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铭文及其相关历史问题_金文论文

鄩氏诸器铭文及其相关历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铭文论文,及其相关论文,历史论文,鄩氏诸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小引

1981年4月,在山东临朐县嵩山公社泉头村发现一处周代贵族墓葬(简报编号为“乙墓”),出土青铜礼器凡10件,计鼎3、鬲2、簠2、盘1、匜1、壶1,其中有铭文者共5器,即上曾太子鼎1件、齐趫父鬲2件、鄩仲盘与鄩仲匜各1件①。联系1977年秋发现的甲墓等资料综合判断,该墓葬的年代大致应属春秋早期,墓主人齐趫父之等级地位虽谈不上显赫,但应该是齐国公族或从公族分离出来的支族成员。这批材料曾引起研究者的一定关注,如孙敬明、何琳仪、黄锡全② 以及李学勤③ 等先生各有相关的研究文章公开发表,均提出了非常独到的见解,这对了解两周时期山东地区古国、古族及相互关系意义甚大。不过,笔者在翻检相关铜器铭文资料的过程中发现,鄩氏的族姓问题似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也就是说,两件与鄩氏家族相关的铜器,其铭文释读及相关史事阐述上还存在一定的疑点。今将个人的初步意见写出,以供同行批判。同时,也希望能对山东地区古国、古族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所助益。

二 周代鄩氏的族姓与鄩仲器物铭文的释读

鄩仲盘与鄩仲匜均为媵器,其铭文大致相同,现抄录如下:

鄩仲盘(春秋早期)[图一:1]:

[图一:1]鄩仲盘铭文拓本

(《集成》10135)

撏(鄩)中(仲)賸(媵)中(仲)女子宝般(盘),其迈(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集成》10135

鄩仲匜(春秋早期)[图一:2]:

[图一:2]鄩仲匜铭文拓本

(《集成》10266)

撏(鄩)中(仲)賸(媵)中(仲)女宝也(匜),其迈(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集成》10266

仅就文字言,这两件器物的铭文似乎并不难读,有争议的地方无非就是匜铭中的“”。如孙敬明等先生认为,“‘’是未完成的字上半部。即写到‘’时,因考虑到以下行款布局,废掉‘’,而在其下接写‘子’。为便于说明或区别起见,又在‘子’下标明类似重文符号的‘〓’以示之。这与郭老在考释虢仲簋所提出的‘钩倒’现象颇为类似。因此,本铭‘〓’可能不是一般的重文符号,而是特殊的‘弃字’符号”。基于这样的认识,孙敬明等先生认为匜铭中的“仲女”亦当读作“仲女子”,与盘铭并无二致。李学勤先生径读作“仲女子子”,即认为“子”下的“〓”为重文符,而“子”字之上的“”构,则被直接忽略。无论具体读法有何差异,诸位先生对这一女子称名形式的整体看法还是一致的,即认为这一女子名号中不带女姓,不符合两周“女子称姓”规律或习俗。于是,他们均求诸文献,将上引金文中的“鄩氏”,与《通志·氏族略》及《史记·夏本纪》中的斟鄩氏相联系,提出金文“鄩氏”为夏之后裔、乃姒姓之国族的观点。这一看法,广为学界所接受④。当然,笔者自己也不能例外⑤。现在看来,这一问题或有待于进一步探讨⑥。

周代鄩氏铜器,除了上引鄩仲盘与鄩仲匜之外,尚有上海博物馆所藏两周之际的鄩伯匜(《集成》10221)一器,其铭文为此前作相关研究者所忽略[图二:1、2]。尽管该匜铭文残缺过甚,但我们还能依照文字残构以及金文通例加以补苴,它对理解上引鄩仲器物铭文及探讨周代鄩氏的族姓等问题,还是具有较大的价值的。今据私意补录如下:

噚(鄩)白(伯)作邾子□□[朕(媵)]也(匜),[子〓孙]〓永宝用。《集成》10221

鄩伯匜铭“鄩”字从“寻”、从“口”,其中所从之“口”,仅起繁化增饰作用,并无太多深意可言,这在商周古文字中有大量例证,以前已有相关论述,故不赘言⑦。二行末字略残,但“廾”形清晰,其上部左边“舟”字也基本完整,右边尚保留一尾部略微向右斜出的竖道,整体形构与金文习见的“”也即“朕”字比较,显然相同。所以,我们隶定作“朕”、读为“媵”,大致不会有大问题。三行第二、第三字俱残,揆诸金文通例,似当读作“子孙孙”或“子子孙孙”,其中“子”字的头部还残存大半,“孙”字所从之“糸”也还完整,而其下又有重文符“〓”。现所缺者,无非就是第二行介于“子”、“媵”之间的文字,根据所留空间判断,大概残去二字。所以,整篇文字似可读作“鄩伯作邾子□□媵匜,子子孙孙永宝用”⑧。

