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称和涵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涵义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60年的伟大实践,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事业。6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运动(实践)的中国化,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理论中国化是以实践中国化为基础的,反过来,它又进一步推动实践的中国化。我们只有在实践和理论的统一上,才能正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称和涵义。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意义
“意义”一词是多义的。在价值论中,“意义”是指事物、客体的“价值”,即客体以自己的属性满足主体的需要。如果人们要问:我们为什么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什么意义?回答必定是:它的意义是满足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实际问题的需要。这里的“意义”,是指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就是说,只有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才能取得胜利。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1]533。这就是革命理论具有满足革命实践需要的有用性,即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这种价值是无需怀疑的。但是,本文所说的,不是这方面的“意义”,即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意义”,而是意义理论所研究的意义,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言表达式所具有的指称和涵义。
在历史上,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对语词的意义,各有不同的看法。总的来说,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有两个方面,这是大多数逻辑学和语言学家都承认的。首先是指一个语言表达式所命名、所指示的对象范围,表现为外延;第二是指一个语言表达式所包含的涵义,即它的内涵,表现为思想内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语言表达式,更具体地说,它是一个摹状词,而并不是命题。它同样有这两个方面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语词的指称,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对象范围,是指在中国的历史上和现实中发生和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语词的涵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内涵,即这个“相结合”所包含的实际内容在思维中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讨论,是当前的一个理论热点。大家谈得比较多的,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最新成果;不少学者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作了历史考察,从而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但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意义,即它的指称和涵义,研究得比较少。如果不能准确地把握这方面的问题,必然要影响对这些问题研究的深入发展。所以,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意义的探讨,也是一项不可忽视的课题。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称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言表达式所指称的,是指它所反映的对象,即这个表达式所表达的对象外延。这个对象是一个实在的存在,它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中国,这个“相结合”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一个过程,我们就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言表达式指称它,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言表达式第一个方面的意义。
自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开始,就发生了这个“相结合”的过程。当然,有的是结合成功的,有的是结合不成功的。这种“相结合”,无论是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语言表达式所指称的对象。历史表明,“相结合”不可能是一次成功的,不成功的“相结合”同样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它同成功的“相结合”一样,也是一种探索。只有在一系列成功和失败的探索中,才能更好地实现“相结合”,不断地创造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如果做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摹状词,是一个复合的、具有内部结构的符号。其中“马克思主义”是限定“中国化”的;它的意思是说:有x,x是马克思主义,而且x是中国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也是一个摹状词,其中“中国化”是限定“马克思主义”的;它的意思是说:有x,x是中国化,而且x是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两个语言表达式的指称,是有明显区别的。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强调的,不是别的东西的中国化,例如,不是指佛教的中国化,而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化”的概念关系,是种属关系,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种概念,“中国化”是属概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真包含于“中国化”;“中国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来说,它们是真包含关系。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所指称的是一种特殊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它不是指欧洲的马克思主义、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关系,也是种属关系,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种概念。“马克思主义”是属概念。“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真包含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来说,它们也是真包含关系。
所谓“中国化”,就是赋予“中国的特性”。“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2]534关于“中国化”的指称对象,是很宽泛的。不仅马克思主义,而且也包括其他的理论、学术、思想,以及一切外来文化,它们要在中国生长,都需经过“中国化”过程;进一步说,一切经济、政治的制度和实践活动,它们要在中国推行和生根,也都需要“中国化”。只有经过了中国化的过程,带上“中国的特性”,它们才能在中国生存和发展。佛教的中国化就是一例。市场经济也是这样,也必须经过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才能在中国得到发生和发展。这说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中国化”概念外延中的一个对象,而不是全部对象。
三、“马克思主义”的指称
“马克思主义”也是一个语言表达式,它同样有所指称的对象范围(外延)。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其中的“马克思主义”是指称什么的?搞清楚这个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能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说了那么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话,却不知道中国化的是什么东西。
关于马克思主义外延问题,学界也有各种不同的表述。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即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形态和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就第一方面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包括一切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当我们说“坚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时,我们已经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看作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具体形态,已经把它包括到马克思主义的外延中去了。这说明,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类,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这个类中的一个分子。
