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联民族危机的再认识_民族问题论文

对苏联民族危机的再认识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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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剧变是二十世纪留给人们的重大历史课题,民族问题作为联盟解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十余年来,国内外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有的学者把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民族危机的历史渊源追溯到俄罗斯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强调沙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所造成的民族积怨、大俄罗斯主义、以及其他民族主义的历史惯性等因素对苏联民族问题的影响。也有学者指出,列宁逝世后,由于他在联盟问题上坚持的“健康的分权”原则被“畸形的集中”所代替而造成的联盟体制的严重扭曲;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上缺乏民主、背离法制、粗暴对待某些民族实体的错误作法;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在“民族融合”的幌子下所推行的强制性同化等等给戈尔巴乔夫留下的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历史重袱。但正如有些国外学者所指出的,戈尔巴乔夫时期“民族主义活动所提出的问题不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一问题,而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才爆发”。也就是说,为什么苏联一直存在的民族问题会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如此激化,以至于在联盟建立近七十年之后,各加盟共和国才有了援引1924、1936和1977年三个联盟宪法中都具有的关于各加盟共和国都是主权国家、都有退出联盟的权力和自由这一宪法条款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笔者认为,要回答这一问题,固然应当考虑历史因素的作用,但或许应避免“以蒙古统治的事实为例说明二十世纪在欧洲发生的某些事件”[1]那样一种思维方式,而应把问题的着眼点放在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所谓“改革”上。因为戈尔巴乔夫时期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改革”,从1985年4月戈尔巴乔夫提出改革开始,改革犹如一条长线贯穿于苏联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也包括民族关系领域。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要进行改革,是因为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违背的现象和问题,没有问题也就无所谓改革,而改革的目的就是在于纠正过去,理顺关系,求得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所以,戈尔巴乔夫时期民族矛盾激化并导致联盟解体,既不能托辞于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更不能把它看成是社会主义改革的结果。问题的关键在于戈尔巴乔夫的所谓“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纵观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其错误的改革路线和措施对民族危机的启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忽视苏联民族问题的严重性,对族际关系盲目乐观,使改革在指导思想上存在致命的缺陷。

对苏联民族问题的严重性缺乏清醒的认识是列宁之后苏联历届领导人的一个共同的特点。自斯大林开始,苏联历届领导人都认为,十月革命推翻了沙俄——“各民族人民的监狱”之后,民族问题已不复存在了,再也用不着为它操心了。他们强调各民族的共性,而忽视每个民族的个性;在民族关系上报喜不报忧,从而造成“苏联已成为各民族和睦大家庭”的假象。1985年入主克里姆林宫的戈尔巴乔夫,虽以提出各种各样“新思维”而著称,但他对苏联民族问题的看法却没摆脱以往的思维定式,对苏联民族关系的估计,仍和他的前任们一样盲目乐观。

1986年2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涉及到民族问题时,基本上重复了以往代表大会上的若干提法,认为苏共长期以来在民族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和丰富经验,因此在苏联已经“一劳永逸地消灭了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的各种形式和表现,各民族牢不可破的友谊,对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尊严的尊重得到了确立并已进入亿万人的意识之中。苏联人民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和族际主义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由一致的经济利益、意识形态和政治目标结成的。”报告中虽然也提到“我们的成就不应当使人们产生民族过程已无问题的概念”,但这仅仅是从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这个一般哲学原理出发的,并没有认识到苏联潜伏民族问题的严重性。这种看法在这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纲领新修订本》中表现得也很明显。《新修订本》说,“过去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在苏联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是:各大小民族进一步繁荣昌盛,他们在自愿平等和兄弟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接近。”[2](P80—81)在谈到苏共“完善民族关系的新任务”时,仍无视长期以来苏联集中过多、严重损害民族利益的事实,把“反对地方主义和民族局限性”放在主要位置。在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他对民族问题谈的不多,但从中仍可看出,戈尔巴乔夫对苏联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民族关系的现状的估计仍然盲目乐观:“我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这一点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有力量、不软弱、不解体的因素。”“如果我们没有基本解决民族问题,就不会有在社会、文化、经济和国防上像现在这样一个苏联了。如果各共和国的发展水平不是大致持平,如果没有在兄弟情谊与合作、尊重和互助基础上产生的大家庭,我们的国家就难以立足。”[3](P144—145)就是在1986年12月阿拉木图事件、1987年6月克里米亚鞑靼人大规模示威活动以及8月波罗的海地区抗议苏德条约的示威活动等相继发生之后,1987年11月,戈尔巴乔夫在庆祝十月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还是继续宣称:“我们公正地说,我们的民族问题已基本解决了。”[4]

