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紧急”环境治理范式及其批判--清湖围网文化“压缩”的深层社会问题_生态环境论文

“事件-应急”型环境治理范式及其批判①——清湖围网养殖“压缩”事件中的深层社会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围网论文,范式论文,社会问题论文,环境治理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1)04-0001-09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治理污染、保护水源,是中国当前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尽管中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及其社会影响与日俱增的背景下,环境治理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压力。特别是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和批判力日渐增强,很可能造成地方官员的乌纱帽不保。为了“摆平”污染事件的社会压力,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短平快”特征,即以消除环境事件的短期内社会影响、快速解决问题为目标。而为了达到尽快“摆平”目标,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关停并转一切“涉嫌”污染的中小产业。“短平快”的环境治理尽管短期内减轻了社会影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反而会造成长期的、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笔者称之为“事件—应急”型环境治理范式。本文以太湖流域的清湖湖蟹围网养殖“压缩”事件为背景研究当前的这种环境治理范式弊病及其矫正策略。

近年来,由水产养殖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清湖湖蟹围网养殖过密化影响水域环境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清湖地处太湖流域,面积12000公顷,是国家二级水源保护湖泊,也是重要的备用水源地,同时兼有渔业和旅游等多种功能。湖内所产湖蟹号称“蟹中之王”,有“螃蟹界的劳斯莱斯”之美誉。清湖围网养殖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20世纪90年代初,清湖开始围网养殖,后逐渐形成规模。2002年达到顶峰——围网面积约占全湖面积的78.9%。大规模围网使得开阔的湖泊变得“天罗地网”一般。特别是,粗放型养殖方式对水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保护水环境,2000年以来,有关政府出台了系列措施压缩围网养殖,但是,历经多年效果依然甚微,“压缩”一直远远没有达到目标。而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后,经过仅仅一年时间,围网面积从5373公顷压缩到2133公顷②,并达到了生态养殖的面积要求标准。围网养殖“压缩”取得了“圆满”成功。

清湖湖蟹因其品牌效应曾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曾经一度带动相关产业年创收100多亿元。围网养殖也因此一度是地方政府大力倡导的养殖模式。那么,近年来为何又不断“压缩”?特别是2007年5月以后,为什么会大规模地“压缩”?政府部门从2000年开始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推动清湖围网养殖“压缩”,却收效甚微,为什么此次“压缩”能在短短1年时间内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此次“压缩”事件成功的逻辑机制是什么?“压缩”事件折射出了什么样的环境治理范式?存在并导致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治理范式?

二、清湖水污染及其污染源的厘清

环境损害是以“比例失调”(disproportionality)为特征的,很多甚至大部分的环境问题是那些能够获得环境权利和资源的极小一部分社会行动者造成的。③环境污染中的这种差异性往往被环境问题的表面现象所遮蔽。虽然过密化养殖对水体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但这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主要的污染源。

1.水产养殖与水域污染

20世纪60年代,清湖水清澈见底,即使是小港中也可见水中鱼、虾。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清湖水质有所下降,主要污染源是工厂废气废水污染、生活废水污染及围湖养殖污染。④由此关于污染源的镇志记载中不难看出,围网养殖是水域污染的第三污染源。1990年代后期,水质恶化为Ⅳ类和Ⅴ类。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治理,水质虽有所改善,但水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治理。

水产养殖和水域污染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水产养殖的过密化会造成水域污染和生态资源的破坏;另一方面,水域污染后,水产养殖也必然会遭受损失。“天罗地网”式的围网养殖是导致水域污染的一个重要变量。但反过来,水域污染对水产养殖业也会构成威胁。水域污染导致水产损失在国内外均不鲜见。比如,美国的淡水渔业,曾主要集中在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流域,由于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遭受污染,淡水鱼类产量迅速下降。1964年底,在美国佛罗里达西海岸,因为“红潮”的海龟、海虾等海产,被海浪送上海滩,曾铺满37公里长的海岸。⑤清湖的水产养殖也曾因水域污染而遭受严重损失。在某种程度上,水域污染和水产养殖形成了恶性循环,但清湖的污染源是多元的。

