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趋同:生态哲学视域下的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新农村论文,中国论文,差异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074(2006)06—0035—06
一、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
当今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需要以生态哲学作为理论依据。这是因为,“全球问题”的空前普遍而严峻,令任何带根本性的战略抉择都无法跨越和回避。环境污染、生态危机、资源耗竭、气候异常、温室效应、现代病滋生,已经成为干扰和破坏可持续发展、威胁全人类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这类“全球问题”的普遍蔓延,在于人与自然的尖锐冲突,在于人们的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在实践层面上的根本错位。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哲学以深沉的人文关怀,致力于探究“全球问题”的深层主体根源,为人类摆脱生态危机、走向新型文明提供理论支持。
生态文明是扬弃和超越现代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的主要特征在于确立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为主干,同时包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人与自己活动成果的全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是引领人类走出“全球问题”困扰的唯一正确的选择,同时也必然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式选择的背景依托。
在如何有效建设新农村的途径或模式选择问题上,学术界展开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目前国内大致有三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种观点以林毅夫为代表,他认为:“只要遵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以现有自然村的公共基础建设为重点,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由农民参与决定、设计和监工实施,那么,新农村建设必然能够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日,必然也能同时完成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 该思路认为,中国农村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而城市化的基本办法是发挥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扩大低端产品的出口。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只能是通过国家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拉动农村的内需。事实上,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人口大国,没有内需支持的经济发展,终究是不可持续的。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一思路显然是有价值的,因此,它似乎业已成为当前的主流思路和政府决策的理论参照。
第二种观点以温铁军等人为代表,温铁军、曹锦清和潘维等人都希望通过将农民组织起来的模式选择,让广大农民获得经济上的好处。温铁军认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重要关键是抓基层组织建设。但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合作社建设、妇女协会建设、老年协会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紧密结合”[2]。在农民人口极其庞大的前提下,国家不可能通过财政补贴以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唯有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抵消中间环节的剥削,才能抗御外来强力,才能“劳动创造财富”。这种组织起来的典型模式,就是建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社。潘维甚至设想,将农民组织起来造大城:“减少农民,把农村人口降低到总人口的10%以下,降低到一亿人以下。……若保持以往每年减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半个世纪后,农村人口将降到总人口的10%以下,我国将逐渐呈现一个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一个古老的、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乡村中国’,将会变成一个年轻的‘城市中国’”[3]。这一观点受到了如下意见的诘难:
第三种观点以贺雪峰为代表,他强调:“在农民事实上不可能快速转移进入城市,农民收入不可能得到迅速提高的情况下,站在农民主体立场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重建农民的生活方式,从而为农民的生活意义提供说法;是从社会和文化方面,为农民提供福利的增进;是要建设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不同于消费主义文化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要建设一种不用金钱作为生活价值主要衡量标准,却可以提高农民满意度的生活方式。”[4] 这一模式选择,明显不同于前两种模式:一是增强了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定位;二是突出了“经济—文化建设一体化”的农村建设方略,不是单纯以经济硬指标来判定生活满意度,在某种意义上更加贴近中国国情。
以上三种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都不同程度地把提高农村的城市化率、逐步缩小以至消灭城乡差别作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忽视农村的地域差异和资源特色,过分迷恋于现代化都市生活,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工业文明的发展思路。
我们认为,全面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正确选择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需要确立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或者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的理论视野。生态哲学坚持“人化自然”与“先在自然”相统一的自然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依赖于先在自然与人化自然共同构成的客观基础。马克思曾经把自然界划分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的周围的自然”、“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与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5](P560) 两大类,并且揭示了人类社会与两类自然的相互作用与彼此交会:“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6](P122) 那些尚未“复活”的广袤的先在自然,将会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和价值选择活动的愈益深化与不断拓展,逐步在社会领域“真正复活”起来。