在上述思想认识指导下,戈尔巴乔夫在设计改革总体规划时,并未把民族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考虑进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失误。改革指导思想上的这种致命的缺陷,至少带来以下三方面的严重后果。

1.使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联党和政府忽视了改革之初就已显露出来的民族问题,从而丧失了解决民族问题的大好时机。

例如,1986年12月发生的阿拉木图事件,本来是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共中央在任免民族干部时缺乏对民族因素的考虑而造成的,它的发生是一个信号,说明苏联民族工作中存在问题,本应促使戈尔巴乔夫摆正民族问题在其改革中的重要位置,但是,当时苏共并没有从民族工作角度认真对待这一事件,致使阿拉木图事件为解决民族问题所提供的契机被当成偶然事件而置于脑后。当接二连三的民族冲突使戈尔巴乔夫感到民族问题并未解决,并不得不承认:“如果说少数民族生活中的问题和民族间的问题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那当然是不对的”[5]时,戈尔巴乔夫在苏联发起的“改革”已进入1988年。此时由于民族纠纷已经频起,及早解决民族问题的良机已被错过。

2.指导思想上的致命缺陷也使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联盟中央面对日益激化的民族矛盾时缺乏思想准备,丧失宏观控制能力,处于被动地位。

客观地讲,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苏联政府为了解决民族纠纷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的来看,苏联当局围绕民族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很少是未雨绸缪,更多的具有某种应急的性质。至于解决整个民族问题的全盘考虑和根本方针更是缺乏,有的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实用主义策略、以及在民族分离主义势力下的步步退让。这一方面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联盟中央在重新划分联盟中央与各加盟共和国权限时的立场转变。从1988年苏共二月全会提出分权到联盟解体的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联盟中央缺乏统盘考虑和明确的目的,一味地向共和国让步,为了保住形式上的统一一直退到搞“邦联”也可以的地步。对苏联当局在日益突现的民族问题面前疏忽大意而不知所措这一点,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八大的报告中也是承认的,他说,“中央和地方的政权机构起初在对待这些问题(民族问题——笔者注)态度上未能随机应变,也没有足够的重视”。“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意义,没有及时看到这其间所包藏的危险性”,当严重的民族问题到来时,“我们对发生的一切毫无准备”。[6]认错是坦诚的,可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昂贵的。

3.对民族分离主义缺乏警惕,使它们在改革之初就拉起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分离主义的活动。

例如,1987年和1988年的8月23日,波罗的海沿岸三国的首都两次同时发生大规模群众集会,抗议1939年苏联政府与德国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和划分势力范围的附加秘密议定书,这分明是对三国加入苏联的合法性提出挑战,为日后脱离苏联作铺垫。但这种具有明显民族分离主义倾向的活动,并未引起戈尔巴乔夫及联盟中央的警惕,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相反,戈尔巴乔夫把三国打着支持改革旗号,暗中从事民族分离和独立活动的“阵线”等组织看作支持其改革的重要力量。1988年10月1日,当爱沙尼亚人民阵线举行成立大会时,戈尔巴乔夫委托参加大会的爱沙尼亚党中央第一书记转达了他的祝贺,并“祝愿人民阵线支持改革成功”[7]。戈尔巴乔夫的这一举动实际上为其他地区类似组织的出现开了绿灯。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这种最初被忽视的民族分离主义倾向,给苏联的存在造成致命的威胁。1991年底,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利加乔夫在回顾苏联的历史悲剧时曾说过:“我还要指出一个原因:这就是我们犯下的错误,是领导犯下的错误,我们没有及时看清联盟国家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我们总以为,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是保守者和改革者之间的矛盾。但是,国家的主要危险却是民族分离主义,还有民族主义运动,它们最终瓦解了苏联。”[8](P249)