显而易见,这是一件媵器,而第二行所缺二字,依照金文通例推断,恰恰就是该女子的女名或女字。“邾子某某”的称名形式,可与“虢妀鱼母”(苏冶妊鼎,《集成》2526)、“许叔姬可母”(蔡太师鼎,《集成》2738)、“西孟妫婤母”(伯元匜,《集成》10267)等名号相比照,而“邾”为曹姓之国,前辈学者已据文献作有考证⑨,而周代金文如邾友父鬲铭文(《集成》717)中也有反映。故鄩伯匜铭“邾子某某”之称,应该是由夫氏“邾”缀父家族姓“子”再缀女名或女字构成。由此说来,周代鄩氏当为“子”姓,乃殷商王族某一个分支的后裔。

倘若同意笔者前面的说法,那么临朐墓葬所出的鄩仲盘与鄩仲匜其铭文的释读以及相关的历史问题,便须重新考虑。以笔者之拙见,铭文所涉及的“子”字,可能是族姓而非亲称。

鄩仲盘铭“仲女子”之称名形式的构成成分,可用以下三器铭文作比较:

苏夫人盘(两周之际)[图三]:

[图二:1]鄩伯匜铭文拓本

(《集成》10221)

[图二:2]作者摹补本

[图三]苏夫人匜铭文拓本(《集成》10080)

苏甫(夫)人作姪妀襄媵般(盘)。《集成》10080

邾友父鬲(春秋早期)[图四]:

[图四]邾友父鬲铭文拓本(《集成》717)

邾友父媵其子(胙?)(曹)宝鬲,其眉寿永宝用。《集成》717

仲伯匜(春秋早期晚段)[图五]:

[图五]仲伯匜铭文拓本(《集成》10277)

鲁大司徒子仲伯[作]其庶女(赖)孟姬媵也(匜),其眉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保用之。《集成》10277

“仲女子”之称,与苏夫人盘铭中的“姪妀襄”较为接近。但联系邾友鬲铭及仲伯匜铭中的相关文字,即“媵其子(胙?)曹宝鬲”与“[作]其庶女赖孟姬媵匜”云云,我们不难发现,鄩氏器所谓“媵仲女子宝盘”与“作姪妀襄媵盘”,其实就是“媵其仲女子宝盘”及“作其姪妀襄媵盘”之省,“仲女”与“姪”,悉属亲称,表示作器者与出嫁女子间的亲属关系,而“子”与“妀襄”,则为该出嫁女子的名号。由于周代苏氏为妀姓之国这一点是比较明确的⑩,故“妀襄”之称,乃应是由父家族姓“妀”和私名“襄”构成。至于鄩仲盘铭中的“子”,我们当然可以解释为与“襄”性质类似的女字,或者私名。但若以前引鄩伯匜铭文为依据,把它看作族姓或许更为可靠。因为周代铜器铭文中不乏女子仅以父家族姓为称的例子,如鲁侯盉(11)《集成》9408)、伯卫父盉(12)《集成》9435)诸器铭文所示。

所以,“仲女子”之称,与我们在周代女名形式中习见的“孟姬”(齐趫父鬲,《集成》685)、“孟妘”(辅伯鼎,《集成》2546)、“仲姜”(叔皇父鬲,《集成》588)、“叔姬”(芮公鬲,《集成》712)、“季姜”(铸侯钟,《集成》47)、“季子”(宋公栾簠,《集成》4589)等名号,并无本质区别,无非就是在行字与父家族姓之间,加上了一个作为亲属称谓的“女”字,从而使“仲女子”与鄩仲的亲属关系得以更为清晰地表述。这在周代男子名号中也曾有体现,例如:

曾侯中(仲)子游父自作彝。《集成》2423

曾中(仲)游父自作宝甫(鋪)。《集成》4674

上引二器是1966年于湖北京山一并出土的(13),“曾侯中子游父”与“曾仲游父”所指实同,只是前者更为清晰地表述出器主“游父”与曾侯的亲属关系。类似的例证还有1975年山东莒南出土的仲平编钟(14),其铭文曰:

唯正月初吉庚午,(莒)叔之仲子平自作铸其游钟……仲平善(發)祖考,铸其游钟……《集成》173

“莒叔之仲子平”与“仲平”同铭并见,说明“仲子平”之“子”实为亲称,恰好与“仲女子”之“女”相对。同时,“平”字又可与“子”相照应。

由此看来,我们将鄩仲盘铭文“仲女子”之“女”释读为亲属称谓词、“子”字视为父家族姓,应该不会有错。

以前述“子”乃鄩氏族姓之说为基点,并以东周古文字材料中大量存在的“借笔合文”现象为视角,我们同样可以将鄩仲匜铭中所出现的“仲女”这一看似比较怪异的称名形式解释清楚。

众所周知,在战国古玺印文字资料中,借笔合文之现象十分常见,即如[图六:1—4]所示。

[图六]古玺印资料中的借笔合文例

上图所列四枚玺印,其族名“公孙”及私名“余子”,悉由合文形式加以表现,并且存在文字上的笔画借用现象,即前一字最后的构件与后一文字共同使用(15)。为了避免他人在理解上产生歧义,故而添加合文符号“〓”以作标识。

同样,战国楚简也存在借笔合文并以合文符“〓”为标识的书写形式。如新蔡简“拜手稽首”作“(《新蔡》乙四:70);“之岁”二字可以写成“”(”《新蔡》甲三:1),而在郭店简中,“之所”二字基本上均作“”(《郭店·老子丙》13、《郭店·太一生水》4)。类似的现象,在战国金文中也多有体现,仅《殷周金文集成》一书,我们便能翻检到6例(16),今摘录其中的两条:

孝子(鼎)(17)。《集成》9541[图七:1]

己孝子壶。二。《集成》9540[图七:2]

[图七]东周金文资料中的借笔合文例

上引二器铭文,其“孝子”二字均是以借笔合文形式“”出现的。

战国时期广泛存在的借笔合文并以“〓”符为标识的书写形式,已足以启发我们对鄩仲匜铭“”确切含义的准确把握。

其实,借笔合文现象出现甚早,如晚商小子省卣铭(《集成》5394)中的“五朋”、小子卣铭(《集成》5417)中的“二朋”、二祀其卣铭(《集成》5412)中的“上下”,均是以借笔合文的形式表现的,即分别写作“”、“”、“”之形。而西周早期邢侯簋铭(《集成》4241)中的“上下帝”三字,则被写作“”,显然,其中“下帝”二字属借笔合文。再如西周中晚期赏赐铭文中习见的“马四匹”之“四匹”,正常情况下采用一字一格的分书形式,如无簋(《集成》4228)、师克盨(《集成》4468)、兮甲盘(《集成》10174)诸器铭文所示。但在绝大多数金文中,往往采取借笔合文的书写习惯,即被写作“”形,如尹姞鬲(《集成》754)、史颂鼎(《集成》2787)、鄂侯鼎(《集成》2810)、史颂簋(《集成》4229)诸器铭文所示。又如善鼎铭文(《集成》2820)“十又二月”之“二月”被写作“”。其他的例子还有不少,可参考前揭吴振武先生文,兹不备具。

与战国时期的借笔合文形式相比较,早期金文中的借笔合文,只是缺少了合文符“〓”。之所以如此,大概与当时“〓”这一符号主要是用来体现文字的重文关系这个书写习惯有关。

由此说来,鄩仲匜铭中的“”也不妨视作“子”二字的合文,“子”下所添的“〓”,乃属合文符号,而不是我们在周代金文中习见的重文符及所谓的“弃字符号”。其实,在前引吴振武先生的大作中,已经提到过几条年代为两周之际或春秋早期的借笔合文、并加合文指示符号的铭文资料,如叔簋、周匜、曹公子池戈[图七:3]等,铭文中“子孙”二字作“”,而“公子”则被写作“”之形。

