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政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智利政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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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增强,世界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贸易迅速增长。中小企业的产品出口,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中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稳定经济、社会都起了很大作用。

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在当今竞争激烈、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生存、发展和充满活力,是因为它们具有大型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一,中小企业是就业机会的重要创造者和增加就业的基本场所。美洲开发银行行长恩里克·伊格莱西亚斯在1997年3月美洲开发银行召开的一次关于增加拉美中小型企业资金投入的机遇及挑战的研讨会开幕式上说:“中小型企业对促进一个国家的能力起着重要作用,它有利于创造就业和推动企业与技术革新,以及促进生产……”。不少欧洲、美国和拉美的经济专家们也认为,中小企业是“胜过大企业的真正创造就业的动力”。在墨西哥、智利、韩国、台湾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都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据统计,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已占其制造业就业总人数的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0%~70%。

第二,中小企业具有快速、灵活的应变能力。中小企业规模小,人员少,结构相对简单。它们通过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对市场的变化能作出迅速、灵活的反应,从而能较快地摆脱困境,转危为安。

第三,中小企业便于管理,雇主和工人易于相处。在一个只有几十个或几个工人的小企业里,企业主和工人之间便于相互了解,二者之间的矛盾和摩擦相对大企业来说较为缓和,劳资关系比较和谐。

第四,中小企业能及时开发和满足人们对新产品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在商品方面,他们更加追求“个性”化和多样化,更加需要美观和方便的产品。在这方面,中小企业能较快地瞄准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适应时代的潮流和需求,不断地为人们提供新产品。

在发展中国家,有实力的大企业较少,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且已成为各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部分。由于一些大企业的经营效果不好,许多国家开始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它们除了为中小企业的建立和成长提供较为宽松的宏观环境外,还在资金融通、税收优惠、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和咨询等方面给予扶持。本文仅就智利政府对促进本国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进行分析和研究。

智利是一个经济小国,国内市场狭小。不论是在今天,还是在将来,智利经济的发展都依赖于出口部门,出口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1986~1993年,智利出口年均增长率为10%(同期世界年增长率为6%),其中非传统产品出口的增长尤为显著,年均增长率为15%。[①]1996年,智利出口总额为160多亿美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8%。[②]智利的服装业和纺织业大部分是小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微型企业。目前这些企业正在迅速地发展,无疑已成为国民经济中充满活力的部门。它们的产品质量高和劳动力成本低,在国际市场上颇具竞争力。智利的纺织品出口在过去几年里稳步增长,1993年出口额达到5800多万美元,比1992年增长20%。[③]智利制鞋业的发展势头强劲。许多小制鞋厂已发展成为国内大的鞋供应商和出口商。1983年,智利还是个鞋进口国,当年进口鞋240万双,价值760万美元。然而到1991年,它已由鞋的进口国变为鞋的出口国,当年出口鞋600万双,价值5230万美元。1989~1993年,中小企业在鞋出口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1989年,智利有20家鞋类出口企业(中小企业占14家),出口的鞋占全国鞋类出口总量的90%。1990年,鞋类出口企业增加到109家,其中34家(29家是中小企业)出口的鞋占鞋类出口总量的90%。[④]在铜出口方面,除四大铜矿以外,全国数百个中小铜矿企业,近年来的出口额已占铜出口总额的1/2左右。在林产品、渔产品、水果和蔬菜出口方面,中小企业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总之,在智利的出口中,中小企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它们是智利出口导向发展模式的实践者和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自70年代以来,由于智利经济的对外开放,出口多样化和市场多元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到出口的行列中。1973~1991年,智利的出口商品从208种增加到3000种左右;海外市场从60个扩大到149个;出口企业从210家增加到5200家,其中中小企业就有4000家,占出口企业总数的77%。[⑤]智利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智利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

智利中小企业之所以能获得迅速发展,这与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智利政府对企业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即在抓好大企业的同时,放活中小企业,让各自发挥其积极性,作到“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从智利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政府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鼓励政策。

一、关税政策

(一)简化小宗商品出口退税制。所谓退税,就是退还非传统产品出口厂商所进口的生产原料的那部分关税(相当于离岸价格的3.5%~10%)。这一制度规定,凡出口额在1983~1984年每年不超过250万美元、1990年不超过500万美元和目前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小出口商,均实行出口退税。

(二)退还其他关税制。根据18708号法,出口厂商可以收回一部分费用,也可收回因进口原料和半制成品而交付的关税。

(三)出口免税仓库。这是一种特殊的储存方式。出口商可以免交关税和增值税。仓库里储存的都是出口商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料或半制成品。

(四)延期支付关税和延期偿还购买资本货物所需的财政信贷。根据18634号法,出口厂商可以进口资本货,并可延缓7年支付相当于价格11%的进口关税;如果购买在智利生产的资本货,买主可以得到发票净值8.03%的财政贷款;此外,根据利用进口设备生产出口商品的比例,厂商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豁免。

(五)海外销售存款。为了鼓励厂商开拓新的国外市场和促进非传统产品出口,智利中央银行批准设立海外存款,以推动生产和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这种措施可以使出口商不必在发货90天后汇回外汇。

二、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信用能力低,从民间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比较困难(主要是贷款的担保问题)。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中小出口商通常碰到的难题,智利政府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设立非传统产品出口商担保基金。基金由国家提供和管理。它负责提供非传统产品出口商们所需的出口担保,提供为期一年的业务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16.33万美元,其中包括50%的保证金和1%的手续费。基金只提供给那些参加了出口退税体制的中小非传统产品出口商。