2.清湖污染源的厘清

从面上看,围网养殖“压缩”事件表现出了环保优先的发展战略。特别是在“压缩”事件前后,媒体进行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在“压缩”事件中建构了围网养殖与水污染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这种认知路线。而事实则不然。所以,对清湖污染源进行科学的辨析和认知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围网养殖一般不会造成水污染,而且适当面积的围网养殖是有利于生态平衡的。水产专家对清湖把脉后的结论是:养殖面积不超过湖面面积的20%,就不会对水面造成二次污染,并能改善和修复水质,维持生态平衡。⑥而围网养殖过密化则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清湖过密化养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养殖水面和密度问题。在养殖利润的经济理性驱使下,蟹农盲目扩大养殖水面、提高放养密度,造成湖泊“天罗地网”式的围网养殖。大面积、高密度的养殖影响了水体的正常流动以及污染物的稀释,限制了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二是粗放型的养殖方式。湖区一度没有生态养殖理念,粗放型养殖造成了水草和螺蛳等原生自然资源锐减,致使净化水质的自然资源匮乏。据此分析,围网养殖过密化无疑是清湖的一个重要污染源。但在污染中,围网养殖是否是罪魁祸首?围网养殖过密化带来的污染在污染源中占多大比例?实地调查期间,我们就此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水产专家以及蟹农进行了专门请教。得出的结论是:大面积的围网养殖只是湖泊的污染源之一,而且并不是最主要的污染源。

其次,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日益突出。这主要是农业生产方式变迁使然。“自农田使用化肥后,清湖里再无罱泥积肥,湖底污染层增厚,湖水透明度降低。”⑦这些影响了湖泊的纳污和自净能力。而且,在现代“石油农业”发展中,化肥农药的高投入带来的环境危害也日益严重。利用率低下,造成化肥农药随着地表径流流到湖泊,使得湖泊总磷、总氮增加。而生活污染主要表现为沿湖居民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以及因湖蟹旅游而产生的蟹舫、餐饮等产业。目前,水上餐饮业已基本被取消,生活垃圾正在逐步控制。生活污水设施也在加强建设。但由于区域人口密度高,短期内,清湖流域生活污染量还比较大。但就污染量及其危害程度而言,无论是农业污染,还是生活污染,也都不是最主要的。

第三,从污染量和危害程度来说,上述污染源和工业污染相比,均是“小污见大污”。工业污染是清湖污染的“罪魁祸首”,至今也是最主要的污染源。沿湖周围小化工企业和印染企业曾对湖泊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近年来,随着清湖治理的紧迫性被提上新的议事日程,沿湖工业违法排污现象基本被杜绝。但是,上游工业城市的工业污染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如果上游污染排放得不到根本解决的话,清湖污染治理是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成效的。正如当地政府官员的观点:“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我们这里的乡镇企业发展较快,主要是小化工厂和印染厂,没有什么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直接影响了清湖生态环境。镇政府1990年代开始关停了不少小化工和印染企业,污水直排现象也没有了。但是,我们在中游,上游工业污染仍然很厉害,源头没有堵住,光靠局部的小环境治理有多少意义呢?”(2008年7月,清湖镇政府访谈资料)。治理清湖水污染,首先要解决的是工业污染,特别是从系统的角度统筹考虑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问题化机制与“压缩”事件的成功

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之间的围网养殖压缩是清湖历史上压缩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笔者将之称为“压缩”事件。“压缩”事件解决了围网养殖过密化问题,但这是问题的表面现象,社会学研究关注的是其背后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1.围网养殖的“问题化”

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被社会建构起来的。⑧在建构主义理论看来,一个问题能否成为社会问题,关键是看媒体等方面的社会建构,要看是否被“认为”是有问题的。已经构成社会问题之基础的客观事实只有随着公众及其舆论对它的觉察以及态度倾向,才会成为社会问题。比如,秦淮河污染就是被逐渐建构起来的社会问题。⑨清湖围网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闻,也早已引起政府和媒体的关注。而且,政府也一直在推动“压缩”问题,但就是难见成效。而在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的背景下,清湖的“生态”、“环境”问题才凸显出来。相应的,围网养殖开始被“问题化”。其带来的环境问题被置于“放大镜”下。

