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调整:问题和前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前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如我在其它地方阐述过的(约翰逊,1997),农业生产力的改进对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是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当农民能生产超过维持家庭需要的食品时,城市才成为可能,城市才能发展。城市要依靠农村提供食物供给,要将农村作为城市生产的产品的市场。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农民来说确实如此。农民提高生产率的一个后果就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得越快,他们越需要作出调整。如果农民要分享经济增长,他们或其子女必须要离开农业,找寻其它工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常见的是相当大比例的农民不得不迁移到一个新的地方去生活、工作。大多数国家中,迁移就是流向城市地区。随着交通的改善,农村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农经济。在中国,政府限制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起到了支持农村中非农经济发展的作用。
农业必须变革
经济增长时,农业必然要发生变化。变化的一部分关系到农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总体生产力的提高直接导致经济增长以及粮食和其它产品产量的增长,以满足更多收入更高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就是农业必须调整以使农民能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不幸的是,农业生产率增长的幅度越大,农业就需要作出更大的调整。主要和最困难的变化是要求从事农业的劳动人口的减少,首先是相对数的减少,以后便是绝对数的减少。
农业变化
农民不是农业生产率增长(既定数量的土地、劳动、资本和其它投入提供更多产出)的唯一作用者。实际上,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中, 农业生产中的主要资源——土地和劳动力的生产率增长得极少。 从Ester Boserup(1965)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了解直到18 世纪农民是怎样扩展生产的。目前,农业生产中的稀缺要素是劳动力而非土地,土地在欧洲直到最近仍然是相当丰富的。谷物产量的计算,不是以单位土地为标准,而是以产量对种子数量的比率为标准。在17世纪末的欧洲,产量对种子数量的比率,一般而言大约为3∶1或4∶1,同13世纪末14世纪初的比率一样(Gimpel,1977)。如果现在仍为这个比率的话,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如今欧洲仍然面临着饥荒的威胁。在产量对种子数量比率为4∶1的情况下,如果谷物产量下降1/4,这就意味着与正常年份相比,谷物消费会减少1/3,因为不得不有1/4的产出被用作下一年的种子储备起来。而食物摄入减少1/10都会相当令人难受。
17、18世纪的农民,特别是英格兰和荷兰,增加土地生产率是通过使用动物肥料和豆科植物来为农作物提供养分。直到19世纪后半叶,收割机和割捆机相继出现后,农业的第一次革命——机械革命才开始显示出了节约大量劳动力的作用。尽管在此之前犁和其它简单农业工具的引入节约了一定的劳动力,但直到收割机和割捆机的发明之前,收割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瓶颈”,收割不得不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到17世纪末,使用的工具仍同14世纪以前一样——使用各种各样的镰刀。在美国,到19世纪末,割捆机节约了90%的劳动力。
19世纪欧洲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城市化增长成为可能。在本世纪初英国城市化比例为19%,世纪末为68%。欧洲大陆1800年这一比例为11%,1900年为33%(Bairoch,1988)。当然,并不能将城市化的增长全部归功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北美有些地区的城市化是由于它们将谷物和其它食物出口欧洲。在19世纪美国生产1 吨小麦所需劳动力下降了70%,(Cooper,1947)。
在亚洲,农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统治地位比在欧洲和北美持续得更长。1891年印度的城市化比例不到10%,日本仅为13%。1949年,中国人口的89%生活在农村(SSB 1984)。在亚洲,除日本外,用于衡量人民生活福利水平的指标没有很大差别,1940年和1000年以前都是用婴儿死亡率、预期寿命或人均食物消耗量来进行测算。但当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时,人民生活福利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改善。
