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观应、李斯特经济思想比较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李斯特论文,思想论文,经济论文,郑观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2.2;F091.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73(2008)01-0076-06
一、引论
郑观应(1842-1922)是晚清重商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在其流传甚广的《盛世危言》一书中提出了领引时代思潮的“商战”论。郑氏敏锐地指出,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是一场无硝烟的经济战争。在“兵战不如商战”的口号下,郑观应提出以商品竞争、市场竞争为枢纽,与资本主义列强展开外贸之战,并籍此建立和发展现代国民经济体系的经济主张。郑观应的“商战”论充分展现出经济民族主义的精神,在晚清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商战”一词遂成为当时的流行语。及至20世纪40年代,商店春联仍可见“商战胜全球”的联语,[1]郑观应思想影响之深远可见一斑。
德国在19世纪中期面临着和晚清相似的状况。与“中国之利,有往而无来者”、“精华销竭,已成枯蜡”相同,德国当时的经济“就象富兰克林曾一度形容新泽西州的那句话一样,‘是一只被邻居们四面八方都凿了孔的酒桶,桶里的酒都被他们吸光了’。”[2]323此一时期,德国刚实现统一,经济发展仍相对落后,英国凭借强大的工业竞争力,推行自由贸易,向欧洲大陆包括德国倾销廉价的工业品,对德国的工商业乃至传统产业造成严重的威胁与破坏。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落后的德国何以独立地发展民族经济而不致成为发达国家的附庸?德国怎样才能快速地赶超英国和法国?作为19世纪中期德国最为重要的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应对了此一挑战。李斯特在其重要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通过归纳各国的经济发展经验,在批判亚当·斯密经济自由主义的基础上,与德国现实相结合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反古典”思想理论,其核心内容是德国应实行一系列经济保护政策,通过对幼稚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业体系,提升国家的经济结构,从而摆脱当时的困境,形成与英、法并立的局面。
郑观应和李斯特都是基于后发国家特殊的历史环境和发展阶段而提出的具有抵抗外部经济冲击与侵略,发展民族经济的主张。因此,两者的思想内涵有诸多可资比较之处。不过,从既有的研究来看,有关郑观应和李斯特经济思想的探讨都是分别展开,而没有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对比考察。基于此,本文以《盛世危言》和《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两部代表著作为核心,通过郑观应与李斯特经济思想的比较,为晚清经济思想特别是郑观应的研究提供一新的视角,并籍此对深入地探讨其时代价值与理论得失给予某种帮助。
一、生产力与精神资本
生产力理论是李斯特经济理论的核心,他提出:“要解释经济现象,除了‘价值理论’以外,还必须考虑到一个独立的‘生产力理论’。”[2]122他指责古典政治经济学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角度出发,只重视如何增加财富和交换价值,而忽视了对于落后国家而言如何提高生产力这一重要问题。李斯特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重要多少倍”。[2]118这意味着,“国家财富并不在于交换价值的占有,而是在于生产力的占有,正同一个渔夫的财富不在于占有多少条鱼,而是在于不断地捕鱼以满足他的需要的那种能力与手段。”[2]296在李斯特看来,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要重要得多,它不仅可以使原有价值得到保存,而且可以使已经消耗掉的价值得到补偿和增殖。因此,如何发展生产力成为一个落后国家发展本国经济,赶超先进的核心问题。
比较而言,商战思潮中并未出现“生产力”的概念,但其中却有十分类似的表达。如郑观应在论述西学与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紧密之联系时,曾说道:
诚以天地五行之产,俱从格致中得来。……川泽之利,王政所重,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故美国由格致之理以深究养鱼之法,陂湖江海,各因其地,不必竭泽而求,自可山人借足。……然富国而不思理财,理财而不求格致,犹之琢玉无刀凿之利器,建屋无栋梁之美材也。[3]282