人与自然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不是生态系统中的一般的本能意义和消极意义上的消费者,而是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建设者、调控者、维护者;自然界并不是绝对地外在于人和人的生活与活动的被动存在,而是和社会相互作用、相互交融、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制于自然界,即自然界作为“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客观要素,规定着人类活动的界限,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社会尺度。正如人们违背道德底线就要犯法,从而引起“人的异化”一样,超越自然底线就要违反“自然法”,从而引起“自然的异化”。所谓“自然的异化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作用呈现出负面价值。”[7] 即自然界对人的负价值、对人的“惩罚”。
生态哲学的价值论特征,在于强调文化价值与自然价值的共生并存的“生态价值观”,倡导从狭隘的人际伦理走向广博的环境伦理,从封闭的人文价值走向开放的环境价值;反对以损害自然价值的方式实现文化价值、以糟蹋环境价值的惨重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以破坏自然基础的高昂成本去单纯追求“物”的建设。生态哲学呼吁人们承认自然价值,保护生态物种,珍惜物种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矫正人类以酷似侵略者的身份“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损害自然价值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活动方式;以人类的伟大智慧和创造力,调控人类自身的行为,创构和谐自然、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彼此同构的“和谐大家庭”,以生态系统普通一员的身份协调和开创文化价值与自然价值的和谐共容、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前景。
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德姆在其《生态系统的发展战略》一书中写道:“一般来讲,人类一直致力于从土地中获得尽可能多的‘物质生产资料’,其方式是发展及维持生态系统的早期演替类型,通常是单一的农业经营。但是,人类当然并不是仅靠食物和纤维就可以生活的,他们还需要二氧化碳和氧气保持平衡比例的大气层、由海洋和广阔植被所提供的气候保护以及文化与工业需用的清洁用水(那是不能生产的)。很多生命循环的基本资源,除了供娱乐和审美需要的资源之外,基本上都是由缺乏‘生产创造力’的土地提供的。或者说,土地不仅是一个供应仓库,而且也是一个家——我们必须生活于其中的家。”[8](P426) 中国传统的农业文明,历来具有二重性:分散性、封闭性、滞后性与亲近自然、生态和谐性同时并存,而后者则恰恰为人们提供了熟悉的“家园感”与天然的温情。现代技术理性和物欲追求,在孕育工业文明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负面效应和历史局限性,过分的外在经济倾向同时导致了人的异化与自然异化双重异化状态,带来了人的意义的失落与自然价值的沉沦,加剧了人与自然的二元对峙。从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维度说来,农村较之于城市具有较多的潜在优势,“先进的农村,落后的城市”的文明“倒挂”格局,实际上已经存在并将日益凸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农村包围城市”的态势将不可避免。
生态哲学决不企求在现实世界之外或之上搭建所谓理论的空中楼阁,它直面人生现实,以批判的姿态清理和超越既往的理论,以积极的导向反思和矫正错位的现实,在追求生态和谐的文明形态中,高度关注中国的新农村建设。
二、中国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历史回顾与生态文明选择
追溯中国农村半个多世纪以来所走过的道路,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1)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农业合作化阶段。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植根于传统分散的个体手工农业背景,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规模狭小,生产能力不足,低投入、低产出,不可能成为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支撑,于是,农业合作化道路成为年轻大国的理想选择。事实证明,适度的农业合作化有利于发展生产,提高效率,增强农民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农业经济发展初见成效。然而,鉴于中国当时的社会大背景,1958年以前的中国农业合作化经济,技术含量较低,其实只是封闭的、分散的、粗放型的自给自足的“吃饭经济”,不可能彻底改变农村面貌,难以同外域经济实行对接与交融。
(2)“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阶段。深受前苏联集体农庄模式的影响,加之国人急于脱贫的美好愿望,农业合作化的步子越走越大,越走越快,短短几年之内便人为地挣脱了经济运行规律的制约,于1958年在全国迅速普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的大兵团式的生产和生活节律,推平了一切差别,平等低效的社会机制很快导致了中国农业的全面衰败。
(3)改革开放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完善阶段。由于信息化的普及和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原初个体农业的简单回归,而是从根本上纠正人民公社化对于现实生产力状况的无度超越,改革和完善了农村生产关系,发展和保护了农村生产力,在新时期实现了农业与科技的联盟、农业生产与商品流通的结合、城市与农村的经济沟通与利益互补,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是,农村中“人”和“物”的建设、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没有能够和谐并进,同步提升;发挥地方特色和强化农民自身建设的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另一方面,中国长期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财政金融体制、户籍管理制度等社会管理体制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改革,继续人为地扩大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对立,使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
无论是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纯理想化地超越农村生产力实际状况而企图消灭一切差别,还是以各种现行管理政策和体制人为地扩大城乡差别,继而以政府行为扶持农村建设,忽视城乡之间的实际差距,无视农村的潜在优势和农民主体性,一味地追求城乡的和谐统一,拉郎配式地实行城乡经济联手,都不可能找到真正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寻求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至少有两个问题是必须讨论清楚的:其一,中国的现代化是否等同于城市化?其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否等于消灭一切差别?
