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洪
惠州市博物馆 广东 惠州 516000
摘 要:古建筑是人类遗产的实物表现、城市的凝固记忆,是城市意像的主体标志性符号,对其进行科学性的保护与利用对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古建筑保护的作用,并对现今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所存在的问题作出讨论,深入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中小城市的古建筑。
关键词: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问题;应对措施
前 言
中小城市建筑是一个现代化的标志,也是其进步发展的证明, 中小城市中古建筑的意义重大,不仅仅是历史文化的一种积淀,同时也是中小城市历史的见证。然而,由于多种原因,有许许多多的古建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破损甚至毁灭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对古建筑的保护以及合理修缮,提高古建筑寿命的工作迫在眉睫。此外,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为中小城市的地方经济带来效益。
1.古建筑保护的重要作用
城市中的古建筑类文化遗产的保留程度和保护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实力的体现,更是这座城市的科学文化、社会生活及风土人情的缩影。它们充分展现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有别于西方建筑体系,影响着周边国家的建筑特色,形成了东方古典建筑体系。古代建筑和其他物质文化遗存一样,是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实物,是研究历史的实物例证。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进程中,出现了众多极具代表性的古建筑,其以自身的独特风格向我们充分展示出了古代中国工匠技艺的博大精深,更对当今建筑领域有着极大的启迪和师范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民对文化的需求日益迫切,古建筑在新的时期又担当起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这样一个新的历史使命,它们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对古建筑的保护、维护、活化利用势在必行。
2.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现存问题
2.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根据相关调查显示, 我国目前中小城市的古建筑大多位于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山区地区,多为单体性建筑结构,再加上古建筑长年失修、农村条件设施较为落后等问题,因而对其整体展开保护也有一定难度。
2.2古建筑管理机制不健全
基于我国制定的《文物保护法》中的规定及实施细则,古建筑都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展开合理保护管理。然而部分古建筑,如庙宇、家族祠堂等建筑先前都是由各个村组织进行使用管理。随着时代进步,这些古建筑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便不再使用,逐渐成为村民堆放杂物的公用建筑,无人对其展开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受到地方经济水平制约无法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导致大多数中小城市的部分古建筑损坏严重,不少成为“危房”。
2.3古建筑保护意识薄弱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方向基本集中在经济建设上,城市的改建、扩建一直从未停止过。在这一过程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古建筑已经被大肆拆建或改建,部分古建筑在改建过程中受损严重。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为了经济利益而将古建筑私自拆除变卖,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差异,这些古建筑破坏、违规拆建事件很少能让文物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知晓并制止,而当地或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只有在得到举报之后才能发现这些破坏行为,等到发现后,这些古建筑往往已经受到一些不可逆的损坏。
3.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措施
3.1 提高公民保护古建筑的思想意识
提高公民保护古建筑的思想意识不容忽视,近年来,在古建筑上刻字的情况愈演愈烈,对古建筑的破坏程度极高,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古建筑的重要价值不言而喻,古建筑作为一个民族精神的杰出代表,被公民以刻字的形式而任意践踏,实为国之不幸。提高公民保护古建筑意识的问题,需要从根源上进行解决,在学习阶段,要做好古建筑保护的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3.2建立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机制
基于目前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现状和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各级政府应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进而更好地保护古建筑,不让其受到人为的损坏。对于目前基层文物、古建筑管理工作者来说,首先要不断提高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各地百姓的文物保护意识。其次要落实古建筑保护责任制,展开科学保护。以东江民俗文物馆为例,为记录历史,展示文化,该馆围绕省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机制:
(1)东江民俗文物馆成立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博物馆馆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民俗馆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上级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此外民俗馆成立有义务消防队。
(2)在硬件设施方面,东江民俗文物馆从开馆就安装有消防监控及联网报警系统,有专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目前系统运作正常;场馆安装有消防栓,配备有微型消防站及灭火器等设施(其中配有25具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和5个3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3)在软件建设方面,建立有火灾应急预案、防火巡查、检查,控制室值班、用电、义务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管理等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建立有完整规范的消防档案。
(4)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做好登记记录。发现隐患马上予以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此外,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消防知识培训及两次消防演练,同时还邀请市消防局警官进行现场观摩和指导。为做好应急灭火救援等方面打下较好基础。
(5)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宣传,在建筑醒目位置张贴防火、禁火标志和“四个能力”建设等标识。此外,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119、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对外发放有关消防的宣传资料。
3.3中小城市古建筑保护、修缮须遵循相关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保养、迁移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古建筑原状的原则。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价值,一旦改变其样貌原状便失去了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学研究价值大大降低。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应注意不要对古建筑的主体结构、部件造成破坏,同时要保持古建筑的原状,不可私自改造。例如,在对古建筑进行修缮过程中,对于已经遭受破坏或缺损的屋脊、柱子、瓦砖等部件应严格按照原有规格、纹饰制造,要在不改变其原样的基础上达到修旧如旧效果。对于已经遭到损坏的古建筑来说,相关专业人员要对其展开详细调查取证,并与相关古建筑方面的专家进行沟通讨论,才能在修缮过程中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时代风格和建造工艺。
4.古建筑的利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 古建筑的保护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将其合理利用、发挥最大的社会功能才是文物保护工作者最终目的。目前我们中小城市中多数古建筑都是不同历史时代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资源,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与建造之初迥然不同。例如,博罗县公庄镇官山村东、西四角楼是保存较为完整的建筑,对研究清代的角楼和围屋建筑具有一定的价值。详见图1。
图1 官山村东、西四角楼
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原则来处理这些问题,又要积极创新,使利用的方式多样化,竭力在城市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古为今用”契合点。建议采用以下方式:
(1)维护原建筑格局,作为宗教祭祀场所。祭祀是人们宗教信仰的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的表现,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的象征,共同的信仰维系了乡土感情,培养民族自豪感。
(2) 宣传与展示传统文化的场所。文物建筑直接的功能是作为城市文化性建筑和展览性建筑而存在的。同时延续的公益性文化功能的使用则能对建筑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也进一步提升了古建筑的背景文化,进而影响到城市文化。可以考虑发展成与建筑文化相关的博物馆。
(3) 开发成为居民休闲停留的场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风貌要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人们已经不是以往仅仅满足于有地方住的状态,而是要住的好。结合已有文物建筑,在其周边开辟休闲广场,丰富了市民生活,使原本封闭的空间有透气的感觉,具体规划时应体现到空间轴线和层次的运用。
(4) 作为文物建筑旅游景点。旅游事业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在全国内不断盛行,旅游事业不仅能为政府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扩大宣传效应,比如通过一些媒体和影视情景剧的制作来扩大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
5.结语
古建筑物是一种不可再生文化资源,是对社会史和文化史的见证, 它深厚的文化底蕴象征着中华民族伟大特色。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古建筑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这种破坏通常都是不可拟的,因此需要通过合理的措施,加强对中小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这对人们群众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方面都有积极作用,进而弘扬民族文化的繁荣进步。
参考文献
【1】林源.中国建筑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2】吴少红.浅析古建筑文物的保护与利用[J].赤子(上中旬).?2015(15)
论文作者:张泽洪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6
标签:古建筑论文; 中小城市论文; 建筑论文; 文物论文; 城市论文; 文化论文; 东江论文; 《文化研究》2018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