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基本特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权威性论文,当代中国论文,体系论文,特色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治权威实质上是由民众心理、感情、态度、信仰所表征的对公共权力体系认可的价 值,体现为社会成员对政府(政治权威人物、执政党、国家机构)、政治制度(立国原则 、基本制度、体制、基本国策)及其运行过程所构成的政治体系的自觉服从、自愿认同 。当社会成员的大多数作出了政治体系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的主观判断时,就意味着 其具有了权威性,否则,政治体系就面临挑战。政治体系的权威性不是自然形成的,而 是公共权力掌握者着力塑造的结果。政治体系的权威性是国家和社会生活正常发展的前 提条件,因此,建构政治权威便成为国家权力掌握者领导活动的基本内容之一。但是, 时代条件、国家政权性质及其面临任务的差异,却使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政 治权威建构具有不同特点。笔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 代党的领导集体的战略决策及其实践已使当代中国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建构显现出一些新 特色。
特色之一:以执政党政治权威建构为基点支撑政治体系的权威性
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治都是政党政治。执掌、参与和影响国家政权是政党活动 的基本方式。政党的这一属性及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表明了执政党政治权威建构对整 个政治体系权威性维系的意义。但是,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存在状况 对政治体系权威性影响的程度及其后果则有较大差异。经验表明,在西方发达国家,执 政党政治权威丧失的后果集中表现为政府更迭,一般不会引起政治体系其他部分伤筋动 骨的变化。特别是其政治制度的“刚性”权威阻隔了因执政党、政府权威消失可能带来 的连琐反应,政治权威丧失被限定在政治体系自我调适的范围和一定限度之内。但在前 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权威的丧失却引发了政府、政治制度以至政治地理意义上的 国家即整个政治体系权威性全面丧失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为什么从现象上看同为执 政党权威丧失的现象却带来了大相径庭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政 治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乃至国家共同体)都是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进程中设计、创造出 来的,也就是说,政治体系的各部分是在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条件下逻辑演进的结果,共 产党是政治体系赖以存在的依托,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权威的丧失必然导致政治体系 权威性的全面丧失。与此不同,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上,当民族国家出现时,它的基 本政治制度也随之确立,但政党这一政治现象并未产生。这意味着其政治制度是政党建 立的基础和存在依托,执政党权威性的丧失一般不会危及政治体系的其他方面。二是在 共产党掌握政权的条件下,多数国家都将党内的权力配置模式、制度安排及其遵循的基 本原则运用于国家的政权建设,因此,党的权威的丧失就会导致政治体系权威的衰微。 而在西方国家,政党的组织制度及其原则则是由国家权力建构模式与制度安排决定的, (注:赵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第366—367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 4年版。)国家制度处于主导性地位。三是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体现为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 的全面领导,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权威性的弱化,必然会在社会生活中引起相应变化, 甚至失去对社会生活的领导权。在西方国家,政党作用的主要范围限于政治领域,其政 治权威丧失的社会后果是有限的。正是因为不同类型国家政治发展历史进程与政党执政 方式的差异,使执政党的权威性对不同类型的国家具有了不可简单类比的意义,表明了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建构对整个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存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性质,以执政党权威建构为基点支撑政治体系权威性,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模式,是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求。
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以执政党权威建构为基点支 撑整个政治体系的权威性显得更为重要。首先,党的新老交替使政治权威建构成为新课 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们党的新老交替是真正意义上的代际交替。“历经战争的老 党员基本上已经不在工作岗位了,党内成分发生了变化”。(注:冷溶:《江泽民领导 下的中国》,《党的文献》,2001年第4期,第44页。)作为今天执政党的党员群体,是 政权的承受者。如果说在过去的年代里执政党政治权威的本源是人民对党领导的“革命 ”及其成功的事实的认同,那么,在新世纪,执政党政治权威的维系除了具有这一历史 资源以外,更主要地则在于人民对党领导的“建设”及其成就的认可。尽管时代变迁使 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基础和建构内容产生了从“革命”到“建设”的置换,但由人民支持 、赞同而赋予执政党政治权威这一根本点却是不变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在 思想、组织、作风和政治上能否继续保持纯洁与统一,具有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代表 人民的利益,便成为党以及整个政治体系权威性存续与否的关键所在。其次,腐败现象 的滋生和蔓延吞噬着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基础。腐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丑恶现象。 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政权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取得了阶段 性成果,但在总体上未能有效制止其继续滋长。“腐败没有被铲除,反而升级了。腐败 者的职务更高了。腐败发生不是一两个地方,是一片、一伙、一帮,恶性发展”(注: 郑天翔:《反腐倡廉,纯洁党风》,《党的文献》,2001年第4期,第7页。),以致于 在今天遏制其蔓延势头成为人们的基本企盼。腐败吞噬着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基础,消解 着党的凝聚力、号召力以及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党的信任与忠诚,成为关系党和 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能否通过反腐倡廉建构自身的政治权威是关 系整个政治体系权威性维系的根本。