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时代的真正智慧_唯物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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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04)07-0028-07

哲学的本意是“爱智慧”,但哲学要被人所“爱”,它本身首先必须是一种“智慧”。哲学意义上的智慧总是表现为一种世界观和思维方式,正如科学总是表现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一样。因此,哲学意义上的“爱智慧”不能不表现为对某种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的“爱”。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时代真正的智慧。因此,真正地“爱”智慧,就不能不学习和研究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学习和研究它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现时有些论者不赞成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他们提出,哲学“教育”的教和育不是简单地“教”给受教育者“真理”性的原理,而是重在“教”人如何自主地思考,激发、启迪人们自身的智慧。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

(一)

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能思维,有思想。人的思维能力虽不是天生的,但也决不是通过学哲学学来的。黑格尔早就明确地指出过:说人们由逻辑而学习思维,正像说人们要由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才学会消化和运动一样,是一种偏见。[1](P2)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观点。说哲学教育“重在‘教’人如何自主地思考”,无疑是在说,人们只有通过学哲学才能学会自主地思考。这如同说“人们由逻辑而学习思维”一样,也是一种偏见。思维能力是社会的产物,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地形成的。并且,从人之为人那一天起,思维都是属于“我”的,都是“自主”的。一个人可以强迫另一个人从事其所不愿从事的工作,但却不能强迫另一个人思 维其所不愿思维的事情。这是每一个人都能经验到的。因此,说哲学“重在‘教’人如 何自主地思考”,实是一句荒唐话。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其意义不在于“教” 人如何自主地思考,而在于使人的思维达到自觉和自由,把握事物自身固有的本质和规 律。当然,某种哲学能否使人的思维达到自觉和自由,是另一回事情。

人类的思维不能从无开始。为了正确地认识客观对象,揭示对象自身固有的本质和规律,人们必须通过实践作用于客观对象,通过改造对象获得关于对象的大量感性材料,并通过这些感性材料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要成功地改造对象,除了拥有对象之外,人们还必须拥有一定的物质手段。同样地,要正确地认识对象,人们也必须拥有一定的认识工具,即思维的形式或概念。物质手段是人们在实践中改造客观对象的工具;概念是思维的工具,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加工从实践中获得的感性材料的工具。没有这种概念工具,人类的思维就无法进行,就不能认识和把握对象,揭示对象自身固有的本质和规律。这是康德总结近代科学发展的实际经验以及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争论得出的结论。

康德之前的思想家大多认为,思维或认识过程只有认识者和认识的对象两项。如笛卡儿说:“为了认识事物,只需掌握两个[项],即,认识者:我们;和应予认识者:事物本身。”[2](P53)休谟则把“思维”视同数学计算一样,“只不过是把感官和经验供给于我们的材料混合、调换、增加或减少罢了”。[3](P20)康德认为,思维或认识并不是只有两项,而是三项,即:认识者、认识的对象和介于二者之间的概念或范畴。在康德看来,认识的主体并不是像一块“白板”一样,消极地等待对象在上面任意加盖印记,而是以自己所掌握的概念或范畴为工具,积极地作用于对象。在康德看来,认识的主体之所以是能动的,主体之所以能够获得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就在于认识的主体自身拥有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认识工具——先验的纯范畴。换句话说,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先验范畴,既是主体之为主体的条件,也是主体获得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客观知识的条件。主体运用先验的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才能获得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康德说:“使我们能够思维感性直观的对象的能力就是知性。……没有感性就没有对象对我们被给予出来,而没有知性就没有对象被思想。思想而无内容,是空洞的;直观而无概念,是盲目的。……知性不能直观,感官也不能思想。只有通过两者的结合才能有知识的发生。” [4](P92)