二、戈尔巴乔夫所倡导的“民主化”和“公开性”释放、纵容和鼓励了本已潜在的民族主义情绪,为各种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提供了契机。

对一种长期缺乏民主的体制来说,在遵循渐进、适度原则的条件下,实行广泛的民主,增加政治生活的透明度,对于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但是,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绝对的民主和公开,任何民主和公开都是相对的、具体的,任何政治民主都带有阶级性质,都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与一定的时代相联系,与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以为有了民主就有了一切,民主可以高于任何东西或游离于任何制约因素,就会陷入另一种极端,最终使民主脱离正确的方向。而作为民主化重要手段的公开性也不是无边无际的,它只能随着客观条件的改进、成熟而扩大,如果置社会的稳定程度、承受能力、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准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于不顾,以为越公开就越民主,其结果必将是灾难性的。

戈尔巴乔夫及其为首的苏共在改革之初之所以特别强调“民主化”、“公开性”,首先是出自对旧体制缺乏民主、公开性水平低下等弊端的反思,其最初的基本涵义是让人民群众和舆论工具“公开讨论”苏联“社会生活中最紧要的问题”,“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以避免政策和工作失误”,“发展社会主义”。因此,这两个口号当时还是有界定的,即“应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发扬民主,不是背离社会主义”,“公开性应当加强社会主义和我们人的精神”,“公开性也是对缺点的批评,但不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脚”,“如果国内外有人利用公开性教唆极端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我们立即公开地说:‘不,我们不允许任何人反对社会主义’”。

应该说,在改革之初,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公开性的口号对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有着积极的意义,曾给死气沉沉的苏联社会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好景不长,当改革转向政治领域,要求“彻底打破行政命令体制”、“更新社会大厦”的时候,特别是戈尔巴乔夫提出“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并以此作为党的纲领后,“民主化”和“公开性”的界定没有了。1988年1月,戈尔巴乔夫在答西方记者问时说,他“主张毫无保留、毫无限制的公开性”,“放手去搞公开性”。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在戈尔巴乔夫的报告中又发展成“社会主义意见多元化”和“舆论多元化”。1990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上,当“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已发展成为完整体系并作为党的纲领的时候,“舆论多元化”又演变成为“意识形态多元化”,要求苏共“放弃对意识形态的垄断”。这样,“民主化”和“公开性”的实施和运用完全丧失了无产阶级的党性原则,并由此引发了理论界和舆论界的无政府状态。“毫无保留、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和极端的民主化,为各种邪恶势力掀起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歇斯底里创造了条件。他们利用苏共拱手让出的舆论阵地,在进行所谓“历史反思”的旗帜下,对十月革命以后的历史进行了“不留空白”的清算。从全盘否定斯大林开始,直至最后否定列宁、否定社会主义苏联建立的历史必然性。短短的几年间,一个七十多年来自诩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国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几乎占领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一切思想领域,这在世界思想发展史上是触目惊心的。

在人民群众尚不具有完备的认识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对苏联和苏共历史阴暗面无限制的歪曲的评价,助长了历史虚无主义,动摇了人们的社会主义信念。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怀疑自己过去所经历和所信仰的一切,思想陷入极端迷惘和混乱之中。在苏联这样一个民族关系极为复杂,民族主义根深蒂固的国家,当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骤然崩溃,而一时又没有什么可导致政治上忠诚的时候,民族主义思潮就会在极端分子的鼓噪之下迅速填补人们意识上的空白。

