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_市场经济论文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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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这一理论是指导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当前对公有制特别是对国有经济改革仍有不同看法,实质上是对公有制要不要同市场经济相结合存在不同看法。因此,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这一崭新的科学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社会化占有方式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根本之所在。毫无疑问,要建立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公有制经济;要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也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公有制特别是起主导作用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即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巩固和发展,优越性能否充分发挥,根本问题在于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产权关系是否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所采取的实现形式是否同现阶段生产力所决定的经济运行方式相统一。

人类历史的实践表明,由十月革命所开创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由于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设想的历史条件不同,不是首先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诞生,而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比较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出现。这决定了不可能也不允许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占有,甚至不可能也不允许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劳动者的劳动还必须通过市场上的商品交换以价值形态转化为社会劳动。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任何试图抛弃或者消灭商品、价值和市场经济的观念和作法,都必然会犯历史性错误。可是,传统的观念却不顾历史条件的不同,生搬硬套地照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未来社会的模式,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扭曲社会主义的形象,扼杀社会主义的生命力,甚至会葬送社会主义。这正是由斯大林建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和成为僵化模式的根源之所在。

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公有制所采取的这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实现形式,必然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种不相适应的矛盾也必然反映到人们的认识上。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数十年中,曾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断断续续地提出了改革的思想,但都未根本上解决公有制实现形式同市场经济运行方式相统一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科学地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了公有制同市场经济是对立的还是统一的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问题。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不久,他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在每一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地阐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8页),“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03页)并明确指出现在不要再提计划经济为主,“绝不能重复回到过去那样,把经济搞得死死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7页)直到1992年1月南巡讲话时,更加深刻和精辟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这一系列科学论述,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两种社会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深刻地说明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是可以结合在一起的,从而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理论实现了划时代的重大突破,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重塑公有制实现形式

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有发生、发展的过程。适应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要求,生产关系不仅在内容上要不断完善,而且在实现形式上要不断更新。生产关系与生产关系实现形式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不互相等同。因此,在不改变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适时地进行生产关系实现形式尤其是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创新,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邓小平同志早在1962年就指出:“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3页)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形式的总和构成经济体制模式。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又多次明确说明,社会主义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页)一个社会的经济体制处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联系的中介环节和中间层次。生产关系是否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首先表现为经济体制是否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这一思想是对生产关系认识的一个飞跃。所以,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是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旧的实现形式,并不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

如何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选择和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现形式呢?必须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必然采取的具体活动形态来决定。生产力发展要达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设想的使商品、价值自然消亡的那样的高度,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甚至更长一些)的任务。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依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客观上要求市场仍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状况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须采取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实现形式,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而这一变革又突出地表现在如何选择和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上。

因此,重塑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在实践中,重塑公有制实现形式则表现为全面制度创新,即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领域中改革旧的经济体制及其利益机制关系,建立新的经济体制及其利益机制关系。这种全面制度创新的过程,正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也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可见,新旧经济体制转变的实质就在于:改变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旧的实现形式,塑造新的实现形式,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科学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

三、制度创新的深刻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开始进行全面制度创新,不断深入地促使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转变的基本点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使企业由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转变。目标是确立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微观实现形式,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创新,已进入以建立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新阶段。首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国务院100户和各省、市、自治区2598户,都不同程度地进入实施阶段。在全国先后进行的115户企业集团试点,3户控股公司试点、110个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也正在顺利开展。这些试点都已取得了阶段性改革成果和经验。国有企业改革正进入关键性的攻坚阶段。

第二,由国家定价的单一的消费品市场向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转变。目标是确立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交换关系实现形式,形成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运行方式。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创新已有很大进展。消费品和部分生产资料已由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已建立综合性和专业性生产资料市场1000多个。资金市场已开办了50多个,设立证券交易公司1000多家,上市的股份公司有500多户。技术市场已见规模,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房地产市场也重新启动。随着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价格机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95%以上的商品零售价格已由市场定价,市场配置资源的运行方式已基本形成。

第三,由国家直接分配个人收入和社会福利待遇向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实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转变。目标是确立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分配关系实现形式,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创新也在不断深入。分配中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已被打破;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已同单位经济效益、岗位技能、劳动成果相联系,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已开始先富起来,并以各种方式带动和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人们。市场分配机制已初步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见雏形。据统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职职工达8993万人,离退休人员达2310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达8271万人,分别占各自总数的79.3%、97.6%和72.8%。

第四,在宏观上由以行政手段为主、直接管理企业的方式向以经济手段为主,间接调控企业的方式转变。目标是确立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宏观实现形式,建立健全新的调控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创新进行了大胆探索,1994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政体制,以增殖税为主体的新税制,已经基本建立并正常运行。加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初步分开,并顺利实现了汇率并轨。近两年来,这一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入,新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已初步建立起来。通过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我国经济发展1996年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

实践告诉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刻意义就在于:通过确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的实现形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进行全面制度创新,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以赋予社会主义新的强大生命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这个意义的深刻性来说,“是第二次革命”。(《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第84页)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以下问题:

——坚持社会主义当然要坚持公有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要分清是什么样的公有制。在存在商品、价值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不是空想的而是科学意义的公有制,则不是传统观念的公有制,而是现实中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公有制。不顾这一历史事实,仍然以传统观念看待公有制,就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不等于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比例下降不等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削弱。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状况,决定了生产结构必然是多种联合劳动占有方式和多种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并存和长期共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尽管国有经济总量不变甚至也在扩大,但由于其他经济成份和其他公有制形式增长较快,国有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会下降。这种下降是合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绝不等于公有制主体地位削弱。即使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下降到30%左右,公有制经济下降到60-70%,公有制经济也仍然占主体地位。进一步看,由于传统体制下国有经济资本结构不合理,比重过大,在实行资本结构优化重组中,一部分国有企业破产或者被优势国有企业所兼并,这并不影响整个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再进一步看,在资本结构重组中,一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转为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的集体经济,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并没有下降,只是联合劳动占有方式变化了。这更不是削弱了公有制主体地位,也不等于联合劳动者丧失了生产资料,也绝不会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性质。再进一步看,即使一部分国有企业主要是小企业由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以拍卖、兼并的形式出售给非公有制经济,在实物形态上、产权形态上国有经济乃至公有制经济总量是减少了,但在价值形态上按照市场评价又全部收回来,把它用于经济效益好的其他国有企业或新建企业,使之成为新的增长因素。这种变更,从一种形式看,从短期看,国有经济乃至公有制经济少了些;从另一种形式看,从长期看,国有经济会更好地发展。如果不怀偏见,这是不言自明之理。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坚持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结合的关键是重塑公有制实现形式。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采取同一实现形式。一种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变,主要是这种所有制内部的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实现形式变了,所有制性质并不改变。在一个社会中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采取什么样实现形式为好,要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及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来决定。在我国现阶段,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特点和运行规律的要求,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必须扬弃与之不相适应的旧的实现形式,塑造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实现形式,即塑造符合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实践中,这一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又在于塑造国有经济的微观实现形式。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公司制企业成为适应产权组织和资本运营社会化的较好形式,因而实行公司制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这说明,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主要是改造成为多元化国有出资人或国有出资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质上是重新塑造一种产权组织和资本运营社会化的微观实现形式,使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它改变的是公有制实现形式,不是公有制的性质。不仅不会象一些人担心的那样会导致私有化,而且会增强公有化,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更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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