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及其检验_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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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1)02-0024-05 价值选择作为人类价值实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价值实现的性质(是 正价值还是负价值)、价值实现的程度。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影响个人和社会的价值选择 的不确定性和复杂因素日益增多,这不仅增加价值选择的难度和复杂程度,而且增加了错误 价值选择的出现概率,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探讨价值选择的正确、错误及其合理性,以及如 何检验价值选择的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一、价值选择的合理性

价值选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选择主体的需要,实现其价值,但其需要能否满足、价值能否 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最终则取决于主体的价值选择,取决于选择主体对价值目的、价值 手段及价值环境(时间、空间、文化环境等)选择的正当与否及其合理化程度,这样就牵涉到 了一个价值选择的正确、错误及其合理性的问题。

1.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合理性”问题在美国哲学家L·劳丹看来是20世纪哲学史最棘手的 问题之一,其核心是要回答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去做我们所要做的。[1](P118)价值选择 的合理性是指价值选择不仅符合客观世界的外在逻辑,而且符合人世的内在逻辑即理性和公 义等人的各种内在价值尺度,也就是说价值选择要具有人的理智和公理与世界的规律双重 符合的一种性质,而价值选择的合理化就是价值选择合理性逐步实现的过程,即不断地将非 理 性因素提升为合乎理性的因素的过程。

价值选择的合理化至少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其一,价值选择合理性的主体条件。任何价 值选择都是由作为主体的人作出的,主体条件本质上说就是价值选择主体所具备的主体结 构,它不仅包括理性因素,还包括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主体理性条件包括主体的实践 经验、知识状态和思维品格,实践经验条件并不是经验主义者所说的一切选择都要从以往的 经验出发,但选择主体以往的经验在选择主体的环境分析能力、识别能力、决断能力的形成 中居重要地位;一定知识的积累是价值选择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知识的积累程度及 其合理运用程度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的价值选择中越发显得重要;价值选择活动,尤其是复 杂的决策,本质上是高难度、高强度的思维活动,因此,选择主体思维的逻辑性、辩证性、 独创性和前瞻性成为价值选择合理化过程中最重要的理性条件。价值选择主体的非理性条件 或因素主要有情感、意志、直觉和灵感等,其中以前两者为重要,也最为直接地影响到价值 选择的合理过程。其二,价值选择合理化的技术条件,即价值选择过程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 则,遵循科学的方法,这一条件在集体价值选择尤其是公共选择中最为关键。决策学上所说 的决策的技术手段一般有两种:一是决策方法的数学化、模型化和计算机化;二是建立在心 理学、社会学以及行为科学基础上的所谓“专家法”。这两种方法在公共价值选择或集体价 值选择尤其是在决策中已得到广泛应用,选择方法的科学化不仅能大大提高选择的时效性和 准确性,更能使价值选择合理化的过程少走许多弯路。其三,价值选择的过程条件,其中包 括价值选择的信息搜集过程,选择支(备选方案)的形成过程以及抉择过程,信息搜集过程是 要根据选择主体的价值目标获取信息并不断地向形成中的备择方案提供新的信息或信息反馈 。备择方案的形成过程也是信息加工、处理以形成价值选择支的过程,它既要符合选择主体 意图,又要在所有信息中筛选、识别和剔除虚假信息,以免干扰和影响价值选择的正确做出 。抉择过程也是价值选择的最重要的条件,它既要协调前两个过程,又要协调好自身与前两 个过程 ,时刻保持信息与备选方案以及抉择的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价值选择走向合理化。价 值选择合理性的三个条件,也是影响价值选择合理化程度的三个重要影响因素,能否实现这 三个条件及这三个条件的实现程度决定着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以及价值选择的合理化程度 。

2.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在人类选择实践活动中,实践目的与实践结果之间总有一段时 间距离。这种延迟效应使得人类实践活动永远带有某种“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效应, 再 加上选择主体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选择主体搜集到的信息是有限的、选择主体提出的备 择方案也是有限的,因此,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只能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实际的价值选择必然 有正确与错误,价值选择的合理化必然有程度之别。