把思维过程理解为主体运用概念或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的能动的创造过程,是康德在认识史上的重要贡献。这一思想为后来的思想家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等所继承。黑格尔说:范畴只是为思维才有的,由思维的范畴构成的形而上学如同一张“网”,“网罗着或把握着人在实践和活动中所从事的一切具体材料”。自然科学就是“用普遍的理智概念去理解自然事物”。[5](P59)恩格斯指出:综合经验材料,提出新概念、新理论,只有靠思维才行,没有思维的帮助,人们就不能把两个经验事实联系起来。恩格斯把综合经验材料,给经验材料以理论说明的过程,概括为“思维在经验领域中的实际应用”。[6](P284)毛泽东曾经把人的大脑比作一个“加工厂”,思维就是这个加工厂对大 量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的过程。人的大脑既然是一个加工厂,就必须有工具和机器;加工 制作,也必须使用工具和机器。大脑加工制作感性材料的工具就是概念或范畴。

人们在实践中能否成功地改造客观对象,既不单纯地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也不单纯地取决于客观对象,而是取决于人们所使用的工具以及操作和使用工具的技术。同样,人们在认识过程中能否正确地认识客观对象,也既不单纯地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也不单纯地取决于客观对象自身,而是取决于人们所使用的概念工具以及运用概念的艺术。由此可见,学习和掌握真理性的哲学概念以及由这些哲学概念构成的真理性的哲学原理,对于思维正确地反映和把握客观对象是何等的重要。

(二)

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何以能成为思维的工具?近代的经验论者依据“凡在理智中的,无不在经验中”的原则,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之所以成为思维的工具,就在于它们来自经验。但这种观点不能说服唯理论者,唯理论者认为,经验直接把握的都是个别的、有限的东西,经验到的东西不管怎样多,都不能保证“过去发生过的东西,将来也永远会同样发生”,即保证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的真理性。这一点就连经验论者也不能不承认,例如休谟就承认,因果概念就是人类直接经验不到的。所以,唯理论者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不可能来自经验,只能是理智自身固有的,或者说“天赋的”。康德接受了唯理论者的观点,认为思维的形式(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纯粹不杂”,不包含任何经验的东西,只能来自人类的知性,“本在知性中备有”。与唯理论者不同的是,康德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思维形式“只是思想的纯然形式,没有客观实在性”[4](P167),知性只能提供思维的形式,不能提供思维的内容。只有人们的感性直观,才能给思维的形式提供内容。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产生的是感性经验(杂多),知性运用思维形式综合感性经验得到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由此康德得出结论,普遍必然性是人类的知性“输入”到感性经验中的,知性使感性对象具有了普遍必然性,至 于事物自身是否具有这种普遍必然性,则是不可知的,换句话说就是,人只能认识外界 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所产生的现象,而不能认识“物自身”。

在此基础上,康德建立了他的先验逻辑。康德说:逻辑是“关于一般知性的规则的学问”。康德的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一样是关于思维形式的学说,不同的地方在于,形式逻辑完全抽掉内容,不管对象,而先验逻辑则不是抽掉知识的一切内容,只是抽掉知识的具体经验内容,因为具体经验内容是具体科学的事情。康德认为,他的先验逻辑是涉及内容(对象)的,先验逻辑不仅仅是思维的形式,而且是认识的经验对象之成为对象的条件,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赖以成立的条件。由此,康德认为,先验逻辑只是认识经验对象(有限)的逻辑,因为它只是经验对象之成为对象的条件。当人们使用知性的思维形式去认识“宇宙”、“灵魂”、“上帝”这些具有普遍性、绝对性、无限性的、超出人的经验范围的对象时,认识就必然陷入“二律背反”(矛盾)。康德又称这种“二律背反”为“先验幻象”。在这里,康德的先验逻辑和形式逻辑一样,告诫人类的理性:不可陷入矛盾,矛盾的东西都是不合理的、非法的。不过,康德认为,矛盾的产生决不是由于逻辑的“滥用”,而是人类理性不可避免的,是出自人类理性本性的一种必然。由此可见,康德的先验逻辑不仅指出了人们能够认识什么以及如何认识,而且指出了人们不能认识什么,简言之,即给人类的认识划定了一个范围。在康德看来,超出这个范围的对象是人类认识所不能达到的。

