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犹如一股清新的风吹向了译界,对传统的“文本忠实”的翻译标准进行了冲击,为文学翻译研究提供了新角度。根据德国解释学大师伽达默尔的“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的三大哲学解释学原则,重新分析翻译中的历史性误读、文化过滤和重译三种现象。误读是理解的历史性产物,文化过滤现象则产生于译者视界和作者视界的永远无法融合,而效果历史又为不同时代对同一文本重译提供了解释。本文试图从伽达默尔的三大哲学原则“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说明其对文学翻译标准的影响。
关键词:哲学解释学;译者;读者;主体性;文学翻译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学翻译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译家与译作。但与此同时,令人遗憾的是,鱼目混珠的劣译、伪译与滥译也触目可见。为此,一些正直的译家纷纷站出来对此现象进行揭露、抨击并深切呼吁文学翻译批评的建设。诚然,文学翻译离不开文学翻译批评的监督与鞭挞,文学翻译质量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有赖于建设性的文学翻译批评的指导与推动。可喜的是,近年来,翻译评论文章在涉及翻译的各种期刊和文集中的确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但是,纵观我国文学翻译批评,我们会发现其模式一直并没有多少的改进,这种从文本到文本、以译者为唯一终极关注目标的文学翻译批评模式是有悖于文学翻译自身特点的要求的。文学翻译本是 “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包含了原作、原作者、译作、译者以及读者在内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系统 ”。相应地 , 文学翻译批评除了关注原作和译作以及原作者和译者外也应该关注读者(包括译者作为原作的读者以及译作可能的读者)的反应与需要。
20世纪以后,海德格尔实现了解释学由一般解释学向本体解释学的转向,他提出理解的本质是作为“此在”的人对存在的理解。任何理解和解释活动都基于理解者的“前理解”,理解活动就是“此在”的前结构向未来进行筹划的存在方法。伽达默尔继承海德格尔的思想,解释学发展为哲学解释学。他认为,作者“本意”不存在,对作者“本意”的寻求也是徒劳。当作者创造出一件作品(文本)后 ,这件作品(文本)就是一个脱离了作者的自足存在。因此,阐释者不必与作者认同,而应把注意力放在探究文本所关注的问题上鉴于翻译与理解和解释的密不可分,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新观念为审视传统翻译观念提供了崭新视野,那么,对于当前的文学翻译批评模式我们应作怎样的改进呢? 本文拟借用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中的相关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二、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与文学翻译的多样性
翻译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译者对原作的理解与解释,这就为将解释学引入翻译研究提供了契机。解释学缘起于古希腊时期人们对古代历史文本的解读,后来经过施莱尔马赫的努力,使它成为人文科学中一门关于理解的普遍学问。在施氏那里,解释学的目的就是要恢复理解对象 (文本)的真实意义,即作者的原意。他认为文本的意义是固定不变的,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的。后来狄尔泰拓展了解释学的研究范畴,使它从纯人文科学进入哲学领域并具有自然科学的严密体系。海德格尔则完成了解释学从方法论向本体论的转变,他提出:“理解的本质是作为‘此在’的人对存在的理解,理解不再被看成是一种认识的方法,而是看作‘此在’的存在方式本身”。理解与解释被看成是以我们已经先有、先见、先把握的东西(先结构)为基础,解释者自身所处的历史环境会对其起决定性的影响。
理解的历史性指理解者所处的不同于理解对象的特定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和历史地位。读者在理解原文的过程中无法超越历史时空的现实境遇去对原文加以客观理解,总带有历史的偏见性。偏见是在历史和传统下形成的积极因素。伽达默尔主张对正确和错误偏见加以区别。每个时代都有它理解文本的方式,文本意义不只是由原作者最初的意图所决定,同时也由解释者的历史处境所决定。解释者将文本与自己所处历史处境相结合进行解读,有时他对文本的理解可能比原作者要深刻,将原作者无意识创作中没有意识到的东西挖掘出来,因此,文本的结构有召唤性,解释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阅读将文本具体化,使理解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性。