事实表明,在戈尔巴乔夫失去政治界线的“公开性”、“民主化”的诱导下,民族主义的猛烈宣泄成为合理的和无法控制的社会情绪,被长期压制已处于爆发临界点的民族矛盾,在揭开历史疮疤和发泄不满的激愤情绪下,很快成为公众舆论的中心。1986年12月阿拉木图事件敲响了地方民族主义的警钟反映了相当多的加盟共和国与联盟中央的紧张关系;1988年2月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就纳戈尔诺——卡拉巴赫的土地归属问题所发生的激烈流血冲突,又打破了各民族和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和谐,往日的兄弟情谊为民族仇恨所代替,友好邻邦成为敌对国家,毫无理智的民族主义情绪控制了一切;随后,对“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进行“不留历史空白点”清算的波罗的海三国,揭开了民族分离主义对苏维埃联盟发起挑战的序幕……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在非俄罗斯民族中的急剧膨胀,反过来又刺激了一向具有历史优越感和现实至上感的大俄罗斯民族,他们抱怨俄罗斯民族支撑这个民族大家庭得不偿失,富了别人,穷了自己,如今还要受辱挨骂。一时间,要求在政治上、经济上自立,不再充当其他共和国的“奶牛”和“输血者”的声音成为主旋律。这样,一种新的俄罗斯民族主义诞生了,即俄罗斯本位主义。它对外要求实行必要的民族孤立主义,对内实行经济自立主义,在文化思想方面实行俄罗斯民族文化回归主义。俄罗斯民族中蔓延的这种民族主义情绪,被正在同戈尔巴乔夫及其联盟中央进行激烈政治角逐、争夺苏联最大共和国——俄罗斯统治权的“民主派”所利用,他们趁机喊出了“救救俄罗斯”、“全面振兴俄罗斯”等口号,并坚决主张组成联盟的各加盟共和国与苏联彻底分离,然后再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结成新的联合。这样,俄罗斯的“民主派”就把斯大林时代积累起来的苏联各民族之间,特别是非俄罗斯民族对俄罗斯民族的积怨一下子全部压在戈尔巴乔夫及其联盟中央的身上,从而使戈尔巴乔夫维护联盟统一的努力徒劳无功。

在苏联这样一个历史上形成的多民族国家,考虑到历史的积怨和现实的不满,如果说非主体民族的分离主义运动是一种正常情况的话,那么俄罗斯民族作为主体民族带头闹独立并支持非主体民族的独立要求,则是一反世界历史传统的。这一现象的出现固然有多种因素,但戈尔巴乔夫所倡导的“民主化”和“公开性”的改革肯定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三、戈尔巴乔夫时期不成功的经济改革,使苏联陷入空前危机之中,这是诱发、加剧民族矛盾的深层次因素。

任何历史现象的终极原因都应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去寻找,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对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民族问题激化原因的考察,也应遵循这一原则。现在看来,戈尔巴乔夫时期民族矛盾之所以如此激化,并导致苏联解体,最根本的原因是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不仅未能重新驱动停滞已久的苏联经济,反而使它陷入空前的危机。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针对苏联经济长期停滞、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非常缓慢的状况1985年4月,在他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举行的第一次苏共中央全会上提出了加速经济发展和进行改革的主张。把加强纪律、提高科技水平和以推动经济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搞活经济措施作为最优先的课题。198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了彻底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制定了实现四月全会提出的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构想的基本工作方针,通过了长期的大规模行动计划,即“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了落实“加速战略”和经济改革方针,1987年6月,苏共再次举行中央全会,讨论了经济改革的具体措施,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讨论了《国营企业法(草案)》,确定了从企业改革入手,自上而下推行经济改革的道路。在接着举行的最高苏维埃会议上,通过了《国营企业法》,规定“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企业应转入经核算,自负盈亏,自筹资金和工人自治。另外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又制定了有关改革措施的11项决议。应该说,这一阶段苏联提出的经济改革方针,其目的是改变过去旧的一套僵化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改革的路子是对的,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但是,由于经济改革自身的原因和社会上的阻力,经济改革出现了某些失误和挫折。在这种情况下,本应认真总结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症结,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继续把经济改革坚定不移地深入下去。但戈尔巴乔夫却认为经济改革之所以出师不利,就是因为旧的政治体制在起阻碍作用,因此必须进行政治改革,“打破这一体制”。于是,1988年6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匆匆把政治改革推出了台,试图以政治改革促进经济改革。

