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经济理论与高等教育结构调整_规模效益论文

规模经济理论与高等教育结构调整_规模效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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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也在逐步深化,对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教育结构产生了一系列冲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围绕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所进行的高校结构调整。随着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各种探索、实验不断取得进展,高教结构改革的整体效果已经逐步显现: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进行优化的势头正在形成,有限的教育资源的配置正在日趋合理,长期条块分割的局面正在被打破并逐步走向条块有机结合。改革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高校结构改革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浩大的系统工程,它绝不会以一种“平滑的过程”出现,成为一种简单的“趋利避害”,成为整个高等教育界共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我们应随时对实际发生的各种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

一、提高办学效益是高等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挑战之一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以及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两个转变”最核心的问题是效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更有弹性、更有活力,因而是效益更高的资源配置方式,而“集约型”是效益更高的经济增长方式。高等教育要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办学效益与质量,最关键的问题之一也是效益。因为只有提高办学效益,更好地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才能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才。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居民个人和家庭收入的显著提高也极大地增加了对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需求。在这种来自社会和个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使得高等教育的资源供给跟不上需求。自8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就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制约。面对规模膨胀和资源紧缺的局面,如何向有限的教育资源要效益,因此,已经成为高等教育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和促使自身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高等院校的办学效益可分解为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外部效益是其社会经济效益,也就是其对包括人才需求在内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满足程度。内部效益关注的是对高等院校的资源投入与其直接产出的比较。内部效益可以包括对高等院校人力、经费、设施等的使用状况的分析,而所谓的规模效益是从高等院校的规模与成本之间关系的角度分析内部效益,因此,它是内部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我国高校规模效益的系统科学研究始于1986年。1986年,世界银行的专家对我国部分高校进行了有关规模效益的实证分析。此后,北京大学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应用规模经济理论研究了我国80年代高等教育的扩展形式。通过对包括全国重点院校、省重点院校以及普通地方院校在内的100多所高等院校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全国和省级高教系统的总体规模在80年代都有明显的扩大,但高教系统的内部效率指标(包括学校平均规模、学生与学校各类人员的比例等)并没有明显变化。因而,8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主要是依据“外延式”模式发展扩大的;在规模扩展过程中,其内部效率没有得到大的提高。他们在深入分析这种“外延式”发展对高等教育办学效益产生的消极影响后指出,走一条以“内涵式”为主的发展道路,扩大现有高等院校的办学规模,充分挖掘现有高等院校的潜力,应该是我国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实现高等教育总体规模扩展的主要途径。如果在当时的办学条件下我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平均规模能够达到4000人而不是不足2000人,则可带来20%—25%的成本节约,由此推算,整个80年代由高校规模适度所产生的效益估计可达120亿人民币。这笔经费无论是用于进一步改善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还是用于支持更多的人们接受高等教育,都能起到相当可观的积极作用。

继此之后,北京大学的研究者又分别从多重角度(包括考虑学校类型、不同主管部门、不同地区以及质量因素等),多个层面(包括考虑学校内部系和专业),对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效益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从各个角度表明,中国高等院校具有显著的规模效益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学校规模以及学校内部系和专业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带来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节约;在同等的生均占有资源量的条件下,规模的适当扩大可以带来高水平的质量投入。这一系列分析的结论为挖掘我国高等院校规模效益的潜力奠定了科学的实证根基。

国内外的大量实证研究均表明,高等院校确实存在规模经济现象。人们不禁要问,高等院校产生规模经济现象的原因何在?对此,我们可以从管理、技术、劳动等角度来加以分析。

首先,从管理性经济角度而言,在高校的管理上,小规模的学校具有社会组织中“制度化同型性”的明显特征。即尽管规模小,学校仍需设立各类相应的管理部门,从而管理幅度不足、行政效率低,造成生均管理成本高。随着规模的扩大,管理幅度的提高可以进一步提高生均管理资源的使用效率。