解释者解读的目的是为了理解原作者意图,而原作者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被理解,为了将两者统一起来,伽达默尔提出了“视界融合”观点。“视界”指人的前判断,即对意义的预期,它有运动和开放的特点,作者有他创作时的原始视界,而解释者有在现在具体时代氛围中形成的视界,由于时间距离和历史情景变化而引起的差距是任何解释者都无法消除的。伽达默尔主张在理解的过程中,将两种视界融合在一起,达到“视界融合”,并超越原来的两个视界,从而给新的解释提供了可能。
在文学翻译过程中,译者首先是作为原文本的阅读者出现的,因为翻译活动的前提必须首先对文本进行合理的解读。由上面的分析可知,不同的译者对同一部文学作品的解读不可能完全一致,也做不到复合作者原意。每个译者只能根据自己对原作的解读来将其翻译成另一种文字,解读的不同显然会导致最终译作的某些差异。如此,对于同一部作品来说,不同的译者会生产出不同的译作,那么怎样的译作才是忠实的,才算是合格的呢?显然,这里我们有必要对翻译的“忠实”标准进行重新审视。“忠实”向来都是翻译界的金科玉律,译文要忠实于原文,这一点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但对于“忠实”的认识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翻译为例,尽管对这四句许多人都能脱口而出,但人们对它的理解却不曾达成一致。首先,对于“关关”是个什么声音,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现代汉语的译者有的用 “咕咕”来代替,有的认为是“应和”声,有的认为是“对着唱”。英语的译者有的认为是鸟叫的“kwan-kwan”,有的认为是 “Hid! Hid!”,还有的译成“Fair! Fair!”;而对于“君子”一词的理解更是众说不一,有的认为指的是君王,将其译成“a young man”或“a lad”。
三、文学翻译中的误读、文化过滤和重译
伽达默尔的观点对于翻译研究具有多方面的积极的借鉴意义。首先,理解的历史性导致理解的偏见,包括误读现象。但伽达默尔认为这种偏见是“合法的”。 偏见是历史和传统下形成的一种积极因素,是解释者对处身世界意义的一种选择。翻译目的不限于传达原作者的原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佛典的翻译,出于对经典“求完求真之念”(梁启超,1984,55),在漫长佛经翻译史上 ,就出现了不同翻译方法,“汉末质直……六朝真是达而雅了……唐朝则以信为主”(鲁迅,1984,725)。伽达默尔对偏见的积极一面的论述使我们认识到了误读的意义,而不能对误读一概否定与责难,应重新审视其价值。庞德唐诗英译中的错误在美国引起的新诗运动,也给英美诗歌创造带来新气息。误读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价值,理解体现了人的精神存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正因如此,中国译者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所译的Hamlet各具创造力。理解主体不同的历史背景使他们具有不同价值观,生成不同偏见,进而在翻译中作出不同选择,书写不同译本。
其次,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观从理论上印证了翻译中文化过滤现象的历史根源及其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在翻译中,理解的主题和对象由于处在不同历史境况中而拥有各自不同的“视界”,虽然译者应努力接近原作者的初始视界,从而领悟作者本意。但这只是视界融合表面上的要求。而实际上,译者总是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熟悉的世界带进原文这个陌生世界。语言与文化间透明的互译不可能。翻译不是中性的远离政治及意识形态斗争的行为,它是冲突的场所。如唐代金昌绪那首著名的绝句《春怨》,在西方译者笔下,这首反映中国古代妇女的怨妇诗却被误译为一首充满情趣的生活小诗。Fletcher将后两行的“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译为“Their warbling broken the dream wherein /My lover smiles to me”。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辽西”一词,表明原诗是一首典型的唐代征夫怨妇诗。但译诗是给20世纪西方读者阅读的,译者只好淡化时代背景,打破唐代征夫怨妇诗的局限,将其译为一首爱意缠绵的情诗。在翻译中,译者视域与作者视域相碰撞和排斥,译者免不了用译语文化归化、过滤原语文本。
伽达默尔对效果历史的论述,有助于认识重译的必要和重要。理解的历史性使一部译作只能是对原作生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和扩展,其本身又不可能是超越时空的“不朽”。人类在不断更新、发展着的“效果历史”中,不断重新对自己和文化进行反思。文学名著如《红与黑》就先后在我国出现了带有时代烙印的十几个重译本。因此,文学名著的重译值得提倡。
四、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对翻译解释力的不足