在农业中的现代机械革命出现约100年之后, 出现了第二次革命——生物化学革命。拖拉机等节约劳动力装置的引入并没有增加单位土地的产量。除了英国和日本,其它各国在1940年以前每公顷的谷物产量并没有显著增长。30年代末期,世界谷物平均产量为每公顷1.15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是这个水平。生物革命的第一次成功——杂交玉米的发明,3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随着杂交玉米的发展和50年代杂交高粱的出现,60年代高产水稻和小麦的出现,以及肥料的运用对谷物的产量产生了巨大作用。随后而来的化学发展导致了对害虫和杂草控制方法的改进。在谷物产量几个世纪徘徊不前的情况下,1940年以来的谷物产量增长了150%。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 谷物产量都有所增长,尽管这种增长,首先产生于发达国家。总的生产率以及土地和劳动力生产率的提高所带来的农业变化主要是运用了新的知识(种子改良等)和成果来替代土地和劳动。1940—1980年的40年中,美国和日本的人均产量增长了6倍多,丹麦增长了大约5倍,每公顷的产量接近翻番。人均产量的巨大增长是其它投入和生产率增长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在1960年,日本和丹麦农业就业人口占劳动就业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6%和24%(Hayami,1986,P.462)。
为什么变化必然发生
随着经济的增长,农业在国民总产出中的份额下降。这种下降符合恩格尔定律,也就是说随着人们真实收入增加,他们在食品上所花费的收入份额将越来越少。换句话说,食品的收入需求弹性不足1, 甚至在人均收入非常低时也如此(Johnson,1991,P.81)。 因为一个经济中对所有产品的总的收入需求弹性为1, 除食品外的其它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这是一个简单且明确无误的联系, 但它对于农业和农村人口的影响远非这么简单和无足轻重。由于农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也小于1, 调整过程将会受到进一步的影响。因此,如果农产品的供给增长快于缓慢上升的需求,农产品的价格下降将会相当大。关于这一点,我们只需注意中国过去两年农产品的价格变化即可明白。
食品的低收入需求弹性的效应可以被直观化观测到,只要我们注意到在低收入水平上——例如两个世纪前的欧洲和20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食品将占总消费支出的70—80%。如今在高收入国家,食品花费(包括加工、运输、批发、零售中的费用)在总支出中的比例在西欧大约为15%,在美国大约为10%左右; 农业产值在高收入国家GDP中的比例下降到了大约5%左右,在英、美两国大约只有2%。如今生活在工业化国家的人们的生活比以前好得多。他们收入中的小部分用于购买食物就足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如果说农产品需求增长比经济的其它部门产品需求增长缓慢得多——对农民来说这并非难以忍受;那么经济增长时,农业生产率的迅速增长将使调整过程变得更加困难。OECD中的高收入国家的实践非常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在过去30年中,农业部门的生产率增长高于非农业部门生产率的增长,对全要素生产率(每单位所有投入的产出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来说都是如此。在这些国家中,从1967—1968 年度到1983 —1984年度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4.3%,而经济中的其余部门仅为2.6%(Johnson,1991)。 从1960年到1990年,OECD国家中农业的全要素增长率为2.7%,制造业仅为1.5%(Martin and Mitra,1993)。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4.3%意味着16年即可翻番,也就是说,16 年后生产同样的产出只需一半的工人。
针对经济增长,农业所需作出的主要调整是去改变它所使用资源的数量和构成。如果对农业所用资源的回报和经济中的其它部门一样的话,农业产出在国民总产出中的比例下降将伴随着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力和资本占整体资源比例的下降。
大多数国家的农业政策着眼点是影响农产品的价格,但从长期看,并不是农产品的价格决定农民家庭的收入(
Johnson,1991,Chs 11and 12)。农民是通过要素或资源市场去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政府易于去干涉农产品的价格,很少利用政策去改进要素市场的功能,尤其是劳动力市场。政府干预要素市场时,总是通过在信贷市场上降低农民的信贷成本。这实际上产生了误导,因为农民获得资本的成本如果由于得到政府资助而减少,那么与农民按真实成本获得信贷相比,就会有更多的劳动力要离开农业。对农民来说获得低成本的信贷对他们没有好处。
农业劳动力的收益主要决定于农民能否被经济的其余部门所雇佣和他们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政府很少协助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业部门,特别是当这种流动是从农村到城市。众所周知,中国长期以来奉行严格的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今天仍旧强烈反对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这种政策导致了劳动力收益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异更加扩大。
然而,即使没有政策限制劳动力流动或迁移,在劳动力转移出农业的时期,城市和农村的劳动力的收益也必然会存在相当大的差别。原因非常简单,只有存在显著的收入差别才会使劳动力从农村地区走出来。农业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仍占较大比例(1/5或更多)的经济增长时期,劳动力的转移将是巨大的。例如,从1961年到1970年美国农业就业人数年均下降4.4%,欧洲下降4.6%,日本下降4.5%(Johnson,1991,P.273)。按这一速度农业就业人数在10年中下降了1/3还多, 这种变化无论是以农业就业人数变动的百分比还是以农业外新创造的新工作岗位数量衡量都是相当大的。
