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白居易、元稹为核心的中唐小说集团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白居易论文,为核心论文,集团论文,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叙 说
唐诗,特称盛唐,以李、杜为代表;在以古文(散行之文)为工具的传奇小说,其兴盛乃在中唐:传奇小说佳作多产生于中唐,著名的传奇小说作者个别的搭盛唐的边,然主要创作是在中唐。传奇小说与诗歌在此不同步。
中唐的传奇小说作者是以白居易、元稹为中心而组织、创作小说活动的。相关的人士有白行简、陈鸿、李公佐、韩愈、柳宗元、牛僧孺、刘禹锡、李绅、蒋防、许尧佐等人。白、元和上列一些人都是文士以至官僚,他们的交往可以借用“文艺沙龙”的洋味词语来形容。他们主要是诗酒酬唱,切磋琢磨小说也比较经常。并无大的集会,多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谈写写。白行简是白居易的弟弟,埙箎相应是不必说的了;陈鸿与白居易共同约定一作《长恨歌传》,一作《长恨歌》;韩愈与白、元间有诗文交流(可参看各本集);柳宗元与元稹有诗歌赠答(参见各本集);牛僧孺与白居易、元稹、刘禹锡的诗酒交往颇频(参见各本集);刘禹锡与白、元关系密切,参见各本集的诗文;李公佐命白居易弟白行简作《李娃传》;李绅与元稹配合,一作《莺莺歌》;一作《莺莺传》;蒋防之作《霍小玉传》,可能是在元稹、李绅的鼓励下写出的;元稹与许尧佐(弟)、许康佐(兄)有诗文交往。
按上述诸人的小说创作、交流情况,可列以下时序表:
年 份小 说 创 作 活 动
贞元十八年(802)
李公佐作《南柯太守传》
贞元二十年(804)
元稹作《莺莺传》,李绅作《莺莺歌》
贞元二十一年(805) 牛僧孺作《玄怪录》(个别篇章有以后写的)
贞元、元和间 许尧佐作《柳氏传》
元和元年(806) 陈鸿作《长恨歌传》,白居易作《长恨歌》
元和元年至元和十年间 柳宗元作《三戒》
(806-815)
元和三年(808)或四年
白居易在新昌宅讲"一枝花话"
(809)
元和四年(809) 元稹作《感梦记》(?)
元和四年(809)或五年
韩愈作《毛颖传》
(810)
元和五年(810) 陈鸿(?)作《东城老父传》
元和六年(811) 李公佐作《庐江冯媪传》
元和七年(812) 韩愈作《石鼎联句诗序》
元和九年(814) 李公佐作《古岳渎经》
白居易作《纪异》(《王裔老》)
元和十年(815) 刘禹锡讲"虎抛死人活"
元和十三年(818)
李公佐作《谢小娥传》
元和十四年(819)
白行简作《李娃传》,元稹作《李娃行》
元和十五年(820)
元稹作《崔徽歌》
长庆元年(821)
蒋防作《霍小玉传》
二、白居易与小说
白居易并非某一传奇名篇的作者。他有一篇《纪异》,载《白氏长庆集》卷四十三,记从祖兄白皞遇鬼事,文中自称为“予”,《太平广记》卷三百四十四(鬼二十九)收入,是它的节录,改为他人叙白居易从祖兄的口气,题曰《王裔老》。由《纪异》内容与被《广记》收入“鬼类”的情况看,它可以算作是一篇志怪小说。该文作于元和九年(814)九月。然而它与当时盛行的传奇小说比,是相形见绌的, 即使纳它入唐前的志怪小说,也是中下品。
白居易能在小说阵地领袖群伦,在于他促成民间说话进入文人创作的轨道。元和三年或四年,他在长安新昌宅说“一枝花话”。元稹在《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的“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下自注云:“乐天每与予游从,无不书名于壁。又尝于新昌宅说‘一枝花话’,自寅至已,犹未毕词也。”(《元氏长庆集》卷十,《全唐诗》卷四0 五)按:罗烨《醉翁谈录》癸集卷一“不负心类”之《李亚仙不负郑元和》云:“李娃,长安倡女也,字亚仙,旧名一枝花。”张政烺《一枝花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二十期下册)据《醉翁谈录》的记载论证于新昌宅说的“一枝花话”,即说李娃与郑元和的故事。对于元稹的注,过去研究者多理解为是白、元二人听别人(或许就是说话人)讲说“一枝花话”,因为《渊鉴类函》卷二百四十八“妓四”有“称一枝花”条目云:“《异闻录》:天宝中,常州刺史荥阳公子应举,狎长安倡女李娃,娃后封汧国夫人,夫人旧名一枝花。元稹《酬白乐天代书一百韵》云:‘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注云:‘乐天每与予同游,常题名于屋壁,顾复本说一枝花,自寅至巳。”这里明言“说一枝花〔话〕”的是名叫顾复本的一个人。今见元稹的该诗,如一九五六年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影印宋抄本《元氏长庆集》,过去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明嘉靖壬子东吴董氏据北宋刘麟本的翻刻本,清康熙间御纂《全唐诗》(《全唐诗》依据的是明、清藏书名家胡震亨《唐音统签》、季振宜《唐诗》),都如前引,无“顾复本”三字。《渊鉴类函》所说的《异闻录》,程毅中认为即《纂异记》的别名(《古小说简目》),已佚;官桂铨说“就是引自《类说》卷二十八《异闻集·汧国夫人传》附语的”(《“顾复本说一枝花”的出处》,《文学遗产》一九八八年一期),但《类说》的附语是“旧名一枝花本说一枝花自演”。如说有“顾复本”字样的是从另一旧刻巳佚元稹集子引来的,又绝无佐证。