在逻辑上,价值选择的正误标准在于是否贯穿了价值选择理性。选择理性是选择主体在观 念中对未来选择的目的、方法、手段及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决定,它之所以能成为判断价 值选择正误的标准,原因在于它具备了以下两方面的特征:第一,它是目的性与工具性、价 值性与规律性的统一。选择理性的目标是把理论认知转化为能够指导实践的实践观念,它和 认知理性一样,既要体现客体的外在规律,又要体现主体的价值尺度。马克思·韦伯区分了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将二者置于分裂和对立的框架之中:工具理性着重手段对达成特定目 的可能性,而价值理性则全力关注行动本身是否符合主体需要。其实,他的这一区分是有 经验依据的,因为在现实中常有两种偏颇的价值选择倾向:一种认为价值选择就是科学头脑 +科学技术,在决策上表现为单纯强调决策科学化的倾向;二是单纯强调价值选择的目的性 原则,价值选择就是不惜代价追求目的满足和价值认同的过程,在决策上表现为决策民主化 倾向。其实,单纯的这两种倾向都不是合理的价值选择,因为它们都割裂了选择理性的完整 内涵而只是单纯地突出其中的一个方面,因而,正确的价值选择应是目的性、选择性与工具 性、规律性的统一。第二,选择理性还是情与理的统一。选择主体一方面是理性的存在,同 时又是具有需要和动机、情感与意志的非理性存在,这种人性存在的二重性必然决定价值 选择理性既要体现人的理性存在,又要体现和符合人的情感等非理性要求,即体现理与情相 统一的人生。H·西蒙针对传统的规范性决策学“理性人”前提假设,提出自己的质疑,他 认为,规范性决策学所认为的只有理性的行为模式才是决策行为的合理模式是有局限的,因 为它们所假设的“全智全能式的理性”人的现实生活和许多复杂条件下是不存在的。由此西 蒙认为,由于客观事情的复杂性,决策者的绝对理性过程并不能保证决策的“本质理性”( 即本文意义上的“选择理性”),有时程序上的“非理性”的“当机立断”却能使决策产生 更合理、更好的效果,即更能实现本质理性。[2](P68-69)与此相反,在价值选择中,单纯 地强调或突出兴趣、直觉、激情、偏好等非理性因素,也没有遵循完整意义的选择理性,因 而,也不可能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不论是弗洛姆所说的“需要”,还是培里所说的“兴趣 ”,一旦把它们当作价值选择的惟一因素,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的概念,不是在真假意义上的,也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而 是在正当和不正当意义上的。正当是表明选择的手段、方式及其结果与选择目的相符合 ,合乎选择理性,因而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概念是与价值选择理性紧密相联的,是否贯穿 或者是否基本上贯彻这一理性成为判断价值选择正误的基本原则,当然这一原则和价值选择 的基本原则并不是相互矛盾的,相反,它们却可以互相说明,互相解释。另外,价值选择的 正误并不是绝对的,它们之间的界线并非泾渭分明,相反,更多的情况下是价值选择在多大 程度上具有合理性的问题,即价值选择合理化程度大小的问题。

二、最佳选择及其限度

马克思指出:人“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 ”。[3](P486)这就点出了人本质上是一种未定型的开放存在,这种开放存在决定了人不断 地追求理想性的东西,可以说,人的一切活动都带有追求最优的性质,寻求最优是人类的一 种永恒的活动倾向,价值选择活动也不例外。但理想存在总是和现实有距离的,在这一前 提下,思考价值选择活动中的最佳选择及其限度也许是有意义的。

1.最佳选择及其相对性。主体在有多种选择可能性空间的情况下,无论是什么样的主体, 什么层次的主体,一般说来总都倾向于选择他所认为的最有价值的对象,有最大价值的对象 、最好的对象,倾向于自己做出的选择是最佳选择,这是一条规律。[4](P342—343)

要做最佳选择,或者某个选择之所以是最佳的选择,它必须依赖于选择主体所做出的评价 是最佳的评价,这样的评价要以下列几个条件为前提:第一,对价值客体的认知是科学的, 对选择信息的掌握是全面的,即认知要达到相对真理;第二,对选择主体的各种需要的把握 ,包括对各种需要之间的关系的把握是可靠的、合理的,特别是关于高层次需要与低层次需 要、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眼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的关系的把握既要向真,又要向善,有一种 整 合提升各种需要的冲动和努力;第三,对主体的能力和当时的具体环境条件(时间、空间、 人际关系、评价情势等)的把握是合理的、可靠的、恰切的;第四,对价值客体群落与价值 主体受能力和当时的具体环境条件制约的需要体系之间的各种关系(包括可能的和现实的关 系),对它们相切合的切点、方面、程度和限度的把握是正确的、合理的。而实际上,最佳 价值评价犹如全面的认识一样,是一种理想的境界,上述四个方面任何一个没有做到,就保 证不了价值评价的最优性。