鄩仲匜铭“子”之称,当然可以理解为由夫氏“”缀父家族姓“子”构成。而这样的女名形式,在两周金文中比比皆是,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似无必要再饶舌举证。至于其中的“”字,以私意度之,极有可能是“吕”字的残构,或锈蚀,或脱范,或施拓不精,具体原因尚不易判断,须结合实物另作考察。倘若笔者这个说法不误,我们甚至可以怀疑说,前述鄩仲盘铭或有夺文,即于亲称“仲女”与族姓“子”字之间,脱去了一个“吕”字。

三 周代鄩氏地望、来历及其他

商周铜器铭文资料,目前总数大概在15000件以上(18),而周代铭刻又蔚为大宗,占据了其中的大半。可是,我们过去在作相关研究时,总有一个疑惑,即入周以后,明确标明“子”姓的器物,极为罕见,此前所知者唯有宋眉父鬲(《集成》601)、宋公欒簠(《集成》4589),以及新近公布的山东枣庄东江村小邾国墓地出土的两件铜簠(19),数量有限,其情状似与子姓曾为王族的历史事实极不相称。现如今我们又从旧材料中清理出三器,也算得上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了。当然,笔者更关注的是周代鄩氏的地望、来历与兴衰以及当时与之通婚的吕族或吕国的情况等问题。下面,我们试作简要分析。

春秋晚期的镈铭文(《集成》271)曾提到,齐侯赏赐给当时的权臣“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与鄩之民人、都鄙”,也就是说,当时鄩国或鄩族已为齐国所吞并,且进一步沦落为齐国贵族的私邑。藉此大致可以断定,周代鄩国或鄩族其地望应该处在今天的山东省境内,与姜齐相去不应过远。如前引鄩伯匜铭文所示,该国族曾与泗上曹姓小国邾国通婚,这也从另一侧面暗示鄩族之地望大致在当时的齐鲁二国附近。若进一步联系殷墟卜辞资料,我们似乎能够更为准确地找出其大致方位。

例如:

癸亥卜,在乐贞,王旬无咎。

癸酉卜,在噚(鄩)贞,王旬无咎。

癸未卜,在逢贞,王旬无咎。

……卜在……王……咎。《合集》36904,黄组[图八:1]

癸丑卜、……王旬无……

癸亥卜,在乐贞,王旬无咎。

癸酉卜,在噚(鄩)贞,王旬无咎。《合集》36905,黄组

癸酉王卜,在噚(鄩)贞,旬无咎。王占曰吉。

癸未王卜,在逢贞,旬无咎。

癸已王卜,在桑(?)贞,旬无咎。《合集》36914,黄组,[图八:2]

[图八:1]《合集》36904拓片

[图八:2]《合集》36914拓片

按:上引三组卜辞,均属卜旬卜辞,在内容上互有关联,极有可能是同年所作的贞卜遗存。无论怎样推算,似表明当时的商王曾在逢、乐、鄩、桑(?)等地至少盘游了将近半年的时间(13—17旬),这或许与商末征人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着某种关联。而且,我们也能看到,商王在逢、乐、鄩、桑(?)各地的行程安排其间隔时间均为一旬,说明在地望上各地相距不远。其中乐之地望,王恩田先生曾作研究,以为在今济南附近(20),可从。逢地之所在,我们已经通过考古发掘而得以大致确定,即在今山东济阳县一带(21)。看来鄩地也应该在今济南市和济阳县附近。周代鄩氏既然为子姓之族,故其来历极有可能与殷末商王亲征人方有关。我们推测,在人方被征服之后,商王族中的一支作为镇守力量留驻在鄩地,以后他们又以地名为族氏组织名号,于是便有了子姓的鄩族或鄩国。从考古资料判断,晚商时期的济南地区,无疑是商王朝镇抚东方的军事重镇,派遣王族镇守于此,当然也算得上是情理中的事了。

又据年代大约为春秋中期的叔尸钟铭文(《集成》272—285)记载,器主“叔尸”以成汤为高祖,也即为子姓之后(22),当时“宦执”齐国的“政事”,掌管齐之三军,又云“职差(佐)正卿,为大吏,命于内外之事”,其职位甚是崇高。所以,齐侯(一说齐灵公)赏赐给他“莱都、密、膠,其县三百”、“莱仆三百又五十家”。由此逆推,商周之际,盘踞于山东地区的子姓商王族之支庶,尚有很强盛的势力,这也与近年来山东地区的考古新发现若合符节。但伴随着周公、吕尚等进一步向东扩张周族势力,这些子姓旧族便陆续臣服于有周,或者直接依附于姜齐,而鄩氏便是其中的一支,成为当时与齐国邻近的一个异姓东方小国。不过,鄩氏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被强齐吞噬的命运,其领地最后成为齐国权贵的采邑。

