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主要路径,党内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对象之间关系的不同,党内监督可分为自上而下、平行和自下而上三种指向的监督。这三种党内监督分别体现了党内的集中、平等和民主三种价值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必须围绕坚持自上而下、平行以及自下而上三种指向的党内监督并重这一总体思路。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完善
一、强化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
1.实现自上而下党内监督多种途径从钝器到利器的巨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既有的党内监督制度存在的弊端和漏洞,在其正确和有力领导下,通过制度细节的改进和制度执行的强化,上述诸多党内监督的制度漏洞得到了修补,这些党内监督途径如今大都成为有效有威的利器。例如,经过提高巡视频次、实现巡视全覆盖、增强巡视任务的针对性、实行巡视结果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和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及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一次一授权以及2016年开始实行的“杀回马枪”等制度细节的改进,巡视制度日趋完善,如今已真正成为自上而下党内监督的锐利武器,在“打老虎拍苍蝇”、改进全党作风、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等方面大显其能。巡视组也因此成为各地民众翘首企盼、腐败官员胆战心惊的“钦差大臣”和“八府巡按”。又如,经过开展较高比例的抽查核实、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不提拔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等制度细节改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今已真正运转起来,成为让贪腐官员提心吊胆的反腐利剑、辨别领导干部的体检仪以及让广大领导干部培养正确从政行为规范的指示器。例如,自2015年以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上海市原副市长艾宝俊等省部级领导干部,因为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最后受到党纪处分,在被查处的省部级领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整个2015年,全国共有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④这些事实充分显示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经过改进后所发挥出来的巨大威力。
2.实现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覆盖范围从高层到基层的延伸
在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方面,也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其中突出的是,镇村一级干部由于不在巡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以致全面从严治党出现基层衰减甚或断层的态势。近年来,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原党总支委员陈伟杰出借村集体资金1.9亿元、索贿240万元,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在拆迁和安置房项目中贪贿3000余万元,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曾涉嫌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等一系列“小村官、大腐败”案件的揭露⑤,表明城乡基层“小官巨贪”现象的确严重。这就要求强化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不能让城乡基层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不能让镇村一级干部逍遥于各种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之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镇村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和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断增多、镇村一级干部腐败风险日益增加。探索将乡镇一级科级领导干部纳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范围,以及实行巡视监督向镇村一级的延伸覆盖,乃势所必然。唯有如此,才能使全党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更加健全和有效,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更好地层层传导到基层。
二、强化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
1.自下而上党内监督的未解难题
现实表明,中国共产党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至今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党内监督途径被违规操作的问题。其典型是党内选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党内选举是党员在党内享有的重要权利,也是党内自下而上监督的重要途径。但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尤其是那些拥有广泛利益和诸多权力的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区基层党组织的选举中,暗地打招呼、私下拉选票、选后按票行赏等一些隐藏很深的违规选举现象,时有发生。由农村甚至发生过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为了防止竞争者与握有选票的党员接触,而将村里许多党员锁在宾馆里包吃包喝包玩的荒诞之事。二是一些党内监督途径被滥用的问题。例如,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本是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常有一些党员不讲党性,不顾事实,只为发泄个人不满和报复领导,而对领导评分很低,评价很差;或者为了让领导早些升迁给自己腾位子,而罔顾事实给领导打满分,说领导好话。这就使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难以真正发挥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的作用。
2.自下而上党内监督的未来探索
为进一步提高党内自下而上的监督效果,笔者以为,应在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和遵守党章党纪的前提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自下而上监督渠道,逐步完善既有监督制度。一是强化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选举的现场监督。具体做法可以是上级党委在下级党组织选举启动后派出督导组或观察员,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便更及时和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内选举出现的各种问题,防止党内选举违规和出偏。二是适当降低党员评分和投票在领导干部考核提拔工作中的权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严肃批评了组织和干部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唯票唯分问题。这就要求,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在每年开展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中,以及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开展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应将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而非重要依据,更非唯一依据。与此同时,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更应通过与党员的经常性谈话、对党员信访的调查分析以及对日常工作的检查和对工作目标的考核等渠道,更加准确科学地考察和选拔领导干部;对党员来说,则更应重视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以便有理有据地进而有力有效地开展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三是拓宽党员的网络监督渠道。由于网络监督具有随时随地、广泛、便捷、安全等特点和优势,因而,为了提高党内自下而上监督的成效,应运用互联网思维,考虑拓宽党员的网络监督渠道。对于党员来说,由于基本上人人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只要遵守国法党纪和网络文明规范,其通过网络渠道以开展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就很容易。由于领导干部不仅在工作时要与普通党员和群众打交道,且生活在群众之中,一旦有违反党纪国法以及公序良俗的言行,往往会被党员和群众记录到手机上,无论这些视频、录音资料是交给纪委等有关部门,还是直接晒在网上,其结局都会对涉事党员干部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因为这一技术路径而被曝光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确有不少。由此可见广大普通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借助网络渠道开展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具有巨大威力和广阔前景。
三、强化平行的党内监督
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核心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总体上尚未改变原有的中央不要求我就不开展、上级不行动我就不行动的制度运行逻辑,欲实现其持续性、自主性的良性运转,还必须开展新的探索。一是纪委和组织部门派人指导和监督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一方面,应硬性规定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纪委和组织部门必须派人参加;另一方面,应规定纪委和组织部门在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对民主生活会、程序和主题提出明确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派人参加并严格把关、当场点评,对各类偏差和错误言论及时提醒和严肃纠正,在民主生活会结束之后应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领导报告反馈。二是对民主生活会现场录像并存档。对民主生活会现场录像并存档,不仅有助于防止民主生活会潦草完事和步入歧途,还可以为将来的民主生活会抽查工作做好准备、提供证据。三是纪委和组织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各地、各部门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是低成本、高效率地促进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由于所有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都有视频档案存放在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所以纪委和组织部门对民主生活会的抽查就很简便。
参考文献:
[1]孙国新.提高领导干部创新能力[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
[2]吉龙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
[3]刘大秀.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M].人民出版社,2014.
论文作者:卢文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5
标签:党内监督论文; 自下而上论文; 制度论文; 领导干部论文; 党员论文; 组织部门论文; 民主生活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