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论”学科边界的思考_文学论文

关于“文学理论”学科界属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理论论文,学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O;IO-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1)01-0132-06

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21世纪的到来,学人们纷纷对百年来学科史进行梳理和总结,作出了回顾及展望(注:如北京出版社组织出版的“中国学术百年”丛书。)。同样,在文学理论界,自90年代中期以来,研究者们即已开始了这一工作。无疑,在20世纪中,文学理论作为学科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当我们回顾和审视其百年来的发展史时,却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那就是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问题。或许人们会问:难道中国已经研究了近百年的文学理论这一学科,还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吗?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此问题的提出,也非自今日始。早在80年代,即有研究者谈到如何确定和规范文学理论学科的界限问题(注:参见《当代文艺学探索与思考》,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但时至今日,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问题却并未真正解决。笔者认为,在回顾和反思文学理论百年来的学科史时,尤有必要对此问题加以认真的清理和辨析,弄清和确定文学理论的学科界属,找回文学理论应有的“家园”,这才有利于文学理论在未来健康、顺利地发展。

一、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

“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在中国大陆表述众多,或名为“文学概论”,或名为“文学的基本原理”,或名为“文学理论基础”,或名为“文学原理”、“文学理论”、“文艺学引论”、“文艺学概论”、“文艺理论”、“文艺学基础”等等,不一而足(注:如蔡仪、以群、冉欲达、霍松林、郑国铨、童庆炳、任仲仑、唐正序等主编教材。)。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内容探讨和行文中,文学理论与文艺学、美学等学科并置不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或本为《美学概论》(注: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却以大半篇幅研究文学;或本论文学理论,却贯以“文艺学”的名称;或专谈文学理论,却阑入美学。至于在具体表述中,诸如“文艺学美学”、“美学文学理论”、“美学文论”等说法经常见之于文学理论的著作和论文中。

造成“文学理论”学科“名”与“实”不清、界属不明的原因何在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

首先,是由“文艺学”的译名及“文艺”一词词义的多样性而引起的。“文学理论”本属文艺学的一个分支。“文艺学”这一名称是翻译过来的,英文为"Science of Literature",俄文为“Литерату Равеление”,德文为"Literatur Wissencshaft"。直译成汉语为“文学的科学”、“文学学”。就词的组合来说,它属于偏正结构。或许是“文学学”这一名称在汉语中表达不顺口,故长期以来,这门学科名称就被称为“文艺学”。译名的变换,是引起文艺学名实混乱的最初原因。

在汉语中,“文艺”至少有三义:一是文学艺术的简称,即文学和艺术;二是指艺术,即运用各种媒介塑造形象来表达情感及认识的审美意识形态;三是专指文学,即语言艺术。由于汉语中“文艺”一词的多义性,于是以“文艺”来命名的“文艺学”遂发生歧异、混乱。

其实,“文学理论”与“文艺学”(文学学)本是两个上下位概念。文艺学是总概念,一般认为它由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个部分组成(注: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认为应分为五个分支: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文学理论研究文学的本质、特征、规律,属“论”;而文学史是就纵向发展的作品作家进行研究,属“史”;文学批评则是运用文学理论具体评价作家作品的活动,属实践。文学理论与文学史、文学批评的关系是: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以文学理论为指导,同时也为文学理论提供新的理论生长点。这三者的关系在文学理论教材中是讲得清清楚楚的,本不应成为什么问题。但恰好在表述上,就有以“文艺学”来代替文学理论的(注:如冉欲达、霍松林、山东大学中文系、刘叔成、王向峰等主编的文学理论教材。)。

其次,“文学理论”学科在中国百年来发展不够成熟是造成其学科界属不清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汉语“文艺”一词的多义性只是造成“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表层原因,那么,百年来文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不够成熟则应是其深层原因。众所周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西学的大量引进,促使中国的各门学术走上学理化、规范化、学科化的道路。当时学者在引进西方各门学科时(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并不注意学科的规范化建设,而主要着眼于对社会的改良的推动、促进。中国“文学理论”学科的产生和确立是与王国维和梁启超的贡献分不开的。王国维在引进叔本华、尼采等西方近代美学、哲学,对《红楼梦》、宋元戏曲、古代文论范畴——意境研究时,固然有感于中国学术研究的模糊、随意,缺乏体系性、逻辑性,但更重要的却是要促中华文化之新生,挽中华文化之命脉。梁启超引进西方文学观念以建设中国文学理论的目的更为显豁,就是要文学、文学理论成为改良社会之工具。尽管王、梁二人对文学的本质特征认识不一,尽管有王的“审美中心”论和梁的“政教中心