伽达默尔认为,必须把阐释者与文本的关系设想成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对话。阐释者不必与作者相认同,而只是去探究文本关注的问题。这种假设从根本上否定了作者本意的存在,也否定了文本本意的存在。伽达默尔认为,本文的整个意义变动不断、无法确定,从而走向对本文作者原意包括本文原意的否定,这否认了共同价值判断的可能性,使得面对本文的解释活动,包括翻译活动,都有可能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状态。无论是对于作品的理解和解释,还是翻译,显然是极其不利的。解释学中关于作品没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的观点在理论上难以成立,也不符合人们理解的实际情况。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观,坚持理解的相对性和可理解性的观点,即坚持理解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文学翻译是一个涉及了原文、原作者、译文、译者及译文读者的动态调节过程,译者在翻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调和,译评者在批评时也应如此,不应仅仅关照原文、原作者及译文,同时也应关照译者及译文读者作为翻译主体的选择与需求。在文学翻译过程中,面对一部作品时译者会受限于自己所处的历史时空的现实境遇,从自身特定的角度对文本进行不同的阐释,并根据读者对象、语言文化差异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翻译时做出某些选择。每个译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文本处理方式与原则,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与标准在翻译时做出取舍。另一方面,译文读者因自身阅历、趣味、素养、理想以及以往阅读经验等因素对文学作品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欣赏水平和阅读需求,对待译本也会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要求与评判标准。优秀的译者不仅仅把翻译当作组词成句的程式,他们在进行翻译活动时,会考虑假想读者(imagined reader)或隐含读者(implied reader)对翻译文本的需求及反应,想象他们正在阅读或聆听翻译。他们会相应地做出适宜翻译取舍与调整,以使译本在忠实的同时有更强的可读性与艺术魅力。在批评一个译本时,译评者不能不考虑这些因素,超越单纯文本的层面,从译者和译文读者的角度更加公正地品评译本的好坏。
在对译本进行批评时,译评者应充分考虑并尊重译者的历史性与创造性,不能简单地给译本“判刑”,单纯地看译本是否完全忠实于原文以及评析出同一部作品的多个译本中哪个最好,而应首先弄清楚每个译者解读文本的独特视角及其在翻译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原则与标准。如前面所述,世上并不存在一个完美的且唯一可取的译本,翻译的标准只是相对忠实,那么同一部作品就完全可能有多个同时合格的译本。就这一点来说,文学翻译批评就不能是简单的文本之间的比较,不能简单地评判一个译本是否忠实于原文本以及多个译本孰劣孰优,而应采取更为开放宽容的态度,在对作为翻译结果的译本进行评析的同时应充分关注形成该文本的动态的翻译过程,看看译者在翻译时是出于怎样的初衷遵循怎样的原则来如何取舍的。
五、结语
翻译即解释,但是是有限度的解释。翻译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因受文化和历史语境的局限,受个人身份的影响和表达风格左右,虽然都希望达到“理想的解释”,尽可能保持源语文本风貌,但不同的译者对同一文本有着不同的解释, 构成翻译文本的多样性。从解释学角度看,即或最神圣的《圣经》也因解释者的不同而存在多样的版本和不同的解释。因此,在翻译活动中,依据解释学观点,我们要在把握源语文本“精髓”的前提下,在一定的限度内,尊重翻译过程的开放性,理解和“容忍”多样性存在,正确地看待不同目的语文本与源语文本的“距离”,进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翻译世界,达到缤纷多彩的繁荣目的,推动翻译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对于翻译研究的启示在于:(1)理解的历史性构成了理解的偏见,进而在翻译过程中作出不同的选择。(2)翻译不应是一个机械地寻求语言对等的过程,而应是译者透过自己的视界主动能动地理解和诠释源语文本,并达到与原作者对话,沟通和融合的境界的一个过程。(3)效果历史原则肯定了不同时代的译者对同一文本重译的必要性,鼓励译者不懈地追求翻译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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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丹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4
标签:解释学论文; 译者论文; 文本论文; 译本论文; 视界论文; 文学论文; 历史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