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茶园使用权拍卖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茶园论文,使用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祠山岗茶场位于苏浙皖三省交界的安徽省广德县境内,拥有土地总面积13965亩,其中茶园面积7500亩;在职职工750人,离退休职工392人。从1996年起,在皖南农垦茶区率先推行茶叶行业的“四到户、两自理、一放开”(即茶园、责任、风险、盈亏到户;生产、生活资料自理;放开鲜叶、干茶市场)的改革,对茶场经济形势的好转和职工收入的增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产生和暴露,长此下去,将对茶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笔者认为,茶园使用权拍卖是解决目前困难,使茶场经济复苏和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下面就这一思路作一浅显的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1996年我场的茶业改革,在改变职工吃企业大大锅饭的状况,提高职工的市场意识和管理责任心,增加职工收入,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矛盾,大幅度降低茶场亏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在皖南农垦茶区全面推广。但是,经过三年的实践,也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与场签定的茶园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期与劳动合同同步,承包期不一致,承包费基数很难做到有利于企业增收的约定。当茶叶滞销或遭受自然灾害,承包费就难以足额回收,企业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2.我场每年收取的茶园承包费仅够当年在职与离退休职工低水平的工资发放,企业没有多余资金让职工进入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以及进一步发展。随着今后每年增加50名左右的退休职工,预计到2000年,全场离退休职工工资总额将突破160万元,预计年亏损额可反弹到150万元。
3.1996年农业改革时,一部分职工由于心理承受能力不足,不愿承包茶园而没有落实工作岗位;近几年场办工商业单位经营不景气造成部分下岗职工;穿场而过的国道拓宽改道,被撤除的工业企业职工失去了工作岗位以及近两年从管理岗位上精减下来的职工合计达180多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5%。这部分职工无工作岗位,生活无着落,如长期得不到安置,必然影响场内稳定。
4.现在我场茶园承包职工人均承包面积12~15亩,户均25亩,面积过大,普遍管理粗放,不能发挥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承包期与劳动合同同步,接近退休年龄职工,短期行为严重。总体上没有长期稳定的机制,不利于对茶园投资投劳、结构调整和茶园更新改造。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要解决上述矛盾,笔者认为,必须在坚持已实施的“四到户、两自理、一放开”改革的基础上,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改革推向更深的层次。而茶园使用权拍卖就是这个思路的体现之一,具体思路为:
1.茶园使用权一次性拍卖给职工,变分年收取承包费为一次性(或分二至三年)收取使用费。使用年限以十五年为宜。筹措足量资金一次性为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加入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并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
2.根据职工经济承受能力、管理最佳面积以及现有茶园面积,原则上职均购买茶园使用权为8~10亩。这样既可提高茶园管理水平,增加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又可腾出适量茶园以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
三、本思路实施的可行性
我场实施茶园使用权一次性拍卖给职工的条件已经成熟。其表现在:一是茶园承包费指标经过几年的增长,为一次性转让奠定了合理的价位基础;二是改革三年来职工收入的增长和积累提供了经济承受基础;三是职工自主经营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心理承受基础;四是职工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迫切要求提供了动力基础。这样,如果在拍卖基数的测定、分期付款以及资金使用上合理、公平、公开,在具体工作上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操作,是完全可以实施成功的。
1.全场茶园总面积7500亩,可作使用权转让面积6000亩。参加购买使用权职工750人,现在岗工商企业职工和管理干部不作硬性要求。这样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2.购买茶园使用权年限为15年,预计每亩拍卖价格为1000元~1500元,按均价每亩1250元计算,总额可达750万元。如果提高竞价,数额还会增加。
3.全场应交纳养老保险金数额为,a.1994年底以前退休职工250人,按人均月工资为250元,依地方规定计算公式得:250人×250元/人·月×12月×25%×15=281.25万元;b.在职职工750人,1995年以来退休120人,合计870人,按职均月工资为250元,依地方规定计算公式得:870人×250元/人·月×12月×5(年)×20%(不含个人交纳的3%-5%)=261万元。两项合计542.25万元,其茶园转让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后节余200多万元。
4.从职工心理承受能力看,基价有较大的优惠。依据现在承包办法计算,1998年承包费每亩200元,按年增幅为3%,年利息为8%,15年承包费总额折现值为每亩2147元,而拍卖均价每亩1250元,每亩按现价计算优惠897元,有较大的吸引力。
从经济承受能力看,按每个职工购买8亩计算,应支付一万元。而我场自1996年实现农业改革以来,茶业职工收入普遍大幅度提高,按职均一年积累1500元,3年合计4500元计算,拍卖后两年内收入按原承包的口径计算上交费用3200元,再加上两年积累3000元,累计达10700元,可见分2~3年付款完全可以做到,不会降低职工实际收入。
5.茶园使用权拍卖后,场用于收合同费的精力可大大减少,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可作相应调整。其主要措施:管理层次与管理人员可大幅度压缩,而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推广、产品销售上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茶叶初、精制厂可由场直接经营,也可实行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经营;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工商企业及合资、联营企业,并充分利用本场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扩大招商引资,争取新项目开发,壮大经济实力。
6.改革后,场每年初制厂收入50万元,合资企业收入50万元,工商企业收入20万元,1000亩未拍卖茶园收租金20万元,合计140万元。支出管理费30万元,折旧费30万元,医疗费25万元,利息40万元,合计125万元,基本达到平衡。如果新办企业有所发展,将会出现盈利,使茶场逐步走出困境。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按照这一思路实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诸如:茶园作为茶场的固定资产(虽然未进固定资产帐),而将使用权转让的收益主要用来解决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费用开支的政策问题;债权人(债权银行)的异议问题;企业在职职工获得使用权期间需要对茶园重新规划时的统一调整问题;新增职工的安置问题等等,需要进一步研究,使之解决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