例如,我们通常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还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当我们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时,实际上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看作一个整体而不加以区分。严格地说,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三个里程碑”的说法,即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三个里程碑,即三个具体的理论形态。在这里,我们对“三个里程碑”说法的对错不做评论,但它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这三个形态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不同阶段,不能说是错的。在第一个发展阶段上的马克思主义,即是指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研究所得到的理论成果,无疑适合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具体国情,带有“欧洲的特性”。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是欧洲整个历史科学、经济科学和哲学科学的最高发展。这才是合乎逻辑的结论。”[3]198所以,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称为欧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是经过俄国人介绍的、接触较多的列宁主义,而列宁主义也可以称为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它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它同样是包括在马克思主义的外延之中的。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应该包括一切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所以,在外延逻辑看来,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对象范围,是所有民族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马克思主义,在外延上包括一切民族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这个结论,尽管同一些人的想法不一致,但它是合乎逻辑的。这对我们来说,学习外国经验,不照搬别国模式,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其中也包括学习和运用国外的马克思主义。
现在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指称,并非指这种含义,而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这些一般原理到底有多少条?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大家的看法也难以统一。这也是符合解释学原理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马克思主义,因而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也各有差异。在最概括的意义上,比较认同的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这是马克思主义三条最基本的原理。当然,在研究不同领域的具体问题时,也还存在其他的基本原理。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中国化对象的马克思主义,它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我们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不是背诵它的个别词句,而是从它那里“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4]801。这里所说马克思主义的“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实际上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根据这种理解,人们就把“大海”与“百川”的关系提了出来。关于社会主义,我们常说:社会主义是大海,它是容纳百川的。马克思主义是否也是这样?如果马克思主义也是大海,它同样要容纳百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把“百川”也包括到马克思主义“大海”的外延中来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毛泽东曾说过,马克思主义包括文艺创作中的现实主义,也包括物理科学中的原子论、电子论,但不能代替它们。[4]874这种“既包括又不代替”的思想,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大海”与“百川”关系的一种思路。比如,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时,“科学真理”一词是不周延的。按照这个逻辑,在“马克思主义”这个科学真理之外,还存在许多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但是,根据毛泽东的“既包括又不代替”的思路,我们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既包括一切科学真理,但又不能代替一切科学真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马克思主义同一切科学真理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渗透关系,因而就不能划分出“非此即彼”的明确外延界限,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的外延模糊化了。因此,我们只能从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来理解“既包括又不代替”这一思想的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既存在于各种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也存在于一切科学真理中。例如,存在于文艺创作中的现实主义中,也存在于物理科学中的原子论、电子论中。这样,“大海”与“百川”的关系,又可以看作概括与被概括的关系,“大海”中的一般原理是对“百川”中特殊的思想、理论、学术等的概括。这些基本原理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指称,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但是,这种理解也带来了逻辑上的困难。既然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不仅是从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中,而且也是从其他具体科学理论中抽象出来的。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与一般原理的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是特殊与普遍、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那么,在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中都已包含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还为什么把一般原理独立出来,把它们单独看作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呢?离开一切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它的一般原理能独立存在吗?这在形式逻辑上还是有点说不通的。不过,这两种说法表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两种不同指称,值得我们的关注。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包括一切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从形式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外延;而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的外延是指它的一般原理时,这是从意义上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外延。这也许相我们提示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逻辑,前者是外延逻辑,后者是意义逻辑。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同形态,而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对于所有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都是相同的。一个民族应该创造自己的不同于其他民族的马克思主义具体形态,但各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都应该坚持和包括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其区别只在于用来解决各国所面临的不同问题而已。
