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528200
摘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丰富了河道的功能、强化了河道的作用,因此做好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笔者结合工作经验与相关理论知识,在本文中分析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
关键词:河道;工程;监督管理
现阶段,国内许多河道上存有大量的非防洪基础设施,其中包括缆线、桥梁以及各类管道等,这些基础设施对河道的运行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设置在河道边侧的运油管道一旦发生泄漏则后果不堪设想。非防洪工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但对河道的运行安全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河道的安全性,必须做好相关河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1.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管理现状
缆线、管道以及各式桥梁是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的主要构成成分。现阶段,稍大型的河道都设有桥梁,桥梁的桥墩会阻碍河水的流动。近年来,我国河道污染情况持续加重,河面上经常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被水流带至桥墩附近会发生积聚,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引发雍水现象,从而致使河道的防洪能力显著下降。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道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河道非防洪建设项目的重责,做好针对非防洪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查以及验收等工作。立法部门高度重视对河道运行安全的保护与防洪能力强化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保障非防洪建设工程监管工作的质量,然而现阶段国内河道管理部门对非防洪建设工程的审查较为混乱,监督管理过程中资料申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客观,从而造成了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监管工作质量低下的现状[1]。
2.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审查标准缺乏统一性
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取决于审查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位于河道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要符合地区或者国家岸线规划、防洪标准,能够充分适应当地的航运要求,不会影响河道的正常运行。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大部分地区的河道管理部门在开展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审查工作时,不注重进行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设计规划等工作,审查工作的随意性极大,过程中缺乏统一合理的审查标准。
经验表明,绝大多数的河道非防洪工程都会对河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上文提及到的运油管道污染河水便是典型的案例。在河道上建设跨河桥梁会改变河道上游的水位,如果桥梁完工后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则跨河桥梁将影响河道的正常运行。
2.2非防洪工程审批制度不合理
《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进行河道非防洪工程施工前,必须要向河道管理部门报批,在取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批证件后方可开展相关施工工作。然而目前的状况是,部分施工单位不顾法律的尊严,采取“先开工,后报批”做法,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忽视非防洪建设工程报批程序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与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工作上存有问题,从而易给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埋下的安全隐患。
2.3对河道非防洪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不足
现阶段,我国河道管理部门对非防洪河道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较小。由于河道管理部门缺乏独立的执法权,所以,许多项目建设单位往往会漠视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当前,愈来愈多的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由国家投资,在此情形下,河道管理人员更难有效地开展对河道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2]。
在笔者的工作生涯中,曾经历了一些水务管理部门无法正常监管河道项目建设单位的事件,而事件中的建设单位领导与当地政府官员的关系较好,二者相互包庇,反映了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工作“权大于法”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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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针对洪水影响的评价工作尚不规范
在监督管理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应当要做好针对工程防洪能力的评价工作,制作详尽合理的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从而判别相关工程的抗洪能力。当前,虽然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防洪影响评价制度,但是总体上看,评价制度缺乏合理性,相关内容的深度存在着不足,无法满足涉河项目审查工作的要求。
2.5监督管理工作缺乏经费
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检测设备的更换升级、监管人员的工资发放、受损河道工程的修葺等工作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近年来,虽然政府愈来愈重视河道管理工作,但是对河道非防洪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的资金投入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在厄尔尼诺现象肆虐全球的背景下,我国饱受洪灾之苦,许多河道丰富的城市出现了严重的内涝现象,在此情形下,河道管理部门通常选择将经费用于防洪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的关注度相对较小,这是造成河道非防洪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3]。
3.如何提升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工作的质量
3.1加大对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施工巡查与监管力度
应当不断地加大对河道非防洪建设工程的施工巡查以及监管力度,尽快形成预防与监管为一体的日常工作机制。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河道管理条例与法律,不遗余力地开展对河道非防洪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施工单位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施工行为安全高效。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监管责任落实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至个人,从而激发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强化其危机意识。
监管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保持小心细致的态度,在发现施工单位出现违规问题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与此同时,需要积极帮助施工单位改正错误。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的巡查主要是为了杜绝安全隐患、降低不合理施工行为的发生几率,监管人员需要认真完成单位下发的任务,保障监管工作的质量稳定可靠。
3.2增大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的投入
为了提升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政府应当增大对该工作的投入,主要是增加资金投入与人力资源投入。目前,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工具有任务量大、难度高的特征,而监管人员的工资相对较低,导致不少监管人员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至监管工作中。鉴于以上情况,认为河道管理部门应当适当地提升监管人员的工资水平。人民政府需要为河道管理部门提供更多的优质管理人才,帮助河道管理部门打造一支能力强、责任心重的现代化河道管理人才队伍。
3.3实行电子化河道非防洪工程监管制度
为了提升河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的质量与效率,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化河道非防洪工程管理系统。为了确保系统的质量可靠,在建设系统前要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监管人员需要调查地区所有的河道非防洪工程,采集诸如工程建设时间、建设单位概况、工程防洪标准以及项目技术指标等关键信息。在获取信息后,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归档并将所有信息纳入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库中,如此便能极大方便监管人员开展对河道非防洪工程的动态监管工作[4]。
4.结语
新的发展形势下做好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广大河道监管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不畏强权、严肃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河道管理事业的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周伟,史风军.关于我市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探讨[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6(15) .
[2]王贝,方小平.“三江”精细化河道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J]. 中国防汛抗旱. 2016(03) .
[3]周碧雯.深圳市河道管养经费缺口测算[J]. 水利水电技术. 2016(05) .
[4]王芳,刘小梅.海绵城市建设与河道综合治理模式探讨[J].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16(06) .
论文作者:陈淑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0
标签:河道论文; 防洪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管理部门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人员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