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8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探讨与研究论文_崔永江

甘肃省2018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探讨与研究论文_崔永江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景泰发电厂 甘肃白银 730408)

摘要:在国民经济中,电力行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之一,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市场的必然趋势。研究剖析甘肃省2018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开展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直购电;要点分析

一、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和背景

1.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

在国民经济中,电力行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之一,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市场的必然趋势。大用户直购电政策改变了原有电力、电量、电价平衡机制,对用电企业、发电企业及电网企业等各参与方均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甘肃省电力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

甘肃省属于高载能工业企业众多的地区,电价决定了高载能工业竞争力的强弱,影响着甘肃省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市场化电价政策,通过全省全电量参与直购电的方式,满足全省用电需求,提高电力就地消纳能力和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数。

2013年9月,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甘肃电监办联合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甘发改商价〔2013〕1695号)。

2014年11月4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细则及组织实施2015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4〕1394号)。

2015年11月8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能监办联合印发《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及组织实施2016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5〕1189号)。

2016年12月13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能监办联合印发《甘肃省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6〕1071号)。

2017年12月20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能监办联合印发《甘肃省2018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1153号)。正式启动开展甘肃省2018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

二、甘肃省2018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细则重点内容分析

主要内容由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电量、交易结果、安全校核、合同执行等方面组成。

1.市场准入条件

1.1发电企业准入条件

一是省内火电企业(不含自备电厂)全电量纳入直接交易;二是省内装机容量1.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企业。

1.2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电力用户条件:一是省内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碳化硅四类工业企业;二是省政府已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三是兰州新区用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四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已明确的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昌氯碱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

2.交易方式

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交易通过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采取自主双边协商交易或集中交易方式开展。

3.交易电量

2018年甘肃省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用电企业共计168家,用户电量为全直购,无基数。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的发电企业,其直接交易电量所对应的发电容量不再安排参与基数交易。经甘肃省电网公司安全校核后,全省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电量为320亿千瓦时。

4.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通过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内容为出清计算原则、出清结果、校核结果等。

5.安全校核原则

根据交易组织周期,安全校核分为年度安全校核和季度安全校核,校核内容主要包括电网安全约束、调峰调频能力、检修计划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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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应电力市场新常态,开展甘肃省2018年大用户直购电分析

1.以价值思维理念,制定甘肃省2018年大用户直购电策略

针对越来越严峻的电量供需形势以及电量市场化取向,足额争取政府核定电量上限将是各发电企业应对2018年直购电的基本策略。同时高度关注信息收集,对方方面信息保持渠道,正确的决策在于第一时间并及时扑捉信息。

2.加强直购电政策的研读,提出应对策略

针对2017年12月底甘肃省政府出台的2018年直购电政策,对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规则、市场分析、收益测算、报价预判、以及各发电企业竞争优势、应对思路等内容进行分析和预判,并提出各种应对措施。

3.全面做好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测算

景泰电厂认真研究各用户用能情况,对直购电不同量价组合进行测算,掌握企业参与大用户直供电时承受的让利幅度,控制好最佳利润空间,筹划报价方式和报价策略,确保全厂效益最大化。

4.在年度计划电量上做到一个“争”字

2018年全省大用户直购电量为320亿千瓦时,景泰电厂通过多方努力足额争取政府核定的电量上限,签约直购电量16亿千瓦时,确保全年效益最大化。

5.以价值思维理念,统筹协调电价让利,找准效益的平衡点

2018年签订大用户时,与电力用户进行多次多轮地接触、洽谈。在标杆电价的基础上让利0.035元/千瓦时,做好全年大用户直购电电价的统筹协调,以电价最高化为目标,实现企业的效益导向。

四、在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的前提是明确要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提出申请或需求意向,体现自愿和市场原则,避免政府采用行政手段“拉郎配”,简单确定电量、降低电价。

2.特别是安全校核的开展,安全校核后最终出清结果与发电企业所交易的上报电量差距较大,导致发电侧与用户交易进行了两轮补充交易,交易签约时间较长。

因此要从我厂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正确把握、积极应对2018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

五、对当前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树立“抢进度”理念,确保直购电合同电量落实进度不低于全网直购电进度

为落实直购电合同电量,必须逐月对用户用电量进行统计分析,对用户用电量低于合同安排进度的就要重点关注。

2.探索建设客户关系管理平台

开展电力用户分析评估和履约评价、客户走访调研与客户服务等工作;超前培育和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电力优质用户,培育相互合作的信任度,为下一步直购电做好准备。

3.组建密切分工与协作的团队,确立有效应对直购电工作的组织保障

应对好直购电工作必须统筹谋划,协调作战,集中办公将是市场营销工作方式的“新常态”。

4.落实电量“盯守”措施

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的沟通协调,尽最大能力争取电量计划和实时负荷,千方百计提高负荷率,度电必争。每月下旬“盯守”次月电量交易计划的编制、“盯守”开机方式的安排,每周“盯守”电量交易计划的调度落实进度,掌握全网开机方式变化情况。

5.建立信息报告沟通共享机制

凡政府、电网等部门发布的与市场营销有关的重要信息,获取信息者要在第一时间通过计划营销群的方式告知相关人员,使全员在第一时间信息互通,做到心中有数,信息全方位掌握。

总之,“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是我们经营工作的核心理念。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打破“等靠要”的思想,努力走出去,创新思路,积极推动和投入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1]《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1153号)

论文作者:崔永江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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