以上推断合理与否,当然有待于今后考古新资料的进一步验证。今作为一种假说提出来,或能对山东地区的古国、古族史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最后我们再来谈谈鄩仲匜铭所涉及与鄩氏通婚的“吕”氏问题。

鄩国的历史,史籍无载,也缺乏具有规模和系统性的考古新发现,它在周代诸侯等级体系中的实际地位,藉此可以想见。故而与之通婚者大概也多属蕞尔小国,与鄩之地望当不会相去过远,如曹姓之邾便是显例。所以,当时与之有婚姻关系的吕国(或吕族),就极有可能坐落在今天的山东省境内,或邻近地区。

从传世文献及金文资料看,与“吕”字音读相关联的古国、古族,大概有姜姓申吕之“吕”、地处晋南的晋国贵族郘氏(23)、《世本·姓氏篇》中所讲的任姓之吕(24)、有所谓“妀姓”之称的莒国(25),还有就是《国语·郑语》提到的曹姓之“莒”(26)。鄩仲匜铭所牵涉的吕国或吕族,似乎可以从上述五个国与族中筛选。

以目前资料判断,临朐泉头村乙墓所出的上曾太子鼎、鄩仲盘与鄩仲匜,大概均属于掠夺品一类的东西。应该说,这是作相关讨论的一个重要前提。就地望言,周代姜姓之吕,其早期的活动区域大致应在今陕西汧山一带,晚期则迁徙至今河南南阳盆地。而晋国的郘氏,则应位于今山西霍县附近。它们与山东济宁、临朐等地均相隔绝远,所以,与名不见经传的东方鄩氏通婚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当然,春秋初期齐国的势力大概也无法抵达南阳盆地与晋南一带,故而也无从掠夺。职是之故,上述二“吕”似可以首先被排除在外了(27)。现在把目光集中在山东及其邻近地区,或许更符合实际。

临朐乙墓资料中所涉及的上曾之国,应该就是《春秋经》僖公十九年“邾人执鄫子用之”之“鄫”,地处今山东苍山西北,成为当时强齐掳掠与兼并对象,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鄩仲盘与鄩仲匜均为媵器,其真正的拥有者当然是“吕”氏贵族,现如今被齐国掳掠而去,故“吕”氏地望很有可能与上曾相似,或坐落在山东及邻近地区。这个推论,窃以为是比较契合春秋初期今山东及邻近地区的政治格局的。

按:《世本》所讲的任姓之“吕”,史籍失载。陈槃先生通过与《潜夫论·志姓氏》中的相关记载作比较,指出《左传》孔疏所引《世本》“吕”字乃“昌”字之误(28),或可备为一说。不过,目前还是谨慎对待为好。依照《左传》等文献记载,今山东滕县一带当时有任姓之薛国,而近年又在滕县发现了大批商周之际的、属于任姓“史”族之墓地(29)。由此看来,《世本》所讲的作为诸任之国的“吕”,极有可能也位于今山东境内。《左传》成公八年有云:“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于池上。”这个“莒”,历来聚讼不已,至今尚无定说。倘若从当时的出使路径加以判断,说它就是莒县、莒南一带的莒国,晋国使臣申公巫臣所绕的这个圈子,也着实太大了,窃以为断不可信。如若把它放在鲁西南地区甚至滕县附近,可能比较通顺,而这一地区,恰恰就是诸任之国的主要盘踞地。所以,鄙意以为,如果说当时确实有任姓之“吕”存在的话,很可能便是这个“假道于莒”的“莒”,或属文献失载的泗上小国之一。

我们再看坐落于今莒县、莒南一带的莒国。莒国妀姓,这于学界似为定论。不过,此说与金文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有出入。所以,作为莒国妀姓之说的重要依据,也即唐人所引的《世本》,或许存在文字上的错讹。