由于改革重点的匆忙转移,以及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和路线的错误,结果导致了苏联政局动荡,不是政治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而是使经济改革从属于政治斗争的需要。经济改革方案的争论转化为政治斗争,权力之争取代了经济合理性的考虑,经济改革变成了政治、权力斗争的附属品和牺牲品,以致经济改革和建设难以正常进行。从1988年下半年起,苏联经济形势日益恶化,到1989年经济发展势头已逐月下降,进入1990年后,苏联经济甚至出现了战后第一次负增长,此后每况如下。对此,苏联报刊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在戈尔巴乔夫时代度过了将近七年的时间,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首先是这个被称为苏联的世界大国分崩离析,第二是无节制的通货膨胀,第三是,80%的人进入贫困线,百万贫困者流落街头。[9]经济的恶化和生活的贫困,使人民普遍感到不满,也越来越失去忍耐性,这种情况在苏联的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当各族人民的现实经济利益在改革中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们的积怨和不满,就会通过民族主义——这种对他们来说极易感受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因为千百万人的价值取向,归根到底以物质利益为转移,经济的困境最终会使一切旧的东西死灰复燃。

在谈到戈尔巴乔夫不成功的经济改革对民族关系的影响时,还有两个不应忽视的问题。

1.联盟中央与各加盟共和国、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利益调整问题。

长期以来,苏联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由于体制本身固有的弊端,没有把共和国地域上的经济发展与当地民族的利益挂钩,也没有从这一点出发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时调整联盟中央与各共和国的关系,客观上损害了各加盟共和国主体民族的物质利益。然而,戈尔巴乔夫的经济体制改革最初强调的只是横向权利的调整,即中央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划分,却忽视了纵向的权利调整,即中央政府与共和国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划分。但是,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戈尔巴乔夫在猛烈抨击高度集权体制的同时,便无法回避联盟中央对加盟共和国严加控制使加盟共和国很难自我发展的事实。于是,在各加盟共和国和地方政府的压力下,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联盟中央在缺乏深思熟虑和明确标准的情况下,便匆匆提出了中央与地方分权的问题。

苏联是个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各加盟共和国和其他自治单位绝大多数是以一个主体民族组成的,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忽视共和国和地方政府的权益,不但得不到它们的支持,反而会助长主体民族的抵触情绪,给民族分离主义提供土壤。同样,如果无视全苏的统一利益,一味地强调共和国和地方政府的权益,给民族关系带来的影响也将是十分有害的。回顾戈尔巴乔夫时期的经济改革,起初表现为对长期存在的中央集权过多、加盟共和国和地方政府权益有限状况的漠视,致使一些加盟共和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共和国的民族主义情绪,通过谋求经济独立自主表现出来。尔后,在经济形势恶化、联盟与共和国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戈尔巴乔夫又走了另一个极端,试图通过全面的放权来安抚各个地方,以维护联盟的统一。随着联盟中央各种经济权限的丧失和各加盟共和国经济实力的壮大,联盟中央也就失去了左右局势的物质基础。当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在各民族共和国掌权并把握经济命脉之后,也就有了向中央闹独立的资本,此时,联盟的命运也就只能取决于各加盟共和国了。