最后,我国社会的多元化走势使执政党政治权威建 构问题凸显出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推动与市场经济的双重作用之下,我国由相对一元 社会走向多元社会,传统的社会群体如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出现分化,许多人自觉不 自觉地进入新兴的利益群体,“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 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 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一些人是社会转型的受益者,也有人成为 经济增长中被边缘化的社会成员。社会分层化、利益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的发展取 向,以及各利益群体之间客观上存在的矛盾、对立以至冲突,使执政党政治权威的维护 与构建面临全新问题。如何在传统社会群体分层化加速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使党既能保持 自己的无产阶级性质,又能最大限度地赢得绝大多数群众对党的决策及其实践的认同, 进一步提高执政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权威性的程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 问题。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肩负着全面领导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历史使命,怎样才能使党一 如既往地得到人民的信任、认可和支持,使政治权威与时俱进,并实现其向整个政治体 系的逻辑转移,是政治权威建构的关键。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在理论上科学地 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基本问题,(注:江泽民:《在庆祝中 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为新世纪执政党和整个政治 体系权威性的建构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第一,要求从人民利益取向上建构执政党以 及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与一切剥削 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她的一切工作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 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以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正是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和不断 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历史实践为执政党和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存在与维护提供着强大 的物质、精神和群众基础的支撑。第二,要求从拓展党的政治基础的取向上建构执政党 的政治权威。江泽民同志指出:“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 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纲和党章,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 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这 既是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政治权威建构理论与实践上的创新,也符合政党发展的一般规律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性质要求党员主体必须来自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政治 力量,但从其他阶层吸纳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也是客观要求。一个政党的党员可以有不 同的出身,但每一位加入党组织的成员必须把自己的立场和世界观转到对党员的要求上 来,以党的信仰作为自己的信仰,为党所代表的利益而奋斗。这样做既壮大了党的队伍 ,也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增强而不是削弱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在我国新 兴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出现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党的向心力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 的问题。拓展吸纳党员的范围并通过他们影响其周围群众的态度与价值取向,实现政治 权威深度与广度的提升无疑具有特殊意义。同时,吸收社会其他方面符合党员条件的优 秀分子入党,也有利于党在保持自己先进性的前提下,促使党的队伍的科技、文化等素 质的全面提高和现代性的进一步增强,真正成为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代表者。第三,要 求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民族复兴的取向上建构执政党的权威形象。共产党是自 强不息、奋发图强、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的伟大政党。战争年代的浴血奋战、建国后的艰 苦创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几年的励精图治,终于使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自立于世界 民族之林。在新世纪,通过全面创新建设富强、民主的国家,实现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已成为党的基本追求。它体现了人民的根本愿望,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党和政府确立的伟大目标及其实践,使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建构获得了时代潮流、中国社 会发展方向和民族复兴理念的有力支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经验反复证明的真理, 也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曲折发展沉痛教训的深刻总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 的国际国内形势,只有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建设党,引导党前进,执政党的政治权 威就会与时俱进。党在领导国家和社会生活进程中其权威性也必然会向整个政治体系逻 辑转移并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和提升。
特色之二:以公共权力的自我约束塑造政治体系的权威性
社会自主性缺乏,国家始终处于强势和支配地位是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虽然使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却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由此决定,社会发 展主要依赖于国家自上而下的政治发动。这一运作机制的好处在于社会发展能够有领导 、有计划、有步骤地朝着预定目标前进,不足之处则是社会难以形成对公共权力的有效 约束机制,政治决策的偏差和失误往往会造成全局性的不良后果而不易纠正,甚至导致 信任挫折,不利于政治权威的维系与提升。因此,在社会不能提供有效约束力的条件下 ,将公共权力置于自律的基点上以建构政治权威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同时它也是20 世纪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在权威建构上的基本选择。