其次,从技术性经济角度看,高等院校的某些教学设备和设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方向性,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而要保证教育质量,这些教学设备和设施又往往是不可缺少的。在高校资源的使用效率上,当规模太小时,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实验室负荷不足,生均固定成本高。因此教学设备和设施使用效率的提高也需要学校达到一定的规模。随着规模的扩大,既有的教学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从而带来生均固定成本的节约。

第三,从劳动性经济角度看,在教学过程中,当学校规模过小时,容易造成每个专业的规模过小,往往是单班招生或隔年单班招生,使得高校教师工作量不饱满,教学效率低。与交通运输业、机械制造业、通讯业、医疗业等资本密集性产业相比,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属于高度劳动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高等教育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和传播知识的方式很少有实质性的更新。这种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特点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在高等教育经费开支中人员性经费始终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提高高校人员使用效率,对于缓解经费紧张的压力是不容忽视的。只要高等教育的技术手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对于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就将继续是决定教育事业经费开支状况最重要的要素之一。由于高等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具有专业性很强的特点,使得不同专业之间,甚至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之间的教师难以互相替代。又由于我国劳动就业政策和人事制度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在不改变学校专业设置门类和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只有使得学校拥有一定数量的在校生人数,才可能有效地提高高校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另外,从高等院校办学的外部效益角度看,学校规模过小以及过分专业化又往往导致学校系科设置不全,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有限,从而使得学生的知识面窄,对飞速发展的经济和千变万化的劳务市场缺乏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不能充分发挥毕业生应有的作用,导致高等教育的社会经济效益也较低。随着规模的扩大,教师分工可以更加明确,从而会提高教学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有利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提高,提高教学技术水平,教学质量和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学生在课程方面有更多的选择,学生的知识面会更宽,将来走向社会有更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从而导致高等教育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均向人们揭示出中国高等院校规模效益差,是阻碍有限的高教资源发挥应有效益的重要原因。而中国高等院校规模效益差,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度化环境约束、条块分割、部门所有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单科学校多、平均规模小的必然产物。几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部门经济、产品经济的条件下逐步形成并得到强化的。高等教育投资分散掌握在各业务部门手里,分散决策分散使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经济手段和机制;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分割使得对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相互阻断,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具有相互隔绝、彼此垄断的倾向。这种条块分割、部门所有、自成体系的观念和机制,必然导致追求高等院校小而全、专业面的划分过窄过细、对高等院校及其专业的重复建设等问题,造成结构布局不合理、规模效益低下的局面。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体制的突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的供求规律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市场机制对传统计划体制的取代为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供了可能性,市场竞争成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重效益的体制,高等院校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就必须打破原有的条块分割、低效益的体制结构。进入80年代末期以来,许多高等院校,特别是一些部门所属的单科性学校在办学经费匮乏的窘境中举步维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摆脱困境的出路在改革,关键是要解决体制和结构问题。于是,旨在提高高等院校办学效益、改善学科氛围,最终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的高等院校结构调整的改革开始在全国广泛推进,并形成一股高教改革的浪潮。

对旧的高教管理体制的突破,主要是通过3种形式来实现的。一是“共建”,即中央有关部委与地方打破原有的条块界限,对高校实行共同投资、共同建设,而高校则扩大服务领域,加大为所在地区服务的力度。例如,国家教委与广东省对在粤的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实行共建,不仅淡化和改变了学校原有的单一隶属关系、促进了条块有机结合,给学校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扩大了办学规模,而且也使学校在办学思路,教学、科研、为地方建设服务等领域发生了积极的变革。二是“联合办学”,即许多高校都同另一些院校建立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联合办学”对于打破原来学校各自封闭办学、不合理的重复、自成体系,改善高等教育结构和学科氛围、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北京大学和北京医科大学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商、共享、共建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合作,为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充分与合理利用创造了条件。三是“合并”,即对一些规模较小、科类单一、设置重复而又具备一定条件的院校实行“合并”。总之,在改革大潮的冲击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高等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开始被突破。目前这一过程仍在深入进行之中。

