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抵债和委托代购纳税筹划实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例论文,纳税筹划论文,资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取得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抵债的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今年五月,某五金公司销售给机床厂20万元的货物(含税),因机床厂资金紧张,无力支付货款,机床厂表示用自己使用的轿车(市价20万元,原值18万元)抵顶所欠五金公司的货款。五金公司为不受损失,只有接受该轿车。轿车收回后若自己使用,又不方便,想将轿车抵顶其欠一家钢材厂的债务20万元,钢材厂同意。
1.如果五金公司直接将轿车抵顶给钢材企业,五金公司应将该业务分解为销售和偿债两项经济业务处理。应纳增值税为:200000/(1+17%)×17%=29060(元)
2.如果五金公司将轿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按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抵偿债务,此时五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200000/(1+4%)×4%×50%=3846(元)
3.如果五金公司、机床厂、钢材厂三方进行协商,由机床厂先将轿车赊销给钢材厂,则机床厂债权增加20万元,钢材厂债务增加20万元。然后机床厂用其对钢材厂的债权转让给五金公司,抵顶其欠五金公司的债务,并通知钢材厂,则五金公司与机床厂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最后,五金公司将其对钢材厂的债务与其受让的对钢材厂的债权进行抵消,双方债权债务消灭。这样,五金公司不用负担任何税款,而机床厂的税负不变。
由此可见,直接用受让资产抵债时税负最高,为29060元;将资产入账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抵债税负次之,为3846元;而通过三方进行协商先赊销再转让债权,最后抵债时,税负为0元。
二、委托代购的税收筹划
1.税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属于委托代购行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售方持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
2.受托方按正常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正常买进,按约定价卖出,赚取收购差价,交纳增值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明星机床厂委托某物资公司代购钢材50吨,有两种可供选择的代购方案:
方案一,物资公司按照钢铁公司每吨3000元的含税出厂价格与明星机床厂结算,按含税购进价的10%收取手续费1.5万元,明星机床厂支付货款和手续费共计16.5万元。
方案二,物资公司按照钢铁公司每吨3000元的含税出厂价格与钢铁公司结算,购进价共计15万元,钢铁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物资公司。明星机床厂按照每吨3300元的含税价格与物资公司结算,并向物资公司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明星机床厂共支付16.5万元。
假设明星机床厂以3800元/吨(含税)对外销售,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
方案一:物资公司:
应纳营业税:15000×5%=750(元)
利润为:15000-750=14250(元)
明星机床厂:进项税额=3000×50/(1+17%)×17%=21795(元)
进货成本:3000×50-21795+15000=143205(元)
应纳增值税额=3800×50/(1+17%)×17%-21795=2812(元)
利润为:3800×50/(1+17%)-143205=19188(元)
方案二:物资公司:
应纳增值税=3300×50/(1+17%)×17%-3000×50/(1+17%)×17%=2179(元)
利润为:3300×50/(1+17%)-3000×50/(1+17%)=12821(元)
明星机床厂:进项税额=3300×50/(1+17%)×17%=23974(元)
应纳增值税=3800×50/(1+17%)×17%-23974=3633(元)
进货成本=3300×50/(1+17%)=141026(元)
利润为:3800×50/(1+17%)-141026=21367(元)
方案一两家企业利润合计:14250+19188=33438(元)
方案二两家企业利润合计:12821+21367=34188(元)
利润差异:34188-33438=750(元),刚好是物资公司交纳的营业税。
方案二优于方案一的原因是:方案一多交纳了营业税750元。即使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方式的手续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已作为成本全额扣除,因此引起利润差额的原因是多交纳的营业税。
由方案一变为方案二,物资公司利润减少:14250-12821=1429(元)
明星机床厂利润增加:21367-19188=2179(元)
因此,物资公司愿意采取方案一,而明星机床厂愿意采取方案二,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明星机床厂可以采取让利方式,如提高从明星公司的采购价格等,以使双方都采取方案二,共享税收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