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研究——对江苏省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苏省论文,流动人口论文,实证论文,少数民族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10)05-0072-06
一、已有的相关研究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东部地区务工经商,给流入地城市的建设、管理和发展带来了一定冲击,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生活方式与城市生活方式存在着文化冲突等特点,需要城市管理机构从实际出发,在管理中执行相关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1]。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无论是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还是对城市体系现代功能的发挥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研究,尽管没有区分民族,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李培林认为,流动人口在血缘、地缘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强关系”网络,在信息获取、机会获得、生活适应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赵延东认为,流动人口采用这种模式融入城市,不仅帮助他们获得就业、租房信息,而且对建立起社会支持网、获得社会地位也很有帮助[3]。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由流出地复制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并不一定促进社会融入。朱力认为,这种以初级群体为基础的社会网络,强化了城市外来人口生存的亚社会生态环境,保护了他们的传统观念和小农意识,阻碍其对城市的认同与归属[4]。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角度讲,由于民族文化特征明显,长期依赖这种社会网络会使信息渠道变得狭窄,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逐渐形成封闭的组织,对社会融入产生负面影响。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其社会融入上有其独特性。李伟梁认为,语言不通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中的一大难题。与当地市民、管理部门语言沟通困难,可能引发误会,增加城市社会文化的多元性,也给城市社会的整合与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5]。语言交流困难导致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后社交圈长期相对封闭,使得流入城市后同一民族文化特征更加明显,在生活方式和从业方面有一定的本族同质性。语言沟通造成的相对封闭性,不同民族表现的程度也有所不同。陈云指出:“这种情况在汉化程度比较低的少数民族中较为普遍,绝大部分维吾尔族流动人员和部分回族流动人员的普通话讲得不是很好。”[6]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流入江苏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来自新疆的之外,大多数可以使用汉语交流,而所谓的语言障碍,主要是方言认同引起的信息交流问题,即语言习惯的群内认同导致忽视或不信任外部信息。因而,信息沟通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重要因素。
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程度在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差异。马戎对我国境内民族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为什么不同的民族会有不同的融入表现。马戎从人口规模、聚居程度、独立语言、宗教因素、族际通婚、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本族是否在境外建立了独立国家等7个方面分析了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区分了与汉族融合程度不同的8大类少数民族[7]。各少数民族在历史进程中与汉族处于不同的交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城市后的社会融入。这一影响因素是由各族群之间交流的历史过程决定的,并非是民族之间的差异,更多地体现为生活在同一地域的多个民族与其他地域多个民族之间的差异。
二、样本情况与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的数据来自江苏省委统战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和江苏省宗教局联合进行的“江苏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状况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考虑到语言交流的问题,在发放问卷时由居住时间较长的少数民族人员协助,在社区内或宗教场所集中填答,共计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问卷1600份,回收率为80%。
调查显示,流入江苏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自全国27个省份,近半数来自甘肃和青海两省,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25.0%和24.6%。样本中回族占大多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8.4%。在其他少数民族中,所占比例较多的有维吾尔族5.2%、苗族4.1%、蒙古族2.3%、朝鲜族2.2%、撒拉族2.2%、土家族2.2%、满族1.9%。这8个少数民族占样本总人数的88.5%。样本中男性占62.5%,女性占37.5%。已婚占72.0%,未婚占28.0%。
课题组制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18个指标。以社会融入指标体系得分的平均值为标准,将本次调查对象分为高分组(1)和低分组(0),构造因变量Y。本研究将收入水平、族别、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性别、来江苏省的时间、配偶情况、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信息来源、对本地宗教的看法、来源地区、从事行业等12个因素作为自变量引入模型,逐步剔出影响不显著的变量,最终确定其中9个因素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有显著影响(Sig≤0.1)。被剔除的变量包括收入水平、族别和宗教信仰,这3个变量加入模型后,对模型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且降低了模型的拟合度。