(一)在权利与权力关系格局中依照民主政治的要求创设政治体系的权威性。权利与权 力的相互制约是现代社会公民与国家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形态。权力是权利的保障和约 束机制,权利运行的外在界限正是国家权力表现权威的领域。权利若不受权力约束,则 会异化为特权或导致无政府状态,使权利自身失去存在的可能。权利是权力的基础,如 果权力不受权利制约,权利就会在强大的暴力面前化为乌有。而不以权利的存在和维护 为基础的权力运作则会使政治权威严重缺失。因此,建立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权利与权 力关系格局是创设政治权威的基本内容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在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上,适度改变国家权力的强 势态势,使民众在对广泛权利享有的切身感受中增强对政治权力的信任感和自觉服从的 心理以创设政治权威,便成为党和政府新的思路与实践。首先,在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 上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其表现一方面是维护人民代表的权利,如90年代,人代会收到 代表的提案、意见、批评逐年上升,仅1998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就收到提案830件;另 一方面,保护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如1996年全国人大就接待来访群众13746人 ,办理来信67600件。特别是2000年修改婚姻法过程中,民众以各种形式和途径自觉地 参与宣传、讨论、提出建议、意见,其参与规模、深入程度和参与热情都是空前的。在 民众广泛参与、其主张和要求得到有效整合基础上形成的重大决策必然会得到普遍认同 ,政治权力及其运行的权威性也不言而喻。其次,作为舆论工具的新闻媒体自上而下的 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出现一定变化,开始将民众话题纳入传媒焦点。而政务公开、特别是 政府上网工程的逐步实施,使公民权利的行使获得了制度化与现代科技的支撑,进而使 媒体成为公民影响政治运行过程,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最后,依法处理基层国家 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如近年来诸多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对村民自 治权利的维护以及对国家权力自我扩张特性与非制度化行使现象的抑制等,使公民权利 得到了有效保障。对公民权利全面而有效的维护,使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价 值取向鲜明地标示出来,国家权力权威性的基础也更加坚实。
(二)以“法治”方略规范公共权力,创设政治权威。以“法治”作为制度安排创设政 治权威古已有之。但是,在古代社会,法治仅仅是维护国家权力的工具,而国家权力尤 其是最高国家权力却不可能受到控制与约束并严格地按照法律来运作。因此,“法治” 只能是“治民”,其权威性的存在不是基于民众内心的自觉服从,而是以民众对严酷惩 罚的恐惧为特征的一种社会状态。近代社会以来的“法治”理念与实践则是“民治”, 即政治权威以被统治者对统治者形式上的“同意”为基础。在我国,“法治”方略有着 特定的内涵。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 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 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 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注:江泽民:《在中国共产 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97年)。)从规范公共权力的视角分析,法治方略有 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来行使国家权力。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不在 于国家有没有法律,而在于国家权力运作是否严格依法。“法治”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 的权威,一切国家机关都严格执法。国家权力的运作和社会秩序的维系有相应的制度规 范与程序控制,不受领导者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的影响,以法律为依据和基本准则,坚 持权力行使的程序性、法律性。第二,“法治”方略要求权力运行以民主为基础。没有 民主的法治是“治民”,民主基础上的“法治”必然是“民治”。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 当家作主的国家,“民”是“治”的主体和国家权力的本源,它在逻辑上要求体现民意 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至上的性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行使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与 民意的支配。只有这样,国家权力的运作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服从,具有权威性。因 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质上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 结合的治国方略,是国家机关权力行使方式的创新,也是政治权威建构上中国特色与时 代潮流的统一。第三,执政党要依法执政,依法领导。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我 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党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党的领导是依法领导,依法执政,是将党的主张 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 张的体现。因此,党的领导实际上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 与自由的基础上,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方式管理国家与社会 事务。正是党依法执政,依法领导的执政方式的创新及其与法治方略的一致性,使党的 领导最大限度地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服从,为政治体系权威性的维系提供了根本保 障。