尽管“共建”和“联合办学”这两种改革形式均可从不同方向,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改善高等院校的规模效益,但是以院校“合并”为途径的改革措施更直接地建立在规模效益的理论基础上。因而本文主要针对这一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实践做进一步的分析。

如前所述,在原有的高教管理体制下,高校结构布局不合理,在低水平上重复设置高校和专业,单科性学校过多,学科氛围不佳,难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对于高校布局结构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各级政府、社会和高等教育界都有深切的感受,改革的要求强烈,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已对原有的100多所规模过小的高等院校进行了合并调整。

例如,广东省根据全省产业发展的需要,优化高教结构,将外语、外贸两校合并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将水产学院与湛江农专合并组建成湛江海洋大学;对本、专科专业重复率达40%—60%的3所工科院校进行合并,组建为广东工业大学;对一些中等城市的高校进行合并,以集中使用教育资源,开拓学校的发展前景。

河北省自70年代末以来曾重复设置了一些单科性院校,致使高等院校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极为突出。结构调整前,河北省的学校所数多,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如仅石家庄市就有师范类院校7所,财经类院校4所。于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将全省55所各级各类高校计划合并为18所。1995年,由3组8所高校组建的河北医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和新的河北农业大学在新班子的领导下,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实现了新校的政令统一,完成了中层党政机构的精减合并,调整了部分系科专业,各方面的工作开始有序运转。1996年,由两组7所高校组建的河北科技大学和新的河北师范大学的合并工作起步顺利。

上海市合理调整高校布局,适时进行院校之间的实体合并。1994年,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专科学校合并成新的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合并成新的上海师范大学。1995年,铁道部在上海的铁道学院和铁道医学院合并为上海铁道大学。1996年,上海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华东理工大学,机械部在上海的华东工业大学与上海机械高专合并为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建材学院、上海城建学院又并入了同济大学。3年来,上海高校已由原来的50所减少到40所左右。

几年来改革的实践证明,凡是真正进行实质性合并的高校,学校专业结构就得到了优化,办学条件有所改善,有限的教育资源就充分发挥了作用,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并效应,提高了办学水平,改善了规模效益。

例如,在由4校合并而来的新的河北师范大学,各系不再重复订购外文期刊,节约了经费,他们能够集中人、财、物力办大事,办以前想办又难以办成的事;而且随着系科的合并调整,实现了优势互补,学科实力得到加强,梯队结构进一步优化。

1994年4月,国家教委直属的两所全国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正式合并组建成多学科综合性的四川联合大学。新校成立后,学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统一认识,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推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改革校内管理体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完成了艰巨的合校任务。合校后,资源配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1995年学校的计算机校园网络按一套主机的统一规划方案建设,仅中继线共享一项就减少投资100多万;合校后的图书馆统筹订购图书期刊,减订了297种重复的杂志;学校公用设施已统筹使用;师资力量的合理使用也开始起步,全校研究生的公共课程已统一开设,一些学院还统一了面向全院的公共专业基础课等。

南昌大学是在江西省原两所省属重点大学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的基础上,于1993年5月成立的。几年来,南昌大学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在把南昌大学建成重点大学的目标引导下,“真合、真投、真干”,并校取得成功,改革与建设取得比较大的进展,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例如并校前,两个学校各有一个计算机系、计算机中心、计算机研究所,6个摊子都是小而全,人力不集中,设备分散,教学难上质量,科研难上水平,办学效益难以提高。并校后,6个小摊子组合成理工结合的计算机科学工程系,师资力量和设备集中使用,实力大为增强。

分析起来,尽管各校合并的背景各异、动机复杂,但却都高高举起了提高效益的旗帜。无论参与者对规模效益等有关理论的理解程度如何,合并调整都是与提高规模效益的内在逻辑相一致的,是以之为理论基础的。而理论则需要实践来检验,需要在实践中修正,需要通过实践来充实和发展。当前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实践,为高等教育规模效益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三、从规模效益理论到规模效益实践转化的历史过程和必要条件