所以戴望舒认为说“一枝花话”的乃是白居易本人(《读李娃传》,载《小说戏曲论集》),今之论者多从之,马幼垣辨论此点说:“要求一位职业说书人,可能早到在凌晨三点(寅时)开始说故事,这种事虽说并非不可能,但却甚为荒谬,……如果真的安排了如此奇怪而不合理的表演,则必然要有很多听众才讲得过去,但又到哪里去凑这一大群人,在这该睡的时刻,毫不介意的坐着听呢?如果推理不合逻辑,则整套理论只有破产。这一切都指向一个可能的答案,此处所指的只是人情之常的做法,好友相聚,有时会牺牲睡眠用来闲谈。……从白居易早该熟悉此故事这一点来看,他确是很可能的人选。”(《中国职业说书的起源》,《中国小说史集稿》188 页)由今见《类说·汧国夫人传》附语,似也可以证明是白居易本人讲了一枝花话。“本说一枝花,自演”,是说:白居易依据“说一枝花”的故事,自己演述。至于与前引元稹注语的不合,则不能明。在此,只是肯定白居易说过“一枝花话”,可能影响了白行简《李娃传》的创作。元稹诗《一百韵》写于元和五年,白居易居家在新昌坊,盖元和三年白居易三十七岁时,所以可定他说“一枝花话”应是元和三年或四年事。白居易讲一枝花的故事,渲染到由寅至巳五六个小时犹未毕词,如果按所讲作记录(或如今天的录音)稍加文字整理,该有三四万字,即使用“三言两拍”的单篇来衡量,也是长的短篇话本小说了。一说:白氏家族熟悉李娃与郑元和的故事,形诸文字的是后些年居易弟白行简完成的(参下述白行简项),名《李娃传》(或《汧国夫人传》)。可以做合理的推测:此次白居易说“一枝花话”,白行简也在场,此后白行简向李公佐“述汧国之事”,实际也是讲的“一枝花话”。李公佐命白行简为传(用传奇文写成之),白行简便“握管濡翰,疏而存之”。白行简讲“一枝花话”,自然有原来哥哥白居易在新昌宅说“一枝花话”时的艺术创造在内,所以《李娃传》的成立,白居易有促成民间说话进入文人创作轨道之功,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参予了这创作。
白居易在说“一枝花话”之前,还可能讲过“唐明皇杨贵妃话”(或叫“长恨话”),并最后参予《长恨歌传》的创作。此元和元年事。《白氏长庆集》卷十二《长恨歌》前之《传》与《文苑英华》卷七百九十四载陈鸿《长恨歌传》相同,其末段云:“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乐天自校书郎尉于盩厔(周至),鸿与瑯玡王质夫家于是邑,暇日相携游仙游寺,话及此事,相与感叹。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日:‘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歌既成,使鸿传焉。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纪》在。今但传《长恨歌》云尔。”据上述,陈鸿、王质夫、白居易三人在一起,“话”李杨事的应主要是白居易,“话”毕,故王质夫举酒请白居易歌之,然后陈鸿又按《歌》的基本内容和思想导向而为“传”。《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六所载《长恨传》结尾的几句话很简单,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明刊《文苑英华》本传后附刊一篇,云出《丽情集》及《京本大曲》,其相应的结尾一小段却是:“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居易尉于盩厔。予与瑯玡王质夫家仙游谷,因暇日携手入山,质夫于道中语及于是。白乐天,深于思者也,有出世之才,以为往事多情而感人也深,故为《长恨词》以歌之,使鸿传焉。世所隐者,鸿非史官,不知。所知者有《玄宗内传》今在。予所据,王质夫说之尔。”这里又明确地说,故事本源是王质夫说之。李三郎离开人世,到白居易等人话及之作歌作传,已过了四十多年,关于李杨的“爱情”,民间虽不至有说话人在瓦肆勾栏或寺院公然讲述,小范围的传说编演当不会少。如长生殿夜话,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觅,会几经传播,逐渐成型的。而这些理应在长安产生且盛行,所以从贞元十六年(799)入长安(中迸士),到元和元年 (806)经校书郎职而下放盩厔尉的白居易,才有 资格向僻居盩厔的陈鸿、王质夫讲京中传说的奇事,哪里能是王质夫的原版初印品呢。我为白居易争的是原始说李杨话的权,至于他参予《传》的创作是明显的,陈寅恪由于通行本(即《白氏长庆集》文)与《丽情集》本传文的差异,说“觉通行本之文较佳于《丽情》本,颇疑《丽情》本为陈氏原文,通行本乃经乐天所删易”(《元白诗笺证稿》第一章《长恨歌》)。若是,结尾交待如何创作的情景,《丽情》本也是被白居易改动,把原始说故事的权利归为己有了,因为白氏清楚原始说故事的是自己,陈鸿弄错了,兹予改正。陈寅恪又认为陈鸿之《传》与白居易之《歌》,“非通常序文与本诗之关系,而为一不可分离之共同结构”,“《长恨歌》本为当时小说文中之歌诗部分,其史才议论已别见于陈鸿《传》之内,《歌》中自不可涉及,而详悉叙写燕昵之私,正是言情小说文体所应尔,而为元白所擅长者”(同前)。就是说,白居易不仅促成传奇小说《长恨歌传》的撰写,且是用小说叙事抒情的笔法担当了小说有机构成部分的歌诗创作。白居易这一活动的元和元年,他三十五岁。
白居易说过“长恨话”,说过“一枝花话”,都是受当时盛行的民间说话影响的结果。还有证据证明,他对唐代民间(主要是寺院)流行的说唱变文是相当熟悉的。孟棨《本事诗》:“诗人张祜,未尝识白公。白公刺苏州,祜始来谒。才见白,白曰:‘久钦籍。尝记得君款头诗。’祜愕然曰:‘舍人何所谓?’白曰:‘鸳鸯钿带抛何处,孔雀罗衫付阿谁?非款头何耶!’张祜顿首微笑仰而答曰:‘祜亦尝记得舍人目连变?’白曰:‘何也?’祜曰:‘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非目连变何耶?’遂与欢宴竟日。”(王定保《摭言》卷十三记同一事,文字稍有差违)由张祜说《目连变》,白居易便会心地与之宴欢竟日,可见白居易对当时民间盛行的变文是很熟悉的,而变文和俗讲有时难分彼此(一说:二者是一回事),白居易熟变文,自然熟俗讲,说“长恨话”和“一枝花话”,毫不奇怪。他刺苏州在敬宗宝历元年(825)至二年(826),一个整年多一点,他五十四、五岁。