究其原因,一是收入水平被剔除,是因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均收入水平较高,接受调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年平均收入为14745.33元,月平均收入为1228.80元。但群体收入差距较大,人群收入的标准差为17434.50元,高收入群体较少,仅有24.4%的人年收入达到江苏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小康标准,大多数人的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占56.2%,过大的群内收入差距,对社会融入的影响显著性降低了。
二是我国民族族别本身是在民族识别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民族之间的社会融入差异并不明显,相比之下,区域差异影响更为显著。据各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指标体系得分显示,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得分相近,西南地区得分也相近,但西南与西北各民族之间得分差异却较大。
三是因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仰的五大宗教在东部流入地都有群众信仰,信仰哪一种宗教不会对社会融入产生显著影响,但对流入地宗教的看法却影响显著。剔除上述3个变量,得到简化模型,该模型Cox and Snell 、Nagelkerke 与McFadden 系数值分别为0.321、0.429与0.280,拟合程度较好。
三、通过模型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保留在简化模型中并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9个变量可分为4类:(1)受教育程度、性别、流入时间及配偶情况是个体影响因素;(2)信息来源和政府服务是信息沟通因素;(3)对本地宗教的看法、来源地区是历史文化因素;(4)从事行业是经济因素。
(一)个体因素
1.文化教育程度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融入程度有显著影响 与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比,没有上过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Exp(β)值仅为0.129,而且非常显著(Sig=0.000)。也就是说,没有上过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进入江苏省后,其融入程度较高的可能性仅为12.9%(见表1)。在调查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没有上过学的占14.6%,对少数民族的社会融入影响较大。虽然提高这部分人的文化水平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但可以通过与流出地政府部门合作,为将要流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短期的文化知识、劳动技能以及东部沿海城市相关政策、法规的短期培训,会收到一定的效果。
2.受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影响,在少数民族中性别不平等的情况仍比较严重 统计参数显示,男性社会融入程度较高的可能性仅为女性的62.2%,而且非常显著。女性更容易融入东部地区的社会生活。这一点也得到了其他研究的支持[8]。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策宣传力度,逐步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增加女性对家庭和人群观念的影响力,对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整体社会融入状况更加有效。
3.少数民族流动群体在东部城市居住的时间越长其经济状况越稳定,对东部城市的适应能力越强 据模型参数显示,在江苏省居住时间为5~10年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Exp(β)值为1.171,居住时间在5年之内的Exp(β)值在0.3~0.7之间,即前者社会融入得分较高的可能性是后者的1.6~3.9倍。少数民族在流入江苏省之前,在江苏省有亲戚的占19.5%,并且在江苏省已形成小群体和本民族的人际关系网络。这部分人发挥在江苏省居住时间长、懂法律、了解政策、有工作经验的作用,促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4.与配偶一起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社会融入程度更高 调查显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有52.2%的人和配偶一起到江苏省工作。据模型显示,这部分人社会融入较好的可能性是配偶在老家的流入人口的2.736倍(见表2)。经过对流入人口的心理研究发现,与经济成就相比,与孩子和配偶同在一座城市生活,带给他们更大的幸福感和成就感[9]。因此,城市在制定改善就业环境和社会保障以及教育政策时,要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家庭为基本对象,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流动,对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具有明显的作用。
(二)信息沟通因素
1.政府提供信息服务是促进社会融入的重要手段 从模型的统计结果看,江苏省政府主动联系过的少数民族群众比政府没有接触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融入好的可能性要高出2.353倍;同样,在政府主动对江苏省的情况进行介绍后,少数民族群众社会融入好的可能性比没有听到介绍的要高出2.032倍;在政府提供就业、租房信息服务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好的可能性也明显提高(见表3)。因此,党政部门在少数民族流入城市开始,就应该主动为他们提供各类服务,并联系相关政府部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流入城市后遇到的困难。