”论的差异,但二人对文学理论与社会、文化的密切关系都是认同的。五四以后,随着“打倒孔家店”、提倡“德先生”(民主)、“赛先生”(科学)等口号和行动的兴起,引进西学成为时尚。西方文学理论和俄苏文学理论被大量译介,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三大思潮的文学理论、文学观念成为当时文人取法的对象。其中,现实主义文学思潮尤为人们所重视,因为它最重视文学与社会、人生的联系。由周作人执笔的《文学研究会宣言》说:“把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了。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治文学的人也应当以这事为他终身的事业,正同劳农一样。”[1]这一理论宗旨在文学研究会的主要理论家茅盾身上体现尤为明显。30年代冯雪峰、周扬等对俄苏文学理论的大力提倡,鲁迅先生鲜明的现实主义主张,都使文学理论的探讨与社会、政治、民族的救亡图存紧密联系在一起。1942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文艺的“二为”方向,即“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这就是党对文学、文学理论的根本方针。这一主导思想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得到强化。其后的文革十年,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领域成为一片荆榛荒芜之地,文学理论的正常学术探讨只能是一种奢望。直到新时期拨乱反正之后,这一局面才逐步改观。新时期以来,随着对文革的拨乱反正,对长时期文学理论非学术性研究和文艺工具论的反思,研究者认识到以前文学理论的社会中心模式、历史批评模式的缺陷,努力探求和大力肯定文学的审美特点,将文学的本质界定为审美。“审美中心论”的再次被确立以及新时期西学的大量涌入,新思潮、新方法的全面引进,使文学理论被淹没在美学研究、文化研究的洪流中,文学理论成了美学研究的附庸、文化研究的附庸。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审美中心论”及泛文化倾向日益突出,使文学理论的学科界属更趋模糊。因此,已有学者呼吁,文学理论应该“走出美学”[2]。

20世纪的中国多灾多难,为着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富强,学术研究也应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学术和政治的紧密结合是历史的要求,有其合理性、现实性。但这也正使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诸多社会科学不能走上学理化、规范化的道路。另一方面,在政治开明、学术自由的时候,文学理论本该有一个较好的发展,但正如前面所谈,又因美学的霸权地位和泛文化的倾向而使其走向另一歧途。

总之,文学理论与政治的过分紧密结合,美学的中心地位和文学理论泛文化研究倾向,这些都是造成文学理论学科界限不清的重要原因。

第三,中国人的学科观念淡漠和中国人的整体思维观,也是造成文学理论名实不符、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

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民族传统思维往往着眼于整体而轻个体,偏重综合而不善于分析,时间和历史观念很强而空间观念则相对较弱,重视人际和其他一切事物的关系方面,而忽视其实质形体方面,强于直觉体验而弱于抽象形式的逻辑思辨,并且总是将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紧密地结合起来,等等。”[3](1页)总之,“系统思维乃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干”[3](14页)。

中国人系统思维的思维特征,表现于学术上,就是重综合、轻分析,学科观念的淡漠。长时期以来,尤其是传统学术,文史哲不分家,舍经学而外无学问就是其表现。这一传统使中国人的学术研究重视内容的探讨,而忽视对学科界限的划分。前已谈到,王国维是我国文学理论学科的开创者之一。他曾谈及他为什么要引进西学来探讨文学理论。他说:“我国人之特质,实际的也,通俗的也;西洋人之特质,思辨的也,科学的也,长于抽象而精于分类,对世界一切有形无形之事物,无往而不用综括(Ceneraflzation)及分析(Specification)之二法……吾国人之所长,宁在于实践之方面,而于理论之方面则以具体的知识为满足,至分类之事,则除迫于实际之需要外,殆不欲穷究之也。”[4](111页)

