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育实效性的心理基础_思想品德论文

论德育实效性的心理基础_思想品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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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经济体制的转型带来了对社会传统秩序的冲击,道德标准出现了多元化,社会道德对行为的约束开始下降,因此,社会对建立适合经济发展的道德新秩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提高德育质量,国家加大了对德育的投入,在课时、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德育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思考实效性的问题,即德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的教学在学生的思想形成和行为塑造方面的实际效果如何。德育的实效性应体现在:(1)学生愿意接受德育,认识并理解接受德育在人生中的重要意义,能够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鉴别,进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2)学生个体的道德行为健康发展,并通过学校为社会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进而影响社会道德秩序改善,提高国民素质。目前的德育无显效性,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学生品德形成的心理分析,缺乏一套适应学生品德主体性发展的有效的德育方式和方法。要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以一致化为前提,强调外因的说教式德育,切实重视心理因素在思想道德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一、个体社会化倾向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内部动因

德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使社会道德个体化并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康发展。从人的发展过程来看,其行为倾向指向两个方面:一是生理的发展;二是意识的社会化。前者是为了延续生命和肉体的享受,后者是为了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因而发展自己的社会性。这种社会化的心理需求,与外界环境要求相结合,就奠定了道德发展的基础。从每个人发展结果来看,个体最终都能建立起自己的道德体系,个体成长的过程是寻求和掌握社会规则的过程。因此,思想道德是后天习得的,是在个体要求社会化条件下,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正确有效的德育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一定阶级和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的社会成员。青少年时期是思想道德形成的关键期和最佳期,学生在进行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参照体系和发展方向,学校德育起着保证方向和保持动力的引导作用,德育实效性体现在能否促成个体与社会的良性适应。另外,德育过程和学生思想品德观念的形成过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德育过程是自上而下、由外向内的过程,个体的思想品德的形成是由下向上、由内向外的过程。德育的高投入没有带来高产出,主要原因之一是混淆了这两个概念,缺乏对学生个体的心理因素的研究和开发,不是学生厌恶了德育,而是德育自身的适应性问题。

1.个体有接受社会思想道德的心理认识倾向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是有乐群性的,有一种合群倾向,拒绝孤独、不受排斥、受人欢迎,是心理上的需要。个体迫切需要将自己纳入一定的群体,在群体中找到自己适宜的位置,有着强烈的归属意识。

2.个体有进入社会、体验社会的心理要求

由于观察或经验的获得,使个体认识到,必须按照所属群体的共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行为,即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群体的规范,必须掌握社会生存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规范,学生对进入社会的强烈向往,以及学生的模仿性和可塑性,为德育提供了心理基础。同时,个体有积极再现社会道德的行为倾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人既是社会关系的客体,也是社会关系的主体,是主动参与实践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人对无论以何种渠道或何种方法掌握的社会道德和知识技能,都会进行再加工,使之成为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法则,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加以应用,或反作用于社会和其他人,即使是同一种道德行为,经济个体的个性化后,也会赋予不同的特征。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也不例外,学生不仅愿意接受思想品德的教育,同时还会积极去验证,利用反馈的信息,或观察学习所获得的经验,调整自己的思想道德结构和行为,从而满足个体展示自我、印证自我的心理需求。青少年正是在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逐渐成为社会的人。

3.个体要求社会化的内部动机是个体道德行为发展的动力

青少年要求社会化是个人积极参与活动的内因,要求发展的内因与其自身已有的道德水准,以及社会的道德要求,几方面因素的矛盾运动,促进青少年道德水平的发展。因此,符合青少年道德建构要求的德育,才是具有实效性。

二、道德主体性建构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基础

社会道德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而品德则是社会道德在个人身上的具体体现。个人品德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受社会的制约,还要受到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带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性和主观性。青少年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青少年主体的自我调节活动,社会环境包括教育所施加的影响,只有被青少年主体所选择接纳并成为对象时,才会对主体的发展产生影响。但是,对外界刺激是否做出选择,是青少年根据自己对情景关系的判断所做出的决定。因此,有实效性的德育,应该是在正确引导下,学生积极投入的自我教育。