作为小说创作的组织者与参予者,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也表露出小说创作的才情,这,包括《长恨歌》歌诗本身(不是指它与《长恨歌传》合体的部分),人们又可以轻易地想到他另外的名篇《琵琶行》。《琵琶行》与《长恨歌》并称,都是抒情性很浓的叙事诗。《琵琶行》在叙事抒情中白居易踊跳入诗,《长恨歌》则以诗中人物李杨抒情而叙事。《琵琶行》记叙一个生活场景,由琵琶女以回叙方式讲自己过去一段平凡又不平凡的经历;《长恨歌》是按李杨由结合到死别以至杨死后的序列描述。若按一般文学概论教科书所定概念来看两篇诗,《琵琶行》写的是生活的横断面,短篇小说的典型格局;《长恨歌》则是中篇小说式的述两位主人公较长一段情爱线索的经历。两诗有一个共同的结尾法,正如沈德潜评《长恨歌》:“迷离恍惚,不用收结,此正作法之妙。”(《唐诗别裁》),此评语也可移之《琵琶行》。这种叙事抒情长诗深得今天人们较公认的短篇小说正宗写法,比之陈鸿《长恨歌传》之必须结以“使者还奏太上皇,皇心震悼,日日不豫,其年四月,南宫宴驾”,自不可同日而语。而马致远杂剧《青衫泪》与顾大典《青衫记》之改易《琵琶行》情节,结之以皇帝出面或主婚或下诏复白居易官职等,更不可评说了。而白居易叙事歌诗更得短篇小说作法三味的,当数《卖炭翁》。《卖炭翁》写的正是生活的横断面,表达方式与杜甫《石壕吏》极相似。今天的名诗人艾青评《石壕吏》云:“有没有用散文写诗的呢?……杜甫的《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整个是叙述的,是押韵的散文。”(《与青年诗人谈诗》,《诗刊》一九八○年十期),《石壕吏》结尾“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示以妇随吏去,老翁自归,而“独与老翁别”者,也正是不正面做结的写法之妙处。《卖炭翁》云“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的结尾,真是不尽之尽的神趣。前边说“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则此所偿之“半匹红纱一丈绫”,以充商品交换中的货币,远远低于千余斤的炭直;以充防御天寒的布帛,老翁披上贵族夏季服用的红纱绿绫,何能抵御寒气,且亦滑稽。老翁得此值时的心情将如何?诗没有写明,读者自由地驰骋想像可也。这又正是今天短篇小说写法的正宗。都是写宫市的韩愈《顺宗实录》记一则宫使买农夫柴,给值绢数尺,并须送柴入宫内,农夫殴宫使,被皇帝知道了,“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如果把这也看作是小说的话(实为历史实录),那么它的结尾是一般中国小说的惯用手法,视《卖炭翁》之不结之结,意趣索然矣。——由上述,说白居易写了不止一篇的诗体小说佳构,当非臆造曲说。
三、元稹与小说
元稹在小说史上的名声当然是由于他创作了《莺莺传》而确立的。他之写《莺莺传》,几百年来论之者颇多,几乎是一致的意见,认为《传》中的张生即元稹本人,整个作品是他自己一段艳遇的幻造。而据《传》的结尾作者又特意申明这乃是好友张生经历的事,还有杨巨源作证云云。他元稹多次向友朋讲过这段事,“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崔氏小名莺莺,公垂以命篇”。这一段话与陈鸿《长恨歌传》结尾相应的那段话很相似,因此,可以说,即使《莺莺传》是元稹自己一段艳遇的幻造,也不能把它当作改名换姓的实录,实质还是小说,有自己经历的影子,主体还是虚构。陈寅恪因《莺莺传》又称《会真记》,所以论证“‘会真’即遇仙”,“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倡伎者”。“莺莺所出必非高门”,“唐世倡伎往往谬托高门”(《读〈莺莺传〉》)。陈寅恪把莺莺看成是倡伎,或者颇有“酒家胡”嫌疑(《元白诗笺证稿》第四章《艳诗及悼亡诗》校补记第十一则)。如果是元稹的自己一段艳遇,那他是与某一妖艳的倡伎有一段情爱的了。由此,更可证小说的虚构性。《莺莺传》的具体写作时间之所谓“贞元岁”,应是贞元二十年(804 )元稹二十六岁为校书郎时(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长恨歌》、卞孝萱《元稹年谱》从之)。《莺莺传》也有李公垂(绅)作《歌》,同于陈鸿为《长恨歌传》,白居易作《长恨歌》,成为歌、传(即诗、散文)结合的常体传奇小说作品。李绅的《莺莺歌》乃七言古诗,《全唐诗》卷四八三只存八句,冀勤点校《元稹集》(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附录四,据戴望舒从诸宫调《西厢记》引证又录出三十四句,是今存共四十二句,诗大体也是与《传》相辅相配的。另外,我们由《传》尾说李公垂宿于元稹居第,元稹向李讲了所谓张生遇莺莺的始末,是亦夜间讲一通“莺莺话”,然后在李公垂督促下形诸文字的。文人夜“话”“一枝花”和“崔莺莺”,促成《李娃传》、《莺莺传》的产生,亦小说历史文坛佳话也。