这段文字尤需注意的是最后一句,郑观应所谓“琢玉”所用“刀凿之利器”、“建屋”所需“栋梁之美材”实际上正是通过传统的表达方式将格致之学视为一种创造财富的能力,这与生产力概念所表达的内涵已十分接近。另外,郑观应将富国分为财富的积累(“理财”)与求取创造财富积累的能力(“格致”)两个递进的层次,这与李斯特区分开财富与财富的原因(生产力)也十分接近。更有意味的是,李斯特与郑观应都不约而同地以捕鱼为例来说明提高、占有生产力的基础性地位,如此之巧合暗示着郑观应有着与李斯特共同之关注。
如何发展生产力包含着对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一系列因素的分析。李斯特指出,影响一国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他把这些因素划分为四大类:“物质资本”、“精神资本”(“智力资本”)、“自然资本”和社会政治环境。这其中他尤其强调“精神资本”的重要性。他说:“生产力主要在于个人的智力和社会的条件,我称之为智力资本。”“一个国家通过改进社会和智力条件,就能够运用现有的物质资本,使生产力提高10倍。”[4]224在李斯特看来,生产力不仅是物质财富积累的结果,而且也是人类精神财富积累的结果。精神资本的增进是生产力增长的不竭源泉,它能提高现有物质资源的利用程度,并使开发和利用新的自然资源成为可能,因此能促进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在精神资本中,李斯特特别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在李斯特看来,智力资本的提升主要在于教育。他指出:“一国的最大部分消耗,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的。”[2]123
晚清寻求富强之路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末而本的过程。当人们已经理解到广阔的经济领域才是决定富强的根本原因时,也进一步意识到其背后更为重要的心智基础。郑观应在《盛世危言·商战下》一篇中,曾开创性地提出了“心战”之说:
心战者何?西人壹志通商,欲益己以损人,兴商之法则心精而力果。于是士有格致之学,工有制造之学,农有种植之学,商有商务之学,无事不学,无人不学。我国欲安内攘外,亟宜练兵将,制炮船,备有形之战以治其标;讲求泰西士、农、工、商之学,裕无形之战以固其本。如广设学堂,各专一艺,精益求精,仿宋之司马光求设十科考士之法,以示鼓励,自能人才辈出,日臻富强矣。[3]595
郑观应在《商战》篇阐扬“心战”当然不是随意发挥,而是说明他已经敏锐地察觉到通过“学”而求“商战”远比简单地通过“商”而求“商战”更为重要。这里,郑观应的“心战”之说已将发展国民经济引向了更为深入的层次。郑氏已然看到,商战有更为丰富和深刻的内涵,它既是有形之战,更是无形之战,一个国家改进其精神生产条件这一无形基础乃是求得富强更为根本之所在。即通过发展现代教育制度,为商战提供更为持久与可靠的保证。郑观应所著《盛世危言》将学校篇、西学篇放在首要之位置,足以显示对精神才智的重视。这与李斯特“精神资本”之说颇合符节。
二、工业化理论
李斯特在国民经济学理论中强调科技与教育是围绕着生产力这一概念展开的,而其现实的目标就是要完成一项划时代的转变,即把科学用于生产,建立国家的工业化体系。李斯特剖析道:“国家生产力的增长,其中更重要的是工业力量的增长”,[2]202“科学与工业结合以后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这种力量在新的社会状态下代替了古代奴隶劳动,它对于大众的生活状态,对于人口向无人迹地区的移殖以及对于原始文化国家的力量,无可避免地发生着莫大影响——这就是机械力量。”[2]174
由此,“工业进步”成为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又一核心范畴。李斯特非常重视“工业进步”对人和社会发展的意义。他说:“一切现代国家的伟大政治家,几乎没有一个例外,都认识到工业对国家财富、文化和力量的重大意义。”[2]131据此,李斯特揭示了大工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整体性:一切的工业部门彼此之间有着极密切的交互作用:“一个部门有了改进时,就为其他一切部门的改进做好了准备,起了推进作用;忽视了任何一个部门时,其他一切部门必然要感受到由此发生的影响。”[2]323在此基础上,李斯特还进一步论述了工业推动社会转型的重大意义,他认为,工业的进步必将彻底改变农业社会的精神面貌和政治制度。因为,工业的进步为农业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会促进人们抛弃传统观念和习俗,突破地域界限,开阔视野,培养起勤劳、节约、未雨绸缪、竞争、讲求时间效率等新型的民族精神,推动人们去开拓创新,发明新的生产技术,争取自身的发展和自由权利。李斯特曾多次强调,落后的农业社会必然与专制制度和愚昧相联系,而先进的农工业社会和农工商业社会必然与自由和科学相联系,他由此而得出结论:工业进步是落后农业国实现向先进工业国转变的根本动力。在强调“工业进步”的深远意义时,李斯特特别留意到机械工业的重要地位,由于“机械力量”是由机械工业释放出来的,所以他指出:“机器工业是工业的工业。”[2]265