当前,世界范围内流行着一个判定社会进步与否的公认标准,那就是城市化率的高低,即高城市化率的社会被视为发达社会,低城市化率的社会被视为欠发达或落后社会。由此派生的统计标准便有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率,或者农业从业人口与非农业从业人口的比率。比如说,美国的农业从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以下,被认为是发达社会的重要标志;而中国至今仍有九亿人口在农村,被认为是欠发达社会。按照这种逻辑,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只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巨额人口向城市转移;二是把大批农村建设成为大城市,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布满毫无差别的城市高层建筑。
的确,工业文明造就了无数现代化大都市,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众多的人们享受到了现代化成果。然而,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现代化给人们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众多的困惑与环境灾难:交通拥挤、空气污染、人际紧张、噪声弥漫、水源污染、现代病滋生,成为困扰城里人的突出难题。与此不同的是,远离城市的偏远农村,往往是另一种景象:空气清新、饮水清洁、生活宁静、人际和谐。城乡相比较,究竟何者生活质量更高一些,究竟哪种生活环境更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恐怕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诚然,对于中国广大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来说,其实际生活水平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将是新农村建设的主题。但是,从整体上和长远的观点看问题,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一个城市化的问题,甚至根本就不应该是一个城市化的问题。西方文明的源头在于“城邦文化”,而中国文明的源头在于“乡土文化”,中国的“乡土文化”之根必将是中国现代发展的历史依据和重要特色。可是,多少年来,切断“乡土文化”之根、“消灭城乡差别”却似乎成了中国人的美好愿望,农村人和城里人相比,总觉得“低人三分”,盼望早日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尽管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未必是实际可行的最佳选择。
从科学发展观看问题,农村城镇化不是新农村建设可供选择的正确模式,而是不利于凸显农村发展优势、甚至是抹杀农村潜在优势的错误选择。当前困扰全人类的环境问题,多半是工业文明中的城市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理由要求农村无条件地向城市看齐,不能把中国的现代化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化。
构建和谐社会也不是推平一切差别。社会生活本来就是丰富多彩、差异纷呈的复杂过程。其中的适度差异,既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因,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照其性质和作用来说,可以把差异分为积极差异和消极差异两大类,二者的分野在于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就是要尊重和内含适度的积极差异,鼓励能人多劳多得,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但是,对于差异和谐原则,惯性思维向来是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似乎要和谐就必须消灭差别,要统一就必须拒斥差异。所谓在没有任何差异中构建和谐社会,这其实既违背了辩证法,又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三、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差异趋同模式
建设新农村的“差异趋同”模式大致包括三个要点:(1)重视农村的资源、环境等潜在优势,破除传统的“齐一化”模式,充分展示农村的地域性、民族性特色;(2)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物”的层面的建设,关键是“人”自身和精神层面的建设;(3)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主体是农民,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新农村应该是一本打开了的新时代农民的“本质力量的书”。基于此,新农村建设中的“包办代替论”、“冷漠歧视论”、“整齐划一论”、“物质本位论”,统统是有害无益的。
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和谐就要有差异,无差异的同质堆砌不可能有什么社会的和谐。其中,不仅要承认和包容城乡之间的差异,而且要承认和包容不同地域的农村发展形式和内容的差异。实际上,中国的东部沿海、中部腹地和西部山区的农村,不可能在同一个模式和水平上,建设彼此毫无差别的新农村。上个世纪70年代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西部山区的牧业经济区域“砍树毁草种庄稼”的沉痛教训,至今仍具有特殊的启迪意义。
差异趋同模式下建设新农村,将依据不同的条件,蕴涵着丰富的具体内容。在实践层面上大致包括如下一些可供选择的做法:
1.用积极的差异观代替消极的平等观。
在中国历史上,求均衡、倡平等、讲一统的传统绵延数千年。孔子就主张“均无贫”思想,“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概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历代农民起义都主张“等贵贱,均贫富”。孙中山倡行“平均地权”的世界大同思想表达得十分明白:“社会主义之主张,实欲使世界人类同立于平等之地位,富则同富,乐则同乐,不宜与贫富苦乐之不同,而陷社会于竞争悲苦之境。”(《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57页)直到解放初期,“打土豪,分田地”,“人人有地种,人人有饭吃”,仍然是广大农民所追求的生活理想。