规模经济是长期行为的结果,它反映的是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特征,是建立在对生产长期分析的基础上的。即允许组织变化所有的投入数量,自然包括固定资产、教师和管理人员等与固定成本有关的投入。而短期中,至少有一些投入是不能改变的,特别是一些教学设备、教师和管理人员等有关成本的投入。因此,效益的显露可能会存在一种时间上的滞后。

用规模效益这一“长期理论”解释院校合并这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革的过程时,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将镜头拉至长期的“历史的广角”的时候,往往会忽略许多在短期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结果,体制改革在舆论界的笔下往往会成为一种过于简单的只有乐观的预期,没有痛苦的历程;只有共识和收益,没有冲突和代价;只有受益方没有受损方的整个社会共同追求高等教育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实际上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对旧有的传统体制的改革步履艰难,改革尚在起步阶段,各方面的机制和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在旧有体制中潜伏着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与合并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矛盾交互作用着结构调整的过程。虽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无疑属于前进中的问题,但也是十分深刻的问题,需要我们给予高度的重视。从规模效益的理论到实现规模效益的实践的转换是需要条件的。我们必须正视改革过程中的多重困境,形成对改革和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共识与认同,将研究的“焦距”拉近,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短期理论”。

1.院校合并为提高规模效益提供了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从目前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院校的合并仅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实质性的融合。如果这种状况发展下去,不光短期内难以体现效益,从长期看整个的合并调整也将会遭受挫折。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考察,院校合并都只是为提高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提供了一种条件和可能性。在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中,许多复杂因素都会对其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院校合并后,即使生均投入没有变化,投入总量也会增加,如拨款总额增加、招生范围扩大等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与服务范围将随之发生变化,教学组织工作将变得更加复杂;产出总量也会增加,这意味着必须处理更多的毕业生就业问题。这些都可能对学校效率产生潜在的影响。

从结构方面看,合并后学校中的结构问题,如职务重叠、职权不清、结构臃肿、冗员众多可能会在一个时期内较为突出。受制于高校外部的制度化环境和国家的劳动就业人事制度,学校中教职员工的优化组合可能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导致新学校在一定时期内仅仅是原有学校的简单叠加。同时规模扩大必然带来新分支结构的建立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学校中的结构一体化及组织协调的难度加大。这些结构方面的问题如果在合并的过程中没有解决好,就会导致学校运行效率下降,从而吞噬规模扩大带来的效率成果。

院校合并后,不同的群体有可能带来组织内部价值观念的冲突;有待进一步重新整合的校园文化和组织机构使集中管理在一定时期内较为困难,决策、计划、控制方面的分散化有可能发生,协调问题和参与管理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将显得更加重要。从这种意义上说,院校合并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管理机构或人员不能有效地应付这一系列挑战,就会造成组织效率的下降。

从社会心理方面来看,院校合并后能否解决学校中的激励问题,尤其是学校层次的效率激励机制问题,以及能否清晰各类人员对任务和作用的理解,也是能否真正实现效益的制约因素。如果高层管理人员们能妥善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驾驭好群体动力系统,就能提高学校的效率;反之就会疲于应付各种人事问题,不能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造成学校的低效率。

简言之,院校合并是解决小规模高校低效率问题的“双刃剑”。在合并过程中,如果努力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处理上面提到的各种重要问题,切实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则学校内部效率会得到显著的提高。反之,学校内部效率不但不可能提高,而且可能会有所下降。因此,院校合并是实现规模效益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2.院校合并过程的核心问题是职责权限的重新界定和相应的利益重新调整