我们推断元稹说“莺莺话”,而不是一般的干干巴巴讲个故事,即元稹受过当时俗讲的影响,这有确凿的证据。他的《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元氏长庆集》卷十一,《全唐诗》卷四百六)云:“岐下寻时别,京师触处行。醉眠街北庙,闲绕宅南营(原注:‘予宅在靖安北街,灵之时寓居永乐南街庙中,予宅又南邻弩营’),柳爱凌寒软,梅岭上番惊。观松青黛笠,栏药紫霞英(原注:‘开元观古松五株,靖安宅牡丹数本,皆曩时游行之地’)。尽日听僧讲,通宵咏月明。正耽幽趋乐,旋被宦途萦。 ”卞孝萱《元稹年谱》谓元稹于贞元九年(793)十五岁时登明经科,入居原长安靖安坊老宅,姨兄胡灵之旋亦来西京,寓永乐坊永寿寺(兴按:靖安坊与永乐坊南北相邻,都在皇城南)。据卞谱,结合《答姨兄》诗考察,元稹与胡灵之“尽日听僧讲”事,当在贞元十年(794)十六岁至贞元十二年(796)十八岁之间。他们听什么样的僧讲呢?日本沙门圆珍撰《佛说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记》说:“言讲者,唐土两讲:一、俗讲。即年三月就缘修之,只会男女,劝之输物,充造寺资,故言俗讲(僧不集也云云)。二、僧讲。安居月传法讲是(不集俗人类,若集之,僧被官责)上来两寺皆申所司(京经奏,外中州也。一日〔月〕为期)。蒙判行之,若不然者,寺被官责(云云)”。(转引自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一章第三节)据这段文字看,与元稹讲的似有矛盾。既然元稹与胡灵之尽日听的是“僧讲”,而圆珍却说当“僧讲”时不集俗人类,若集之,僧要被官责。因此,胡士莹认为圆珍的记载未必可信;僧讲时是僧俗均可参加的,即举元稹本诗“尽日听僧讲”句为证(《概论》第一章第四节)。窃以为,不必拘泥元稹诗“僧讲”二字与圆珍对“僧讲”时情景介绍的对应。元稹与胡灵之尽日听的应是僧的“俗讲”,此“俗讲”是“僧不集也”的,所讲的内容当是“一枝花话”、“长恨话”、“莺莺话”之类。元稹“僧讲”的内涵与圆珍“僧讲”的内涵不同。十几岁的两位少年人(胡灵之不会比元稹大多少的),正是“耽幽趋乐”的时节,怎么会尽日听老和尚讲佛教经典,且是偷摸地要干犯法规呢。比元稹、胡灵之听“僧讲”时间要晚的有一位“俗讲”和尚叫文淑(穆宗末年至文宗顷),“公为聚众谈说,假托经论,所言无非淫秽鄙亵之事。不逞之徒转相鼓扇扶树,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奉,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其甿庶易诱,释徒苟知真理及文义稍精,亦甚嗤鄙之。”(赵璘《因话录》卷四,按:宛委山堂本《说郛》卷第二十三载《因话录·和尚教坊》说“元和中有僧文淑者,聚众论说内典,托言鄙亵之事,不逞同辈争其音调为歌曲,呼所居为和尚教坊”)。由是,知像文淑这样的俗讲僧在僧寺讲的乃是变文之类,元稹与胡灵之尽日听僧讲的“僧”当不是文淑,而那个和尚却也是类似文淑不只是讲唱“降魔变”或“目连变”的,甚或不只讲唱变文,也要讲“莺莺话”之类的故事吧。
我们说的民间说话人,应包括文淑一类的俗讲僧人在内。在此,倒不必细究元稹“尽日听僧讲”的是讲唱的“变文”呢,还是说评书式的“说话”?总之,元稹在二十岁以前就受过僧人俗讲的影响,他之创作《莺莺传》与此密切相关。白居易说过“一枝花话”,暗中的线索是他熟悉民间说话,明证是他知晓“目连变”;元稹讲过“莺莺话”,也是暗中的线索是他熟悉民间说话,明证是他二十岁前曾“尽日”听过“僧讲”。
元稹在传奇小说方面相关的还有三点须搜及。
一是,他曾配合白行简的《李娃传》作《李娃行》,或者又配合白行简的《崔徽传》作《崔徽歌》,有如白居易之写《长恨歌》。《李娃行》在《全唐诗》卷四百二十三收残诗两句,系据许彦周《诗话》辑录;冀勤整理校点的《元稹集·外集》卷七又由任渊《后山诗注》辑出三句,今存合计五句;同样,《崔徽歌》在《全唐诗》残两句(卷四百二十三),《元稹集》加补辑共十一句(外集卷七),《崔徽歌》有小序。按陈寅恪对唐传奇小说中倒有以二人合作,即一人为散文之传,一人为歌诗,共同合成的看法,所以“白行简作《李娃传》,元稹作《李娃行》;白行简作《崔徽传》,元稹作《崔徽歌》,此唐代小说体例之原则也”(《论再生缘校补记》)。《李娃行》作于元和十四年(819) ,元稹四十一岁;“崔徽歌》或成于元和十五年(820), 元稹四十二岁。按:《崔徽传》今不存全文,仅有宋皇都主人《绿窗新话》有题为《崔私会裴敬中》(卷上)的,中有“敬中友东川白知退(按:白行简字知退)至蒲”云云,故论者谓《绿窗新话》的该文就是节录白行简《崔徽传》而成;然而卞教萱《元稹年谱》却论证白行简没有写过《崔徽传》,《绿窗新话》等所引出《丽情集》(据尾注),系摘录元稹《崔徽歌》前边的小序。卞孝萱还由罗虬《比红儿诗》有句:“一首长歌万恨来”,“费得微之尔许才”,证元稹《崔徽歌》是一首很长的歌诗。这样,程毅中在《古小说简目》则径题“《崔徽传》,佚,唐·元稹撰”,似即以《崔徽歌》的序文当作被人称谓的《崔徽传》,白行简没有另外的《崔徽传》。如果确是如此,元稹既作歌又作传,元稹名下又多一传奇小说矣。
二是,一种说法:蒋防《霍小玉传》或即在元稹鼓动下写出的。卞孝萱、刘维治《元稹评传》(《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第二卷)说:“元和末,长庆初,在元稹、李绅的鼓动下,蒋防写出《霍小玉传》。元稹是小说的爱好者、创作者和提倡者。”另据卞孝萱在《元稹年谱》中的推论,所以认为元稹鼓动蒋防写《霍小玉传》,一是因为《新唐书》卷一百零四《于志宁传》附传说“庞严为元稹、李绅所厚,与蒋防俱荐为翰林学士”,证明元稹与蒋防有特殊关系;二是《霍小玉传》中韦夏卿乃元稹的岳父,李绅的知己,所以霍小玉事应是从韦夏卿口中传出,蒋防从元、李处听到。三是元、李都喜爱小说,《霍小玉传》在艺术描写方面有描摩《莺莺传》的地方。根据上述三点的联系,所以卞孝萱有此推论。这可备一说,尚不能四脚落地。