这样,以最佳评价为前提的最佳选择也只能是一种理想境界,它包含了真,以真为条件, 但又不限于真,它是一种真、善、美、利的统一,是一种是与应该的统一,这种统一就表现 在最佳选择的相对性上,即最佳选择都是相比较而言的:其一,在对象方面,在若干个都被 认为是好的对象中,某个更好或最好;其二,就主体而言,“最佳”是相对于某个主体来说 是最好和更好,对于其他主体就并不一定是如此,至少并不必须是如此;其三,选择的最佳 是 相对于某个主体当下所具有的能力和条件而言的最好,当这个主体的能力和条件发生了变化 时,选择的价值就可能变化;其四,选择的最佳是在此时、此地、此文化背景下的最好,随 着时间、空间和文化背景的推移,最佳选择的概念,也会改变。总之,最佳选择是以价值主 体为转移的相对的比较级概念。现代决策方略理论中,从优化方略到西蒙的“最满意的”方 略再到林德布洛姆的“渐进方略”模式的出现就是更多地看到了最优化选择的限度。[5](P2 5)

2.从选择的最佳原则到满意原则。寻求最佳选择是人类价值选择活动中追求的理想目标。 这一思想在规范性决策学中得到了极致的发挥,规范性决策从“经济人”的理性模式出发, 把价值选择过程分解成四个过程:一是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函数,以测定选择结果的优劣; 二是拟定出可能的备选方案;三是建立一个模型,把目标函数同备选策略及其它变量之间的 关系表述清楚;四是确定求解算法,以便从备选策略中选出一个在目标函数看来属于最佳的 策略。其实,规范性决策理论这种寻求最佳选择的作法尽管受到现代决策理论的质疑和挑战 ,但至少对我们有两点启示:一是它为价值选择者提供了一个“力求最优”的指导思想,一 方面,它要求人们在价值选择时不要随意降低要求,不要在本来可以找到更好方案的情况下 ,随便接受一个不太好的方案,同时,还要求价值选择者要善于运用选择理性,提高选择有 效性;二是它适用于比较单纯的而且时间要求不是十分紧迫的价值选择问题。而且,它可以 同其他原则相结合、共同使主体进行更好的价值选择。

但是,在西蒙看来,由于环境条件的制约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最佳选择,即寻求最优是 不可能的,人们只能“寻求满意”、“以满意的抉择取代最优抉择”[6](P79)。由此,他提 出价值选择中的“满意原则”。他认为,价值选择主体对于寻找一个好到什么程度的选择方 案,已经形成了“某一欲望水平”,“他一旦发现了符合其欲望水平的备选方案,便结束搜 索 ,选定该方案。我们把这样一种选择模式叫做寻求满意。”满意的尺度应该是“欲望水平” 即“合理预期”。价值选择的最优原则和满意原则虽然前提不同,前者是完美理性,后者是 有限理性,但在实际选择过程中,二者并非完全对立,相反可以相互补充,寻求最优是人类 的永恒倾向,只是受到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不确定性的影响,只能具体化为寻求满意。最佳 选择是人们的理想目标,它引导着人们不断向之趋进,而人们实际达到的可看作是在一定具 体选择情势下的“最优”,是相对的“最优”,“从长期均势上看,如将搜索费用考虑在内 ,动态调整欲望水平而做出的抉择,甚至可以等价于最佳选择”。[6](P79—83)西蒙提出满 意化原则,为的是反对盲目地寻求绝对最优,而不是反对在客观条件约束下的有限范围内的 寻求最佳,相反,他倒主张在条件许可时充分利用各种最优化方法以寻求尽可能满意的选择 。这样,满意原则成为判断绝大多数价值选择是否正确和合理的日常原则,它和选择理性并 不 矛盾,相反,它们互相解释和说明,分别在两个层面成为我们判断价值选择正确还是错误的 基本准则。

三、实践对价值选择的检验

实践是检验人的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已为学界所共识,同时,实践又“是事物同人所需要 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而且,在价值论上它还是价值和价值关系的确定者,是 价值标准的本质形式。[7](P291)如果说选择理性从逻辑的角度成为价值选择合理性原则, 满意原则从主体角度成为价值选择合理性检验原则的话,那么,实践则是从哲学高度检验 着价值选择的正误,它不仅当下地检验,而且历时性检验;它不仅从主体角度,而且从客体 角度,检验着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因而,实践成为标准的标准。

