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他们会把他们逼疯的!对高考现代阅读问题的质疑_高考答案论文

迟早他们会把他们逼疯的!对高考现代阅读问题的质疑_高考答案论文

迟早要被他们逼疯!——质疑高考现代文阅读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在带高三学生复习“文学类文本阅读”,看了几道高考题,很有几句话想说。2007年江西卷选了一篇汪曾祺的散文《泰山很大》,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面对我手边的这一张讲义,共三篇文章,分别是2006年全国卷的《绵绵土》、2006年四川卷的《乡村的瓦》和2006年重庆卷的《说村落》,我恐怕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语言,只能像“狗一样地乱叫”一通了。

《绵绵土》是一篇借物抒情散文。绵绵土是故乡一种极细柔的沙土,很多很普通,它是从西北大沙漠那儿吹过来的。故乡有一个习俗,那就是孩子要诞生在绵绵土上——在他们看来,绵绵土是天上降下来的净土,这种金黄色的被烘焙过的暖暖的柔柔的沙土能洗掉血气。作者对绵绵土充满温馨美好的记忆,绵绵土也就成了作者对故乡、对母亲深深的眷恋和热爱之情的寄托物。

平心而论,《绵绵土》只能说是一篇普通的文章,无论主题还是写法均少新意。思念故土是中国文学的母题之一,借故乡特有的风物寄托情感更是这类作品最常见的手法,像“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之类。古人用20个字营造出来的隽永意境被今人稀释成1000字的白开水,为了增加一点味道,只能求助于“添加剂”了:“没有模仿谁,我情不自禁地五体投地,伏在热热的沙漠上。”“但是我这个有土性的人,忘不了对故乡绵绵土的眷恋之情。原谅我这个痴愚的游子吧。”这些话听起来总觉得有点别扭。

我对语文高考现代文阅读的选文一直很有意见,10年前我就“狂吠”了一阵。什么《青菜》、《长城》、《乡土情结》、《话说知音》之类,或幼稚浅薄,或矫情作态,甚至充斥着无知妄说,让人无法容忍。10年来,现代文阅读的选文还是这样,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们来看看题目是怎么出的。共四道题,前两道题目很简单,可以直接在文中找。我不知道这种题目究竟能考查什么能力,且不去说它。

第三道题是这样的——

除了以“沙漠——绵绵土——沙漠”为思路安排的文章结构,本文还另有一个隐喻性的表达结构,请写出体现这一线索的三个关键词语。(5分)

答案:母亲——绵绵土——故乡

短短数十字里出现了很多文学评论术语像“思路”、“结构”、“隐喻”、“表达结构”、“线索”等等,我想恐怕没有几个考生能看懂,最后写出的三个词语也是瞎猜猜的,蒙对蒙错看各人的运气。应该说这道题目本身,包括答案,都是没问题的,只是难度太大,而答案却押在三个词语上,这样的题目哪有信度可言?

第四题似乎很简单——

作者对绵绵土的回忆和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简要分析。(7分)

但是答案让人哭笑不得——

(1)对绵绵土的回忆,寄托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古老习俗的怀念。

(2)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寄托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

(3)讲述生命与母体、人与故土之间难以割舍的精神、情感联系,表达了游子对故乡深深的眷恋。

三句话的意思完全一样,为什么要硬拆成三个得分点?面对这样的题目和答案,你恐怕只能掩口葫芦而笑吧。顺便说一下,原文中有一段话颇奇怪,似与文章的主旨游离,它是这样说的——

年轻时,有几年我在深深的陇山山沟里做着遥远而甜蜜的沙漠梦,不要以为沙漠是苍茫而干涩的,年轻的梦都是甜的。我的心灵从小就像有血缘关系似的向往着沙漠,我觉得沙漠是世界上最悲壮最不可驯服的野地方。它空旷得没有边沿,而我向往这种陌生的境界。

这样看来,文中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就不只是寄托作者对故乡的热爱了。

《乡村的瓦》也是一篇借物抒情言志的文章,由“乡村的瓦”想到童年和故乡,表达怀想之意,同时又讴歌了“瓦”的什么对称之美、团结精神以及对乡村的坚守云云。“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作者是想借此歌颂农民乃至中国人民骨子里的“集体主义”精神吧,估计作者是读杨朔的《荔枝蜜》、《茶花赋》长大的。

文中也有一段莫名其妙的话,这就是该文的第六段——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这片迷路的瓦,大概放弃了对乡村的坚守,因而受到作者的无情嘲讽,然而,它有什么错呢?谁规定它必须永远呆在“乡村”?这是作者对瓦的“身份(‘籍贯’)歧视”。可笑的是,作者自己不是跑到城里去了吗?不过,他可以写文章,假惺惺地说什么——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路。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还有更可笑的,作者不仅瞧不起乡下人,他还瞧不起城里人,毫无根据的谩骂:“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真是活脱脱一个阿Q!