系统思维既是中国人思维的长处,也是其短处,这在学科划分越来越细的今天,尤为分明。因此,我们在发扬民族思维的优势之外,还应重视逻辑思维的训练,培养善于分析的能力,使文学理论的研究规范化、科学化,从而真正解决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问题。

第四,美学与文学理论难分难解的密切关系也是造成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

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的美学专著《esthetik》第一卷出版,美学学科终于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了专门学科。鲍姆加登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有知、情、意三方面,相应地,应该有三门学科来研究它们。研究“知”的学科是逻辑学,研究“意”的学科是伦理学,研究“情”的学科则是esthetik,即美学或感性学。美学学科自诞生之日起,其研究对象即成为美学研究的一大难题。不少美学家认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如黑格尔说:“我们这门科学的正当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5](3-4页)黑格尔的这一观点为中国美学界广泛接受。国内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先生说:“从历史发展看,西方美学思想一直在侧重文艺理论,根据文艺创作实践作出结论,又转过来指导创作实践。正是由于美学也要符合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回到实践这条规律,它就必然要侧重社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文艺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美学必然主要地成为文艺理论或‘艺术哲学’。”[6](4页)再譬如新时期被用作高校美学教材的《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全书共6章,而“艺术家”、“艺术创作活动”、“艺术作品”、“艺术的欣赏和批评”就占了4章。这说明,长期以来,美学界一直未能明确区分美学与艺术学、文学理论的界限。同样,文学理论界也长期未区分开文学理论与美学的界限。这从关于文艺美学与文艺学关系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或认为文艺美学是美学的分支,或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的分支,或认为文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或认为文艺美学与文艺学没有原则区别[7](83页)。

诚然,美学和文学理论确有密切的关系,但美学以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为研究对象,以美、美感、美的创造和欣赏为其核心内容,而文学理论以文学为研究对象,以研究文学的原理、范畴和方法为核心内容。二者的研究对象和中心内容各不相同,确不可混为一谈,泯然不分。

二、界定文学理论学科范围的根据

判定一门学科是否成立,应从其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的逻辑起点、中心内容、研究的独特视角和方法去看。今天,研究者普遍承认文学理论是一门独立的学科,那么,照理文学理论的学科界限应是分明的,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在上面已谈到。下面,笔者拟从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目的、内容、任务来谈谈文学理论的界定。

研究对象的划分无疑是确定一门学科的界限的基础。文学理论,顾名思义,是以文学为研究对象。但问题是文学不只是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它还是文艺学、美学研究的对象,特别是文艺学,因为文学理论本是其分支,文学当然成为它们共同的研究对象。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弄清文学理论研究文学的“什么”。这就自然牵涉到文学理论的研究目的。应该说,文学理论的研究目的至少有两个:一是总结文学自身的规律,一是为文学批评、文学欣赏、文学创作等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根据文学理论的研究目的,文学理论所研究的“文学”除了具体的文学文本(作品)之外,还应包含广义的文学,要研究文学的外部关系:文学与社会、世界及其具体的内容的关系,比如文学与生活,文学与政治,与宗教,与伦理道德等;同时要研究文学的系列活动的规律,如创作、作品批评、欣赏等活动,总结其规律。

文学理论的学科界限的划定还应从文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入手来进行。

文学理论研究的内容在历史上曾经不同。从西方来讲,古希腊时期的摹仿说强调作家与自然的关系,把文学看作是对自然的摹仿。摹仿说自德谟克利特和亚里斯多德之后,雄霸西方二千余年。文艺复兴时的镜子说及19世纪的现实主义理论、自然主义理论都是这一学说的延续和发扬光大。浪漫主义思潮兴起之后,强调文学是作家内心情感的抒发乃至文学应表现人的潜意识愿望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的中心内容,它重视的是作家这一要素。20世纪60年代,由于接受美学的出现,读者对文本的阐释、接受又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的中心,它强调的是读者这一要素。此外,自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产生之后,对文学语言、文学形式的重视也成为文学理论的中心内容。西方文学理论发展史表明,文学理论的中心内容是围绕着作家、世界、作品、读者、语言、文学形式等而进行的。

