不可缺乏的组成部分。从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前自由放任思潮在经济学界占统治地位,这正说明“看得见的手”始终也没有完全看不见,否则一再强调“看不见的手”的那些主张毫无提出的意义。问题并不在经济政策是否存在(事实上它决不会不存在),而是在经济政策适度与否。所谓适度,在空间上并非一个点,它是以一个平衡点为基准,有上下限的一个区段。按适度来要求,自由放任最大只能达到经济政策适度区段的下限,这时国家干预为最小;国家干预则最大只应达到该区段的上限,此刻是经济自由还存在的最小限度,若超过这个界标,经济活动就等于没有自由可言了。
(一)从财政货币政策有助于中原地区发展经济角度理解王安石变法
这里,我们不妨从理论上推论王安石变法中财政改革措施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均输法可以在3个方面收到经济效益。一是对储存在州县的计划供给京师物品可以就地出售,也就是使物品转化为货币,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当地发展经济。因为能够销售出去的物品应当就是该地区所需要的。二是在京师近处地区购买所需物品,这同样在客观上有利于当地发展经济。因为此时是市场经济下的商品交换行为,并非先前那种计划经济下的产品调拨行为。三是节省了远途运送计划供给京师物品的运输力,在运输条件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这在客观上有助于把社会有限的运输能力最大限度地使用在区域间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上。
2.青苗法、市易法两项,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一种由政府出面推动社会信贷活动的行为。当政府借贷行为明显带有抑制高利贷以便帮助农民进行生产、商人从事贸易这一前提时,实际上在客观上也对货币—金融体系的形成起到了必要的促进作用。所谓金融,指资金的融通(简称“融资”),假如不涉及“在现代银行制度下”这个前置界定,它无非就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活动。随着社会的进步,金融所涉及的提供资金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3.免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一种由政府出面推动雇佣劳动关系在整个社会尽快成为普遍性经济现象的行为;劳务的货币化、市场化,以一个特定的角度反映出,当时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向相对高一阶层次演进的潜能。
(二)宋代土地政策推动了货币经济在社会中的普及进程
赵俪生教授曾在他的《中国土地制度史》中提出一种观点:“官田的私田化和官租的私租化,是两宋土地关系中重要的特点之一。”一些学者也认为,宋代的出官资购买民田与前代各王朝的凭特权强占民田有了明显区别;宋代的地主庄田是租佃关系即一方收租、一方交租,私田如此,官田同样如此(陈守忠,2001)。对此我们也在设想,能否发现这种土地制度(指地主庄田制成为主要形态)与经济中心东移和东南移隐含着一个什么关系?宋代编制的征科赋役用基本簿籍五等丁产簿以及推行的五等户制(王曾瑜,1980),对经济中心转移会有什么影响?
只要承认在农业社会,“土地所有制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命根子”(陈守忠,2001),那么,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价格——货币关系自然就在整个社会当中格外显现出来(注:G·斯蒂格勒谈到:“价格是指示器”、“价格是激励因素”、“价格是抱怨的对象”(斯蒂格勒,1990)。)。货币经济引发一连串新的社会行为产生,经济法、经济道德等都需要在社会秩序管理程序上及时地加以配套。收支平衡这个概念,无论对政府还是对某个具体的经济组织都已成为生存的必须关注点。货币—收支平衡—经济波动—经济地位这个认知框架,显然决不会凭空就被古往今来的执政者刻意去思索的(罗尔,1981)。也许宋代经济对那个时代做出的最大贡献,莫过于努力在实现着货币在社会经济中所能发挥的关键性功能(注:有人认为,宋代农民的兼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货币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相对上层的“地主、官僚、商人三位一体化”与相对下层的“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前者以权钱组合为特征,后者以兼营工商为特征;前者导致政治腐败,后者构成农民兼业,最终都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一个令人困惑的悖论