2.关于商品经济对民族过程消极作用的认识。

在戈尔巴乔夫进行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对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给苏联民族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苏联党和政府是有一定认识的,并在实践中更多地注意价值规律的作用,试图通过商品经济的培育和发展,避免和纠正计划经济给民族过程带来的一系列消极的影响。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正确性,并不意味着民族关系领域不会再出现问题和矛盾。

从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商品经济对民族过程具有双重作用,即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使民族过程分化,例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觉醒,民族国家的建立;在另一种情况下,它也可使民族过程聚合,例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增多的民族间的交往,有利于消除民族间的隔阂,从而使民族壁垒被不断地打破。因此,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以商品经济的力量去冲破民族的壁垒,使“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的同时,必须对商品经济的分化作用保持足够的警惕,将其危害性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戈尔巴乔夫时期进行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未能对商品经济与民族过程的双向作用予以全面的认识,他们看到的只是从斯大林到八十年代中期固守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全排斥价值规律、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使各民族共和国与各自治实体之间缺乏商品经济这个环节来加强它们的经济联系,许多民族成员完全游离于商品经济之外,因而无法树立统一市场内的共同利益观念,使各民族之间缺乏经济利益的内聚力这一弊端,而忽略了商品经济发展给民族过程带来的分化作用。正是这一极端片面的认识,导致戈尔巴乔夫时期在发展商品经济时,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经济核算,提出各共和国“贡献多少、取多少”的原则,这就助长了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放纵了它对民族过程的分化作用,客观上诱发了一些发达的民族共和国的经济民族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造成各民族共和国对政治、经济主权的争夺。戈尔巴乔夫时期在发展商品经济时的误识,与其前对商品经济的忽视,殊途同归,都使得各民族的属性得以强化,民族主义得不到有力抑制,以至于最后民族危机突然进发,导致联盟解体。

四、政治多元化的提出和多党制的实行,使苏共失去了在联盟内部集中统一的领导地位,割断了维系联盟内部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纽带,联盟的解体不可逆转。

十月革命前,沙皇俄国依靠专制政权和军事暴力维持国家的统一。十月革命后,为了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列宁从实际出发,提出以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的构想,并成功地创建了苏联。为了保证联盟体制的正常运转,列宁在世时就着重强调了集中统一的布尔什维克党在联盟中的核心作用,并把它视为维系和加强联盟内部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重要条件。苏联联盟体制建立后近七十年的正常运转,宪法赋予各加盟共和国的退盟权终未能实施,除了其他因素外,苏共的集中统一的领导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但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却背离了这条列宁提出并被苏联历史发展所证实的正确原则,发动了一场旨在削弱并最终导致苏共丧失领导地位的“自身改革”运动。

早在1987年,戈尔巴乔夫便提出苏联存在一个“阻碍机制”,他要求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打破阻碍机制”。1988年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戈尔巴乔夫又把苏联原来的政治体制说成是“自上发号施令的官僚主义政权”、“官僚主义专横制度”,必须“彻底打破”。如果说戈尔巴乔夫的这些指责的矛头所向这时还有些遮遮掩掩的话,那么到苏共二十八大,一切就清楚了。在二十八大上,戈尔巴乔夫公开要求苏共“放弃数十年来根深蒂固的教条主义”,“更新传统的社会主义概念”,要求重新认识苏共“在社会中的作用”,并就“过去对苏共的认识给予批评性的评价并做出重大改变”。他认为苏共是“行政命令体制的核心”,“苏共几十年来只为专横官僚体制服务”,因此必须“根本改造”。从这种认识出发,戈尔巴乔夫首先倡议成立“一系列社会团体”,让它们“代表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利益和职业利益”,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新的政治体制”,在戈尔巴乔夫鼓励下,代表各种社会思潮的非正式组织纷纷出现。尔后,戈尔巴乔夫以“分开党政职能”为借口,提出了“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反对苏共“通过对国家机关和经济单位有直接指示的决议”,否定了党对国家和苏维埃的领导作用。1989年春苏联改革苏维埃制度,吸收西方民主制,实行“自由选举”,于是几年来由戈式“民主化”鼓励起来的各种政治势力便合法地进入政权机关,与苏共争夺政权。苏共在国家政权结构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开始被淡化和削弱。最后,1990年苏共二月全会后在戈尔巴乔夫的建议和苏共中央同意下,1990年3月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改苏联宪法第六条的决议,取消宪法赋予苏共的领导地位,规定苏共只能同其他政党和社会团体“平等地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四个月后,苏共二十八大关于《走向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的“纲领性声明”,进一步赞同放弃苏共的“政治垄断地位”,“把政权转交给苏维埃”,赞同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从此,苏共在国家政权体制和权力结构中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完全丧失。