三是,尚有元稹作有《感梦记》的说法,也是卞孝萱在《元稹年谱》中的推论。卞氏认为,今习见的白行简的《三梦记》第二梦(写元稹奉使剑外,白居易、白行简等游曲江,元稹梦之,并寄诗云云),“盖取材于元稹《感梦记》加以改写而成的”;黄永年《〈三梦记〉辨伪》则认为所谓的白行简《三梦记》是五代到北宋一段时间内人们伪造的。“《感梦记》疑即伪《三梦记》的别称”(《陕西师大学报》哲社版一九七九年第二期)。卞、黄二氏相左的论断,孰是孰非,或尚有另外的说法,遽难判定,暂存以待考。使人感兴趣的倒是希望元稹有《感梦记》一作,那么元稹则又多一篇传奇小说,元稹的小说库更加丰满了。对黄永年否定整个《三梦记》都不是白行简所撰,暂不能从(见以下白行简项)。
四、元、白友人们与小说
(A)白行简。白居易亲弟,字知退, 作《李娃传》与《三梦记》。《李娃传》结尾有下述一段话:“予伯祖尝牧晋州,转户部,为水陆运使,三任皆与生为代,故谙详其事。贞元中,予与陇西公佐话妇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国之事,公佐拊掌竦听,命予为传。乃握管濡翰,疏而存之。时乙亥岁秋八月,太原白行简云。”这里提出两个问题,须辨明。一是,李娃事是白氏家族从祖父辈传下的真人真事,从而白居易对元稹讲过,以“话”的形式叫作“说一枝花话”,白行简又向李公佐说过“汧国夫人话”,从而形成《李娃传》?还是白行简综合从祖父辈听来的零星话柄与民间流行的“一枝花话”,予以艺术加工而成的?由唐时传奇小说是作者们作意好奇之作,即使像《莺莺传》那样据证是以元稹本人一段生活经历写成的作品,仍故弄玄虚,显示它的虚构性质,所以对于白行简的特意交待故事的实录性、可靠性,恰恰是虚构的烟幕,即使他哥哥讲过“一枝花话”,他也不会亦步亦趋地描红临贴,应看到白行简的个人艺术创造。二是,《李娃传》作于何时?按前引白行简的叙述,乃是贞元十一年乙亥(795), 白行简二十岁。近今学者戴望舒、卞孝萱持异议。戴氏《读〈李娃传〉》的考证谓作于贞元二十一年(805),白行简三十岁时;卞氏《校订〈李娃传〉的标题和写作年代》(《社会科学战线》一九七九年第一期)则证成为作于元和十四年(819),白行简四十三岁时。 由白居易说“一枝花话”的时间为元和三年或四年来推证,卞说较合理。如白行简在贞元间(十一年或二十一年)已写成《李娃传》,那么白居易又讲了那么长时间的“话”给元稹听,岂可理解?至于《三梦记》的问题,现在还不能剥夺白行简的作者权,但何时作?是三个梦同时写成,还是不同时间写的,最后凑成三梦,不能明。
(B)陈鸿。陈鸿作《长恨歌传》事, 见前白居易作《长恨歌》情况的叙说,他似还作有《东城老父传》。《东城老父传》载《太平广记》四百八十五。《宋史·艺文志》著录,均称陈鸿撰,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从之,一般的文学史、小说史亦多从之。陈寅恪据《传》中四次提到作者“鸿祖”如何,因此论证《东城老父传》的作者不是作《长恨歌传》的陈鸿,而是经历不详的“颖川陈鸿祖”,这内证颇为有力,所以也得到学术界一部分人的支持。但学术界很有依违二者之间的,即依《广记》原标是陈鸿作,又注明近人之疑为“颖川陈鸿祖”作,并非《长恨歌传》作者陈鸿的另一作品,存疑待考。《东城老父传》的撰述时间当是本传叙述的贾昌九十六岁的“元和庚寅岁”即元和五年(810 )。
(C)李公佐。李公佐命白行简作《李娃传》,见前白行简项。 今存作家写的单篇传奇小说以李公佐为最多。按写作先后顺序是:《南柯太守传》,贞元十八年(802),见《太平广记》卷四百七十五, 题《淳于棼》。《庐江冯媪传》,元和六年(811), 见《太平广记》卷三百四十三,题《庐江冯媪》。《古岳渎经》,元和九年(814), 见《太平广记》卷四百六十七,题《李汤》,《古岳渎经》是《李汤》主要部分。《谢小娥传》,元和十三年(818), 见《太平广记》卷四百九十一。——按:李公佐的四篇作品,它们隶《太平广记》的“昆虫”类(《南柯》)、“鬼”类(《冯媪》)、“水族水怪”类(《古岳渎经》),皆志怪性质。《谢小娥传》虽隶“杂传记”类,但梦中父告曰:“杀我者:车中猴,门东草”;夫告曰:“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隐申兰、申春姓名,亦怪异的情节。所以李公佐评论说:“神道不昧”。此传无疑是李公佐的撰造,却被宋祁采入《新唐书·列女传》,把李公佐释所谓梦中十二字事也当作实有被采录。本来谢小娥父与夫被申兰、申春所杀,小娥查访得贼,亲手斩杀申兰,并擒得申春,小娥祝发为尼等基本情节,可能是实有,李公佐据之加进所谓神道不昧的奇梦和自己的奇解,夸张自己是破案的关键性人物,从而形成一篇也是怪异性质的传奇小说。史学家宋祁不察,竟以之入史。但后于李公佐作《谢小娥传》十二年的太和四年(830), 李复言作《尼妙寂》(本是《续玄怪录》中的一篇,今见《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八),情节大体与《谢小娥传》同,但女主人公巳姓叶而非谢小娥,完全是小说的格局了。它在《太平广记》已隶“报应”类,当然属志怪范畴。值得一提而有趣的是,此《谢小娥传》竟被凌濛初编成话本小说,题为《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收《拍案惊奇》第十九卷,李公佐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小说人物了。小说家而成为小说中人物,李公佐可能是占头筹的。
(D)韩愈。韩愈的《毛颖传》夙被视同小说之作; 《石鼎联句诗序》也被近人认为即唐时流行的,具备众体(史才、诗笔、议论)的小说文字。陈寅恪有专文《韩愈与唐代小说》讨论上两篇作品之小说性质。《毛颖传》盖元和四年或五年作;《石鼎联句诗序》作于元和七年。韩愈或许也熟悉当时流行的俗讲,他的《华上女》诗(韩集卷六)写“街东街西讲佛经”,“听众狎恰排浮萍”;“黄衣道士亦讲说,座下寥落如明星”。——这是说和尚与道士不高明的俗讲,受到冷落(如严格的讲佛经与道经,不会是街东街西都讲起来,且僧、道对垒的比赛着讲),于是故意“洗妆拭面着冠帔”打扮成女仙真模样的华山女“遂来升座演真诀”,女俗讲者登场了。虽然“龙门不许人开扃”,却因“不知谁人暗相报,訇然振动如雷霆。扫除众寺人迹绝,骅骝塞路连辎軿。观中人满坐观外,后至无地无由听”。华山女是不让于文淑和尚的俗讲能手女道姑吧。韩愈写来如见,恐怕他也是听众中的积极分子。