其实,这种解释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因为,毛泽东思想是个思想体系,我们应该把毛泽东思想当作思想体系来对待。我们要高举旗帜,就是要学习和运用这个思想体系。[5]39马克思主义也是一个思想体系,我们也应该把它当作思想体系来对待。一般原理、基本原理能不能代替思想体系?两者是不是等同的?这也需要进一步的反思。而且,恩格斯也说过:“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6]74显然,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而应该是中国的具体实际,是我们所面临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果对各国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就是指它的一般原理、基本原理,而一般原理、基本原理又都是相同的,它还存在民族化、中国化的问题吗?所谓中国化,就是具体化。相对于一般原理来说,所谓具体化就是特殊化,使之带上“中国特色”,实现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统一。例如,我们学习列宁主义时,是学习列宁主义中所包含的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而不是学习它的“俄国特色”,实际上是把马克思主义的“俄国特色”转换成“中国特色”。因此,把马克思主义的外延界定为一切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似乎是更合理些。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涵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方面的意义,是它所表达的思想、涵义。这一思想内容反映的,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所具有的属性。这个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方面的意义就是这个“相结合”的涵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它的要求是: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中国的具体实际,在实践中发现真理和发展真理。其实,这也就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就是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这条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从这个意义出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含义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践方面的中国化,要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开辟一条中国化的道路;二是理论方面的中国化,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更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在中国实现马克思主义再生产,包括实践的再生产和理论的再生产。通常,我们都从理论成果方面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当然是对的。其实,这种说法本身已经蕴涵着实践方面中国化的内涵。如果要问:我们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显然,我们不能坐在书斋里,以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为前提,进行逻辑演绎,去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书斋里不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只能在实践中去实现它。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里的马克思主义,而是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时期中的“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那些本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教条主义,而并非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源头是实践,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源泉,一切书本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在内,都是流,而不是源。所以,只有实现实践方面的中国化,才能开发出理论中国化的源头。而且,实践的中国化与理论的中国化是相辅相成的,在相互作用中不断地提高中国化的程度,推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
由于实现了实践和理论的中国化,我国才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马克思揭示了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而这条普遍规律的具体表现,必定具有不同的民族形式。十月革命是通过城市武装起义而取得胜利的。在大革命失败后,我们也学习十月革命的城市武装起义的经验,但是,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等都失败了,因为这种武装斗争的实践还没有取得“中国化”的形式。后来,我们创造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武装斗争道路,取得了民主革命的最后胜利。这是因为我们实现了从城市中心论向农村中心论的转变,从而实现了武装斗争实践的“中国化”。正是在这种中国化的实践中,创造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显然,这个理论是建立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的基础上的。它说明,相对于理论中国化来说,实践中国化是第一位的。
中国化道路的探索,既推动了理论的中国化,又依赖于中国化的理论。前面已经指出,实践中国化的基本涵义是开辟一条中国化的道路。无论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我们都要走中国式的道路。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中得出的基本结论。”[7]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是我们党在这个时期的基本实践。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实现了“中国化”,积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在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都总结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实践、基本经验和基本理论。其中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属于道路的范畴。道路则介于实践和理论之间,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如果把理论体系看作理论理性,那么,道路则属于实践理性。所以,概括起来,这五个“基本”包括两个方面,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8]11。这说明,五个“基本”是相互联系的,它们的逻辑关系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基本实践创造了基本经验,以基本经验为中介,通过基本经验的理论化和系统化,把它概括为基本理论,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它的公式是:基本实践→基本经验→基本理论。
第二,从基本理论中演绎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开辟新的道路,进一步指导基本实践,并以道路为中介,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它的公式是:基本理论→道路(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实践。
实践道路的中国化和理论体系的中国化,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涵义的基本内容。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创造实践道路的新形式,马克思主义才有生命力,从而在实践中国化的过程中实现理论的中国化,发挥永葆青春的活力。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涵义的进一步展开,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内涵体系,它至少包括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形式、马克思主义中国的途径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进一步揭示这些内涵的具体内容,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