院校合并所涉及到的各利益方,小到个人层次上的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等,大到中央有关的业务部门以及中央和地方。从近年来的高校改革实践看,职责权限的重新界定和利益调整主要是指,各有关方面在对高等教育的决策权力、责任范围、利益边界等方面的界定应更加清晰和规范。例如,对合并院校的财政上的支持使得有关方面有权要求在招生、分配、学科设置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支配权,随着体制变更,各级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如何协调解决好合并后的高等院校日常经费和基本建设费的划转问题等,都涉及到责、权、利在有关方面之间的重新界定问题。从学校层次来考察,原有的不同高等院校在许多方面是有差异的(声誉、办学力量、经费来源、福利待遇等等)。合并后,原处于优势的院校会有所损失,认为合并后的包袱过于沉重,原处于劣势的院校会因合并是否能真正改善其境地而决定对改革的态度,而学校管理层的人事平衡和调动将涉及领导干部的各种利益。因此院校合并是一个包含着具有不同利益和不同相对力量的方方面面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其进展的方向、速度、形式、广度、深度等,完全取决于各方面的利益一致性程度以及责、权、利重新界定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程度。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投资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中央业务部门对所属高校进行追加性投资的能力将逐步减弱。另外,随着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部门已不再具有对毕业生流向的支配权。有鉴于此,中央其他业务部门管理高校的优势和积极性实际上在逐渐减弱。因此,淡化高校调整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利益必将是大势所趋。而院校合并中所涉及到的学校内部层次上的各种利益矛盾,应伴随着人们对合并在观念上的逐步认同、制度化环境的不断完善、人员的新陈代谢,在时间的进程中趋于平缓、弱化。

3.院校合并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可以归结为合并成本

从一种体制转变为另一种体制,不是无需“投入”、不发生成本的。从学校合并后重新制作新的校名门牌,到实验室的搬迁,必要的新设施的配置以及富余人员的安置等等,都可算作合并的成本。从目前合并成功的案例看,学校都从合并改革中获得了相当数量的启动经费。除经费补偿的驱动外,还有政策性的优惠等。合并本身涉及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社会参与办学、高教运行机制和高教与经济的关系等方面的改革,这需要许多配套政策,而许多政策性的优惠都可以转换成资金的投入,因此这也是一种成本。在合并的总成本中,既包括支付给为改革和调整付出代价方的“补偿性成本”,也包括为推进改革而支付的必要的“激励性成本”。

院校合并的合理性基础应该是:从长期看,合并所带来的收益要大于合并所付出的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过高的合并成本会使得院校合并本身在短期内在经济上成为不合算的事情,并因此而决定或改变着合并的道路,使其迟迟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另一方面,对于院校合并这种重大的、复杂的、涉及面较宽的改革,从一开始支付成本到改革开始见效直到成本最终能够获得补偿之前,存在着一定的时间滞后,有时是很长的滞后。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社会可能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人们只有付出,没有收益。这种时滞是阻碍人们把握高等教育的长远利益的重要障碍。因此,应当使人们更加明确地认识到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对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所能带来的巨大的潜在收益,从而自觉地肩负起成本分担的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问题中,对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而且管理体制改革明显地具有“外部性”特征,即改革的直接参与者的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存在着负的差额,于是会发生“白搭车”的问题。所谓“白搭车”,是经济学中用以描述某些人或某些团体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别人或社会获得好处(受益)的行为。即谁都想享受体制改革带来的好处,而又不愿为其支付成本。

高等院校的结构调整成功与否是受制于一系列改革的客观约束条件的。如果我们套用经济学家的术语,那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属于“帕累托改进”的范畴,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可能无法避免有些人或部门会付出必要的成本。

我们应该对改革所带来的效益和必要的成本支出做恰如其分的估价,以免使人们形成改革可一蹴而就的错觉。结构调整与优化只能创造提高学校效益的必要条件,而效益的真正实现还需要付出多方面的、长期的艰苦努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考虑到方方面面的矛盾和问题,审时度势,采取稳健而又坚决的改革措施。但是如果我们不进行结构调整,那么就丧失了挖掘内部效益潜力的重要机会,并最终使资源利用以及学科建设的情况变得更加恶化。

突破一个旧体制是不容易的,而要建设一个全新的、运转有序的新体制则更加艰巨复杂。基于对规模效益以及体制变迁等有关理论的深刻理解,从高教发展的长远战略眼光出发,适应教育外部的制度化环境的发展演变,坚定不移地沿着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既定路径前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将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高等教育的宏观结构将逐渐优化。但如果背离了改革的初衷,通过结构调整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高教体制过渡的希望就有可能落空,到头来有可能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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