(二)普通保税仓储。根据18690号法,除了寄放和库存原料、半成品和制成品外,保税仓储还提供担保服务,用库存商品作为厂商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银行在通过担保来分配贷款时,通常需要用户(或抵押债务人)、金融家(或抵押贷方)和货栈主(看管库存货物者)等三方的参与。

(三)出口信贷保险。出口商通过支付保险费,来对付国内外客户因无偿还能力而拒付商业信贷的危险。目前出口信贷保险由一家私人保险公司负责经营。对出口商来说,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它代替了在市场上已不常用的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出口信贷保险制度的建立,使贸易更加灵活。

(四)拉美一体化协会成员国之间双边信贷和支付制度。智利在商品、劳务和其他无形贸易方面与拉美一体化协会成员国之间都签有相互信贷协定。在实践中,这种机制作为信贷保险运作。

(五)资本货物出口的融资。生产开发公司(CORFO)通过金融中介局(División de Intermediación Financiera)在私人银行中拍卖资产来为资本货和耐用消费品以及工程和装配劳务的出口融资。利用这笔融资,智利出口商允许买主在1~10年期内支付商品交易总额的85%。

三、税收政策

智利的税收政策规定,对于中小企业,国家可以退回它们为购买出口商品生 产所需原料而支付的增值税(税率为18%)。

四、组织机构上的支持

为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向国际市场,智利政府较早地成立了专门机构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智利出口促进局(Dirección de Promoción de Exportaciones deChile)成立于1975年。它的主要任务是,支持出口部门,加强国内产品、特别是非传统产品的外销。其工作重点是“面向外部”。智利在拉美、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和中东各地设立了34家商务处,组成了遍布世界的信息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咨询,寻找出口伙伴和开拓海外市场等。出口促进局的国外商务处的主要职能是:寻找国外市场;进行市场调研;鼓励出口多样化;宣传和维护智利产品的国际声誉;在进、出口商之间进行协调工作;组织贸易代表团、国际博览会和出口商委员会;参加双边或多边会谈;参与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出口的计划。出口促进局还设有一个计划基金会,基金会50%左在的基金用于有关出版物和博览会的技术援助、国际贸易知识的咨询和对外宣传活动。中小企业通过向出口促进局提交有关活动计划,就可得到基金会的帮助。

(二)技术合作服务局(Servicio de Cooperación Técnica)成立于50年代,其主要任务是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促进出口。它以其分布在全国的21个分支机构为依托,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援助、财政资助、人员培训和信息咨询等。1983年,这个局制定了一个促进中小企业出口的计划,并把数百个中小企业吸纳到计划中来,其目的是为它们提供发展和出口的机会。

除上述两家扶持中小企业出口的官方机构外,智利私人部门还成立了一个出口商企业协会(Asociación Empresarial de Exportadores)。这个协会通过各种形式推动中小企业的出口业务,向它们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它们以联合的形式组织出口委员会,发挥群体的力量,弥补中小企业势单力薄的缺陷,避免中小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协会深受中小企业的欢迎,在不长的时间里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五、其他措施

(一)培养出口业务方面的专门人才。1990年,艾尔文政府就明确提出,政府的任务是优先推动地区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活动。为此,政府通过举办学习班和介绍经贸方面的知识和技巧,努力培养地区和省的领导人。目前,在技术合作服务局的21个分支机构里,都拥有一批具有出口业务知识的领导人和专业人员。

(二)召开地区促进出口研讨会。其目的是为了在中小企业家中间宣传政府关于促进出口的方针政策,鼓励出口的手段和机制,宣传智利出口促进局和技术合作服务局提供的支持;在出口商和有出口能力的企业中间介绍和交流经验。

(三)组织中小企业主出访和参加世界博览会。1992年,技术合作服务局组织有关的企业主参加了在德国、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和玻利维亚等国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同年,向意大利、德国、阿根廷、玻利维亚、美国、巴西和墨西哥等国派出了13个贸易代表团。

(四)成立公、私部门混合委员会,强化中小企业出口。在经济部的倡议下,1990年智利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组建了一个混合委员会,其目的在于分析和研究对外贸易中的主要问题。混合委员会下设一个小组,专门负责考察中小企业出口的障碍和局限性。这个小组认为,从中小企业发展的前景出发,国家应进一步强化促进出口的手段。混合委员会及其下设小组一致强调,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出口的决心。

1992年,艾尔文政府提出智利出口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利用新的技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加强出口多样化和拓宽市场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智利中小企业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生产量和供应能力有限;它们一般都是间接的出口商或进口商,难以从政府的鼓励政策中得到好处;缺少出口创新意识和出口经验;缺乏资金,难以对付大企业对资金的垄断;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发挥群体力量不够;商品的设计和质量还存在问题。

当前,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智利的中小企业要想进一步发展,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跟,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但是,只要智利政府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宏观协调和指导,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般政策与支持出口的政策结合起来,中小企业就一定能在出口发展的第二阶段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智利经济国际化的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93年9月。

②根据1996年12月智利《中央银行月报》的统计数字计算。

③智利外交部促进出口局《智利,你的最佳贸易伙伴》,1995年。

④1993年3月智利技术合作服务局局长恩里克斯·阿梅斯托伊在墨西哥城召开的“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作用”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⑤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9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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