比较于李斯特的工业化理论,郑观应的相关思想显然要单薄一些。但郑观应十分明确地指出工业在资本主义强国的地位:“夫泰西诸国富强之基,根于工艺。”[ 3] 719在晚清重商思想的背景下他已经发现“工”是“商”的基础:“诚所谓西人之富在工不在商。盖商者运已成之货,工者造未成之货,粗者使精,贱者使贵,朽废者使有用。有工艺然后有货物,有货物然后有商贾耳。”[3]729郑观应指出,对于中国而言,“欲救中国之贫,莫如大兴工艺。”[3]728在此基础上若能“以格致为基,以制造为用,……则器物日备,制造日精。……而国富民强之左券也!”[3]723在如何“兴工艺”的问题上,郑氏进一步提出四点实施策略:“设工艺专科”、“开工艺学堂”、“派人游学各国”以及“设博览会以励百工”。[3]728~729
除此以外,郑观应还特别强调了机器工业优先发展的重要性,他说道:
论商务之原,以制造为急;而制造之法,以机器为先。……人但知购办机器,可得机器之用;不知能自造机器,则始得机器无穷之妙用也。宜设专厂制造机器,……各种机器自能制造,则各种货物亦自能制造。[3]627
可以看出,郑氏所谓“各种机器自能制造,则各种货物亦自能制造”与李斯特所谓“机器工业是工业的工业”有十分相似的表达。不过,从整体来看,李斯特对工业化之分析要比郑观应深刻得多,李斯特更多地是从社会转型的价值层面论述发展工业的重要性,他甚至认为:“工业是科学、文学、艺术、启蒙、自由、有益的制度,以及国力和独立之母。”[4]66从这句简短的文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李斯特对工业的评价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相比而言,郑观应对工业的讨论则显得缺乏理论深度。他注意到发展工业的表层功利效果——中国之利不至外溢,却没有意识到发展工业对于一个国家实现整体社会转型所具有的潜在的巨大推动作用。
不过,从思想演变的角度观察,郑观应“重工”思想的萌芽特别是其在1894—1895年间最早提出的“实业”概念却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郑观应所指“实业”是对工业的泛称,包含工艺、制造等方面。其内涵由于20世纪初“实业”一词的广泛使用而被进一步扩充,它实际上已包含了以工业为核心的整个国民体系。应该说,这一时期对工业的理解正逐步全面化。特别地,从“实业救国”、“实业振兴”思潮到后来张謇的“棉铁主义”,其中所包含的日益丰富的工业化思想不断地加深了对此一问题的认知。由此看来,尽管郑观应有关工业化的论说还不够深刻,而德国工业化的腾飞还是在1846年李斯特去世之后,但两者实际上都是两国开启工业化思想的基石人物。
三、国家干预论
国家干预论是李斯特经济思想的政策落脚点。在李斯特看来,除了德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于英法两国是国家实施干预政策的依据外,干预论得以成立的内在根据还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私人经济本身固有的弊端。李斯特认为,私人企业的能力是有限的,其眼界也很少跨越出本企业的范围,往往又局限于自己眼前的利益。李斯特指出,私人经济同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长远利益有时会不一样,因此,放任自流并不是总会提高国家的福利和实力。其次,私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由国家整个国家资本和技术所构成的联合力量”的保护和扶持。其三,个人主要通过国家才能形成生产力。
在国家干预论中,李斯特注意到其中所可能包含的负面作用。他指出,国家干预并不是把私人经济“统死”。干预的原则是,“它对个人怎样运用他的生产力和资金这一点,并不发号施令;……这是由个人自己决定的事情,它是决不过问的。……关于国民各人知道更清楚、更加擅长的那些事,它并没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作的是,即使个人有所了解,单靠他自己的力量也是无法进行的那些事”。[2]146-147如修筑公路、铁路、桥梁、运河等基础设施,制定专利法以及各项有关促进生产力的法规;为推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借助于海军和航海法规保护本国商船,等等。可见,这种国家干预“一点也没有束缚私人事业;相反地,它使国内个人的自然的以及金钱上的力量有了更加广阔的活动领域。”[2]147李斯特还根据工业革命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状况进一步提出:“国家在经济上越是发展,立法和行政方面干预的必不可少,就处处显得越加清楚。只要同社会利益无所抵触,一般来说,个人自由是好事;同样的道理,个人事业只有在与国家福利相一致的这个限度上,才能说行动上可以不受限制,但如果个人的企图或活动不能达到这种境地,……私人事业在这个限度上就当然需要国家整个力量的帮助,为了它自己的利益,也应当服从法律的约束。”[2]150-151