黑格尔不赞成康德的不可知论和他的先验逻辑。黑格尔指出:康德给予思维的逻辑规定,亦即思维的形式,“以一种本质上是主观的意义”,但是“思维规定也同样具有客观的价值和存在”。[1](P32—32)黑格尔认为,思维的逻辑规定不仅是属于主体的,是决定主体之为主体的东西,而且是属于客体的,是决定客体之为客体的东西。他说:“纯概念”(即思维的逻辑规定)不仅是“对象的核心与命脉”,而且是“主观思维的核心与命脉”。[1](P14)这样,在黑格尔那里,第一,思维的形式不再像在康德及其以前的哲学家那里那样,是与感觉、表象、情绪等感性“质料”相并列的,甚至彼此对立的东西,而是贯穿于“我们的一切表象”、一切感性“质料”中的东西,思维加工感性“质料”不过是把原本“沉没”或“掩藏”在其中的思维形式或概念揭示出来。第二,思维的形式作为客观概念又“构成了事物本身”,是事物“真正长在的和实质的东西”、“实体性的内容”,不再像在康德那里那样,仅仅是作为主体的工具置于主体和客体之间,把主体和客体“隔离开来”,而是把主体和客体结合起来,因而在黑格尔那里,思维的形式对于内容(或对象)来说,不再是“外在形式”,只是附着于内容而非内容本身的形式,思维的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有实在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列宁非常欣赏黑格尔的上述思想,并对其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和发挥。列宁说:“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7](P75)其次,黑格尔认为,思维的形式不是僵死的抽象的统一,而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活生生的具体的统一。思维把握“物自身”等无条件的、绝对的东西,必然陷入矛盾,但矛盾的东西并不是如康德所说的“先验幻象”,而是客观的、普遍的,世界上有多少概念,就有多少矛盾,且只有矛盾的东西才是合理的、现实的。正是概念自身的矛盾,推动着概念自身运动、转化、过渡、发展,最后达到“概念与实在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黑格尔称这种“统一”为“理念”,亦即最高的真理。黑格尔指出:现实的真理不是死寂,不是一个简单的图像,灰暗而没有冲动和运动;理念在自身中具有最强烈的矛盾,它永恒地产生矛盾,永恒地克服矛盾,并且在矛盾中与自身融合。[8](P453)这就是逻辑内容“在自身中所具有的、推动内容前进的辩证法”。[1](P37)正因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充满矛盾的、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运动过程,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运动过程,正如列宁在概括和改造黑格尔的思想时所指出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7](P165)所以,黑格尔指出:“正确地认识并掌握辩证法是至关重要的。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自然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 只有通过辩证法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9](P177、179、176)由 此可见,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既是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又是“现实世界”中具有本 体论意义的最普遍的运动规律,并且正因为辩证法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最普遍的运动规 律,它的概念体系才又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也正因此,黑格尔强 调,概念虽然只是为思维才有的,但“我们的思维必须依据概念而限制自己,而概念却 不应依我们的任意或自由而调整”。[1](P13)就是说,思维只有按照概念自身固有的矛 盾运动,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

在康德那里,逻辑学、认识论和本体论是三个各自独立、互不相涉的不同的东西。康德的逻辑学即他的先验逻辑,是关于知性规则的学问;康德的认识论即他的纯粹理性批判,是关于“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即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何以可能的学问;康 德的本体论即他的形而上学,是关于灵魂、世界、上帝这些无条件的对象的学问。而在 黑格尔这里,逻辑学、认识论和本体论(辩证法)三者是统一的。

认为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必须和“现实世界”中最普遍的运动规律相一致,把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本体论)三者看作是统一的,是黑格尔提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思想。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本体论)三者一致,是康德以来哲学革命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马克思恩格斯接受了这一成果,并对它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马克思恩格斯所反对的只是黑格尔对这一成果的神秘主义解释,也就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恩格斯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18世纪的唯物主义,由于其本质上的形而上学性质,只是从内容方面研究这个前提。……只有现代的唯心主义,同时也是辩证的哲学,特别是黑格尔,才又从形式方面研究了这个前提。……这个哲学在许多场合下和在极不相同的领域中证明了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类似之处以及反过来的情形并且证明同一些规律对所有这些过程都是适用的。”[6](P364—365)马克思恩格斯同黑格 尔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概念的自我发展。绝对概念不仅是从来 就存在的(不知在哪里?),而且是整个现存世界的真正的活的灵魂。”在马克思恩格斯 这里,辩证法“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概念的辩 证法“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6](P242、243)