按:春秋晚期的(莒)侯少子簋铭文(《集成》4152),提到“作皇妣君中妀祭器八簋”之辞,也就是说,当时莒侯曾娶妀姓中氏之女为妻室。我们固然无法排除同姓通婚的可能,可依照一般情形而论,似可断定传统莒国妀姓之说或许是有问题的。《国语·郑语》有莒国曹姓的说法,而且史伯此前还讲过“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之类的话,很显然,《郑语》中的“莒”,在地望上与今莒县、莒南一带的莒国也是接近的,应该是一非二。看来,《国语》上的记载似比唐代流传的《世本》可靠些,其莒国曹姓之说不被学界所接受,实在是一件颇为怪异的事情。周代金文尤其是东周金文中,我们熟知的莒国之“莒”,习惯上被写作“”或“”形。不过,这仅仅是莒国之人自己的用字习惯,而且也不是没有例外,如两周之际有筥小子簋(《集成》4037),这个从竹吕声之“筥”字,应该与后来金文中通行的“”字及文献习用的“莒”字无别。至于别的国族之人,用同音字若“吕”若“筥”作替代,应该说,完全有其可能。

由此看来,“仲女吕子”之“吕”,应在任姓之“吕”与曹姓之“莒”中选择。具体是哪一个,限于材料,目前似不便进一步坐实,或许今后会有考古新发现给我们提供更为直接的线索。

四 关于相关器物铭文的补充说明

已见著录的涉及“寻”或“噚”字的商周器物还有数件,极容易使人误解为亦属“鄩”族器物,或与“鄩”族相关,故有必要作简单解释说明。今录其铭文如下:

僆簋(《集成》3990,殷商晚期):

辛巳,僆寻,在小圃。王光商(赏)僆沚贝,作父乙彝。

父簋(《集成》4120,两周之际,摹本):

省(?)中(仲)之孙为噚,率乐妇(?)子。父作召(?)伯联保簋,其迈(万)年无疆,子子孙孙羕(永)保用享。

秦公簋(《集成》4315,春秋):

秦公曰:朕皇祖受天命……虔敬朕祀,作噚宗彝,以卲皇祖……

编镈(《近出》94-96,春秋)

唯王正月初吉丁亥,(舒)王之孙、噚楚(胡)之子择厥吉金,作铸和钟,以享于我先祖……

按:上引诸器铭文可分为两组,前三器为第一组,后一器则为第二组。第一组中的“寻”及“噚”字,大致均当理解为祭祀动词或祭名。这在殷墟卜辞中有类似的用例,尤其以历组卜辞最为习见,今略举数例如下:

…申…其寻,[]禾于高祖。《合集》33307,历组

癸丑贞,寻,禾于河。《合集》33286,历组

贞:庚申寻,禾于。《屯南》705,历组

辛丑贞,寻,燎于岳,雨。 《合集》34200,历组

壬□[贞],其寻,告秋。《合集》33230,历组

已丑贞…王寻,告土方于五示,在衣,十月卜。《屯南》2564,历组

上引6条卜辞中的“寻”字,显然是作动词使用的,尤其如“其寻”、“王寻”以及卜辞习见的“弱寻”之辞,颇能彰显“寻”字的动词词性。

又殷墟卜辞有云:

□巳,禾于河,燎……《合集》33285,历组

按:“禾”为“禾”之倒,卜辞中有大量的证据,此不赘。“”为祭祀动词,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将《合集》33285辞与前引《合集》33307、33286,《屯南》705诸辞比较,可以断定,“寻”同样是一种祭祀行为动词,而习惯上大家又称之为祭名。卜辞“寻”为祭名之说,于省吾先生早有详论(30),读者自可翻检,兹不赘引。当然,卜辞“寻”字还有一般行为动词的用例,其词义或与“迎”、“逆”相关,但与本文关系不大,故不烦引。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卜辞中作为祭名或祭祀类型的“寻”,所含甚广,包括“”、“告”、“燎”等非常具体的祭祀行为,而祭祀对象则有祖先神如高祖、五示,以及介于自然神和祖神之间的河、岳、等。

明乎此,则前引第一组金文资料便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其中僆簋铭文中的“僆寻,在小圃”一语,应该理解为器主“僆”在小圃行“寻”祭之礼,而祭祀对象则为目前尚不能释定的“”。父簋铭系清人摹本,多有失真之所,其“省仲之孙为噚,率乐妇子”云云之辞,大致可以解释为省仲氏的宗子(31) 行“寻”祭之礼并以此燕享宗人“妇子”。至于秦公簋铭“噚宗彝”之“噚”,理解为祭名或祭祀动词最为顺畅,其用如同金文中习见的“旅宗彝”(《集成》5406)、“从宗彝”(《合集》5864)中的“旅”与“从”,这里作为祭名或祭祀动词“噚”字,很显然,是沿袭殷墟卜辞“寻”祭之古义。而秦公簋“噚宗彝”之辞,反过来又能证明僆簋、父簋“寻”字为祭祀行为动词的合理性。

