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物质利益分配中的公平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物质论文,分配论文,公平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带有利益分配性质的物质奖励过程中,经常会有人感到不满意,这种不满意轻则影响到他本人的工作情绪,造成不稳定的心理,降低工作积极性,重则会影响到他人,消磨众人的进取斗志,或者引起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的许多矛盾。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其中最普通、最突出的则是公平合理的问题。我国很早以前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物不平则鸣”的说法,即是指物质奖励和利益分配要公平合理。可以说,凡是有人群且存在利益分配的地方,便会产生公平问题。公平这一范畴,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它体现着人们要求利益分配时要合情合理,不应有所偏袒。
一、利益分配中的绝对公平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
利益分配到底怎样才算公平,恐怕很难说得清。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小儿子说,他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期,好的东西应该多给他吃;大儿子说,他干活累,苦活累活都是他干,由于消耗多,因此好的东西应该多给他吃。如果家里再有老人,则他可能会说,他年纪大了,吃好东西的机会不会太多了,因此,好的东西应该多给他吃。类似此类涉及利益分配的现象,生活当中经常会遇见,你说怎样处理公平?
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中,绝对的公平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是因为:
其一,个人的家庭出身不同,成长机会也大不相同。一个出身富裕之家的孩子,他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有钱周游世界,领略大好风光,增长见识。而对于一个出身贫寒之家的孩子来说,往往需要为糊口而奔波,读书、旅游之事谈何容易?公平何在?
其二,一个生长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人,其良好的受教育的机遇,就业的机会,其耳闻目睹的信息,日常接触的人物,对他日后的发展都会有很大的影响。而这一切,生长在偏僻山沟里的人哪能具备?非农业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农村参加劳动就算参加革命工作,就要计算工龄,并可以依此享受多种照顾。而农业户口的高中毕业生响应国家的号召返回农村参加劳动就不算参加革命工作,公平又何在?
其三,即使在一切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个人的智慧天资、相貌体力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这些后天的素质也可能给个人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影星、歌星、球星一次出场的收入,一次广告的收入可能会超过普通人一辈子的收入,公平又在哪里?
避开照顾一说,即使在外部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每个人的发展机会也是大不相同的。因此,社会中利益分配的绝对公平是根本不存在的,只能说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
二、利益分配中的公平是一个相对概念
现实生活中,人们口口声声谈论的公平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一个确定的标准为前提来衡量的。这个标准是规范的,或者说是多数人公认的,而不是少数人的主张。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人们所谈论的公平有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分配结果的公平,就是力求每个人分配的最后结果都相同,即“等贵贱,均贫富”。另一种是指获取利益的机会公平,即撇开个人具有的出身、家庭、地位等条件,而力求使每个人的外部环境条件等同。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标准的情况下开展竞争,力求“一视同仁”。生活中人们议论的不公平有时指的是利益分配结果的不公平,而更多的则是指机会的不公平,即在物质奖励的过程中,不是完全依靠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来确定,而是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事实上,公平理论是一个伦理学问题,而非经济学问题,古今中外对这个问题曾进行过多次的争论,但最终都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同一现象,人们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做出自认为是公平的解释。可以认为,公平是人类实践活动丰富内涵中的最基本内容,集中表现了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公平具有多方面的含义:作为经济范畴,它通常指的是一种分配原则,决定着一定的主体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经济利益;作为社会范畴,它是指一种人际相处的平等地位和行为准则,以防止个人利益的追求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侵害;作为一个政治范畴,它是指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和政府的主张,体现为公正合理地配置权利与义务,保持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作为伦理范畴,它指的是一种社会道德的规范,以达到“义”与“利”的统一,评价善与恶,是与非。可见,公平不仅仅与利益分配有关,在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着是否公平的问题。
三、利益分配中的公平是一个比较的概念
利益分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因此就应以经济学的标准来看待公平问题。经济学中谈公平是要看贡献,是以付出决定报酬为前提的。西方经济管理学家在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劳动者积极性的影响时,曾提出了一种“公平理论”,它对我们研究类似的问题很有借鉴作用。
经济管理中的“公平理论”认为,公平是一种心理感受,是在比较的过程中产生的。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种习惯,喜欢不断地对他的生活中几乎所有的部分同他人进行比较作出好坏、公平与否的判断。比如,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劳动和所得到的报酬,同他人付出的劳动和获得的报酬进行社会比较。这里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等物质的东西,也包括荣誉、地位、提拔重用等非物质的东西。当他察觉到他所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报酬的比值,与他人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报酬的比值不相等,且比他人的比值少得多的时候,他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就会产生怨气,旁人也会有不公平的议论。
由此可见,经济管理中的“公平理论”实质是讲获取利益的机会公平,讲的是获取利益与付出的劳动的比值基本一致时才算公平,这也正是众人所追求的公平。可以这样说,经济管理中的公平主要是看贡献。
不管怎么说,公平与不公平都只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觉或体验,但这种主观感觉又是由客观现实所引起的,是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或分配者的情感偏向所引起的。应该指出的是,主观的感觉与客观的现实往往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当一个人感觉很公平时,实际情况并非公平,而当一个人感觉很不公平时,客观状况也许并非如此。
四、利益分配只能从整体去考虑其公平性
总之,利益分配中的公平与不公平是一个比较的概念,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范畴。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平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供享用的吃、穿、住、用等物质和荣誉,按照权力的大小进行分配,按照固定的级别进行分配,按年龄、工龄、学历、职务等等资格进行分配,在当时人们认为是“公平”的机制,而现在的认识就不同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物质分配是由竞争性市场价格机制决定的,并不单纯取决于其官位大小,级别高低,甚至也不取决于其年龄、工龄、职称和学历,而主要取决于个人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大小。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旧的体制并未彻底打破,新的体制也未完全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在考虑其公平的同时,还要考虑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全社会应当遵循的基本分配原则。本文并不对效率与公平的问题进行研究,只是就现实生活中一些带有利益分配性质的物质奖励、住房分配等现象的一般论述。对于单位的领导来说,应当注意为职工提供开拓、竞争等价值标准,激发职工个人奋斗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应当注意提供公正、合理、正义等价值标准,为职工创造机会均等,规则平等的环境条件;而对于单位的职工来讲要认识到,公平分配是物质利益分配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它只能从整体上去考虑其合理性,并不能以个人的主观需求为依据,对每个人都绝对公平的事恐怕永远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