2.主要信息来源不同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融入程度显著不同 尽管信息来源子项的统计值并不显著,但信息因素整体对少数民族社会融入程度具有显著影响(Sig=0.088),这说明信息来源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流动人口的方言认同主要决定其信息来源,从而影响其群体信息的封闭程度。从社会融入指标体系的得分看,以老乡作为主要信息来源的群体,平均得分为18.52,显著低于所有群体(Sig≤0.05)。而以政府为主要信息来源的群体平均得分为25.98,是得分最高的群体。帮助、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听懂、使用普通话,并通过各种途径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的信息来源结构,对于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具有重要意义。
(三)历史文化因素
1.是否认同本地宗教,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十分重要 目前,东部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数是回族,因此民族问题常常伴随宗教问题。从模型提供的参数看,认为本地宗教与家乡没有区别的群体,其融合程度要好于其他群体;影响融入程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宗教活动、规范的正规性和流入地信教群众对宗教的态度,对这些问题存在意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好的可能性大约是认可本地宗教的一半,甚至是1/4(见表4)。
陈云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数信仰伊斯兰教,流入地的清真寺成为他们贯彻宗教信仰、巩固民族文化、加强民族联系的纽带,促进了回族、维吾尔族、保安族、东乡族等少数民族的内部整合[10]。充分运用宗教信仰促进民族整合的作用,提高流入地宗教人士、团体和场所对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和引导、宣传作用,对于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程度具有积极影响。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受其来源地区的影响显著 与江苏本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比,来自西南等省区及安徽、河南等省的少数民族融入程度并无显著差异(Sig值分别为0.377和0.315)。与江苏本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比,差异显著的地区分为两类:一是来自西部省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部分人占样本的大多数,其Exp(β)值为0.292(Sig<0.05);二是来自东北、华北、东南一些省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样本比例较小,Exp(β)值在0.1~0.17之间(Sig<0.05)。少数民族社会融入程度在地域上的分化比较明显。鉴于民族族别的变量整体影响并不显著所以没有进入模型,笔者有理由认为,正是地缘文化认同而不是族别差异在历史文化层面上影响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四)经济因素
从事何种行业,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也有显著影响,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改变从业结构,促进其职业转变进而提升个体的现代化水平,也有助于提高其社会融入水平。在模型中,从事服务、娱乐业等第三产业的群体其融入程度明显高于其他各类行业的从业群体,大约高出2~4倍(见表5)。服务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能够促进少数民族群体适应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实现民族经济与现代城市经济的整合。适当引导、扶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升级经营项目和方式,在现代产业中更好地发挥民族特色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东部城市的根本途径。
四、结论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东部沿海城市,对国家、地区、个人都具有积极意义,是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现代化的重要机遇。通过定量分析,我们得出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4个方面的9种因素。(1)与普通流动人口一样,个体的性别、人力资本、留居时间、家庭状况对社会融入影响比较大,个体因素影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获得社会支持的能力,而民族类属变量的影响并不显著,说明在这一民族识别中区分的类别并不从根本上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2)在信息沟通因素中,一方面,政府部门信息服务和宣传在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中发挥作用的空间较大;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主要信息来源也对社会融入产生了一定影响;(3)历史文化因素凸显了认同对融入的影响,地缘差异比民族类属差异对社会融入的影响更令人信服,因为地缘认同是在历史的民族迁移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同样,不论信仰哪种宗教,本地宗教团体、宗教机构才是真正的影响因素;(4)对经济因素分析的结果与常识不同,收入水平的高低对少数民族社会融入并没有显著影响,取代它发挥作用的是从事哪种行业,行业的差别直接决定其就业模式、档次以及日常的人际网络,因此该因素比单纯的收入高低更具解释能力。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是在上述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发生的,个体的文化教育程度和留居时间以及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质量是影响少数民族社会融入的主要信息来源,在此过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本地宗教的认同状况会发生改变,反映在经济层面上,其就业模式和收入可能会受到影响,最终实现与流入地社会结构的有机整合。
[收稿日期]201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