现在比较耐人寻味的是编镈铭文中所出现的人名“寻楚胡”。若以中原地区男子名号的一般规律来理解的话,其中的“寻”字似当视作族名,而“寻楚胡”又为“舒王”之子,舒之族姓传世文献中有赢姓、偃姓之说(32),无论取哪种说法,均与本文所论述的“周代寻氏子姓说”相出入。然则,舒为南方“群舒”之国,其文化与中原地区多有不同,这一点似为学界之共识,故“寻楚胡”之名号,似不能以中原文化区的称名形式来分析。例如同属“北山四器”的甚六鼎(33),其铭文有“甚六之妻夫寿择厥吉金作铸飤鼎”之辞,其中“夫寿”为甚六之配偶的名讳,显然也与我们熟悉的中原女性的称名形式有极大区别。这大概可以作为“寻楚胡”之“寻”并非族名的一个非常直接的佐证。所以,笔者认为,“寻楚胡”之“寻”与山东地区的“鄩”族并无必然联系。

五 简单结语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认识:

第一,周代金文所见之鄩氏,应该是文献失载的子姓之国或子姓之族,乃殷商王族之支庶,或为殷末征人方的直接产物,其地望大致在今山东济南附近,与古逢国及乐地相去不应过远。入周后,鄩氏臣服于有周,甚至直接成了齐国之附庸。两周之际的铜器铭文显示,它曾经与曹姓之邾、任姓之吕或曹姓之莒等小国发生过婚姻关系。但到春秋晚期,则为强齐所吞并,并进一步沦落为齐国权臣之私邑。

第二,坐落于今山东莒县、莒南一带的莒国,其族姓似为曹姓,而非习惯上所讲的妀姓。

第三,如果说周代历史上确实有任姓“吕”国存在的话,其地望当在今山东境内,或属史籍失载的泗上小国之一。

第四,尽管僆簋、父簋、秦公簋以及编镈诸器铭文中均涉及“寻”字,但与本文所探讨的活动于今山东境内的“鄩”族无关,相互间不应混淆。

第五,鄩仲匜铭中的“”,似当视为“吕子”二字之合文为妥。而铭文中所涉及的符号“〓”,应该是借笔合文符,这大概也算得上是目前所知的年代较早的合文符之一了。

临朐泉头村乙墓并不起眼,但其遗存,对山东地区史籍失载的古国、古族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而且,从中我们也隐约看到了一段周代齐国在山东地区鲸吞蚕食、征伐兼并的生动历史,这显然超乎原本的想象。

附记:本文初稿草成后,承蒙吴振武先生及刘源博士、孙亚冰女士等师友拨冗指正,谨致谢忱!而《故宫博物院院刊》编审委员会的匿名评审专家,也为本文提供了重要信息,在此亦深表谢意!

附录:本文所引甲骨、金文、竹简、玺印著录书简称

《合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合集》,中华书局,1978-1982年。

《屯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小屯南地甲骨》,中华书局,1980年。

《集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

《近出》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中华书局,2002年。

《新蔡》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

《郭店》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

《玺汇》罗福颐:《古玺汇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

注释:

① 临朐县文化馆、潍坊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山东临朐发现齐、鄩、曾诸国铜器》,《文物》1983年第12期。

② 孙敬明、何琳仪、黄锡全:《山东临朐新出铜器铭文考释及有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2期。

③ 李学勤:《试论山东新出青铜器的意义》,《文物》1983年第12期。

④ 如曹锦炎:《北山铜器新考》(《东南文化》1988年第6期)、《编钟铭文释议》(《文物》1989年第4期),诸文均采鄩氏姒姓之说。而新近读到陈昭容先生《两周婚姻关系中的“媵”与“媵器”——青铜器铭文中的性别、身分与角色研究之二》(《史语所集刊》第77本第2分,2006年6月)一文,同样信奉此说。类似的论著甚多,兹不具列。

⑤ 参见陈絜:《商周金文》页45—46,文物出版社,2006年;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页315,商务印书馆,2007年。