在李斯特看来,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实现对本国幼稚产业的保护。因此,关税政策是国家干预的重要内容。关税保护重点是工业,特别是基础性工业部门。不过,李斯特也清楚地认识到保护政策是特定阶段的非常措施,总体看则应与自由贸易交替使用。当本国幼稚产业一旦“达标”,就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将成长起来的幼稚产业完全推向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本国工业部门的真正优势。
综观郑观应的重商思想,其中也有十分鲜明的国家干预色彩。在《盛世危言·商务三》一篇分析中国所受中外通商之害时,郑观应认为内在的原因是“上在官而下在商”,也就是说官商皆有其弊。在讨论官之弊时,他指出:
官不能护商,而反能病商,其视商人之赢绌也,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封雇商船,强令承役,只图自立,罔恤民生。私橐虽充,利源已塞。此弊之在上者也。[3]615在分析商之弊时,他指出:
商则愚者多,而智者寡;虚者多,而实者寡;分者多,而合者寡;因者多,而创者寡;欺诈者多,而信义者寡;贪小利者多,而顾全大局者寡。此疆彼界,畛域攸分,厚己薄人,忮求无定,心不齐力不足。故合股分而股本亏,集公司而公司倒。此弊在下者也。[3]615-616
在郑观应看来,作为经济社会中微观主体的私商其与生俱来的视野狭隘、无组织性、无大局观的弊病为国家施行干预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同时,国家强大的组织力量,也能为私商提供发展的保证。但在现实中,作为宏观管理者的政府却由于过度干预与盘剥使私商的发展陷于困顿。这样,就需要对政府干预限定原则:
故欲整顿商务,必先俯顺商情,不强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不强其所苦而从其所乐,而后能推行尽利。凡通商口岸,内省腹地,其应兴铁路、轮舟、开矿、种植、纺织、制造之处,一体准民间开设,无所禁止。或集股,或自办,悉听其便。全以商贾之道行之,绝不拘以官场体统。[3]612
郑观应认为,国家的干预应限定在不能违反“商贾之道”这一原则上,这里所谓“商贾之道”,应是指商贾(经济社会的微观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遵循的基本经济规律,也就是李斯特所言“国民各人知道更清楚、更加擅长的那些事”。在郑氏看来,国家干预只有如此界定,才能为振兴商务提供基本的保障。
以上所论,只是原则问题,在具体的策略实施上,应怎样消除官、商上下之弊从而保证国家干预的有效性呢?郑观应明确地指出:“欲求利国,先祛二弊;欲祛二弊,先自上始。”郑观应在解决“二弊”的次序上把改革政府放在了“利国”的第一位,凸显了国家干预的重要性。他接着指出“必于六部之外,特设有一商部”,其职责是:“凡有所求,力为保护”,“重订税则,厘正捐章,务将进口之税大增,出口之税大减”。[3]616有关商部的职责,郑观应还将其归结为“提挈纲领”,他在《商务二》一篇中有详细的论述:
远方异域恐耳目之不周,鉴察之不及,则任之以领事,卫之以兵轮。凡物产之丰歉,出入之多寡,销数之畅滞,月有稽,岁有考。虑其不专,则设学堂以启牖之;恐其不奋,则悬金牌以鼓励之。商力或有不足,则多出国帑倡导之;商本或虞过重,则轻出口税扶植之。立法定制必详必备,在内无不尽心讲习,在外无不百计维持。[3]607-608
从对商部职责的划定中可以明显地看出郑观应的国家干预思想。其一,制定完备的法律,规范约束商务的发展;其二,通过私商所不能及的教育、奖励、宏观统计以及国家投资协助等方式,引导商务的发展;其三,通过关税制度、军事、外交等手段,保护商务的发展。事实上,郑观应的国家干预思想不仅仅限于对商部的讨论,综观《盛世危言》的相关篇章,郑观应的国家干预主张涉及经济发展的诸多领域。如在《铁路》、《修路》、《电报》、《邮政》诸篇,郑氏指出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意义;在《保险》、《银行》诸篇,郑氏指出国家建立金融制度引导金融发展对于有效防范风险、进行资本集中的必要性。
将李斯特和郑观应的国家干预思想进行比较,不难看出,两者有很多共同之处。从干预思想的基本出发点来看,李斯特和郑观应都认为若要摆脱本国经济受资本主义强国剥削的被动境地,必须发展生产力(振兴商务)。落后国家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施行国家干预政策,这是由国家长远利益、微观经济组织能力所限及其种种弊端所共同决定的。在干预的原则上,李斯特和郑观应同时指出国家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家干预的任务并不是束缚私人事业,越俎代庖,而是引导个人投资到于国于民都需要的、更加广阔的经济领域,为私人企业的发展创造各种条件。李斯特和郑观应都特别强调关税政策对于保护和鼓励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李斯特认为,关税保护是“国家把贸易机会留给自己的方法”,[2]184在很多时候它“不仅仅是保护国内工业的方法,而且也是国家用以保护自己、抗击外国粗暴行径的武器”。[2]109这显然与郑观应的“商战”说如出一辙。不过,在关税政策上郑观应不如李斯特看得深入和长远,郑氏并未指出关税保护政策只是一种非常手段或权宜之计。而在李斯特看来,长期实行这种政策会使本国产业缺乏市场竞争力,因此如果幼稚产业通过关税保护获得了充分发展就应该放弃这一政策使之参与充分的市场竞争。
