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探讨_民办高校论文

民办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探讨_民办高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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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614(2006)11-0042-03

任何一种教学管理制度的产生与运行总与社会外部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对这种制度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从学分制的产生来看,它本身就是多元文化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多元文化和市场经济等已成为学分制产生的外部动因。我国民办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动因不仅来自学校外部,同时也来自学校内部和受教育者自身。受教育者和学校为了追求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然会促使自己按照社会的多种要求来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并使自己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民办高校实施学分制的环境分析

外部环境对民办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影响:

1.缺乏规范的学分制的制度安排。早在1985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这为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又一次指明了方向。各部委所属高校和省属院校纷纷进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从而使得学分制这一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近年来,部分省市的民办高校也在积极探索学分制,但由于缺乏规范的制度安排,各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办法不统一,即使是同层次学校也不能很好地实现校际学分的互通。

2.社会对民办高校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学分制的实施。为社会培养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是我国民办高校的基本定位。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这预示着民办教育正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但社会上不少人对它的地位、作用、特点的认识存在较大偏差,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同度比较低,社会信誉没有很好地确立起来。即便是在教育界内部,不少人对此类教育的基本特征、基本规律,诸如培养目标、模式、途径等问题的认识不足。

3.现有教育资源不能很好地满足实施学分制的要求。从政府与学校主管部门角度看,缺乏对民办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特殊性的分析,发展战略尚欠明确。为了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在民办高校的扩大招生中表现出了一定的盲目性,忽视了民办高校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承受能力,即使按照学年制的管理模式,现有招生规模也已经远远超出了民办高校教育资源的承受能力,由于学分制比学年制具有生均教育资源更高的要求,因此,许多民办高校现有教育资源还无法很好满足学分制的要求。

4.民办高校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与学分制存在矛盾。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考核评价,基本上是按照普通本科院校的考核评价体系设计和安排的,从入学、管理到就业的制度安排,仍然没有摆脱学年制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是制约民办高校实施学分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内部因素对民办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影响:

1.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办学方向有待明确。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与普通本科院校“雷同”的现象,特别是一些本科学校举办的民办层次教育,把学术性教育培养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带到民办教育中来;独立举办民办教育的院校也普遍存在着“本科压缩型”的痕迹,在培养目标定位问题上存在着“就高不就低”的心理,没有真正以人才市场需求作为定位的坐标。

2.专业及课程设置尚未脱离学科体系的窠臼。一些民办高校专业设置仍然延续或套用原高等教育专业结构体系,特别是隶属“三改一补”办学模式的民办高校,至今没有进行充分改组,专业结构布局没有依据科学的培养目标进行全面调整。受专业设置的影响,在课程设置上基本还是延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三段式”课程模式,业务技能训练放在专业课学习之后的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这种按科类组合的课程内容结构体系,适合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但不适合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与民办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相违背,不适宜应用型目标模式下的学分制教学规律。

3.其他问题。如资金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差;学生规模超常增长,师资及其他人力资源超负荷运转;学生实习环节限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实践作用;办学主体多元化,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后劲,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但高就业率难以保证,潜伏着生存危机;如此等等,都直接影响了学分制建设和实施效果。

二、民办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选择

现阶段我国普通高校推行的学分制是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建立的,由于校与校之间的差异,目前出现了完全学分制、学年学分制、复合学分制等学分制的形式。民办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选择应依据学校能够满足个性化的条件积累,目前以学年学分制模式为主,并追求教学条件约束下的学分制最优结构,以下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民办高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

1.学分制的实质是要提供学生选择的机会。但是,民办高校的课程和教师等资源与学分制的推行存在一定的排他性,无疑对学分制的推进有着较大的制约作用。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

(1)可在现有科类及课程的条件下通过推行“主辅修制”来扩充学生的选择空间。在提高主修专业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大量开设辅修专业,扩大学生的选择空间,以满足学生选择课程和选择专业的需要。让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辅修的方式获取“一主一辅”两个证书甚至两个学位,从而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以提高学生就业的竞争力。

(2)有条件地转专业来弥补学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的需求。现有的招生政策仍然是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来确定专业,很难满足学生的需要。但如果任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现有的办学条件还远远不够。通过学生自由报名和考核选拔,在学校允许的条件下转专业,既可以照顾部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解决部分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存在的困难。