(E)柳宗元。 柳氏的《三戒》(《黔之驴》等三篇)是被誉为著名的寓言故事,较之常被称道的《宋清传》、《种树郭槖驼传》、《童区寄传》、《梓人传》、《李赤传》、《虫负蝂传》等,以小说或准小说的标准衡量,《三戒》要更其小说一些,且可视为唐人小说的优秀名篇。《三戒》作于元和元年(806)至十年(815)之间,柳宗元三十四岁至四十三岁时。由《三戒》的总序谈及:“吾恒恶世之人,不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势以干非其类,出技以怒强,窃时以肆暴,然卒迨于祸。有客谈麋、驴、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其属文动机等节的叙述,与《李娃传》、《莺莺传》等典型传奇小说一致,所以说它也是唐传奇文,未尝不可。而《太平广记》却不收于“畜兽类”,甚憾。又,由总序知三篇动物文篇盖同时作。
(F)牛僧孺。牛李党争的一方主将牛僧孺, 他的传奇小说专集《玄怪录》(今散见于《太平广记》者三十三篇),绝大部分作于贞元最末一年的二十一年他登进士第以前,极少部分容有后作的。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唐之举人,先藉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幽怪录》即《玄怪录》,赵彦卫为避宋太祖赵匡胤字玄朗讳,故改称如此。“玄怪”或“幽怪”,其名目似与魏晋六朝时的《神怪录》、《幽明录》同,然旨趣却大异。牛僧孺是有意识的借“怪”写“人”,其中一篇即名《元无有》(《太平广记》卷三百六十九“精怪”类),即“原无有”也。写元无有之事,正是“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并非如同六朝时“未必尽幻设语”,“变异之谈”(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二酉拾遗卷中》)。牛僧孺之作与李公佐相同。由于《玄怪录》以集子的形式出现,影响就相对地增大。李复言乃作《续玄怪录》,尤其是牛僧孺外孙张读撰《宣室志》,系继其外祖家和本家传统的作品。张读的祖父张荐,作有《灵怪集》,张荐的祖父即张读的高祖,就是初唐《游仙窟》的作者张鷟(张文成)。
(G)刘禹锡。刘是诗人, 他的散文据今存的来看(《全唐文》卷五百九十九至六百十),无传奇小说或模样相似的作品。而韦绚的《刘宾客嘉话录》,是其侍刘禹锡左右时,刘禹锡讲述过的一些“国朝文人剧谈,卿相新语,异常梦话”以及“谐谑卜祝,童谣佳句”等,韦绚“即席听之,退而默记”,成此嘉话之录(韦序)。文笔虽不是刘禹锡的,而原始的“异常梦话”等却源出于刘禹锡。《嘉话录》中的隽永小品居多,虽然《嘉话录》多被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但能属于小说的作品,当只有刘禹锡讲老虎抛死人的“话”一则,且是民间说话的格局,精妙之至。从而知白居易、元稹、柳宗元的友人刘禹锡,也应是“小说”的佳手。刘禹锡所讲的“老虎抛死人话”少被人注意,见录于《太平广记》卷二百五十一,题作《刘禹锡》。兹将今人唐兰校辑的《刘宾客嘉话录》(《文史》第四辑)中所载该话转录如下:“刘禹锡守连州,替高霞寓,霞寓后入为羽林将军,自京附书,曰‘以承眷,辄请自代矣。’公曰:‘奉感,然有一话。曾有老妪,山行见大虫,羸然跬步而不进,若伤其足者。妪因即之,而虎举前足以示妪,妪看之,乃有芒刺在掌下,因为拔之。俄而,奋迅阚吼,别妪而去,似媿其恩者。及归,翌日,自外掷麋鹿狐兔至于庭者,日无阙焉。妇登垣礼之,乃前伤虎也。因为亲族具云其事而心异之。一旦,忽掷一死人入,血肉狼藉,乃被村人凶者呵捕,云:杀人。妪具说其由,始得释缚。乃登垣,伺其虎至而语之,曰:感则感矣,叩头大王,已后更莫抛人来也’”。(按:《太平广记》最末一句作:莫抛死人)此“话”从内容看,可能袭自至德(肃宗第一个年号)初登进士第的戴孚撰《广异记》中一则虎的故事(《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九题《张鱼舟》;另,四百三十一未标出处题《李大可》的虎的故事亦类似),戴孚早于刘禹锡一个辈数(四十年左右),而写法似又取自侯白《启颜录》的《遭见贤尊》条(《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八题《侯白》条包括之),皆以虎寓意,且《启颜录》是杨玄感要求侯白“说一个好话”,故侯白云云;而《嘉话录》也是“然有一话”领起。由上可以推断,刘禹锡对当时的民间说话很熟悉(笔者针对刘禹锡关于虎“话”的研究,可参见《从〈刘宾客嘉话录〉的虎报恩‘话’到《醒世恒言·大树坡义虎送亲》一文,载《明清小说研究》一九九五年二期)。
(H)李绅。李绅配合元稹《莺莺传》作《莺莺歌》,见前。又,据卞孝萱说,李绅也对蒋防《霍小玉传》的撰作曾有鼓动之力。
(I)蒋防。如前述,长庆元年(821)左右作《霍小玉传》。
(J)许尧佐。 许尧佐作《柳氏传》(《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五),写作时间当是贞元、元和间。尧佐兄名康佐,元稹和在元和五年或稍后赠许康佐诗(诗题《酬许五康佐》,《元氏长庆集》卷十一)有云:“珠玉惭新赠,芝兰忝旧游。”芝、兰正指康佐与尧佐,他们兄弟是自己的旧游之侣。尧佐先于康佐登第,为太子校书郎八年,该同时,白居易与元稹在贞元末则曾任职秘书省校书郎。尧佐作《柳氏传》的具体情况不详。