从宏观背景来说,清湖围网养殖“压缩”事件的直接社会背景是2007年的太湖蓝藻事件。正是震惊全球的蓝藻事件促成了此次“压缩”的成功。就内在的机理而言,这与内蒙生态问题中“生态”的生成逻辑是一致的: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尽管草原环境问题已相当突出,但始终没成为国家政策和公众舆论关注的中心。2000年后,肆虐京津及整个北方地区的沙尘暴使草原沙化问题迅速升级。特别是在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背景下,沙尘暴灾难性的震慑使“生态问题”以及作为风沙源区的草原地带成为国家政策和公众舆论关注的中心。此后,国家针对风沙源地区的治理行动迅速提上日程。⑩在此次“压缩”事件之前,清湖围网养殖问题就已经很严重,但“压缩”过程举步维艰。围网面积最高时期是2002年的9467公顷,经过5年持续“压缩”到2007年还有5373公顷。而太湖蓝藻事件爆发后,清湖围网养殖“压缩”不但非常成功,而且非常彻底,此次“压缩”一次性将面积减少到2133公顷。(11)也即:从2002年到2007年,一共压缩4094公顷,平均每年压缩818.8公顷。而蓝藻事件后,一年时间就压缩3240公顷,将近前5年平均水平的4倍。具有同样逻辑的是太湖围网压缩事件。蓝藻事件后,围绕太湖治理方案纷纷出台,“压缩”围网养殖也是其中重要议题。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清理。2000年,东太湖围网养殖达到高峰,共计12000公顷水面中,养殖水面达到10667公顷。围网密布,大大超过了湖泊承受能力,有关部门曾要求2005年之前,将整个太湖的围网面积缩减到1000公顷。考虑到缩减的难度,省政府决定在1000公顷之外,另辟667公顷水面作为轮养区。但尽管如此,直到2007年,围网养殖仍然还有6667公顷。也即:“压缩”到2007年的围网面积还是2005年预定目标的6.7倍。“压缩”计划几乎流产。(12)而蓝藻事件后,到2009年1月,全太湖围网已全部拆除,在水质条件较好的东太湖重新规划了3000公顷养殖水面。

在太湖蓝藻事件背景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围绕太湖治理问题可谓“文山会海”,媒体更是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蓝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名词变得“家喻户晓”。普通民众对环境问题都有了更深入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知。政府也因此有了“铁腕治污”的动力和依据,包括蟹农在内的利益攸关者(stakeholders)对政府所再次推动的大规模“压缩”相比以前容易接受得多。围网养殖在科学权威、科学普及者、媒体、问题的修饰等(13)因素中被建构起来,被“问题化”了。这正是此次“压缩”政策得以成功执行的关键所在。

2.“压缩”事件本质

围网养殖从无到有,从小规模到“天罗地网”,再到不断“压缩”,归根到底是发展的问题。政府积极鼓励围网养殖,根源于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之所以不断“压缩”,根源于区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蓝藻事件让政府倍感压力,如何治水就进入了政府工作的核心议程。于是,各种治水方案纷纷出台。

粗放型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发展的悖论。生态学家康芒纳就这样评价伊利湖(Erie Lake):“伊利湖的命运是我们为了创造这个国家的财富而加害于我们的自然资源的一把标尺”。(14)近年来,在太湖流域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面前,转变发展模式的呼声此起彼伏。而就清湖水产经济而言,围网养殖整体上还是粗放型养殖方式。经历了对水草等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湖蟹养殖及其相关产业已经走到边缘。在从围网养殖的经济理性到太湖蓝藻事件促成的生态理性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经历了从鼓励围网养殖到限制并最终大幅压缩围网养殖的角色转变。从社会背景来说,围网养殖“压缩”事件与太湖流域水环境变迁紧密相关,是政府治理太湖水污染的对策之一。太湖蓝藻事件后,围网养殖被“问题化”。所以,从表面上看,这是蟹与水之争,是清湖本身的问题,而实质则是蓝藻事件后政府有关水环境治理决策的衍生物,是“问题化”机制的产物。“问题化”机制迅速解决了过密化养殖这种长期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但也使弱势产业(水产养殖业等产业)和弱势群体(养殖户)遭受了经济和社会损失。