在中国文学理论史上,首先出现的较有影响的是“诗言志”说,它认为文学是作家情志的表现(不管是带有更多的社会、政治、伦理的“志”,还是注重个人情感的“情”)。这一学说所重视的是作家这一创作主体的地位。同时,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还很强调文学与社会,尤其是与政治、伦理的联系。孔子的“兴观群怨”、《毛诗序》“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都在强调文学对社会的作用。对读者这一要素重视的理论也有,如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刘勰“观文者披文以入情”以及“品”、“味”理论、对作品的细读式批评等。对文学文本的研究则更为具体,如声律论、体性说、情采论等都是。这说明,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文学理论研究的中心内容有不同,但都涉及到文学的创造者(作家)、接受者(读者)、文本(作品)、文学的本原及作用对象(世界)。

上述文学理论的四个要素,经美国文学理论家艾布拉姆斯的系统归纳而被人们普遍接受。艾布拉姆斯将上述意思图式如下(见图1):

美籍华裔文学理论家刘若愚将上述图式改为(见图2):

与艾布拉姆斯的图式相比较,刘若愚更强调四要素之间的联系,将之视为循环结构。这一变动更能揭示文学的四要素之间的联系,因此也更为广泛地为人们所接受。中国80年代以后编写的文学理论教材基本上借鉴和参照了这一观点。

总之,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学说就构成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具体范围及内容。

三、对文学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

学术的发展、学科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会经过长期的探索,才能走上正轨、推向深入。由上面我们对文学理论学科界属问题的分析即可看出,文学理论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而学术的研究必然与时代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前人已大不相同。随着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面对层出不穷的文艺实践,每个文学理论研究者或多或少都会关注到自己从事的学科的前景。笔者结合本论题的探讨,拟就文学理论研究谈点自己的思考。

进一步廓清文学理论的形态,明确文学理论研究的范围和内容。具体讲,应该首先规范“文学理论”学科名称的使用,建议以“文学理论”来统一所谓“文学概论”、“文学原理”、“文艺学基础”、“文学基本原理”等说法。同时,在具体行文中,应区分究竟谈的是文学理论还是美学问题。这些虽属小节,但对一门学科的规范化建设是有必要的。

警惕文学理论的研究被淹没在美学研究及泛文化倾向中。这是第二点。

关于美学与文学理论的区分,前面已经谈到。这里就文学理论研究中的泛文化倾向问题多说几句。文学、文学理论本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文学理论也是合理的、有价值的。但是不能把文化当成一个无所不装的筐,认为任何学科都可以装入文化的大筐之中,任何文学理论都可以用文化来阐释。毕竟文学理论是研究文学原理、范畴、方法的学科。我们不反对用文化的视角来研究文学理论,而且提倡跨文化的文学理论的研究;我们反对的是一切唯文化之马首是瞻,以文化的研究代替文学理论自身的探讨的倾向。

文学理论的研究还应和文学批评的实践紧密结合。这是第三点。

理论来自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结论原为大家所熟知的。而且,中国近百年来的文学理论研究也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紧密结合的优良传统。可以说,百年来文学理论的发展,大都是在文学批评、文学论争中提出的。如鲁迅、茅盾及新时期的一些文学批评家,他们多是结合具体的批评实践而提出其文学理论主张的。但同时在文学理论的研究中也还存在着脱离文学批评的实践,纯粹作哲理思考、逻辑建构的现象,这在高校文学理论研究者中更为普遍。当然,出现这一现象,有其客观原因,却也有研究者主观方面的原因,如轻视文学批评的观念。笔者认为,为了促进文学理论的发展,应该鼓励和提倡文学理论研究者既当批评家,也当理论家。

第四是文学理论研究者的眼光问题。现在,全球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全球化的事实也越来越逼近。随全球互联网的开通,当今的世界确实已变成了地球村,共享信息资源也成为事实。因此,文学理论研究者如果再固守以前的狭窄的研究视域,缺乏世界性眼光,那么是很难有所作为的。中国百年来文学理论的两次大发展都是在西学大量引进中出现的,这绝非偶然,而是与研究者广阔的胸怀、开放的眼光、宏通的学识、敢于“拿来”的勇气分不开的。这从鲁迅、郭沫若、茅盾以及新时期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如钱中文等人身上即可看到。中华文化是世界上唯一未中断的文明。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正缘于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优良的文化生成机制。“和而不同”,就是要敢于创新,敢于“拿来”,为我所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这,就需要我们有世界性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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