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思维并不是关于对象的一种纯粹主观的活动,而是对对象的客观本性的认识和理解。思维要认识和理解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客观对象,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就必须和客观对象的客观本性相一致。思维的形式和逻辑必须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 规律,并且只有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形式和逻辑,才能使人们在思维中认 识和理解客观对象。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即:思维要认识和理解客观对象,客观对 象对思维来说首先就是存在于思维之外的,是思维还没有认识和理解的,但思维要认识 和理解客观对象,又必须运用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形式和逻辑。事实上, 这一矛盾的存在,正是哲学产生和发展的客观根据和动力。正是这一矛盾推动着人们去 进行哲学思维,也就是概括和总结已有的认识成果,从中揭示和把握客观世界的普遍本 质和规律。这种对客观世界的普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又在认识和实践中转化为思维反 映和把握未知对象的形式和逻辑。

(三)

思维的形式和逻辑从那里来?黑格尔的回答与康德不同。如前所述,康德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思维形式只能来自知性自身,“本在知性中备有”,黑格尔则“把他的概念、范畴的自身发展和全部哲学史联系起来”[7](P97)。我们知道,黑格尔是客观唯心主义者,他坚持“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都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异化,“绝对精神”建立自身的运动是与人无关的,我们既不能创造它,也不能改变它,只能发现它、认识它。“绝对精神”建立自身的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人们对“绝对精神”的认识也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全部哲学史就是人们对“绝对精神”认识的历史。前后相继的不同哲学体系,都不过是“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表现[9](P190),每一时代的哲学都不过是人类对“绝对精神”认识的一个阶段、环节或方面,“那在时间上最晚出的哲学体系,乃是前此一切体系的成果,因而必定包括前此各体系的原则在内”。[9](P55)“在哲学历史上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也同样是在哲学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不过在哲学本身里,它是摆脱了那历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纯粹从思维的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罢了。”[9](P55)这就是黑 格尔所表述的逻辑和历史相一致。黑格尔认为,思维的范畴和逻辑并不是如康德所说的 “本在知性中备有”,而是从认识的历史中来的,是认识史的概括和总结。黑格尔批评 康德脱离认识的历史过程本身考察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工具,无异于要求人们“在没有 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9](P50)

逻辑和历史相一致,思维的形式和逻辑是认识史的概括和总结,是黑格尔哲学的根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原则。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就曾指出:“现代唯物主义……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10](P481)很清楚,恩格斯在这里强调的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两千年来人类认识史的概括和总结。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同黑格尔的分歧,不在于是否承认思维的形式和逻辑是认识史的概括和总结,而在于对这里所说的“历史”的理解。黑格尔把历史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异化,马克思恩格斯则把历史看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首先是生产活动发展的历史。而这一点,正是费尔巴哈所根本没有看到的。