(三)以“德治”方略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创设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对任 何国家而言,法律都不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惟一准则,其原因是它不可能覆盖全部的社会 关系和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同时,法律作为外在的强制性调整手段,要内化为人们的 自觉意识需要有其他社会规范与之配合才能有效实现。而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由人 设计和推行的,即便它再完美,如果没有综合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予以实施,其适用结 果也会大打折扣。(注:尤俊意:《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方略的新探索》,《政治 与法律》,2001年第3期,第11页。)因此,在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同时,江泽民同 志又将“以德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并使之与“依法治国”相配合,使治国方略的 时代性与中国特色更加凸显出来。德治中的“德”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今天,它指的是 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道德体系。其内容包括人类历史上形成的在今天仍有 积极意义的道德传统、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三个层次。“以德治国”所倡导的 道德规范虽然是面向全体公民的,但其内容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则意味着国家公职人员 是道德所规范的首要社会主体,(注:《中宣部负责同志就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 纲要>答记者问》,《经济日报》2001年10月26日。)因为他们作为道德楷模的榜样放大 效应与其在道德上的失范所带来的影响和社会后果都是普通公民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是对“法治”方略的否定,而是为了 最大限度地保证其有效施行和实现,使政治体系权威性获得法治与道德的双重支持。第 一,广大党政干部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确立,不但能使其个 人人格实现完善与升华,作为权力掌握者其人格魅力甚至会转化为执政党、政府权威本 身,即实现政治权威的有效位移与延伸。第二,道德作为内在自觉的行为规范,其功能 主要在于事先引导而不是事后纠错,它一旦在守法取向上内化为权力掌握者的一种义务 ,就会使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与政治权威的建构具有道义的力量。第三,道 德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自律性行为准则,以此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不但有利于减少社会磨擦的强度,形成异常情绪自我化解与释放的机制,而且会使政 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成本大大降低。我国是一个法治传统比较薄弱的国度,这种以法律 和道德自律相结合的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路径选择符合国情,对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行为、塑造其良好的政治和道德形象,取信于民,使政治权力及其运作获得人 民群众的支持、服从和认同,保障政治体系权威性在时空上的延伸具有根本性意义。
特色之三:以意识形态创新为导向建构政治体系的权威性
意识形态对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影响具有两种取向,即否定取向的消解功能与肯定取向 的支持功能。就后者而言,意识形态作为对社会发展以往历史、现实状况、未来远景及 其演进过程的主观诠释,在塑造社会成员的政治价值取向并通过政治社会化将其内化为 人们的心理定式和行为模式,从而达到对政治权威以及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政治秩序的认 同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其“软灌输”的方式和潜移默化的作用能够使表现为直接支配 力的政治权力转化为具有影响力的政治权威,有利于社会形成自下而上的自觉服从状态 ,为权力运作和其它制度安排提供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与较大的操作空间。但是,意识 形态支持政治权威的功能也受制于自身状况:一是意识形态与一般社会意识之间客观上 存在的差异和张力;二是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精英的创造物,能否内化为大众意识,取决 于其自身的融合与提升能力;三是意识形态科学性、合理性的程度影响着社会接受的程 度;四是意识形态所折射的利益追求与社会利益取向之间的相关性的状况等等。总而言 之,意识形态自身的特性,决定了任何执政党和政府为维护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必须解 决意识形态与社会基本价值取向之间的相融性问题。或者是前者融于后者,或者是后者 融于前者,或者是寻找二者的结合点,以意识形态的创新来建构政治权威。20世纪90年 代以来,上述第三种路径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选择。
(一)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观念纳入意识形态的创新之中,为政治体系 权威性的建构提供新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形成了一系列全新的思想 和观念,如新的理想观、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利益观、权利观、人才观,以及自 主、自信、自立、竞争、效率、民主与法治意识等等,必须将其科学地纳入政治意识形 态的框架之中,实现意识形态的创新。经验表明,守常不变的意识形态最终只能成为政 治权威建构的“遮蔽”而不会成为其得以维护的有效资源。任何致力于维护政治体系权 威性的政党和政府,都必须在现实批判和自我反思的基础上进行意识形态的创新,因为 只有创新才能有效反映社会发展的趋势,使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要求在意识形态 中体现出来,从而增强人们对意识形态的信仰与感情,最大限度地实现意识形态在政治 权威建构上的整合功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经济发展与世界接轨 ,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使意识形态创新具有了现实的必要性和前提条件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新观念则为意识形态创新提供了思想素材。中国共 产党意识形态创新的实践,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使政治权 威的建构通过意识形态创新获得了新资源。
(二)汲取人类文明的思想精华,实现意识形态创新,拓展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先进文化 基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理论创造,是在我们党一贯坚持的 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实际进行的创新,它决定了意识形态创新 及其所支撑的政治权威的性质和方向。同时这种创新也是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上对 人类文明成果的扬弃。一方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汲取,如对爱国主义、自强 不息、大局观念、忧患意识、信任感、责任感、合作意识等体现中华民族精神的思想、 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弘扬与倡导,以及对“以德治国”等思想的现代诠释与运用,不但极 大地丰富了意识形态的内容,而且从开发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层面有效地提高了 人民对意识形态及其所支撑的政治体系的认同度。另一方面是对国外历史上形成的具有 人类文明本质和“普适性”价值的优秀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国家间 文化广泛交流与碰撞、政治上的相互影响不断加深的当代社会,这种创新使意识形态增 强了对国际环境的适应性和自我调节能力,为政治权威建构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条件和 坚实的先进文化基础。