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收入之间的差异必须足够大才能迫使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迅速转移。想想看,要使每22个现有农业劳动力中的1个和所有新进入农业工作的劳动力转向另外的工作(这往往要求劳动力迁移),这需要多大的激励。而且这还不是偶然情况,要持续数10年。消除收入差异所需的时间长短取决于收入差异的绝对量、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农业和其它部门生产率的变化速度,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增长速度。
中国问题的分析将更加复杂化,因为如今在非农业领域中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比重过高(相对于目前的收入水平而言)。数据显示在排除了性别、教育和年龄因素后,农村中的个人在农业和非农业工作的报酬没有显著差异(注:来自于赵耀辉在四川省得到的数据:如果一个工人从农业转向当地非农业工作将会使家庭收入增长13%,而一个工人在外地打工将会使家庭收入增加49%(赵耀辉,1998)。本地非农业工人比农业工人受到了更好的教育(受教育年限为8.2比6),男性比例更大(74比47)。这些差异可以解释农业与非农业工作对家庭收入影响的大部分。)。这表明调整将不仅仅关系着农业,而且关系着整个农村人口。以国家统计局1998年提供的数据计算,在1997年,57%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这是建立在农业就业人数为2.835亿和农村就业人数为4.94 亿的基础上的。
关于农业和其它统计数据的说明
中国国家统计局提供就业数据时,将农、林、牧、渔业作为一组。当我提及中国的农业时,仅指农、牧业。但当我借用国家统计局对农业的定义时,则包括所有上述的类别。我是按农、牧、业产出占总产出的份额来推算农业的就业情况的。这种方法假设各门类中每单位产出所需劳动量是一样的(注:牧业的总产出包括动物消费的谷物和其它粮食产品。1990年的《中国农业年鉴》分门别类地提供了总产出和净产出。1997年,粮食种植业和牧业产出占总产出的83.7%,占净产出的82.6%(SSB P.215)。199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表明,1997年农、 牧业产出占总产出(包括林、渔业)的87.5%,农业就业人数为2.835亿。 由于1990年各产业的总产出和净产出的分类差异较小,我认可了以总产出分类为基础的1997年数据。)。在1997年,农、牧业占总产出的87.5%。因此,将包括农、林、牧、渔业在内的1997年的3.243 亿农业就业人数(SSB 1998,P.385)减少12.5%即可得到2.835亿这一农业就业人数的估计数(注:在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第132页,农、林、牧、 渔业的就业人数为3.3095亿。当我计算我所定义的农业就业人数时,我以该书第385页的3.343亿数字为准。)。
在1997年还有三个就业数据与此有关。一个是基础产业的就业人数为3.473亿,一个是农村就业人数为4.939亿,第三个是总就业人数为6.96亿(SSB 1998,P.127)。1997年总人口数为12.363亿, 农村人口为8.664亿,占人口总数的70.1%(SSB 1998,P.105)。这与农村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70.9%)基本相等。
如果有1亿农村打工者整年或部分时间居住于城市中, 那农业就业人数可能会接近2.35亿(这一数字是建立在全日制工作基础上的),而不是2.835亿,农村总就业人数大约为4.4亿。无论哪一个数字更接近于真实,为缩小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所进行的调整力度是很大的。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农村中的农业劳动力与非农业劳动力在收入上都处于显著不利的位置。只有当对农村和城市劳动力作了全面调整后,才能消除农村中非农业劳动力在收入上的不利地位。虽然农业劳动力收入显著比城市劳动力低,但在剔除了人力资本差异的影响后,农村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与主要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收入差距就不会过大。也就是说,要在较大程度上消除农村和城市劳动力的收入差距,则经济增长所要求的劳动力调整必须包括所有农村劳动力,而不仅仅是农业劳动力。
中国农业面临的调整
在上半个世纪,特别是过去20年间, 中国已经历了农业调整。 在1952年,农、林、牧、渔业雇佣了83.5%的劳动力。到1978年,这些相关的就业比例降到了73.8%,就业人数从1.731亿上升到2.943 亿。 到了1997年,这一比例降到了47.5%,与1978年的73.8%相比有显著的下降(注:1989年和1990年的总就业人数存在明显的不连续性,从而影响了农、林、牧、渔业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份额。总就业人数在1989—1990年间增长了15.5%,而《中国统计年鉴》竟然未作出任何解释(SSB 1998,P.128)。国家统计局定义的农业就业人数仅增长了2.7%,看上去是一个合理的年度变化(SSB 1998,P388)。然而,基础产业的就业人数在1989年到1990年增长了15.7%,(SSB 1998,P.128)。1989年,基础产业的就业人数同农、林、物、渔业就业人数一样, 在两年中仅仅增长了2.7%。从1989年到1990年, 整个国民经济中“增加”就业人数8580万,其中农村就占了6350万(SSB 1998,PP.130—131)。农村就业的增长都发生在农、林、牧、渔业之外。城市就业人数增加了2230万。1989年到1990年的数据修正并未影响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分类,对于城市和农村就业的分布也作用较小。这令人极其费解。)。国家统计局界定的农业就业人口从1978年的2.846亿上升到1997年的3.243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SSB 1998,P.388), 农业就业人数在1991年达到3.419亿的高峰后开始下降,到1997年下降了1800万。 中国现在已进入了农业就业人数绝对量和相对量都开始下降的阶段。