一方面是按人们评论的,相对于历史上已有水平,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这当中常被人提到的成就,如造船技术的提高,罗盘针应用在航海上等。另一方面则是冗员、腐败二者最终恶化成的合并症,使行政管理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
历史资料告诉我们,当时中央财政跌落到几乎崩溃的地步。当然人们也十分清楚,庞大的行政开支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进一步追究,与范仲淹有关的庆历新政和与王安石有关的熙宁新法曾经都涉及到同一个问题,它就是超量存在的政府官吏和军队兵员。(1)官吏冗杂问题。“官多”、“吏多”,必要的措施应当是“省官”、“省吏”。冗杂的病因主要不在科举制度,而在“恩荫”制度。另外,是设置大量无实质性作用的机构这一行政管理失误先期存在,还是等待授实职的人员太多先期存在,导致不得不不断增加职务岗位(涉及行政机构),也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的(注:以宋代的官员致仕荫补制度为例,它实属于官员特权,当时人章如愚感叹“致仕之恩,何其滥也”(《山堂群书考索续集·官制门》)。官本位是冗官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有人认为在当时特定条件下,看似极不合理的恩荫补官做法仍有其合理成分。)。(2)冗兵问题。大量的兵员,是边防部队(类似野战部队)为主要成分造成的,还是禁军这种保卫皇室安全的内务部队为主要成分造成的。前者在很大程度上由客观环境所决定,后者与主观因素有直接关系。
如果说两宋时期的中国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漆侠先生就持有这种观点),而理学的形成又说明意识形态有了一个新的动向,那么,北宋的吏治腐败达到极点,这应该如何解释?
“经济发展与朝代更替并不一致”(施坚雅,1991)。施坚雅的这个说法是否有一定道理呢?或者说,能不能借鉴来解决困扰我们的悖论。
三、西北地区与东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一)自然的差别
德国学者A·勒施谈到过两方面的“地方差”。一是在交通便利方面的地方差,他借用物理学上光的折射法则,重点针对着交通运输线,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假设“自然现象可通过最短的捷径达到其目的”,那么,“自然的障碍,按照折射的法则招致交通运输路线的改道”。二是生产率的地方差,“与自然合作的形态及其程度,随着场所而有很不规则的变化”(勒施,1995)。
就交通问题来说,引用研究者对河西地区的评论可作为一个例证:“河西地区远离中原,道路不畅,因而成为一块封闭自守的地区。”(吴廷桢、郭厚安,1996)有些学者赞同的劳幹的观点,可以拿来辅助我们做出说明河西地区的森林及丰富的草原,“因为不便于运输军资,并且在当时的物质条件限制下,也不能作为大量移民屯垦的地带,所以至多只能交给归顺中国的胡人,而不能由中国政府自行经营了”(侯丕勋,1997)。
就生产率问题来说,仍然以河西走廊为例予以论证(王福成、王震亚,1995)。(1)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的黑河流域,其下游原有一片居延古绿洲,自两汉到北魏数百年间都是“土地沃衍,大宜耕殖”,但北魏以后已出现土地沙漠化。及至在西夏控制河西走廊以前,汉代开垦区大部分地段上的许多农田就被密集流动的沙丘侵吞了。(2)位于河西走廊东部的石羊河流域,其下游有民勤绿洲,由于上源地区大量开垦引灌,再加上气候干旱,在汉代这里已出现沙漠化迹象。汉代废弃三角城,唐代废弃武威县,也都与沙漠化有直接关系。早在宋之前的盛唐,沙漠化便发生在从北向南的整个石羊河下游绿洲平原,昔日田连阡陌的西沙窝绿洲已完全演变成了荒漠。(3)位于河西走廊西部的疏勒河流域,其上游有昌马河洪积冲积扇西缘古绿洲,在唐中叶因吐蕃占领河西,这里的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灌溉水源断绝,致使绿洲东部一带开始沙漠化,农田大量弃耕抛荒。
(二)经济的差异