(三)解决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基本问题,以意识形态创新提升政治体系权威性 。改革开放之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理解,曾经成为影 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问题。(注: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人 民出版社,1993年版。)邓小平同志在科学回答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创造了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理论,从而实现了党的历史上意识形态创新的第二次巨大飞跃。20世纪90年代 以来,国内国际形势的历史性变化使“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日益 凸现出来。江泽民同志站在中国的立场上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同时从全球的角度审 视中国问题,提出了以“三个代表”为核心内容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就 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和能力,在应对各种挑战和考验中建构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开创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 天地,它预示着又一次意识形态创新的巨大飞跃,对新世纪执政党和整个政治体系权威 性的建构与维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以意识形态创新支撑政治体系权威性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又使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呈现出“一体多层”的开放态势:处于基础层面的是由人类文明演进 而形成的作为文明成果的最基本的思想范式;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理论原则与行为准则构成意识形态的主体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其最高层次,是灵魂和指导思想。这不但使意识形态最大限度 地囊括和整合了社会成员的利益追求与基本的价值取向,为政治体系权威性的拓展提供 了空间范围和群众基础,而且意识形态三个层面在逻辑上的渐次升华,又使其马克思主 义取向得到维护。意识形态的创新有效地支撑了政治体系权威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满 足了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并科学地实现了二者的有机统一。
特色之四:以提高政府绩效为目标建构政治体系的权威性
政治体系权威性的维系最终还是取决于政府绩效,即执政党和国家机关促进经济增长 和创造就业机会、保障社会公正、维护国内秩序与国家主权的实际能力和状况,从一定 意义上说,它与政治体系权威性程度成正比。
(一)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以政府有效性支撑政治权威。有效性是指政府的作用,权 威则表征着政府的价值。虽然具有权威的政府不一定都是有效的,但没有有效性的政府 其权威肯定会逐步丧失。有效性在当代世界集中体现为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它也 是政府绩效的核心与政治权威维系的关键所在。经验表明,在国家经济停滞和衰退时期 ,政治权威往往会面临挑战,即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此,经济发展的优先性和中 心地位一般会成为政府政策选择的刚性原则。对我国而言,生产力发展状况、经济总量 和人均经济指数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的弱势,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不断满足人民日 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质的规定性以及由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国民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 强烈期盼等,更要求将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作为政府绩效的核心。在20世纪90年代,特 别是中共“十五大”以来,党和政府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 为国人和世界所公认,中国已成为世纪之交世界经济中的亮点与增长最快的地区。而在 这一进程中,党和政府成功地应对和处理如亚洲金融危机、美国9.11事件等对我国经济 发展的不利影响,在加入WTO之前对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的进一步提 升与拓展,以及国内政策上的一系列变革与创新,使党和政府驾驭全局、抵御风险的治 国能力都非常突出地体现出来。正是这种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确立起了党 和政府的崇高威望与人民群众对其的坚定信念,有效地赋予了政治体系以权威性价值。
(二)实现经济发展基础上的社会公正以确立政治权威。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党和国家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使政治体系 的权威性程度不断提高成为不争的事实。当然,经济发展并不是政治权威存续的惟一理 由。从国外的经验教训来看,在一些国家,经济发展了,甚至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 但其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却因人民对自身生存状况满意度的不断下降而消失。原因可能是 多方面的,而社会不公正现象的严重存在则是一个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在物质文明发 展的同时需要有以公正为特征的制度文明与之相适应。经济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运 行并不必然地带来其成果享有的公正性。对此,必须有清醒的、理性的认识。在我国现 阶段,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整体财富的巨大增长与部分边缘化了的社会成员对其享有 上的不同步性现象的存在,以及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整体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与部分 社会成员期望值之间的差距,特别是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及其导致的对经济发展成果占 有上的不公正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基于此,20世纪 90年代以来,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本国策的同时,引导和规范社会朝着经济 发展及其成果享有上的公正性方向前进便成为党和政府的战略抉择。公正是一种道德评 价,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它必须依靠政府引导、制度规范乃至强制才能有效 实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和我国加入WTO的起始阶段,就将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 其成果享有的公正性作为党和政府关注的基本问题,通过法律支持、政策引导、制度保 障,调整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上差距 扩大的态势,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与扶持,特别是对社会丑恶现象的遏制和打击 ,表明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公正问题的高度关切和以制度文明建构政治体系权威性的价值 取向。
