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股权成本会计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本会计论文,股权论文,理论基础论文,现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角度并从中国实际出发,论证股权成本会计的理论基础,以求在借鉴西方会计方法的基础上,有所创建地同国际会计接轨,并探索全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和方法。
一、股权资本成本会计:问题提出
到目前为止,关于“股权成本会计”的论述,只见诸于李天民教授的专著《管理会计研究》。作为跨世纪的管理会计专题之一,即股权成本会计,书中将其定义为“是确认、计量和报告股权资本的成本的过程”〔1〕。 这一定义的核心可进一步理解为两点:一是必须肯定在会计的成本系统中应包括股权成本因素,即股权成本也是企业成本核算的一项内容。二是作为一个确认、计量和报告股权资本成本的过程,它又是一个动态的会计系统,既可以作为现行会计体系的一个子系统,独立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之外,又可以成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机组成部分。
股权资本成本的思想最先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安东尼教授1973年提出的。他认为企业使用的各种资本的成本都应像生产成本一样进行计算,从企业收入中扣除,以确定企业的利润。就是说,负债的利息支出在会计上公认作为费用列入损益,自有资本部分也应计算其使用的代价,进而作为一项费用支出。这一思想虽然在实践中存在,并在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中以资本成本的计量和分析而给予一定的理论分析意义。但由于其与现行公认会计准则和传统的会计理论相悖,因而,观点的提出至今没有引起西方理论界和会计权威机构的应有重视,更没有深入的理论论证。在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更不多见。而我们认为股权资本成本会计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作为其客观基础。在我国,则更具有其发展和完善的现实条件和历史意义。对于股权成本会计的研究和应用,希望能使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充满活力,摆脱会计改革举步维艰的困境,并有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领先世界的会计理论的建立。
二、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理论基础
股权资本成本的理论基础,是以会计学和经济学对于资本、利润和成本概念趋同一致为前提的,这既是西方经济学的思想,又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结论。
(一)经济学对于费用或成本的解释从来就有其理论的高度概括,而会计学则会因客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赋予其各项要素以不同的构成内容。例如,在早期的铁路运输企业中,会计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置若罔闻,业务处理中普遍不考虑折旧问题,认为折旧不是费用,只将维护费等现金支出作为收益的计量因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大型动力设备的广泛应用,使会计的问题转移到固定资产的运用上,进而导致了折旧会计的产生。但在经济学中却早已有了关于机器设备价值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问题。会计理论发展的历史可以充分证明会计理论家一直都在努力消除经济学和会计学之间的矛盾,经济学的有关概念在会计理论的探讨中一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样,经济学观点也应成为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依据。
1.马克思成本理论的结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成本价格的论述中并没有给成本下定义,只指明成本的经济内容,他认为,成本价格并不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成本;并且,在《资本论》第二卷中论述流通费用的性质时指出:“流通费用不仅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反而要由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来补偿。”〔2 〕流通费用是总产品价值的一种“扣除”,其流通费用减少意味着纯收入的增多。所以,流通费用并不是成本价格的内容,但却是企业收入的减项。因此,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既应包括构成商品价值的成本价格部分,也应包括非生产性质的或不创造价值的费用支出或称收入扣除部分。80年代,我国理论界曾因利息支出的强制性和固定性而论证其应作为费用从收入中扣除,而利息在理论上也是M的一部分, 并非成本价格的内容。对于独立的商品的经营者而言,利息确属一项收入扣除,因而应计入期间费用。同理,90年代,我国改革的创新与发展,也应产生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全新的成本费用观念。股份公司是信用制度最为发达的产物,股份资本又是资本最发达的形式,再加之社会主义条件下,股份资本能较为直接地取得社会资本的形式,结果一张股票与一笔存款对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而言,具有了完全相同的经济意义。因此,股息与利息在质上与量上都密切相关。利息支出具有强制性,构成企业的固定负担。股利的支出也同样因经济约束而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应作为企业收入的一项费用扣除。
2.西方经济学的启示。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者所使用的任何生产要素(包括资本)都应计算费用。生产者自有的要素费用称为隐含费用,它也应同其他从市场上购置的要素一样进行费用核算,是“真正的费用”。“公司自有资本的利息,这是一个重要的费用项目。只有扣除隐含利息之后的剩余,才使公司真正赢利。”〔3 〕但西方会计实务中流行的成本与利润含义与经济学中的含义之间有显著区别。会计利润中包括隐含利息(甚至在自己经营的企业中还包括隐含薪金)。“要从会计利润中得到经济利润,我们必须扣除这些隐含费用。”〔4 〕将股利支出计为费用正是西方经济学的结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会计理论家们一直在尝试协调经济学和会计学上关于收益的观点。而且,事实上也证明经济学上的收益概念在会计理论探讨中一直处于支配地位。
(二)会计理论的趋向。近年来西方关于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形成了一种新的理论,即实体理论。实体理论认为,企业主体本身是独立于业主而存在的,甚至具有自身的人格化,其主要适用于公司组织。站在企业主体的角度看,企业赚取的收益是自身的财产,而与业主无直接关系,股利的支付是公司特定的义务,因而企业对业主的支付也应相应作为费用。主体理论依据的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或资产=权益,甚至可将负债和业主权益统称负债。因而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负债和业主权益没有任何实质差别,负债需定期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并列入期间损益,客观上也要求对股东按期支付相应稳定的股利。每期稳定的股利支付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客观基础:(1 )稳定的股息支付在外界往往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较好的表露,可吸引潜在的大批投资者,使公司股票价格上升;(2 )稳定的股利支付还可以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若每期支付的股息有较大的波动,股东会适时考虑投资到别的公司。所以可以认为,股利作为费用具有能够用可靠性和客观性衡量的特征。
因此,企业股利的支付可以作为其为获取收益而发生的一种支出,是费用性质的项目;而企业的收益则是企业自身的财产,留存收益应视为企业自有的权益,不应延伸为股东的权益。实体理论作为会计学的最新思想,也成为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依据。