3.“压缩”导致的社会问题

“压缩”事件不仅仅是“量”的问题——缩减了多少面积,更重要的是“质”的问题——蟹农生计方式转型、生活适应以及社会关系网络重建等社会文化问题、群体内部分化问题以及蟹农特别是老龄蟹农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等。

因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原因,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产生了失地农民问题。清湖围网养殖拆除中,产生了一个类似于失地农民的新型群体,笔者称之为失水蟹农。这一群体的产生导致了相应的社会和文化问题的出现。这些靠水吃水的蟹农在围网拆除后,绝大部分纷纷成了失水蟹农。他们需要生计转型,而在转型过程中,群体内部产生了新的分化,小部分蟹农继续从事相关产业,在养殖户减少、市场竞争力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可能会将养殖产业做大做强,成为“压缩”事件的受益者。而更多的普通蟹农则要寻找新的生计来源。在寻找新生计来源过程中,不仅仅是生活方面的适应,还面临着新的社会关系、社会网络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看似微观,却是绝对不容小觑的,有着更长期的社会影响。

“压缩”后,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对失水蟹农进行子经济补偿,但单纯的经济补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是生计来源问题。沿湖有一些“渔业村”。顾名思义就是因为渔业这项产业而形成的地域性共同体。在“渔业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是渔民,其中蟹农占据主体。对部分蟹农而言,传统以围网养蟹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历史将终结。作为一种生计来源,蟹农可持续性的生活保障是必须考虑的,不能等问题浮出水面之后才去弥补。实地调查期间,笔者也发现一些失水蟹农开始以做渔网或者以钉制蟹箱为收入来源。其次是蟹农老龄化问题。虽然有关部门在加强就业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工作,但他们特别是老龄蟹农在再就业等方面处于劣势,其社会保障需要更深入系统的考虑和研究。

四、“压缩”事件折射出的环境治理范式

1.“株连”:问题化后的连锁反应

事实上,太湖流域每年都爆发“蓝藻”,只是在2007年因为大大超过了正常的标准而严重恶化。我们在沿宜兴和苏州等地实地调查期间得到的地方知识(Local Knowledge)是:历史上,“蓝藻”每年都发生,也没有那么邪乎。蓝藻事件是件“好事”,揭示了前些年巨额资金治理太湖的“成效”,更促进了诸如围网养殖过密化这样的长期棘手问题的最终解决。但它也是件“坏事”。因为蓝藻事件,很多问题被建构成导致环境问题的因素。于是,靠湖近河范围内开始禁止水产和陆上养殖、禁止水稻种植以及强制搬迁等等。

蓝藻事件后,环境治理表现出“株连”特征,治理强度体现出“釜底抽薪”的特质。首先,不仅水产养殖被“压缩”,“岸上养殖”也被“压缩”。猪、鸡等家禽也被卷入(involved)禁养范围。比如,苏州高新区沿太湖一公里内禁止养殖。(15)宜兴市在贡湖、锡东供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取消畜禽养殖、水稻种植;沿太湖一公里保护区,全面取消畜禽养殖、水稻种植等传统种养业。(16)

其次,“压缩”的不仅是水产还有水稻等传统产业。调查发现,太湖周边城市对环湖一公里范围内的传统种植业进行清理,改种生态防护林。而禁止水稻种植是否有科学依据?水稻生理生态研究专家提供了针锋相对的批评意见(17):在蓝藻事件冲击下,由于对稻田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了解不全面,导致社会上对环太湖地区水稻生产形成了不公正的看法。事实上,稻田是地球上最大的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在合理的稻作技术体系下,稻田生态系统可缓解气候变化、提高大气质量及保持水土资源。资料显示:原来苏南水稻形成的人工湿地的蓄水量相当于一个太湖。现在苏南水稻面积急剧减少所带来的危险,决不只是一个粮食能不能自给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区域内水环境和气候变异问题。(18)蓝藻事件后,我们在苏南大华镇调查发现,当地在传统种植业改造方面与此如出一辙。当地政府为“减轻农业生产对太湖污染的压力”,实施了整齐划一的“水改旱”政策,将水稻种植业改为种树等产业。这破坏了稻田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水产和水稻产业“一刀切”的压缩不仅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也危害了生态系统。