费尔巴哈把黑格尔哲学颠倒了过来,“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他“不满意抽象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11](P59)。费尔巴哈只承认“感性的、个别的存在的实在性”。在他看来,不仅“上帝、精神、灵魂、‘我’是虚空的抽象”,而且“物体、物质、物性也同样是虚空的抽象”,“真理、本质、实在仅仅在感性之中”[12](P435);感性的学说就是关于最后事物的学说,理性只是“无所不包的感性”,思维并没有超出感性的东西,正如费尔巴哈所说:“思维、精神、理性,按其内容,除了说明感觉所说明的东西以外,并未说明什么其他的东西”。[13](P252)这样,费尔巴哈就用 感性的、个别存在的实在性,取消了理性的概念、一般、普遍的客观性,进而也就轻而 易举地取消了黑格尔反复强调的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无限和有限、本质和现象、 理性和感性的对立统一及其矛盾运动,取消了辩证法。之所以会如此,就在于费尔巴哈 “把人只看作‘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 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 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 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11](P77、76)因此,他既不能说明人 的感性直观,也不能说明人的理性思维。他不懂得:人作为认识的主体,不仅在于他是 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具有天然的感知外界事物的物质器官,更根本的在于人是能动地 从事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主体,客观世界的事物是通过实践成为人感知的对象的,人 是在实践中感知客观世界的,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抽象是质变、飞跃,而这种质变、 飞跃又是在实践中实现的,是实践的结果;“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 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 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 = ‘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永 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7](P152~153);“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分 隔性来说是主观的,可是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来源来说却是客观的”,“思维 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不是离开……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 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 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7](P178、142);理性的概念,一 般、普遍的客观性以及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无限和有限、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 及其矛盾运动的客观性的证明,不是感性直观,而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自然界既 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现象又是本质,既是瞬间又是关系”,“从生动的直观到抽 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7]( P178、142)。正因为如此,费尔巴哈不仅没有把康德和黑格尔提出并阐发的思维的能动 性和认识的辩证运动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反而连康德和黑格尔哲学所取得的积极 成果,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也一起抛弃了。费尔巴哈虽然也坚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 ,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的一致性,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费尔巴哈所增加的唯物主义 的东西,与其说是深刻的,不如说是机智的”。[6](P225)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生产劳动的发展史中,不仅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锁钥,而且科学地说明了人类的思维及其历史发展。马克思指出:“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1](P73)恩格斯指出:“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6](P329、284)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它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正是近代以来科学和哲学发展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功绩,不仅在于他们创立了唯物辩证法,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他们运用这种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去解决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改造世界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贡献时指出: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正由于这两大发现,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而这两大发现都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 证法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考察社会历史现象、概括和总结“堆积如山的实际材料”的结 果。列宁说:“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 证明了的原理。”[14](P10)在列宁所说的“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中,自然也包括被 列宁称之为“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的唯物辩证法。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坚 决反对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阉割唯物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另一方面也坚决反对把唯物 辩证法看作像“三大于二”那样的可以简单地重复背诵的“不容争辩的真理”。列宁强 调,唯物辩证法必须反映活生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抽象的真理是没有的,真理总 是具体的。列宁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坚持把唯物辩证法具体地应用到科学和实践中去 ,不仅科学地揭示了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无产阶级革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特点和规 律,而且领导俄国工农群众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 国家,开创了工农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伟大时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 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总结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经 验,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又领导我们 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借 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找 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毛泽东在领导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特别强调学习和掌 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特别强调坚持实 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思想僵化实际 上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反映。毛泽东和邓小平所强调的都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基 础的唯物辩证法。列宁指出:“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15](P381)20世纪,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进行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不仅从理论上 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而且证明了唯物辩证法我们时代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思维方 式,背离唯物辩证法就不可避免地遭受挫折和失败。

以上说明了德国古典哲学对思维的认识的历史发展,说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如何批判地继承并发展了德国古典哲学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因而是适应现代科学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列宁指出:“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7](P77)这是列宁对德国古典哲学对思维的认识成果的唯物主义改造和总结。列宁的这一改造和总结概括地说明了: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第二,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它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原理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凝结着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经验;第三,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与客观世界最普遍的运动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前者必须同后者相一致。因此,唯物辩证法又是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是我们时代真正的智慧。现代西方哲学中靠批判黑格尔起家的各种流派,之所以不配称为时代的智慧,最根本的就在于它们在批判黑格尔哲学以“绝对精神”为特征的神秘主义的过程中,不仅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抛弃了黑格尔坚持的逻辑学、认识论和本体论(辩证法)三者一致的原则,而且自己又构造了以非理性主义为特征的各种神秘主义。在哲学教育中,是否赞成讲授唯物辩证法,不仅在于是否承认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一切物质 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更根本的在于是否承认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 必须同客观世界最普遍的运动规律相一致。人类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已经证明,否认了 后者,人们不可能达到思维的自觉和自由,也不可能激发或启迪出“自身”的智慧。当 然,我们说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时代真正的智慧,决不是说唯物辩证法穷尽了人类对外部 世界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认识。人类改造世界、认识世界的历史不会完结、人 类对思维的形式和逻辑的认识、对认识的认识也不会完结。问题是,要进一步推进人类 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人类思维的逻辑和认识论,就应当沿着唯物辩证法指引 的方向继续前进,而不能背离或抛弃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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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时代的真正智慧_唯物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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