(3)通过开发网络课程来缓解资源不足的压力。一方面网络课程可以增加课程资源,另一方面还可以缓解教室资源和时间段不足的矛盾。开发网络课程进行网络教学,可以是实时教学,即教师、学生在同一时间进行教学活动,也可以是非实时教学,即教师预先将教学内容及要求存放在服务器中,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网上下载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利用网络教学,教师上网辅导的时间以及学生上网学习的人数不受限制,可以解决因学生选择某些热门课程或优秀教师而造成教室容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利用网络教学,对教室以及实验室资源的依赖不像传统的课堂教学那样突出,可以有效地缓解教室及实验室等资源紧张的局面。

(4)通过民办高校市场机制的优势扩大学生选择教师的范围。学分制改革是建立在选课制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学分制改革要落到实处,首先要保证能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目前影响民办高校选修课开设的“瓶颈”之一就是师资问题,因此,民办高校要将学分制改革真正推向深入,必须首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专聘结合的方式挖掘师资资源,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以适应“生选师”的需要。要不断强化专兼职教师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分制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应具有厚实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素养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还能在交叉、边缘、新兴学科的科研中有所建树,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修课;其次,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以学生为本,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激励鞭策学生,教书育人。

2.面对民办高校的学生生源实际,应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有利于学分制的内部环境:

(1)通过实行适当的警示机制以避免学生盲目选择和放任自流。从学生的个人发展考虑,学分制为不同基础、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但却出现了少数学生盲目选择或放任自流的情况。如果听任学生在6年或8年内选择,个别学生会出现6年或8年后仍然不能毕业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是耽误学生。因此,在民办高校的学籍管理中,增加转专科、试读及中期淘汰很有必要。

(2)通过调整管理方式来加强学生管理。学分制比较重视学生取得的学分和毕业资格,但却由于自由选课淡化了学年制的班级管理,放松了对学生的过程管理。民办高校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部分学生对自身的发展目标也不够明确,在平常的学习中往往对自己要求不够,这样就容易被中途淘汰。因此,在重视目标管理的同时,还不能完全放松对学生的过程管理。

(3)加强“宿区”文化建设。随着高校以选课制为核心内容的学分制、主辅修制等弹性学制的推行和后勤社会化的逐步实现,高校传统的班级建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适时调整,重新定位,赋予大学生宿舍这一特定的育人区域即“宿区”以更深的内涵,重视并积极发挥“宿区”功能,着力加强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的高校“宿区”建设,对于高校积极落实育人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宿区”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亚文化,是一种特定的区域文化,是大学生“宿区”内以价值为核心、并以承载这一价值体系的活动形式和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一种精神氛围,是长期形成的有特色的“宿区”精神、文化活动与文化环境的总和。丰富多彩的“宿区”文化对于大学生改善知识结构、开发潜能和陶冶情操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加速大学生在生活目标、政治态度、价值取向、职业角色和人格塑造等方面的社会化具有重要作用。

3.由于民办高校办学历史短,教学积累少,宜采取:

(1)通过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和制定“学习计划套餐”来弥补导师制的不足。随着学分制的实施,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顾问与督促作用,建立必要的导师制,对学生的课程与专业选择、学习方法的培养以及实践能力的锻炼等做出指导。针对民办高校师资相对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学生的基础和学习状况,制定数套适合不同学生群体需要的学习计划,即制定数套“学习计划套餐”,供学生选课参考,可以较好地弥补导师制的不足。

(2)通过增加免修、免听和补考来减少时间冲突。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检查读书笔记等自学材料并同意后,可以申请免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尚未修读的部分专业课程,直接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上课时间局部冲突的课程,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免听冲突部分的课堂教学。按照学分制的要求,学生不及格的课程要重修,而学生在重修时往往会与其他必修课的开课时间冲突。因此,从缓解学生上课时间冲突和节约教学资源的角度考虑,有的课程学生修读一遍后不一定非要重修。因此,除正常的期末考试外,每门课程允许增加一次补考机会,以完善条件约束下的重修安排。

(3)建立学校、社会间的学分互认机制。在当前的人才市场,社会用人单位对一些能力证书越来越重视,许多大学生也热衷于社会上的各类考证。为此,学校应做好引导和规范,并且要做好学校、学生与社会考试机构的协调和沟通,如要做好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社会培训机构考试成绩的认可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学校要做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之间的沟通与衔接,来扩充教学资源以扩大学生学习的选择范围。