1.重视品德心理发展的多开端性

品德心理的构成,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即知、情、意、行,这四种心理成分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作为学校德育来说,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选择不同的开端,无论选择哪一种成分作为切入点,最终目的都应该达到四个方面的和谐统一发展。品德心理构成的不均衡发展,知行不一,是造成德育无效或微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在中小学生的道德发展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意义障碍”,即在教育中,学生已能正确理解和判断某些道德知识观念及其行为,但并不立刻内化成为道德信念[1]。在现实生活中,甚至可以看到“不理睬”或是“对立”现象,产生类似障碍的主要原因有:(1)现行的德育方法往往把德育作为一种知识传授,不重视青少年已有的道德水准,或对青少年的道德加工能力认识不足。同时,知识的传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学生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这就容易造成消极对待行为和逆反心理,不利于青少年的道德建构的发展;(2)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教育不一致,或是老师和家长自己的言行不一致,导致学生在道德认识与判断上产生混乱;(3)青少年对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的认识过于理论化、抽象化,无法引起相应的道德体验,继而缺乏主体的投入。因此,在德育过程中,要加强道德认识,丰富感情体验,坚持意志培养,巩固行为习惯,使青少年由他律行为尽快向自律行为转化,在自主行为过程中内化道德要求规范。

2.注重学生的观察性学习,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道德示范参照体系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A·班杜拉认为,青少年行为是由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共同决定的,绝非是“刺激——强化”所能形成的,可以通过看、读或听说别人怎样行为来学习,提出了替代学习即观察学习的概念[2]。青少年道德发展差异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不同的社会学习和不同的榜样影响而造成的。榜样示范在道德行为形成上有巨大的影响,青少年通过观察生活中的许多榜样,把各种人的不同特点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行为反应和期望模式,充分显示出主体对外界的选择性接受。在德育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学生的观察性学习,在榜样的选择上,不必非要“高、大、全”,目标定得太高太远,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不易产生学习行为。榜样的选择可以是不同层次的,可以是贴近生活中的人物,如老师、家长、市民、同学等,要充分考虑到榜样的可接受性、感染性以及可信性,密切注意和引导学生对榜样信息的加工,加强学生对榜样的自主学习。

3.注重实践参与,加强社会影响、学校德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

从以往来看,学校德育往往比较注重方向性的整体性,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都在特定的氛围中进行,缺乏与社会实际生活的互动。另外,由于应试教育的存在,父母对孩子的成绩要求较高,而对思想品德要求却放在其次,为了保证学习上的精力到位,家庭与学校在学习上的要求一致性较高,无意中阻断了孩子与社会的接触,造成学生对社会的“雾里看花”。青少年对社会角色体验较少,容易出现两种认识偏差:一是把社会看得很复杂,有畏惧心理,焦虑程度高,易产生与社会不适应问题;二是挡不住诱惑,甚至把一些反社会行为作为时髦而接受。因此,学校应该和家庭与社会形成合力,多方面促成学生的角色体验和实践,为学生的道德社会化提供正常的渠道。如2000年下半年,全国少工委发起的少先队员“新世纪,我能行”的体验教育活动,就具有很强的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采取追随体验、换位体验和模拟体验等形式,使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基本规范变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在角色活动中体验人生,体验社会,锻炼意志[3]。

三、实效性是做好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

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必须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必须调动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可以说,针对性和主动性是获得实效性的前提。所谓针对性,是指德育工作应以学生思想品德的心理特点为基础,以学生道德心理适应性作为德育方法改革的重要依据,正确审视现代社会思想道德发展的内容和趋势,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教育。正如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小学以行为习惯养成入手,重点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五热爱”教育和社会、生活常识教育;初生中应加强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品格修养;高中阶段注重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同时,心理健康教育已被纳入德育的范围。所谓主动性,是指德育工作者不能仅仅把学生作为教育对象,而应该把他们作为主体来对待,相信他们的判断能力和尊重他们的独立性,德育应该是一个引导学生主动去学习以形成社会思想道德规范的过程。

从学生心理适应的角度来看,德育工作改革应注意以下几点:

1.德育目标——提高素质,培养创造性

现代德育需要培养创造性。首先,品德心理学认为,青少年只有能够对道德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推理,形成自己的道德原则的能力,而不只是服从周围成年人的道德判断的推理,这才是青少年道德成熟的标志。现代德育应唤起青少年的主体创造性,利用社会道德规范、思想理论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正确处理社会道德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这是个体道德心理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个体品德发展对德育提出的迫切要求。第二,创造并不仅仅局限于科技领域,思想领域同样充满了创造。古代中国社会节奏变化缓慢,其中思想道德的教条停滞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思想、新观念的产生。现代社会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经济全球化,加入WTO,客观上必然带来许多新的道德现象、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道德思想和思维判断也不断地演化。只有教会学生创造性地把握社会的思想道德原理,才能在新的道德演变中减少迷失,才能驾驭社会道德的发展,从而不断融入社会的变革之中。

现代德育应以培养富有创造性的道德主体为目标[4]。德育不能等待新的道德现象发生后,总结经验传授给学生,应该是主动出击,启发和培养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中的创造力,关心、热爱、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着自己的、发展的、合乎人性和社会性的判断体系,去发展和完善我们的社会道德生活。

2.德育内容——融入社会,贴近生活

德育内容是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体现和反映,包括政治观点、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等。德育过程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这不仅因为人在德育过程中的多方面活动和交往具有社会性,而且德育过程中教育要求和目的直接反映社会的要求[5]。在德育内容的选择方面,应重视社会现实的发展,与时俱进,融入社会,贴近生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适应学习现代社会思想道德规范。可以切合当地社区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要,使德育内容更加具体化和现实化,“有的放矢”才有德育的实效性。德育内容的选择还应该考虑量力而行的原则,有些德育内容之所以没有实效性,是因为“德行成本”太高了,势必降低德育内容的影响力。如一个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当他的同伴落水后,是跳下去救人,还是去叫成年人?在德育中不应该刻意回避社会的阴暗面,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如何去处理问题,“出污泥而不染”,而不是“同流合污”,增强对现实中不良诱惑的抵抗力。对于优良传统教育,应以发展的角度,将传统与现实进行新的组合和新的呈现形式,让学生真正体会到优良传统在现实生活中延续,而不再仅仅是历史中的片断。同时,德育并不局限于德育课,德育应与知识教学和能力培养相结合,切实做到“教育性教学”。应该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内容之中,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态、抗挫折的能力、完善的个性等,从而促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

3.德育途径——知情意行,协调发展

德育途径是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所应利用的具体渠道,也称德育组织形式,是一个涉及德育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性问题。在选择德育途径上,依据品德心理的知、情、意、行四个构成部分协调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开展多角度、多层面的德育活动,克服德育形式单一,以及一个模式一阵风的“政府行为”。充分利用教学、班集体、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团队工作、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在建立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发掘新形式并根据地域特色,走出适合本校情况的特色途径,如开辟一些主题教育活动,“新世纪,我能行”,高校学生的“三下乡”、青年志愿者行动,应该持久深入下去,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找出适合学生锻炼的岗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德育基地,提供品德实践机会,弥补单纯靠课堂的教学不足,让学生在实际锻炼中接触社会,体验生活。

4.德育方法——有的放矢,喜闻乐见

德育方法是指为完成德育任务所采用的各种方式和手段的总和。在选择德育方法时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以及品德发展的状况和需要。例如,童年期学生由于自我意识不成熟,行为以“他律”为准绳,可以更多使用榜样示范和行为养成;青少年期以后的学生,自我意识已逐渐形成,“自律”能力加强,可以进行自我教育、说理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方法。人的品德行为是通过实践和练习形成的,德育方法的实效性是和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我国古代就非常强调通过“躬行实践”的方法来培养人,但并不是任何活动都能形成社会所需要的品德。德育方法的实效性,在于能否探讨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法。应该注意把德育要求尽快转化为学生自己的要求,摒弃那种成人式的说教,把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教学中,尽可能多地唤起学生的思想道德体验和创造感,利用学生的直接经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得到的不再是抽象的理论或印象理念,是切实的体验和感触。

德育是快乐的,建立在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上,适合学生社会化要求的德育,是有实效性的;德育是全方位的,每一种理论和原则,做的每一件事和对问题的看法,都有其思想观点和价值评价基础,所以德育是每时每刻的;德育是发展的,物质与精神、生理与心理,变化是永恒的,德育的创造性与人的创造力齐头并进,所以德育是不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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