可笑的事远没有结束,看看出的题目吧——

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6分)

看来命题者很欣赏这段文字。

总有一天,我要被这些人逼疯。

《说村落》是阎连科写的,看过阎连科的小说,是个有胆识的汉子。但这篇文章却不怎么样。

《说村落》是一篇议论性的文章,主要阐述“村落”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以及它的衰落,“村落精神”被遗忘确实令人遗憾,但“村落精神”究竟是什么?恐怕早就不是作者大而化之的什么“温暖和诗意”了。这篇文章可能写得比较早,总觉得有点隔靴搔痒,不得要领。

今天,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种沦陷是全面的、深刻的和令人痛心的,它不光是环境的严重破坏、生态的急剧恶化,还有物欲的折磨、精神的沦丧和“文化”的彻底堕落。这难道真像人们说的那样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吗?那这样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呢?

该文第二、三两段描绘了两幅画面,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那种建立在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充满温暖和诗意的“村落”的缅怀和憧憬,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好像农村就应该忍受自身生存的艰辛与愁苦,然后源源不断地向城市付出温馨、古朴和诗意,而城市只要表现出廉价的抑或热闹的同情(比如“心连心”之类)就可以大享田园的诗情了。

阎连科自称是个“地道的农民”,这种沾沾自喜的标榜也让人反感,尽管他用的是反讽的口吻。他以为这样一说,就可以讨好农民,同时又显得高于城里人。一个不再是农民的人经常会说,“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之类,其实这正暴露出他们骨子里的“身份意识”,我认为这不是“对农民的背叛”(阎连科语),而是对人的背叛。前面两篇文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是中国不少作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正是他们写不出好东西来的根本原因——对人的背叛!

对于文中的这些问题,命题人没有看出来,还是不愿看出来,我不得而知。至于题目,则永远是那么怪怪奇奇,而答案更是匪夷所思。随便说一题吧,第四题——

作者说“我这个自认为是地道的农民的所谓作家”,对“村落”也“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了”,联系上下文说明这样写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有什么好处?(6分)

为了便于说明这道题目,我们先抄录原文的第五段——

连我自己,作小说的时候,对于乡村的描绘,也是不断重复着抄袭别人的说法:“站在山梁上望去,村落、沟壑、林地、河流清晰得如在眼前”,或说“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而实际上,村落真正是个什么,沟壑的意义又是什么,河流在今天到底是什么样儿,我这个自认为是地道的农民的所谓作家,是果真地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了。

现在我们来看,命题人究竟在问什么,他究竟要考生回答什么。

“这样写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中的“这样写”是指什么呢?是指作者自认为是“地道的农民”,还是作者说自己是“所谓作家”?抑或是说自己对村落的认识已经“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如果是指这些,那又是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呢?“表现手法”这个概念本来就很模糊,就这一句话,很难说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如果是问修辞方法(修辞格其实只是修辞的一个方面),那可以说后半句用了比喻或者引用。我们还是来看看答案吧——

表现手法:对比、反讽。好处:深化主题。

他们是这样解释的——

作者以“农民作家”的身份与对乡村的模糊进行对比,农村与城市的对比,写了村落的真正意义被人遗忘。“所谓”一词的使用,使语言具有讽刺之意。

反讽是一个很复杂的专业术语,这儿也不是什么反讽,就是一个自嘲而已。他们是不是把“反讽”理解成“反过来讽刺自己”了?这句话里哪里有什么“农村与城市的对比”?全文也没有写农村与城市的对比。“作者以‘农民作家’的身份与对乡村的模糊进行对比”这本身就是一个病句。这句话里如果有什么对比的话,似乎应该是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的对比以及自认为的“我”和实际上的“我”的对比。

总之,一笔糊涂账!我在讲这个题目的时候,就糊里糊涂,可以想见,考生看到这个题目会怎样的茫然失措。高考现代文阅读中这类题目很多,而我还要整天面对着它们,苦口婆心,强词夺理,自圆其说,耳提面命,胡说八道……