三、民办高校实施学分制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确定分值。目前,高校学分制中普遍采用某门课程成绩与学分值呈一种固定不变关系的计算方法,即该门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即可获得一固定学分,否则不得学分。这种计算方法不能充分体现和有效反映学生对该门课程内容的把握情况,因而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上精益求精的积极性。因此,可以考虑将某门课程成绩的高低与学分值有效地对应起来。就任何一门课程来说,学生应该对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内容达到“掌握”的程度。学生毕业的前提是:应修满的最低学分均以“掌握”为基值计算,即所修全部课程平均达到“掌握”的程度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例如,可以将学生对某门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划分为:没掌握、基本掌握、掌握、较好掌握和优秀几个档次,各档次分别对应的百分值分别为<60、60~69、70~79、80~89、≥90。没掌握不得学分,基本掌握可获得学分,但未达到要求,须通过其他途径或另一门课程获得较好成绩或优秀成绩或申请重考达到“掌握”等方式来补偿。允许、鼓励学生将某门或某几门擅长的课程学通、学透,变“学会”为“会学”,有利于学生特长的发挥,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

2.总学分核准。学生毕业至少应修满的总学分为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平均达到“掌握”程度规定的学分之和,最低学分是一个常数。允许课程之间所得学分互补,允许任何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学分,但须经其他渠道或若干门课程的优异成绩来填补,以增强现有办学条件下的学习弹性。这里要注意的是公共选修课问题。有的学生常常选修那些凭兴趣、课时少、教师要求较松的课程,以此来获得较多学分。一般来说,选修课程的学分比较容易获得,为防止这种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制定校级公共选修课“各专业学生选课规定”及公共选修课最高学分值限定等措施。如网络应用这门公共选修课,应规定电子类、信息类专业不可选,因专业必修课中会开设此课程或涉及相关内容。公共选修课规定最高学分,可以多选多修,但记入总学分为一固定值。若必修课程有若干门获得优秀,选修课程可以不选而不影响毕业;若必修课程有若干门课程优秀,且有的课程基本掌握或有一门课程没掌握,只要修够总学分,也不影响毕业。给学生长处的发挥留有更广阔的空间和选择的余地,符合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3.相关学分认定。

(1)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方面。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评价标准来自社会和用人单位。依据近两年用人单位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的要求,几乎无一例外地把一些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作为基本条件,如道德品质优秀、诚信、认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能吃苦及合作精神等等。用人单位要求民办生所具备的这些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几乎所有院校均已列入必修、选修课范围之内,但这些能力的培养并非一日之功所能及,更确切地说,不是靠几十学时的课堂教学能够实现的,而营造某些人文氛围对这方面能力的培养更为重要。受到唯物质主义、唯享乐主义的冲击与影响,出现了真理与金钱取舍颠倒、做人标准模糊等倾向。因此,“学做学问先学做人”的为学之道有时比文化课知识和能力更重要,诸如学生参加的各种集体及公益活动等,理应纳入学生学分考核之列,这也是民办高校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2)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分对应。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劳动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民办高等教育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另一新途径,是以能力为核心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民办高校在教学计划中,应把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安排适当地与行业资格证书相接轨,可以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系统与实用并存,为民办生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所以,职业资格证书认可一定的学分顺理成章。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及课程之间的对应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专业单科证书;二是专业综合证书;三是非专业对口行业证书。当专业单科证书与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相对应时,证书可以顶替“掌握”学分;若学生已经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又取得了相应的证书,应适当增加学分。当专业单科证书与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没有对应关系时,需认定课程学分并计入总学分。专业综合证书是学生综合能力的有力佐证,宜计入总学分且高于专业单科证书认定的学分。非专业对口行业证书可采用适当增加学分和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的认定办法。民办高校应激励学生多取证、取好证,并为学生取得实用价值强、行业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便利条件。要鼓励学生提前走向社会,鼓励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科技制作、技能竞赛、专题研究、撰写并发表文章等。只要在校内或校外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均可认定学分给予奖励,并直接计入应修总学分,以增强他们早日成才和对社会的贡献观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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