上边所述,只是白居易、元稹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人士,算作是所谓的以元、白为中心的小说集团人物吧。而与元、白没有证明有关系,只是与本集团其他人有关的小说作者,没有包容在内。如,被李贺盛称的“吴兴才人”沈亚之,常游于韩愈之门,他的传奇小说创作活动,在元和年间;牛僧孺的儿女亲家张荐(张读的祖父)作《灵怪录》也是在贞元时。沈亚之、张荐就不在叙述之列。又如李贺,他是韩愈的晚辈,韩愈很赏识他,他是熟变文的,有人说《许公子郑姬歌》中的“长翻蜀纸卷明君,转角含商破碧云”就是指郑姬是演唱“王昭君变文”的。当然,证明李贺熟变文,而《仁和里杂叙皇甫湜》之“欲雕小说干天官”句,钱仲联即引《云麓漫钞》卷八所谓唐之举人投献、温卷作传奇文以翻之(《李贺年谱会笺》)。所以李贺虽未留下传奇小说,是也想要撰作之的。然而,他也不能阑入本集团。
五、赘 论
(1)主张、看法
用“集团”二字表述以元、白为中心的一些文士关于小说创作、组织活动等情状,是今天习用语词的借用,犹如我们把当时一些诗人的诗酒酬唱行为称作文艺沙龙一样。上述这些文士(大多是官员)并没有召开过小说创作的讨论会,发表过什么宣言。但是几个人的集会谈论或者在作品中表露,倒是有大体相接近的主张的。这主张就是“奇”“异”或“怪”。凡人事之不经见者曰“奇”、“异”,李公垂对崔莺莺之事“卓然称异”,常州刺史荥阳公听儿子叙李娃事,“大奇之”,从而李公佐“拊掌竦听”关于汧国之事,命白行简为传。于是《莺莺传》当时便称为“传奇”(《类说》引《异闻集》及宋人著作便如此引称)。晚唐的裴铏把自己的传奇小说集子直命名为《传奇》。由此,可以说唐代小说之被后人称为“传奇小说”,实是中唐的元白集团奠定的。关于韩愈作《毛颖传》在友朋间的争论,也可以说它是对这类作品性质、写法的范定,与定名“传奇”有一定的关联。韩愈还未作《毛颖传》时,张籍就曾经批评他“尚驳杂无实之说”,致“有以累于令德”(《上韩昌黎书》)。韩愈《答张籍书》说“此吾所以为戏也”。后来韩愈自己解释说这叫“文穷”,因此“不专一能,怪怪奇奇,不可时施,祗以自嬉”(《送穷文》)。此“怪怪奇奇”、“祗以自嬉”的文字,当然就是张籍指摘的“驳杂无实之说”(至少包括之)。陈寅恪认为,这被指为“驳杂无实之说”设非如《幽怪录》、《传奇》之类,“此外亦更无可指实”,所以“虽籍致愈书时,愈尚未撰《毛颖传》,而由书中陈述,固知愈与小说,先有深嗜。后来《毛颖传》之撰作,实基于早日之爱好”(《韩愈与唐代小说》)。这是说韩愈认为小说是“怪”是“奇”的。韩愈作《毛颖传》,柳宗元作《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透露出世人的看法是:“独大笑以为怪”。柳宗元也声言这是“韩子之怪于文也”,然而说它似乎是“尽天下之奇味以足于口”,是“有益于世者也”。——韩愈与柳宗元都共同对传奇小说有“怪”和“奇”的看法,亦即他们的主张。
(2)诗歌、散文等对中唐小说的影响
诗歌对中唐小说集团创作的影响,前叙白居易与小说项已略涉及。尚可补充的是:如前引白居易的《卖炭翁》诗,整首中无议论,仅在题下注云:“苦宫市也。”这也可以算作是诗、史笔与议论的结合了。但白居易并无典范性的传奇小说作品。元稹的《连昌宫词》虽有叙事成分,设为问答,却是仿白居易的《长恨歌》而未达标之作,其乐府《有鸟》的第十八章《有鸟有鸟名鹦鹉》是较好的一首叙事诗,唯二十句诗仅写了三个鹦鹉的命运,嫌逼促,而竟在结尾用四句诗议论之,更减少了描绘的笔墨。所以,元稹虽作有《莺莺传》的名篇传奇小说,窥其写作水平,显不如白居易之展伸缩卷自如。白居易如肯作传奇小说,则必超元稹而上之。此诗歌叙事抒情能力之与小说创作必然影响而互为作用者也。
散文对小说的创作影响比诗歌对小说的影响更直接一些。初唐时盛行骈文,四杰或燕许大手笔都是骈文的作手,作《游仙窟》的张鷟也是写骈文的(《全唐文》卷一七二至一七四收张鷟文),所以那时的《游仙窟》便是用骈文写的(《古镜记》等乃沿六朝志怪余脉)。故中唐时的古文运动伴传奇小说兴盛起来,不是偶然的。正如诗歌对小说创作的影响与白居易、元稹联在一起一样,古文运动对小说的影响,必然联系到古文运动主将韩愈、柳宗元。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是复西汉以及之前的散行之文,他们自称爱好太史公文(参韩愈《答刘正夫书》、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唐传奇小说受《史记》笔法的影响是明显的。韩愈《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种树郭槖驼传》,正是史传文学到传奇小说的中介,类似的韩柳古文作品,都是兼古文辞与传奇小说两种身分的。至于像《毛颖传》就更加明显了。
中唐当时盛行的变文、俗讲对小说家的深重影响于前述白居易、元稹、韩愈、刘禹锡等已涉及,具体比较,材料不济,故不多赘。
(3)中国小说历史之小说创作集团的演变