A·勒施谈到的3方面差异,涉及价格的地区差、生产物的地区差和运费率的地区差。有交通便利方面的地方差和生产率的地方差这两项自然的差别存在,经济的差异也就不言而喻,运费率的地区差可以认为与交通便利方面的地方差相关联,生产物的地区差可以认为与生产率的地方差相关联,而价格的地区差既与交通、运费率有一定关系,又与生产率、生产物有一定关系。仅就经济的差异而言,从宋代以后,西北地区相对于东南地区起码在2/3方面要处于劣势(另外1/3是生产物,对于它,可以认为两地区各具有优劣势),这就使西北地区实在难以同东南地区保持经济的平衡发展。在不否认“内地与西北”有“物产的互补性”(李清凌,1997)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弄清楚,两地区物产互补并不表明必然就存在着两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平衡的。这是不同属性的两个问题。接下来我想强调的就是,从北宋开始,经济布局已经对西北地区发展经济越来越不利。
西夏统辖河西200余年,这一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在生产水平方面基本上没有提高性的发展。(1)农业上普遍采用的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知识,都来自于汉族。即使西夏人已普遍使用二牛抬扛的耕作方法,而且比唐代时双手按犁柄的耕作方法也有了改进,但是与当时内地流行的曲辕犁相比终归落后得多。显然河西地区自中唐被吐蕃占据以来,农业工具的改善是极其缓慢的(吴廷桢、郭厚安,1996)。(2)手工业方面,撇去流传下来的西北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如纺织、制毡和皮制业不谈,虽说当时手工业各门类已比较齐全(也仅仅是根据西夏汉文本《杂字·诸匠部第七》记载的繁多工匠名目来推论),然而除了兵器制造业的产品如铁甲可以反映出西夏冷锻的先进技术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又得益于应用了当时较先进的鼓风技术)外,像粮食加工工具、生产或生活用铁器等,充其量只能说它们的技术水平都和宋王朝统治区域几乎没有差别(李清凌,1997),却始终未发现有某种有所超越的迹象。(3)商业方面,影响西北古道的陆上丝绸之路被起锚东南新港的海上丝绸之路所取代,中外贸易交通沿线曾经给河西走廊带来的诸多益处逐渐减少了。供赐贸易也好,互市也罢,及至榷盐、榷茶、榷酒、榷醋等,宋夏间的主体经贸活动,不过是以前那些王朝存在时期国内民族贸易的一种继续。C·达芬南(D'Avenant)在1697年说过:“国内贸易并不能使整个国家更富裕,只是在个人财产的相对数量上有所改变而已;对外贸易却给国家的财富带来了净增益。”(罗尔,1981)实际上李清凌教授分析得出的一个结论,正好也可以用来说明当时河西与中原两地区的贸易状况:宋夏时期西北商品经济有许多地方性特点。比如,西北商品交换自始就带有明显的民族贸易的性质;商品多为土特产,交换形式主要是以物易物;官府对市场和商品流通实行严格的控制。以上列举的第二、三特点提醒我们注意,“在各种形式的民族交易中使用铜钱很少,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北地区当时商品经济的水平”;“西北很多市场的繁荣景象,都不是商品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反映,而是国家权力超经济支配的结果”(李清凌,1997)。
(三)人的因素的差别
这方面我们不再借鉴勒施的有关论述。按我所理解的,宋代新儒家学说的出现(注:注意,宋代新儒家学说的出现,如果根据施坚雅提到的赖特的论述,则与古典宇宙观有一定联系。赖特的论述涉及:“宋代新儒家学说把人们拖回到古典格式中去”,“蒙古侵略所造成的创伤刺激了文化上的排外的本民族第一主义,包括古代宇宙观在内”(施坚雅,1991)。),江南才子通过科举大量进入仕途,反映出最有机会合法进入社会管理阶层的知识分子群,其主体成分已经从西北(当时以长安为中心)移向中国的东部区域。精英们的实践活动舞台迅速东移,以往直接有助于当地居民受到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主流文化的熏陶这个因素,在西北地区明显地趋于弱化了。
看来,西北地区缺少“有文化的人”,足足也有了长达千年左右的历史。
与此有关的是,施坚雅还想到了从移民路线发现问题。“在汉代,最大的移民路线是从中国西北开始,然后到大都市地区、汉江流域,再向南经湘江流域进入岭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定居者来自汉江流域以及西北地区。”“在北宋时期,这条主要的南北移民和贸易路线起自华北,然后是大城市地区,长江下游,向南到汉江流域,再经关口进入岭南地区。”(施坚雅,1991)(注:这个时期中原地区经济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可参阅: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杨果.宋代两湖平原地理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