这种传统的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和价值诉求,其共同点都侧重于追求财富分配结果的平等,而不是侧重于追求人格和人生尊严的平等,没有对于导致不平等的复杂原因和人的能力差异作出认真的析分,更没有对于导致不平等的社会制度、社会体制做出历史的考察和深邃的反思,因此还远不是自觉的人类平等意识,而是容易导致低效率的消极平等观,所以不能成为有效改造旧世界、建设新生活的正确指导。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及现实生活中,平等、均衡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平等、不均衡则是绝对的、永恒存在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不平等或差异现象都是消极的和需要消灭的,有些差异或不平等,比如人的能力差异、思维差异和价值追求的多样化差异等,多半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积极动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尊重人力资源,鼓励发展“能人经济”,让人们走共同富裕之路,其实质就是“差异趋同”的发展道路,用积极高效的差异观代替了消极低效的平等观。当今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不能用“刮风的办法”完全抹平一切差别,不能再用“大锅饭”的办法在农村发展“懒汉经济”,而是要在承认劳动收入上的适度差别的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实行经济—精神文化的一体化建设,运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利益驱动原则,让能人多劳多得,带动众人致富,共同富裕,创建现代生产力基础上的“差异趋同”的和谐社会新格局。
2.保留城乡差别的形式,改变城乡差别的内容。
长期以来,“消灭三大差别”、调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曾经是中国人民普遍认同的奋斗目标。走农村城镇化道路,不仅是多年来的理论导向,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实践中的范例。也许在不少中国人的心目中,有朝一日,全中国都将建设成为彼此无差别的都市和城镇,广大的农村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导向的积极意义,在于促使中国广大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经济获得了明显的发展。针对当前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消除其中人为的消极差异,通过政府的政策倾斜,制度创新,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实现农民在经济、政治、文化上所享有的人格与公民权利平等。然而,城乡差别的内容无论怎样发生变化,城乡差别的形式将永远存在。大量城市调查表明,城市生活质量因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呈下降趋势:交通拥挤、空气污浊、噪声超标、人际冷漠、房价飞涨、消费畸形膨胀、现代病滋生……,成为城市难以摆脱的困境;而农村的环境优势正在日益显现,生活质量正在日益提高。因此,保留城乡差别的形式,改变城乡差别的内容,将是新农村建设的普遍趋势。
3.尊重民族和地域差异,建设富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新农村。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具有自身不同的风俗习惯、文化信仰、生活方式,尊重民族差异,是构建民族大家庭和睦相处的需要,是建设民族地区新农村的需要。同时,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的地区差异有利于多种经济的综合发展。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所具有的气候特点、产品结构、自然资源,是不同地区发展生态经济、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依托。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尊重不同地区的环境差异和经济结构差异,发展地域互补经济,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将具有根本性的战略意义。
4.增强农民主体的文化自觉,是实现“差异趋同发展”的重要条件。
培育既有现代科技、又有文化内蕴、富有自尊心和自信心、能够自觉体认自身优势与不足的新型农民,是解放生产力、自觉实现农村的差异式发展、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前提条件。从中国历史上看,农村的日常生活习俗与传统的农业文明,既给农民酝酿了一种熟悉的“在家”的安全感,也在一定程度上泯灭了农民的主体自我意识。同时,在中国走向全球化的当今时代,中国的农村也受到现代工业文明的浸染,农村的生活方式更多地向着追求消费主义看齐,原本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亲近、和谐、生态的生活气息被消解;在对于“彼岸世界”的追求目标上,也更多地趋同于发达国家模式,在走向当今的“世界大同”的过程中,中国的农村也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己的特色与天然亲和力,丧失了“乡土文化”的吸引力。因此,通过对现代科技的人文改造,全面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民的文化自觉,实现广大农民的个体属性、社会属性与类属性的新型统一,用以保证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条件。
生态环境是现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平台和重要支持,人们必须高度重视自然价值和自然界的作用。环境缺失与自然价值的缺位,都会从根本上遏制人类社会的发展,甚至令人类陷入无法挣脱的困境。因此,建立人与自然界的生态关系,张扬中国不同地区农村差异纷呈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既是摆脱当前环境困扰的必由之路,又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全面和谐社会、走向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收稿日期:2006—10—12
基金项目:本项目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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