(三)现代代理理论的推论。经济学中的代理理论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均是理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因此代理人会将其自身利益置身于委托人利益之前。所有者的利益对企业来说是收益的一部分,还不如说是一种强制支付的成本费用,公司管理者与所有者相互冲突。因而,在会计确认上不应等同视之,并且,站在企业的角度,不是收益的项目,就是费用或损失的项目。当然,就此点而言,作者不揣牵强附会之嫌。
三、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现实选择
总结会计发展的历史可以认为会计主要是反应性的。一方面,它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另一方面,它还深受一个国家的体制和法律的影响。通货膨胀产生了物价变动会计,罗斯福新政产生了税收会计,我国准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将产生股权资本成本会计。美国会计学家亨德理克森指出:“会计理论的基本概念很少是单纯从股份公司形式中产生的。”〔5 〕世界各国股份制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将会使会计基础概念和范畴在外延上发生重要变革,这也将证明上述结论。
(一)西方股份制的演变,使现有的成本与收益观念的局限性日益显露,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股份制的发展使产权主体社会化。股东由少数人发展到社会上多数人。因而在资本所有权社会化了的法人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的经营权彻底分离。企业法人成为人格化的所有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已成为子虚乌有的事情。股东与银行存款的所有者或企业的债权人,三者的经济地位日渐趋近。作为股东可能取得高于债权人收益的原因只是企业以较高费用吸引投资资本的结果。股权所有者的要求只简单地体现为取得收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使投资者已不再也不可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而只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前景,尤其是关心企业的股利政策和盈利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这是股份制完善与发展的结果,也使股份公司真正成为最为发达的信用制度的产物。从观念上,股息的经济意义越来越接近于利息,而股利与企业利润的相对独立则日渐绝对。
2.退一步说,将股利视同利息是股利含义的回归。股份有限公司产生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投资者是因为教会关于货币不能生息的防止高利贷的法令才将他们的资本委托给外贸商人从而分享合营冒险事业利润的,而且当时规定外贸商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而投资者只在投资额范围内承担风险,并分享有限的利润。由此“股息”一词的历史与利息有着直接意义上的联系,股息的作用与利息逐渐趋向于一致。
(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将创建出全新的收益与成本概念,并赋予股息以新的意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项最基本的原则是有限责任原则。深化会计改革和完善会计理论与之密切相关。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企业一旦资不低债或倒闭破产,股东损失的也仅限于投资财产或持有股份,所以有限责任原则同样适用于收益权力。显然股东的收益是有限的。作为一种思维定式,人们对于股份公司的理解更多地热衷于有限责任,但忽视了权责利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有限股份公司相对的是有限权力和有限利益。所以股东的未来收益是有限的。
当然,股东的利益也应与债权人的利益一样,虽然有限,但却受有关法律的保护,从而对企业形成约束。企业必须对股东的投资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这使得股东的收益有了法律上的保障。这在会计上也应得到明确的反映和量化。会计计量和报告的结果应直接揭示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未受到损害,并在此基础上能够获得一定收益的情况,以及企业所取得的真实利润情况。从目前来看,这一目标并不包括在会计目标之内。虽然在会计准则中强调企业应对投资者提供有关会计信息,但实际上人为的会计报表的内容可以完全掩盖企业的短期行为对资本侵蚀的事实,以虚增的利润误导投资者的判断与决策。因此,在会计目标中应充分提供资本保值增值的信息,使有限责任与资本保值增值真正落实。通过股息费用观念的确立,在企业会计报表中充分揭示已发放的股利和应发放的股利,以扣除基本股利后的利润作为企业的真正利润,从而对经营者和所有者提供最有用的信息。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将使产权直接取得社会化的形式。法人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这种企业特征的确立,将充分体现企业的独立意志和独立权力。企业的经营目的根本不在于保值增值,而是在此基础上的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企业自负盈亏是指企业主体自身的盈亏自负,而与投资者无关。企业法人是人格化的所有者,企业的资产配置、产品生产、销售定价等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均由企业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自主地进行。对投资者保值增值,是法律对企业的约束,既有固定性又有强制性。这实质上与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是一样的。虽然理论上说股东所冒的风险高于债权人,但事实上当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时,所有者可以为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而转让所有权,从而转移风险。按市价出售股票,使资本所有者能取得与债权人相等的收益。
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主体是拥有一定经济资源、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成本的承担主体应是企业,而不应是投资者,成本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是企业耗费的资本价值的总和,必须由企业的收入来补偿,这种成本与收入的相关关系只在企业中发生,不在所有者处存在。股息的支付与其它成本是一样的。如果没有这项成本的支付,也将导致企业收入的减少,或者使企业的其它成本上升(如利息支出)。所以,会计应以成本费用的性质对股利进行确认、计量和反映。
总之,会计国际化才刚刚开始,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和方法也有不少值得商榷和改进的地方。因而,我们与国际会计接轨并不是被动地迎合,而应主动地去协调,以至创新。《国际会计准则》在这个问题上已先行一步,其认为“已付股利可以被划归为来自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它们是为获得筹资所费的成本。”〔6〕
注释:
〔1〕 李天民著:《管理会计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 第278页。
〔2〕 刘炳瑛、沈连元编:《<资本论>学习纲要》第二卷, 求实出版社1981年版,第53页。
〔3〕〔4〕 [美]劳埃德·雷诺兹:《微观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9、139页。
〔5〕 [美]迈克尔·查特菲尔德:《会计思想史》, 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128页。
〔6〕 《会计研究》,1995年第7期,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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