⑥ 按:张亚初先生《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读作“仲女丁子子”,与前引二说不同。不过张先生的意见也非笔者所苟同。

⑦ 参见陈絜:《说“敢”》,载《史海侦迹——庆祝孟世凯先生七十岁文集》,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陈絜、马金霞:《叔鼎的定名与西周历史上的国》,载朱凤瀚、赵伯雄编《仰止集——王玉哲先生纪念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⑧ 按:在笔者之前,张亚初先生已作同样的处理,详见其著《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页156所录释文。

⑨ 顾栋高撰,吴树平、李解民点校:《春秋列国爵称及存灭表》,《春秋大事表》卷五,页569,中华书局,1993年。

⑩ 参见陈絜:《试论殷墟聚落居民的族系问题》,《南开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6期。

(11) 其铭文曰:“鲁侯作姜享彝。”

(12) 其铭文曰:“伯卫父作嬴彝,孙孙子子万年永宝。”

(13) 湖北省博物馆:《湖北京山发现曾国铜器》,《文物》1972年第2期。

(14) 山东省博物馆:《莒南大店春秋时期莒国殉人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3期。

(15) 吴振武:《古玺合文考(十八篇)》,《古文字研究》第17辑,中华书局,1989年;吴振武:《古文字中的借笔字》,《古文字研究》第20辑,中华书局,2000年。

(16) 参见《集成》9538至9541,以及《集成》9514、9516等。

(17) 按:“(鼎)”字为“壶”字之误刻。

(18) 按:社科院考古所编《殷周金文集成》、刘雨与卢岩编《近出殷周金文集录》二书共收器物13337件,资料截止到20世纪末,参刘雨先生《〈商周金文总著录表〉前言》(《古文字研究》第27辑,中华书局,2008年)。另据刘雨先生在“纪念中国古文字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介绍,目前总数已达15000件以上。

(19) 林沄:《花东子卜辞所见人物研究》,载陈昭容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1辑,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7年9月。

(20) 王恩田:《甲骨文中的济南和趵突泉》,《济南大学学报》第12卷第1期,2002年。

(21) 德州行署文化局文物组、济阳县图书馆:《山东济阳刘台子西周早期墓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9期;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济阳刘台子西周六号墓清理简报》,《文物》1996年第12期。

(22) 按:铭文中叔尸自述身世为“丕显穆公之孙,其配襄公之而诚公之女,雩生叔尸,是辟于齐侯之所”,研究者据此认为叔尸宋出。不过这个观点还未成定论,似乎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23) 如郘编钟(《集成》228)、郘大叔斧(《集成》11788)诸器铭文所示,其中郘编钟出土于山西万县后土祠村。

(24) 《左传》隐公十一年孔疏引《世本·姓氏篇》曰:“任姓,谢、章、薛、吕、舒、祝、终、泉、毕、过。”

(25) 《春秋经》隐公二年正义引《世本》云:“莒,妀姓。”

(26) 《国语·郑语》记伯史之语曰:“坛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不足命也。”

(27) 按:吕、齐同宗,于春秋初期尚不至于互相残杀。所谓晋国贵族郘氏,其立族时间并不清楚。《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有“吕、郗畏倡,将焚公宫而弑晋侯”之辞,说明春秋中期晋国已有吕(郘)族,这大概也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涉及晋国郘氏的资料了。而从目前已刊布的郘氏金文资料,其年代均为春秋晚期。所以,从时间上判断,晋国郘氏或许也应该被排除出外。

(28) 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譔异(三订本)》(史语所专刊之五十二)册五“吕”条,页846—847,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7年。

(29)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滕县前掌大墓地》,文物出版社,2005年。

(30) 于省吾:《释》,载氏著《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

(31) 按:“省仲之孙”似可理解为省仲的孙辈,但也可以解释为省仲氏的宗子。关于周代宗族长以“孙”为称之现象,可参方炫琛先生《论春秋鲁仲孙、孟孙、季孙、臧孙等称非氏名及春秋时代人物系“孙”为称之义》(《大陆杂志》卷75第6期)及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第七章中的相关论述。所谓“省仲之孙”也即省仲氏的宗子很可能就是器主“父”的自称。

(32) 分别参见《路史》、《世本》及《通志·氏族略》,而曹锦炎先生取偃姓说,似可从,详见其著《编钟铭文释议》,《文物》1989年第4期。

(33) 按:“甚六”也即前述编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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