我说过,我总有一天要被他们逼疯。

这是我手边这张讲义上的三篇阅读题,三篇文章从选文到命题到答案都很难让人满意和接受,这就是语文高考现代文阅读题的现状。

阅读能力是语文能力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方面。考查阅读能力应该不是什么高深的复杂的事情,给他一篇文章,问他读懂了多少,读到了什么,就够了。现在,题目出得这么刁钻古怪,答案又是那么匪夷所思,我真不知道,命题者究竟想考什么!当然,题目和答案的设计跟选文有很大关系,选文是最大的问题,如果所选文章是那么浅陋苍白、矫情媚世,那命制题目就只能挖空心思而弄巧成拙了。

翻开手边厚达千页的复习资料,浏览一下近几年的高考阅读题,真叫人气不打一处来。现在是各省自主命题,他们好像商量过似的,所选文章多是一路货色,说实话,我实在不愿意看这些文章,瞄一眼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随便举几个例子吧——

吟风弄月的,像《吟风》(2008福建)、《雨韵》(2008辽宁)、《碧云寺的秋色》(2008北京)等等。

咏山川古迹人物的,像《文赤壁》(2006山东)、《张家界》(2005全国Ⅲ)、《阳关古道苍凉美》(2008全国Ⅰ)、《敦煌》(2008天津)、《泰山之思》(2007浙江)、《行吟阁遐想》(2006安徽)、《歌德之勺》(2008山东)、《草堂·诗魂》(2004江苏)等等。

表现农村生活的,除了上面讲到的三篇文章,还有像《一幅烟雨牛鹭图》(2006江苏)、《麦天》(2007江苏)、《乡村的风》(2007安徽)等等。

这些文章大多无真情实感,无现实关怀,或卖弄知识,或炫耀文采,提到乡村,就是温暖啊,诗意啊,提到历史古迹或人物,则是辉煌啊,苦难啊,完全脱离实际,空洞且虚伪,只是文人的游戏罢了。他们还常常作反思状,喟叹一下,装出很真很深沉的样子,实际上很假很肉麻。难得看到一篇触及现实的文章《告别三峡》(2007重庆),也是“歌德牌”的,真是让人不知说什么好。

我说两个具体的例子。2008年福建卷的《吟风》就是一篇套话连篇、空洞无物的借物抒情散文,什么“风是大气的精灵”,是人间的使者,是大自然的雕塑家,是忠实的史学家云云,全文堆砌了很多华丽的辞藻,似乎什么都说了,但你不知道作者究竟想说什么。事实上,这儿的“风”可以换成任何自然物或人工物,比如,雨啊,雪啊,树啊,墙啊,然后,换几个词,又是一篇文章。“古来多少英雄把酒临风,抒发豪情,畅怀壮志”,下面就要歌颂刘邦了,“大风起兮云飞扬”啊,顺便把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再缅怀一下。这就是作者所热爱的英雄,这就是作者所要抒的情吧——

季风虽有四时之变,而唯有其风骨不变。日月经天,乾坤朗朗,是季风万年不衰的永久风源。愿清丽的风荡涤世俗尘埃,将世界催化得更清纯、更壮丽!

这最后一段恐怕是命题人看了特别激动的文字,他们要考生理解其丰富内涵呢。

2008年天津卷《敦煌》的作者面对“敦哉煌也”的伟大历史和智慧,激动得无可如何,“繁荣丰美”啊,“酣畅淋漓”啊,“辉煌壮丽”啊,感觉作者的词语实在不够用,“伟大”和“美丽”出现了好多次,甚至“自由的灵魂”也用上了,管它是什么意思,管它有没有,只要听起来好就行,“让自己的精神顶天立地站立在这里”,我没有看到什么顶天立地的精神,却看到一个委琐的灵魂——

一位美丽的女菩萨。一千多年前的泥土,竟然塑造出这般鲜活的肉体,让人油然而生爱心。她就像是邻居家年轻的少妇,脸上洋溢着愉快的光辉,丰腴的手臂叫人想偷偷伸过手去摸上一摸。瞧她那隐然含笑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生气的。

看到这儿,我忍不住要喷饭。可能是作者太激动,有点忘乎所以,说漏嘴了。但命题者怎么也没看出来呢?不过这段话的确道出了中国当今某些文人的真实心态——伸手到丰腴的历史或虚构的现实中摸一摸,获得一点阿Q拧小尼姑的脸颊的那种滑腻的感觉。

我再说一次,我迟早要被他们逼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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