四、联想到经济中心移动问题的研究思路
(一)涉足区域经济学研究领域和借鉴勒施经济均衡——区位均衡观点
寻找合适的角度思考经济中心移动问题,有必要掌握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即区域经济增长、区域经济协调。研究区域经济增长在于揭示区域经济总量扩张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的作用机制以及由其决定的总量扩张的规律;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在于分析建立在不同经济增长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发展状态是否合理,并考察经济增长的代价变化,以衡量社会或社会各个阶层对增长所带来的不利(失业、收入差距)的承受程度,为实现国家达到其理论目标而对不同经济区域采取不同的政策手段提供合理的依据(宋栋,1998)。区域经济学涉及4个基本组成部分: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关系),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经济管理。其中的经济政策范畴,正是本文第二部分重点强调的。
回顾历史,大约启蒙主义时代的信念就已经认为:“经济在放任的竞争状态下,也将力求维持均衡。”(勒施,1995)对于现实中的经济均衡这个问题,勒施的看法是:“人们亲自主动地在做道德的行动,亲自主动地在做理性的行动,为什么这么少呢?经济的自然的均衡与自然界的均衡不同,恰如道德的和机械的不同一样,在于如下的一点:首先,自然遵从规律起作用,但人类则遵从规律的观念而行动。换一句话说,自然必须正确地行动,而人类则具有这样正确做的可能性。为了做得正确,人类对于他如何行动必须要有某些观念。至于经济均衡,这意味着为了正确指导他的经济活动,他有洞察这些均衡的条件的必要。这对于立法者首先是特别真实的,因为所有的人都要受法律的束缚,即使不懂得它们的合理性。”(勒施,1995)由此引出区位均衡问题。“我们曾经推测,像在经济的其他领域一样,在区位相互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均衡是可能的,但重要的是要弄明白这些条件的内容。这些均衡条件,恰如经济上其他均衡条件一样,首先必须得到证实,或者要通过法律体系或经济政策使之有效化,至少必须得到尊重。当这些条件成为均衡的恢复问题,它们是一切政府干涉的基本原理。再者,这些条件,为了整个经济不陷于绝境或者要加以不断的调整,就构成为达到公共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必须保持在其范围内的机构;其次,重要的是在确认均衡存在以后,就要指出均衡的态势是如何显现的。我们要明确指出由于方程式的导出,在必要时,采用哪一种杠杆能够容易加以调整。”(勒施,1995)
(二)需要了解有关地区经济发展要素流动问题
1.从3个层次的固定性要素和2类流动性要素看,地区经济发展要素包括自然资源、资本、人力资源、社会文化资源、基础设施和环境资源、政府及服务。这些要素大体上分为3类:可以流动的要素,如人力资源;不能流动的要素,如自然资源、基础设施、政府;短期内具有不流动性,但长期却有流动性,如固定资产。
固定性要素是固定性资源可以向生产提供潜在贡献的部分。大体上它包含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自然资源,如土地等,它们固定性最强,最不具有流动性,其变动也是长期的过程。由这些自然条件决定地区性优势或劣势,带有先天性,也具有基础性。第二层次为政府和基础设施。通常情况下,政府的个别人员可能会有所改变,但作为一个组织的政府不会转移,它总是地区内具有固定性的经济要素。基础设施是投资形成的,如道路、供水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建筑都是无法移动的。这些设施带有公共产品性质,具有强烈的为地区服务的特性,它是比较固定的经济要素。第三层次为固定资产。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固定性要素为流动性要素提供了潜在的收益。
流动资金、劳动力2类流动性要素,与固定性要素配合在一起就有可能实现正常的生产,使固定性要素的潜在收益现实化。这种潜在的收益是吸引流动性要素流动的动力(注:仅就劳动力这个流动性要素而言,M·弗雷雪尔和J·克尼斯勒提出过“劳动是一种生产要素”、“劳动是一种收入源泉”、“劳动是一种人力资源”(弗雷雪尔、克尼斯勒,1990)。)。