可能现在的农业就业人数大大低于预期的2.835亿。 正如前面所阐述的,有上百万的农业劳动力近年来全部或部分时间工作在城市(有人认为这个数字高达1亿)。看上去, 他们中的许多人仍被当作农业就业人口来计算,因为城市就业人口统计中并未包括他们。如果有1 亿农业人口迁移到城市且在城市中呆上半年,这就意味着农业就业人数应是2.335亿, 而不是官方统计的2.835 亿(注:获取农村数据的另一个困难在于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也作了修正,从1996年的1.351亿下降到 1997年的9160万(SSB 1998,P.131)。 对此变化《中国统计年鉴》未作任何说明,只是标明这个数字是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修正,而且1997年的数据与其它年份无可比性(SSB 1998, P.127)。农村总的就业量出现了轻微增长,从1996年的4.904亿上升到1997年的4.939亿(SSB 1998,P.127)。如果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减少了4000多万,那农村就业量的增长从何而来?)。
从《中国统计年鉴》中我们看到,1978年有92.4%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劳动,到1997年这个比例下降到了57%。这反映了非农业就业的迅速增长(当然其中包含了1990年以后统计方法的改革因素),这说明非农业经济在农村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
农业就业人数现在是2.835亿或2.335亿。不论采用哪个数字,农村所面临的劳动就业的结构调整压力都是巨大的。中国8.66亿农村人口每年以大约1%的速度增加,这就意味着每年净增900万人。由于农村地区80年代较高的出生率,农村劳动力在未来若干年内会比人口增长得更快一些,估计每年增加600万。如果农业就业人数每年下降3%,在未来几年内,每年有大约700万劳动力必须离开农业。如果农村有5亿人口就业, 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每年下降3%,那么就要有1500万人转移到城市或从事新的非农工作。如果其中的一半留在农村,那么农村每年需要有750万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加上他们的家属, 由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总数就会达到1700万到2000万。
农业就业人数每年下降3%的估计不是随意提出的(注:农业就业人数年均3%的降低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比率。从1950年到1980年间, 美国农业就业人数年均减少4.2%,日本为3.4%,丹麦为3.4%(Hayami,1986,PP.467—469)。 韩国1975年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46%,到1997年,仅为12%(FAO)。农业就业人数的年均降低率为3.5%。)。从1997年到2030年, 按这一速度农业就业人数就会从2.835亿降到1.04亿,即下降63%。要消除城乡收入差距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会使农业就业人口比例下降到全国总就业人口10.04亿的10%。 农业就业人数每年减少3%将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无法消除它。 这种农业就业人数的下降,使农民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农业劳动力的减少
减少农业劳动力是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并不会造成粮食生产的萎缩。农村劳动力相对收入的增加,取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根据已有的数据,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从1985年到1997年年均增长4.5(注:我无法获得相关数据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动作一个直接估计。我使用了两种粗略的测量方法:一种是基础产业的就业人数和GDP, 包括农、林、渔和采矿业,但农业占较大比重;另一种是农、林、牧、渔的就业人数变化和粮食生产的总产值。农、林、牧、采矿包括了相当大程度的重复计算,如动物饲料被包括在内。农业总产出从1985到1997年增加了70%,再加上林、牧、渔采矿业则产出增加107%。 基础产业的GDP增长了64%。林、渔业在农、林、牧、 渔业的总产出中所占比例在1985年为87%,1997年为88%。根据官方就业资料,农业产出数据仅表明了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为4.5%。考虑到巨大数量的农村劳动力, 以及花费大量时间在城市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增长,1985—1997年间农业劳动生产率仅增长了4.5%极有可能被低估了。)。之所以选用1985年而不是1978年作为起点是想避免改革初期由于制度和激励机制的改变所引起的巨大增长(林毅夫)。
