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的运行问题及其完善-以焦作市为例论文

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的运行问题及其完善-以焦作市为例论文

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的运行问题及其完善
——以焦作市为例

王 瑶

(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摘 要: 行政复议是解决公安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基于焦作市的个案,探讨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状况、问题及对策,对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的完善意义重大。研究发现,焦作市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特点包括复议、诉讼案件涉及类型仍然相对集中、地域特点较为明显、申请诉求内容较多涉及办案程序不合法。主要问题包括四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存在答复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行政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行政复议执法水平不高;与审判机关认识不一致。为此,需要从提高复议机关执法公信力、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和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等四个方面完善公安行政复议。

关键词: 公安行政复议;中小城市;公信力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复杂的管理事务,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行政争议。解决公安行政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种。信访是发现行政争议的渠道,但它不是解决争议的法定渠道,行政诉讼程序比较繁琐,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解决争议方面不够经济、便捷,因此行政复议自然就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行政复议法》规定: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发生,且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申请,受理该申请的复议机关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与合规性的审查,并做出相关决定或者裁决的整个过程。公安行政复议是解决公安行政争议的一种手段,是保证公安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我国的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无论是在机关设置、法律责任承担、审理程序还是在与司法的衔接问题上都存在一些问题。理论界对公安行政复议进行了深入探讨,一些学者对中国的公安行政复议的调节机制进行了探讨,另一些学者对公安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探讨,还有一些学者分析了新时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形势。总之,已有研究大多从宏观视角探讨我国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状况,而对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状况的研究比较少。本文基于焦作市的个案,探讨2016-2018年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状况、问题及对策,可以为完善其他中小城市公安行政复议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1 焦作市公安行政复议的运行状况

1.1 行政复议办理情况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9起,办结180起,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全年上升15%;从办结的案件结果情况看,维持116起,维持率较去年全年上升12%,确认违法5起,撤销或撤销重做21起,撤销率与全年持平,复议终止28起,驳回申请6起,限期履行1起,不予受理3起。

从受理的案件类型看,行政处罚147起,占复议案件总数82%,为违反治安管理或道路交通管理给予行政拘留、罚款或吊销驾驶执照;行政强制措施33起,占复议案件总数18%,均为强制隔离戒毒案件;政府信息公开14起,占复议案件总数7%;申请履行法定职责6起,占复议案件总数3%,均为因拆迁问题对公安机关不予调查处理决定不服要求履行职责;其他5起,占复议案件总数2%。

从复议结果看,5起案件系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被确认违法;4起吊销驾驶执照案件,系未依法告知听证权利或超越职权被撤销重做;1起殴打他人案件系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被撤销重做,1起寻衅滋事案件因事实不清被撤销重做,1起殴打他人案件因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被撤销重做,4起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因事实不清或程序违法被撤销或撤销重做,11起罚款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

在侦查决策中,决策方案随着案件条件不同而各异。在某一起案件侦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决策方案不一定能够应用于其他同类案件。针对未发案件所作的应急决策方案虽然可以参考、借鉴以往侦破的成功方案,但是针对已发案件的决策方案则不能简单的照搬、刻板的模仿,侦查决策方案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因而如何评价侦查决策方案,尽可能地将侦查决策中的风险因素降低,以更好地实现侦查目的就成为需要研究的内容。笔者认为在评价侦查决策时,应主要衡量侦查成本、侦查效益两个因素。

1.2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7起,其中驳回诉求请求94起,撤销42起,撤回起诉21起,未结9起。二审案件144起,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37起,撤回其实1起,未结6起。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案件41起,尚未办结。在受理的一审诉讼案件中,行政处罚案件33起,占受理总数21%;政府信息公开答复84起,占53%;强制隔离戒毒案件8起,占5%;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0起,占19%,其他2起,占1%。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及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

1.3 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情况

国家有道无道之时,恰恰是检验每个人是否秉持道的试金石。所以,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即读书人将志向定为追求真理,可是又以吃粗食、穿破衣为耻,这种人不值得同他商议。

2 焦作市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特点与运行问题

2.1 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特点

一是提高复议机关执法公信力。一起看似简单的行政案件,在执法实践中却是最常见、数量最多的案件。行政案件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最普通百姓的生活,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其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各级复议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案件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尽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公安机关内部,积极化解当事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让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树立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2018年我市某某分局辖区因政府拆迁问题引起群众不满,向公安机关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涉及复议、诉讼案件共计119件,问题主要针对履行职责和信息公开事项。三是申请诉求内容较多涉及办案程序不合法。通过办理复议案件和出庭应诉活动了解,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数当事人试图通过查找程序违法,利用复议、诉讼推翻公安机关作出的原决定。

2.2 公安行政复议运行的问题

目前,我国职业技能竞赛由政府组织,企业参与赛项的设计、技术支持或竞赛评判标准的制订等。从整个赛程来看,评判标准都是尽可能接近职场标准,都集中体现了行业、企业对参赛选手在仿真环境下对工作任务的完成熟练程度或对新任务的构思创新之处的要求。从学校层面来看,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已经不能适应行业企业的要求。高职院校必须进行改革,一方面,实施以项目为载体、工作任务为引领、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将行业、企业岗位标准融入到教学中,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在实践教学中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还要按照职业技能竞赛标准,加大实践教材的建设力度,实现实践教学体系的完整性。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存在答复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的性质判断不准确,不能有效区分政府信息、咨询类事项,甚至不予答复,致使案件存在败诉风险。二是行政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单位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致使案件处理程序违法,不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导致案件被确认程序违法。三是法律文书引用法律依据不具体或者错用、漏用款项问题屡纠屡犯,凭借惯性思维和错误经验办案,专业法律知识掌握不熟、不牢,导致法律运用不准、执法水平不高。四是对法律的理解把握上与审判机关认识不一致导致案件败诉。如某某分局败诉的40余起案件,均为因政府拆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某某分局告知申请人到某某分局查询获取有关信息,审判机关认为公安机关答复内容不当,应当在答复书直接告知申请要求公开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最终法院判决公安机关败诉。

3 焦作市公安行政复议运行问题的完善策略

一是复议、诉讼案件涉及类型仍然相对集中。通过复议、诉讼案件情况看,提起复议、诉讼案件的主要为行政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政府信息公开三类,这三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二是地域特点较为明显。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起,其中决定赔偿2起,不予赔偿1起,不予受理5起。决定赔偿的2起案件为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服,提出赔偿申请。不予受理5起,其中因公安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4起,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范畴不予受理1起。

二是加大突出问题整治。从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单一案件入手,注意总结、发现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讲评通报、下发执法整改意见、认定执法过错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加大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研究建立防止执法偏差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培训,着力解决民警不善用、不敢用的问题。通过民警自学、脱产培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加大民警的教育培训,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建立科学的案件考核机制,对于执法质量高的民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四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在全面提升民警自身法律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应当明确责任,强化与法院的工作对接,积极取得理解支持。对涉及政府拆迁等特殊性的案件,各单位应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必要时提请政法委予以协调,统一法律认识,确保案件不出现败诉。

小谷不但聪明,而且好学。有一次我问他:“小谷一加二加三一直连续加到13等于几呀?小谷没听明白,就说:“这个我还不会,等我学会了,我才告诉你。”第二天早上问,他还是不会。等到第二天下午我又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等于九十一对不对?”看来他真的努力过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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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留阳.新时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对策[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8,19(03).

基金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13A630343)。

作者简介: 王瑶,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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