价值选择是人的一种实践活动,而人的实践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人的价值选择的一系列 活动构成的,实践活动所要求的“两个尺度”是否统一决定了价值选择是否合理。一方面, 实践要求按照“对象、客体的外在尺度”,即只有按照客体的结构、属性、功能和运动变化 规律给人设定的准则去选择,才有可能成功,当然从本质上说,人的价值选择活动,也是一 种 创造性活动,但这种创造只是在事物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另一方面,实践的“ 人、主体的内在尺度”又要求人从自身需要、目的出发来评价、选择,使世界符合人的本性 ,这样,实践的“两个尺度”分别要求人的价值选择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一部人类价值选择 史,就是实践的这两个尺度不断矛盾、不断协调的历史。实践活动要求这两个尺度协调统一 于人的价值选择活动之中,一切割裂这两个尺度统一、割裂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物与人、客 体与主体、客观与主观、可能与需要统一的价值选择都不是合理的价值选择。单纯强调人的 尺度,拔高主观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方面与限度,只能导致唯意志论,而单纯强调物的尺 度,贬低或否认乃至压抑人的目的、需要,也只能陷入绝对决定论的泥潭,只有在具体的实 践活动中,一切片执和机械的选择行为,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

实践的“试错效益”决定了价值选择过程必然有一个“试错—纠错”的自我调控机制。从 认识论的角度看,客体的功能、属性及其规定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才能不断揭示出来。而从价 值论角度看,主体又必然按自己的需要、利益去进行实践活动,总是期望完全充分地实现自 己的目的,这样,对价值选择合理性的检验就以潜在的形式包含了人类实践的深层结构之中 了。人类实践是一个过程,实践目的是人的利益、需要的观念形态,实践过程是目的在可能 性空间中的展现,而实践结果则是价值选择后的产物。实践的这种过程性说明实践目的与结 果之间有一段时间距离。在这一段时间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介入必然导致实践目的和结果的 错位,它的错位程度在经验的意义上又说明了价值选择的合理性程度,人的选择过程在这种 意义上永远都是这样一个“试错”过程。同时,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又不断地进行反思,再 根据客体存在的客观可能性和人的内在需要重塑选择目的,或确立新的选择目的,进行再选 择过程,这种再选择过程是对前一次选择的纠偏,在另一种意义上,又是一次新的试错过 程,这两个方面相互交错,不断进行着主体需要与客体要求等信息的交流。另一方面,这两 个 方面又无限循环,客体存在和主体需要不断融入对方的因素。上述过程的两个方面共同构成 了人类价值选择活动的自我调控机制,选择活动合理性的大小就取决于这种调控机制的运行 如何。其一,由多种主客体关系所形成的可能性空间中,价值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是否根据实践、是否以实践所提供的可能性来进行;其二,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也是实践的产 物,其发展也随实践的发展而变化,人们所做的价值选择合理性还要取决于实践所产生的需 要的水平。价值选择的反思和调控是在两点之上进行并拿之来作为参照系,衡量自己的价值 选择的合理性程度。

实践对价值选择合理性的检验有一个过程。人的实践活动是很多价值选择连续进行的过程 ,但作为检验价值选择的标准的实践不可能是单个的实践活动,而是社会整体实践与个体实 践相结合的整体实践过程。其一,人们对客体的功能、属性及运行规律的认识有一个过程, 客体的真正规律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不断地被人们认识和运用,这就决定了人们一开始的 价值选择有更多地波动成分即不自由的成分,这必定使价值选择的合理程度处于较低的水平 。其二,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认识手段的改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也决定人的价值 选择的合理化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个价值选择在当时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手段是合理 的,但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认识手段的改进和发展,却有可能变成不合理的,因此,价值 选择的合理性程度只能在实践的历史发展中得到说明。其三,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也是随 实践而不断变化的,因此,价值选择是否合理或合理性程度大小还取决于是否考虑到了长远 需要与现实需要、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和全面也 需要在实践的发展中不断地检验。人类价值选择的历史,正如不可能一劳永逸掌握全部真理 一样,也不可能获得全部、永恒的价值,实践对价值选择的合理性的检验也不可能是一劳永 逸的,相反,检验的程度和结论是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而,只有动态的、历史的 、科学的实践在检验人类价值选择合理性问题上才最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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