中国的诗、词、散文以至戏曲,在历史上代有派别即集团的存在,此例至多,不烦举。小说则相比之下为人轻视。有身份的文人学士难于倡言组织团体,以唐的传奇而言,正如鲁迅所说:“此类文字,当时或为丛集,或为单篇,大率篇幅曼长,记叙委曲,时亦近于俳谐,故论者每訾其卑下,贬曰‘传奇’,以别于韩柳辈之高文。”(《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元、白诗可以标榜为“元和体”,传奇小说便不能打出什么旗号,但如前所述,此集团是客观存在的。考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正由于其发轫期有诗和散文的名家给予垂青,他们互相鼓励,使创作出的传奇小说发出光彩,促使以后的小说向更成熟的境界迈进。宋代的书会继唐代俗讲的传统,虽然不单纯是小说创作的组织机构,但小说的撰述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参加者“大部分是科举失意但有一定才学和社会知识的文士,也有一部分是低级官吏、医生、术士、商人以及较有才学和演唱经验的艺人”(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二章第四节),高阶层人士是没有参加的,这与中唐传奇小说的情况有差别。《武林旧事》卷三《社会》条说,二月八日百戏竞集,提到有“雄辩社”,注云:“小说”,说明“雄辩社”是说话人的组织,属于百戏之一种。宋元话本大约就是由“雄辩社”类中的说话人雄辩过,由书会才人据以写成文字,然后说话人再去“雄辩”。由此我们知晓,宋代有小说创作集团,是文化水平高的文士与善于雄辩的说话人结合而成的,书会中人士知医生、术士等当是讨论过程中的参与者,当然也可能有执笔创作的。元末明初,通俗小说可能有集团存在,即传说施耐庵与罗贯中是师生关系,一说施是杭州的民间艺人,罗也有杭人一说,那么他们是什么样的“师生”关系?如果暂臆测他们是书会才人的师生,那么元末明初的小说创作集团就不会只有施罗二人。当然,此点暂时只能立案存照,假说而已。明中叶,学术界有一说谓《水浒传》系郭勋门客假名施耐庵者所作,说郭勋也是爱好小说或者顾倩门客作小说《国朝英烈记》。(上述是戴不凡《小说见闻录·疑施耐庵即郭勋》的说法)郭勋确实刻过《水浒传》,如果他的门客替他作过《国朝英烈记》小说,又有门客作《水浒传》的嫌疑,那么可以说在郭勋的国公府里有一个小说创作集团了。明末清初以金陵、苏州、杭州和福建的建阳等地的书林业为中心,团结了不少失意文人,以撰述小说为主要工作,甚至由书坊约撰,随撰随刻,文人间互相串连,形成了以冯梦龙、天花藏主人、徐震等人为首领的松散的小说创作集团。好的、较好的与不怎么好的长、中、短(主要是中与短,因更能适应小说市场的快速供求)的白话小说纷纷出笼。不管今天对其中的大量才子佳人小说如何评价,它的盛行,总是与集团性质的作者群有关。清代乾隆之世,是产生《儒林外史》、《红楼梦》以及另外一些长篇小说的时代,但找不出小说创作集团的蛛丝马迹,只好从略。倒在清末,上海是当时小说创作活动的中心,以大报、小报,大刊(杂志)、小刊以及许多石印、铅印的大小书局为依托的创作群体,并不是一个两个,林林总总,目不暇接。创作、翻译的小说多而滥,在中国小说历史上是突出的。作者、译者很多人便是报刊或书局的编辑或编者,作、译者混然一体,这种情状对当时小说创作和翻译之影响程度自不待言。“五四”以后各种文学团体的产生,晚清小说集团也是它的母体之一。
纵观中国小说历史,中唐传奇小说集团为嚆矢,是以文人也是官吏组成的。以后便有宋和元(?)的书会才人组成集团进行创作;明中叶又有可能由大官僚家庭门客组成的小说创作集团。到在明末清初,以书林业为依托的小说创作集团又具特色。降而至于清末,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以报刊编辑兼作译小说的人员组成庞大的小说集团,已经走到现代小说社会集团的门槛边了。——考察中唐以白居易、元稹为中心的小说创作集团,下延观察宋元明清各代的小说集团,我们看到的是:
第一,中唐以白、元为中心的小说集团滋育当时小说创作的繁荣,从而给以后小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后各种形式小说集团的出现,可以说与中唐情况一样是带有规律性的。综观诗歌、散文以至戏曲的情况,会发觉文学创作之有集团,是必然的,也是历史规律使然。中唐小说集团顺应历史规律而出现,预示着中国小说日后的兴旺发达。
第二,同样是文学集团,创作成果的水平不齐等,诗、散文、戏曲、小说皆如此。其高低的关键是这集团有否大手笔,从而影响社会风尚。中唐时代,白、元以大诗人称,韩、柳以古文大家称,无疑都是时代的大手笔。他们带头煽呼,代表了时代风尚之所趋。于是中唐不仅诗歌、散文丰收,小说的收获也特丰。宋代传奇小说数量也不少,然而歉收不熟者,作者力弱故也。今见的宋话本小说以见于“三言”的来看,都是经过冯梦龙氏润色过的;清平山堂所刊的话本小说便粗糙一些(所谓《京本通俗小说》并不能单独存在,乃《通言》、《恒言》诸作的汇编也,学术界已有辨)。元末明初的施、罗当然是特大手笔,他们的作品将彪炳百代。然而后来的小说集团的作手竟无以为继!似乎明中叶的吴承恩和兰陵笑笑生并不是哪个集团的成员,而是单干户(当然不考虑郭勋及其门客可能有的小说创作集团问题)。倒在明末,冯梦龙为首的苏州创作集团并不弱,由冯氏辑成的“三言”,其中的宋元作品是经过他润饰的(与清平山堂刊的相同作品比较可知),点铁成金,信不虚也。冯梦龙把原二十回的《平妖传》扩充为四十回,也颇著特色,但未能开创新路,成一代楷模。继踵“三言”的“二拍”及其他短篇白话小说,固与冯梦龙有关,但不能把全功都归冯梦龙一人。天花藏主人、徐震开创的才子佳人小说领域,实际是小说发展史的低谷,被曹雪芹所指斥便是明证。清乾隆世的大作家吴敬梓、曹雪芹也仍是单干户。降而至于清末,成绩平平,更无论已。本来明末清初的冯梦龙以及清末的李伯元、吴趼人都是有才力的作者,如果善于把握创作的严谨性,不为商业性质的快写快发表所左右,不仅自己的作品质量更高,对当时小说创作导向也会起积极作用的。从唐代以白居易、元稹为中心的小说创作集团对中国小说发展历史的深远影响来考察,有一条规律是值得记取的,即:作者须有相当的写作水平,并有集团性质(或组织成或事实上形成)的互相切磋琢磨,精思殚想,从而能保证质量以形成风气,使小说的创作健康的发展。其后几次有集团性质的创作,高低不平,也有教训经验可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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