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廊坊分院 河北廊坊 065000
摘要:由于特种设备的运行关系到生产质量与人们的安全,加强其检查监督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论述本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创新监管模式提供些许参考价值。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管
引 言: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更好地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驾护航,作者单位紧紧围绕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资源条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等三个方面,对全区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共涉及全区26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其中,“两工地”机电类检验机构3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2家,气瓶检验机构7家,无损检测机构3家,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1家。
1基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问题
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及实施不符合要求
1.1.1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未见质量控制的相关见证材料。未制定检验检测质量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人员考核档案,未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1.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按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体系文件相关内容缺失,相关文件和表格表样不受控。
1.2检验检测质量把控不严
1.2.1检验检测报告不受控且格式与标准要求不一致、报告内容和原始记录内容不一致、报告中无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编号、报告审核人与体系文件中任命的审核人不一致、报告中引用标准错误、审核和批准人员未签字。其中,有四家气瓶检验机构的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中存在下次检验日期超出法定检验期限的问题。
1.2.2缺少检验检测工艺文件或工艺文件不能指导实际现场工作,工艺文件无相关责任人签字,未建立检验检测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全,无归档资料目录。
1.2.3有公司存在超资质范围开展检验的情况。
1.2.4检验检测原始记录不受控,且格式与标准要求不一致、内容填写不全及检验检测缺项、无检验检测结论、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未签字、检验原始记录未按照要求进行划改。
1.3现场资源条件匮乏
1.3.1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均存在与所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全问题,部分标准为打印的非正式版本或现有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受控等问题。
1.3.2“两工地”机电类检验机构和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未配备相应的检验软件,不能满足检验前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及时更新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检验数据的功能。
1.3.3缺少与检验检测相关的仪器和设备,以及计量器具未按要求校验(检定)。
1.3.4所配备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责任师不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未按核准条件要求配置相关作业人员或持证作业人员证件过期,相关工作人员无社保缴费凭证和劳动合同、人员在册不在岗等问题。
2基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措施
2.1重视核准工作的规范,提高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质量
鉴定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审依据进行评审,针对在资源条件和质量体系建立运行方面核查不细致、审查不认真的情况,鉴定评审组织单位,要加强对鉴定评审人员的严格管理,强化评审责任,评审工作可追溯并实行终身负责制。同时,鉴定评审人员应对评审依据充分理解,避免出现不同评审小组评审要求标准不一样,不同时期评审尺度不一样的情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鉴定的同时,应判断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2.2重视证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运行工作
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获证后日常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的情况,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证后监管机制,对严重违法的机构加大惩处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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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建档管理
对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制度,建立获证机构文本和电子质量安全档案,档案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年度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内容。属地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机构建档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本年度更新后的获证机构档案台账和证后监管工作总结。
2.2.2建立年度专项监督检查机制
获证机构自取得核准证之日起,每年度应当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监管部门以自查自纠报告为依据,以技术支撑单位为依托,共同开展每年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2.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日常监管包括巡查、回访、定期监督检查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等工作[1]。
2.2.4加大违规违法惩处力度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直至吊销其核准资格证。
2.1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2.1.1提升检验检测人员综合能力,促进机构良性发展
通过开展人员的自培或委培工作,并积极参与行业内组织的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和比对,通过培训和竞赛共抓互补模式,以达到提高检验检测人员能力的目的。同时,要杜绝无证检验检测、超授权检验资格范围内的检验检测、证件挂靠违规违法现象发生。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
2.1.2持续保证核准要求的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持续保持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软、硬件条件,从自身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强化风险防范,完善管控机制,使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转,保证人尽其责、物尽其能[2]。同时,要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检验检测工作高质量进行;确保资源条件及质量体系能够持续保持;确保无检验检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1.3加强技术负责人的管理
技术负责人作为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核心管理者,其工作能力及工作质量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检验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转及工作质量的高低,是体系运转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3]。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聘用合格技术负责人,同时加强技术负责人的培训管理,支持技术负责人的工作,不断强化技术负责人自身业务能力和履职尽责能力的培训,彻底改变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不懂技术、不履行职责的现状。
2.4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共治
随着信息的不断公开,能不断增加检验检测机构的透明度,加强受检单位的信任度。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省级以下(不含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检验检测机构要把监管部门每年对其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在公司网站上[4]。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及各类监管信息,例如检验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检验检测工作星级评定,可以引导市场更好地选择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的自身调节作用,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优胜劣汰”。
结束语:
总之,论述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现场资源条件匮乏、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及实施不符合要求、检验检测质量把控不严,并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强化安全意识和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核准工作和提高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和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以期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创新监管模式提供些许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宋继红.我国特种设备法规制度体系现状与改革发展[J].压力容器,2017,34(11):7-11.
[2]吴俊英.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应用探索[J].质量技术监督研究,2016(04):49-53.
[3]蓝麒,刘三江.典型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6,32(01):59-64+78.
[4]骆梅英,谭清值.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市场化及其限度[J].宏观质量研究,2015,3(02):89-98.
论文作者:吴少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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