(三)提高国家认同意识,以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提升政治权威。政治存在于国内、国际 两个领域,国内政治以特定地理疆界为限,即以地理意义上的国家为独立的政治地域单 元,它是一个国家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载体和空间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体系 权威性存在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就是保持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 解决国家认同问题。国家认同的内容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国内认同,即国内不同地 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以及作为个体的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它是决定作为政治共 同体的国家能否存续的根本因素。另一方面是国际认同,即国际社会对一个主权国家的 政策与外交承认的状况。虽然国际认同并不构成国内政治权威内容本身,但它却是影响 国内认同并进而影响政治体系权威性存续的重要因素。在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国家间 联系与交往日益加深,对主权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干预的不合理现象仍然存在的条件 下更是如此。尽管国际认同对国内政治权威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但它毕竟是通过国内 认同起作用的。由此决定,政治体系权威的建构只能以国内认同为基础。
国内认同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认同。特定国家的人创造了特定的文化,文化又把人连 结在一起并赋予国家以意义,使国家在文化的传承中得以延续。因此,继承和弘扬民族 文化,对于有效提高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度并进而增强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 意义。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伟大国家,也是一个正在步入现代化强国的社 会主义国家。悠久的文化传统在漫长历史演进中的连续性,使国家认同基础上的政治统 一成为发展主流。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目前尚未实现完全的统一,台湾与 大陆还处于分离状态,这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及其国际地位的提高带来了不利影响。 台湾当局分裂祖国的政策与活动,亵渎了全体中国人几千年来所固有的对国家认同的神 圣感情,因此,它不但被祖国大陆所唾弃,也受到台湾民众的反对。台湾与大陆在文化 上同根同源,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如爱国主义、自强不息、大局观念、忧患意识, 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归属感等思想和理念是两岸中国人共同的历史传统,它塑 造了中国人强烈的国家认同意识与维护国家统一的情感、态度和行为模式。正是这一民 族精神的不断发扬光大及其所特有的整合功能使中国由过去走到现在,可以相信,它也 会使中国以统一的姿态走向未来。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中华 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所具有的国家认同与整合功能将会得到进一步放大,党和政府从开发 和利用优秀文化传统资源的层面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绩效也会得到更为充分的展现。
政治制度安排是文化认同的外在表现形式及其现实性保障。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党和 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确立的并不断重申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注:江泽民:《在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一国两制”是实现这一 任务的基本国策和制度安排。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建立 ,“一国两制”构想便以制度化的形式开始运作,国家在统一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几年来,香港、澳门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基本事实以及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制 度安排的信守,进一步赢得了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支持与赞同。随着祖国 大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发展,必将大大增强国家的向心力,为祖国统一 大业的最终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并由此而进一步提升政治体系的权威性。
政治权威是由民众心理、情感、态度和信仰所表征的对政治体系认可的价值,这种认 可的价值不是自发产生,它实际上是由政治体系所具有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塑造 的,没有政治体系这一功能的充分发挥,就不可能有政治权威的存在。而政治体系功能 的发挥则受制于自身的性质、利益取向和政府绩效的状况,因此,任何致力于建构政治 体系权威性理想状态的执政党和政府都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否则,其追求的权威性就是 虚幻之物。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在政治体系权威性的 建构上我们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执政党权威建构为基点,以公共 权力自律为核心,以意识形态创新为导向,以政府绩效为目标,并将人民利益的价值取 向作为主线贯穿于这四者之中,即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它不 但标明了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鲜明的价值追求,而且也符合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的规律 性以及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具有科学性的特质。因此,我国政治体系权威性的建构是 价值与科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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