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给苏联民族问题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它不仅导致了以往作为维系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重要纽带的苏共在联盟内部丧失核心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最终遭到取缔,而且促使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政治团体迅速崛起,并为它们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各共和国夺取政权,自上而下进行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创造了条件。苏联宣布实行多党制之后,形形色色的政党大批涌现,到1991年“8·19”事件前,苏联已有20多个全苏性政党,共和国一级的政党多达500多个。在各共和国新出现的政党中,大多数是从民族主义组织演变而来的,它们大都以民族利益的“卫士”自居,举起民族主义的大旗以廉价的许诺去争取当地民族的支持,发展壮大自己的队伍,鼓动民族分离和独立。公开的自由竞争的选举更是为民族分离主义夺权敞开了大门。1989年春,波罗的海沿岸等共和国民族主义组织的候选人便借助自由选举之机进入苏联人代会,为本民族获得更多的政治、经济自主权而大声鼓噪。而在1990年举行的各级地方苏维埃选举中,民族分离主义势力来势更猛。1990年3月,在波罗的海沿岸三个共和国中,立陶宛民族主义组织“争取改革运动”、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人民阵线等先后上台执政,随后格鲁吉亚、摩尔多瓦、亚美尼亚等国的民族分离主义组织和反共政党也在选举中夺取了共和国的领导权。在苏联最大的加盟共和国俄罗斯联邦,以及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几十个大中城市工业中心,“民主派”也通过选举掌握了政权。即使在那些共产党没有失掉政权的共和国,共产党组织若想与民族主义势力抗争,保住自己执政地位,也不得不突出自己的民族特点,甚至求助于民族主义。一些共产党执政的共和国紧随俄罗斯之后相继通过“主权宣言”就是证明。“8·19”事变之后,苏联共产党被取缔,多数共和国的政权实际上已被民族分离主义势力所把持。

加拿大渥太华卡灵顿大学政治学教授雷卡·拉科夫斯卡—哈姆斯通80年代初曾写道:“民族主义与许多更明显的问题相比或许是苏联唯一的弱点。……随着好战的民族主义,俄罗斯和非俄罗斯的,与社会不满的其他因素——经济短缺和管理不善,生活水平恶化,信仰危机和意识形态信誉的完全丧失,特权阶层引人注目的消费和日益增长的阶级分化,或者明显无能和腐败——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动力;一种爆炸性的混合体产生了,只需要一个火花,它就会燃起熊熊烈火。”[10](P66—67)而八十年代之后苏联所进行的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注定戈尔巴乔夫是一个玩火者。他的所谓“改革”不仅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而且折断了高悬于各种民族主义之上的那把利剑——苏联共产党。既失去了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又抛弃了社会主义的理想,加上刹不住的经济滑坡,这就使各种民族主义沉滓倾泻而下,十五个加盟共和国就像脱缰的马,已无法驾驭,联盟解体的结局终于成为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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