通常认为,中国将来的粮食供求关系将是需求大于供给,从而导致粮食真实价格上涨或粮食进口数量和价值的大量增加。反映到农业就业调整问题上,就是供给的增长率是否超过需求的增长率。如果确实如此的话,农业就业调整就会更加困难,因为这要求越来越多的人从农业转向非农业岗位以求继续缩小收入差距。我总被称作乐观主义者,相信只要采纳适当的政策,中国在农业贸易上将至少处于平衡——现在是农产品的净出口(SSB 1998,P.623)。
展望以后30年,农产品需求的年增长可能会达到3.5 %(我认为这高估了)。这是在假设农产品收入需求弹性为0.5, 真实人均收入年增长5%和人口增长率为1%的前提下得到的。如果农产品需求年增长3.5%, 那就意味着农产品供给增长如超过3.5%将导致农产品相对价格的下降。
如果劳动力不变,劳动生产率增长4.5%,产出将增长4.5%。假设劳动力投入占总投入的一半,这就要求劳动就业人数下降2 %以使农产品供给以与需求一样的速度变化(如果其它所有投入保持不变)。由于农业劳动力收入增加,农产品真实价格不变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增加资本和现实投入有利可图,从而可能使产出的增加超过3.5%。 劳动在农业总产出中的份额将持续下降使更多的其它投入被利用。因此农业劳动投入不得不每年以超过2%的幅度下降以缩小收入差距。 我猜测下降的幅度会达到3%。
需要注意的是农业就业调整的目标是变化的。经济其余部门中的劳动真实收益也会增加,只不过不如在农业中那么显著。
根据推算,如果从1997年到2030年间,中国就业人口总数每年以1.12%的速度增长,农业就业人口的绝对数以3%速度下降,就需要非农业就业人口每年以2.4%的速度增加, 以容纳劳动力的增加和农业就业人数2.4%的下降。这就是说,到2030年中国每年要创造大约1480 万的非农业就业机会。从改革的1979年到1995年间,中国每年增加的非农业就业机会是1100万。虽然这没有达到期望水平,但是如果看到,改革期间非农业就业是以每年5.5%的速度增长(SSB 1996), 我们的看法就会大不一样了。1979—1995年间,中国非农业就业增长速度比所需要的增数的两倍还多。 中国农业就业人口每年下降3%的目标似乎是可以达到的。
如何实现调整
实现农村劳动力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措施是,使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在过去和现在,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有更多和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中国,所有发达国家在农村人口比例降到比较低之前,都有过在受教育机会上歧视农民的现象。但中国没有理由重犯其它国家的错误。
这种错误的代价是很高的,对中国来说也是如此。农村人口大规模迁入城市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大多数迁入城市的农村居民能像城市居民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城市居民会从中得到很大的好处。城市居民一般都反对农村人口自由迁入城市,这种观点在中国很流行。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许多农村新移民的受教育水平低,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注:中国城市居民的消极态度有其历史根源。我在土耳其安卡拉的考古博物馆发现了下面一段描述:“我们发现各个省的人口日渐减少,而大城市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特别是那些从农村地区而来的,他们离开自己的家乡和农业在这儿寻求庇护”。这儿指君士坦丁堡。)。这不是农村新移民的过错,而是城市居民的过错。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居民影响着国家政府的政策,他们反对政府花钱改善农村的条件。中国在教育领域的投资太少,教育支出在GNP 中所占的比例几乎是世界上最低的。1995年,中国的教育开支在GNP中所占比重是2.3%,印度是3.5%,而低收入国家是5.5%( World Bank 1999,pp.200—201)。如果中国减少在物质资本上的投资,而增加在人力资本上的投资,中国是完全可以较好地解决调整问题。中国在许多物质资本上的投资的效果都不太好,没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这种状况在未来会有根本性的改观。中国在物质资本上的投资已达到或超过GDP的40%(SSB 1998,P.67), 把其中一小部分投资转移到人力资本上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与城市居民的长期利益相一致的。
除了改善农村的教育,另一项措施是使农村变成对生活与工作更具有吸引力的地方。这就需要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电力、通讯以及社会与文化设施的投资。当然,大批从农业转移出来的人口是不可能被现有的大中型城市所完全吸收的,新的城市要从现有的乡镇中建立发展起来。如果农村能提供大量非农业就业岗位,那么中国农业调整过程就会容易些。如果10年后农村能提供2亿非农业就业机会, 调整就会顺利得多。
结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似乎面临着在未来30年将农业劳动力降到10%以下这样一个不现实的任务,为此所需要新创造的非农业就业岗位数量似乎是难以达到的。但是,历史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其它国家特别是那些发展较快的东亚国家,已经在相同的时间内实现了同样的调整。事实上,中国从1978年到1995年,非农业就业增长率是未来所需增长率的两倍多。如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那么农业的调整,就不会是那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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