四、近代经济民族主义的先驱
李斯特的经济思想是他在对以往资本主义经济学说批判、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产力与精神资本、工业化思想、国家干预论是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也是其不同于以往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说的特色之处。因此,笔者以此三方面和郑观应进行比较,实际上是以李斯特作为一个标准来“衡量”郑观应。但因为李斯特的思想在实践上引导德国乃至更多的后发国家取得了赶超战略的成功,所以笔者以为这种“衡量”仍是可取的。通过比较发现,李斯特和郑观应在思想内涵上有很多相似甚至相同的表达。这一方面与两国当时所处的相似境遇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郑观应的思想大量地借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包括德国)发展的成功经验。当然,两者的差异也很明显。从学理来考察,李斯特的思想形成了系统化的理论体系,整个论说逻辑严密,特别是基于欧洲各国历史与经济学说史的全面考察使其思想立意更为高远。如对于关税保护的态度,李斯特立足于一国长远发展实际上还是接受了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思想。而郑观应由于缺乏对西方经济学说的系统了解,也就难以对关税保护政策提出更为深入的见解。又如对工业化的认识,从李斯特的论说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实质上就是一场工业化的历程,他不仅从表层上看到了工业所带来的巨大生产效率的提高,更看到工业化会使每个人及整个社会经历脱胎换骨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上的历史性转变。相比而言,郑观应依然是在“商战”、“商务”的思维中看待工业,尽管他认为当时的“商”远非传统的“商”所能概括,但毕竟没有明确地将“工”提升到一个统领全局的核心地位,也没有认识到工业之中比“工具理性”内涵更为深入的“价值理性”内涵。
综上所述,李斯特和郑观应都是在应对外部世界严峻挑战而做出的保护反应。但很显然他们都不是简单的被动保护,而是积极发展本国经济与强国一争长短的主动保护。其实质是积极务实、顺应趋势、力求赶超,从而实现民族经济的独立、崛起与腾飞。但也不难看出,李斯特的思想系统而深刻,尤其是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趋势以及相应的政策取向有着清醒的认识。虽然这些并非郑观应所能及,但笔者分析后发现其很多主张与见解已接近李斯特思想的核心内容,就当时而言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当然,本文在此无意将郑观应比作中国的李斯特,因为从思想的影响效果来看,德国取得成功,而中国却遭受失败。德国通过政府干预政策顺利地完成了工业体系的建立,迅速走上资本主义工业发展道路,而晚清政府却远远未能实现这一目标。显而易见,其中的关键原因仍是政治因素。德国在19世纪中叶才完成国家的统一,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构建与完善的同时,整个国家及国民精神在19世纪后半叶一直处在生机勃勃的上升趋势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态度积极、目标明确、手段有效。与此相反,经历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晚清王朝的衰颓在一个逐渐开放的环境中无论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都已不可挽回。期求政权自我革新以及实施新法以谋求富强已失去了重要的政治根基与保障。在如此情势下,即便理论与政策再为精妙,也无法施以拯救之术。
不过,郑观应确是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初步描绘了蓝图,指出了方向。他所喊出的“商战”口号使经济民族主义得以申扬,他所企盼的中国经济之独立、崛起与腾飞更被后人一步步实现。从这一点来看,郑观应比之于李斯特并不逊色。在经济发展中他强调人的素质、国家的积极作用以及重工思想对后世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站在传统与现代接驳之处的郑观应无疑是中国近代经济思想转型的引导者,亦可称为中国近代经济民族主义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