还必须明确,要素的流动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人口流动性较强,但由于历史、亲情、观念、流动成本等原因也可能成为固定性要素。而其他要素如固定资产又相对具有流动性。要使相对的固定性要素潜在收益现实化,就必须有相对的流动性要素与之相配合。
2.要素流动动力。要素流动的动力在于寻求潜在利益。如果某一要素流动所能够得到的利益大于它所失去的利益,就存在着流动的动力;反之,则不会流动。要素流动的动力是由期望的利益决定的,是多种期望利益的综合,而不是某一个方面就决定的。各方面利益的影响构成了要素流动的动力结构。人们的需求因其偏好的差异而不同,人们对待收益和成本的看法也存在差别。另外,可流动的要素预期利益还要受社会进步的影响(注:如M·韦伯所论及的:“德国东部庄园区的雇农流失问题,可说是一个大众心理学的问题:这些德国雇农已经不再能够适应庄园生活的社会条件了。……取代德国雇农的,当然是较能适应这种局面的人,即四处流动的波兰民工,以及从俄罗斯招募的大量游牧民族。”(韦伯,1997)。)。
3.要素流动均衡。假设各地区固定性要素不变,即不同地区为流动性要素提供的潜在利益是既定的,流动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流动的结果会趋于均衡。
流动性要素不再进行流动的原因在于不存在流动的动力,也就是流出地与流入地的预期利益相同,不存在利益差别,这时要素在两地所得到的净利益相同,要素便不再流动。按潜在利益边际递减规律,随着要素流入,当地潜在边际利益(Marginal benefit)和流出地的潜在边际利益会出现相对应的变化。两种变化的综合结果是要素流入地区潜在利益不断减少,而要素流出地区潜在利益不断升高。如果要素进一步流动,流出与流入两地区间必然会有一个相对静止的均衡,或者说出现一种均衡的要素流动(注:这基本上符合个人能够选择原则。个人能够选择原则也称“个人主义原则”(雅赛,1997)。)。但是,这种均衡极其容易被打破,产生新的流动的动力,特别是当政府加入经济运行之后。政府的作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和改变地区间的利益分布,并引起潜在利益差别的改变。同时,要素流动还会产生某些动态效应,形成强化要素流动的动力。这种动态效应常在要素流出循环中表现出来,是形成地区衰落的重要原因。
4.政府有重要影响力。每个地区都必须有政府(陈勇勤,2002)。政府的职能多少,其效率高低、决策水平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会对地区经济产生影响。政府管理科学化、基础设施的完整程度提高,甚至地区文化观念的转变都可以成为固定性要素重要的增长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区优势是可以创造的。如果技术进步速度还不能很快、基础设施因财政困难还不能尽快得到改善,那么政府服务这个特殊的固定性要素是完全可以独立提高的,以增加它所应提供的潜在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区经济能否发展,首先取决于政府效率、政府职能和规模、政府服务质量、政府决策水平、政府清正廉洁的程度,那些基础性设施投入等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政府(注:M·韦伯的观点与此有内在联系:在政府经济政策的一切问题上,包括国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应当干预经济生活,要否以及何时开放国家的经济自由化,最终的决定性因素应看它们是否有利于国家全民族的经济和政治的权力利益(韦伯,1997)。)。突出政府的固定性要素地位应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
在不能形成均衡或形成加强性的要素流动循环条件下,由政府出面积极引导要素流动,阻止因要素流动而形成的地区经济衰落是十分必要的(注:以整体论为立足点的控制论(Cybernetics),也可以应用到政府控制社会秩序问题上。而且法国物理学家M·安培就曾把管理国家的科学叫做控制论(维纳,1978)。原载《南都学坛》:人文社科版(南阳),2003.4.99~105)。如果政府采取户籍管制方法阻止要素流动,也可以形成均衡,它是管制性均衡,一般地说,它的效率较低,因为它不仅不能使地区间的要素自由配置,使要素的潜能得到发挥,还会因为要素不能找到最合适发挥能力的地方而丧失了要素进化能力。政府的另一种措施是采取改变静态最大潜在利益来吸引要素流入,特别是吸引那些重要的要素流入。这是落后地区和经济衰落地区比较积极有效的发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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