再次,近湖沿河村庄面临搬迁,村民被移民安置。“无锡历史上首部流域保护的专项城市规划《无锡市区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规划》以空前力度提出零散企业和村庄的限时搬迁计划”。蓝藻事件后,太湖湖体及沿湖岸5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被划为属一级保护区。特别是在禁止建设区,除需要保留的旅游服务设施点外,村庄要全部搬迁,工业企业要全部关停,并且实施退耕还林,农田全部转为生态绿地或林地……禁止建设区内近湖沿河的160多个自然村、限制建设区内700多个自然村居民要逐步向城镇集中,控制建设区内千余村庄按照农村规划既定方案有序实施“三集中”。(19)村庄搬迁以及移民问题遭到了村民的质疑与抗争。

2.“范式”:治污思路的根本症结

无论是禁止水产养殖还是水稻种植,抑或村庄搬迁与移民安置,都是太湖蓝藻事件后,政府有关污染治理的连锁反应。这种反应具有一个鲜明特征,即“一刀切”,涉及污染问题的中小产业都会被强势措施治理。归根结底,这是长期形成的环境治理范式(Paradigm)(20)的弊病。笔者称之为“事件—应急”范式:当严重的环境事件爆发后,在大众传媒的宣传中,地方政府会受到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强大压力,于是会立即采取强硬措施,以便让污染事件尽快息事宁人。而为了尽快“摆平”事件,甚至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真正的污染源仍然缺少重视,而对其它产出较低的弱势产业积极“关停并转”。这种范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笔者据此提出了与“事件—应急”型治理范式相对应的“预防—控制”型治理范式(表1)。

“事件—应急”型治理范式反映了当前污染治理的一般特征。具体表现是:一方面,严重的污染源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治理,缺少初端的预防或监管不力;而另一方面,一旦环境问题爆发,往往会釜底抽薪,“关停并转”与污染事件有关的一切产业。其效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还会因此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盐城水污染事件后,盐都“无化区”就是在“事件—应急”治理范式下产生的。2009年震惊全国的盐城水污染事件后,当地化工企业被一刀切地关停,这些被关停者则纷纷转移他地。从经济角度而言,这对盐城是不是损失?从社会角度而言,为何要等污染事件爆发后采取这种治理模式,之前为何不加强污染治理、实行清洁生产?而且,如果管理不规范,污染企业转移他地又会造成新一轮的污染。

笔者所谓的“预防—控制”型治理范式与之相对,是初端预防型的环境保护策略,重视源头控制,以标本兼治为目标。“预防—控制”型治理范式来源于生态现代化理论(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Theory)。该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少数西欧国家如德国、荷兰和英国等首先发展起来。(21)当前,生态现代化理论已经成为理解和解释现代工业国家如何应对环境危机的主导的社会学理论之一。(22)“预防—控制”型的治理范式,既不是单纯的环境保护,也不是单纯的污染治理,而是通过初端预防和源头控制,实现经济与环境的互利共生。比如,水产养殖中通过生物多样性的配合,实施生态养殖,这样,上游生物的废料成为下游生物的饵料,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双赢。事实上,仅仅依靠大面积压缩养殖面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走出粗放型的“大养蟹”模式,实施“养大蟹”式的生态养殖。(23)“预防—控制”型治理范式是建设“人—水”和谐机制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路径。

五、研究结论

经过此次“压缩”,现有的2133公顷围网面积占全湖面积17.8%,比科学的养殖面积标准线20%还低2.2个百分点。即“压缩”事件后,清湖围网养殖在面积方面达到了生态养殖的量化目标。“压缩”事件所折射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是:

首先,媒体的宣传和社会的建构制造了围网养殖与水污染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而事实是:围网养殖过密化只是清湖水污染的一个变量,而不是唯一和最主要的变量。清湖最主要的污染源还是工业污染,而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治理。

其次,清湖“压缩”事件的直接社会背景是太湖蓝藻事件。太湖蓝藻事件后,清湖围网养殖被“问题化”,这是此次“压缩”得以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问题化”机制的优势和成功之处。

第三,问题化机制解决了围网养殖过密化等很多长期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但如果环境问题都在“问题化”之后处理,则这种末端治理对于局部环境问题有所改善,但对于整体的生态环境而言,难以达到真正的修复,而且可能制造出新的环境问题(如禁止水稻种植可能会造成气候异化等问题)。

最后,“压缩”事件折射了当前治水/治污范式的一般弊病:在大规模污染事件爆发之前缺少初端的预防和治理;而在污染事件爆发后,环境治理往往是“一刀切”。只有终结“事件—应急”型治理范式,实施“预防—控制”型治理范式,才可能真正实现“人—水”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注释:

①课题组的王婧、黄莉和耿言虎参加了2008年7月份的实地调查,并对论文初稿提出了有益的批评意见,特此致谢。依学术惯例,有关地名已做匿名处理。

②王学容、朱金龙:《“口福”让位于水环境保护》,《文汇报》,2007年7月13日第3版。

③Freudenburg,W.R.,"Privileged Access,Privileged Accounts:Toward a Socially Structured Theory of Resources and Discourses",Social Forces,Vol.84,No.1,2005,PP.89-114.

Freudenburg,W.R.,"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Disproportionality and the Double Diversion",Rural Sociology,Vol.71,No.1,2006,PP.3-32.

④《清湖镇志》编纂委员会:《清湖镇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页。

⑤余惕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25页。

⑥王学容、朱金龙:《“口福”让位于水环境保护》,《文汇报》,2007年7月13日第3版。

⑦《清湖镇志》编纂委员会:《清湖镇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页。

⑧Hannigan,J.,Environmental Sociology(2nd ed).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P.92.

⑨周晓虹:《国家、市场与社会:秦淮河污染治理的多维动因》,《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1期。

⑩荀丽丽、包智明:《政府动员型环境政策及其地方实践》,《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11)王学容、朱金龙:《“口福”让位于水环境保护》,《文汇报》,2007年7月13日第3版。

(12)汪伟、黄祺:《太湖治水运动》,《新民周刊》2007年第36期。

(13)Hannigan,J.,Environmental Sociology(2nd ed).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PP.77-78.

(14)Commoner,B.the Closing Circle.New York:Alfred A.Knopf,1971,P.94.

(15)周铮:《苏州高新区沿太湖一公里内禁养殖》,《新华日报》2007年11月26日第A5版。

(16)周晓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出台具体目标》,《宜兴日报》2007年7月18日第A1版。

(17)张卫建、丁艳锋等:《稻田生态系统在保障环太湖环境健康与经济持续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科技导报》2007年第17期。

(18)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新苏南模式”课题组:《“新苏南模式”: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全面小康之路》,载黄文虎、王庆五:《“新苏南模式”: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全面小康之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19)章莹、吕舒怡:《三道“门槛”为太湖挡污》,《无锡日报》,2007年8月9日第A1版。

(20)Kuhn,T.S.,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3rd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PP.43-51.

(21)Mol,A.P.J.& Sonnenfeld,D.A.,"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around the World:An Introduction",in:Mol,A.P.J.and Sonnenfeld,D.A.,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around the World:Perspectives and Critical Debates.London:Frank Cass,2000,P.4.

(22)Mol,A.P.J.,"The Environmental Movement in an Era of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Geoforum,Vol.32,No.1,2000,PP.45-56.

(23)陈涛:《从“大养蟹”到“养大蟹”的环境社会学分析——兴村个案研究》,《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陈涛:《生态技术推广的体制性缺陷与破解路径——皖南大公圩生态养殖技术推广的实践与启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陈涛:《以河蟹产业为媒介的地域社会——生态产业发展的社会文化效应》,《中州学刊》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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