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个基本问题的辩证思考--读手稿注记_康德论文

对三个基本问题的辩证思考--读手稿注记_康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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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受命读了两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书稿,从中得到不少启发。一方面看到参与写作的青年朋友都十分努力,希望克服以往研究中固步自封、夜郎自大的恶习,注意去探索一些新问题和新思路。这反映了我们的理论研究正在深入、新的理论人才正在成长,令人鼓舞。但另一方面也发现,要前进,阻力还不小。这些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非理论的,二是理论的。

所谓非理论的原因,即领导的要求,似乎哲学的任务,只要归结为满足当前政策上的需求就可以了。结果把理论工作变成了当前政策的注释,使它丧失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犹如芭蕾舞演员似的,不停地在舞台上转圆圈,而且是转得圆、转得快,可惜脚跟不着地。还自以为是“常有理”。其实,“常有理”即“常没有理”。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理论工作的威信一落千丈的根本原因。这个问题本来已经讨论得很多了,为什么这么难以克服呢?我看问题在于有些领导者,总以为自己比理论研究者要高明,必须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划定活动的框框。这是从“仕而优则学”中引伸出的一种怪论在作祟。似乎一个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高低,不是数十年刻苦学习钻研的结果,而是官位大小决定的。由此,可以看出,理论工作的发展能否顺利,不仅取决于理论工作本身,还取决于社会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进步。这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在此暂不展开讨论。

另一部分阻力来自理论研究本身,即理论研究中,有一些错误观念被认为是不可不尊的圭臬。不过这些圭臬有的是以往我们自己的研究中形成的,有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西方思想“食洋不化”导致的。非常有意思的是:这两个方面常常能合而为一。为什么?就是因为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即都蔑视辩证法。所以我想挑几个问题,稍稍具体一点来谈谈我的看法。

先谈认识的客观性和主观性问题。

认识的客观性问题,是人类开始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之日起便存在的一个难题。不过,难在何处?在近代以前,人们并不十分清楚。因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按素朴的经验主义原则来理解这个问题的。按经验主义的原则,感觉是被动的。例如眼睛的作用是看,如果没有外物作用于眼睛,眼睛当然什么也看不到。人们以为自己所看到的,正是对外物的原有面目的反映。所以反映论的观点一直在真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到了近代,思想家们在反思人类的思想活动与认识活动时,却发现反映论一说,包含有不可克服的矛盾。在这些反思的理论中,最典型的要数休谟的怀疑论。休谟说,如果人类的认识全部都来源于经验,那么,在经验以外,还有没有某种不依赖于经验的东西,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只能求教于经验,可是经验在这里沉默了,而且也不得不沉默。

所谓不得不沉默,就是说经验对所提问题回答不了,不管回答有还是没有,在经验里都找不到根据。因为经验只能告诉我们经验到了什么,不可能告诉我们没有经验到的;因此,经验当然没法告诉我们在经验之外有没有不依赖于经验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按此来推论,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必然会被绝对化地对立起来,似乎主观的即是和客观无关的;反之,何为客观的,就是和主观无关的。如果这样,人们怎么能知道自己认识到的东西,是不是该物在被认识以前的样子呢?一定要说人们认识到的正好是该物没有被认识以前的原貌,那就等于说,我只认识张三,不认识李四,却能断言两人相像或不相像。所以说,如果认识的作用仅仅如照镜子似的,只能被动地在被给予的意义上去把握对象,那么它就永远不可能回答认识的真实的客观性,这就是机械反映论的内在困境。

休谟发现了这个矛盾,这是他不朽的功绩。因为这本来就是每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每时每刻都遇到的问题。但是却没有人意识到这里有什么矛盾,只有休谟才揭示了这种盲目性。这对理论思维的发展给了强有力的推动,使人类对外部世界以及自身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

康德哲学的出现,就是这一进步的最初表现。康德比较明确地看到了,如果认识永远只是处于被动地接受状态,那就不可避免地要陷入主客体的二元对立,使认识的真理性和客观性成为不可解决的问题。因而,他提出了要在哲学中发动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要将认识论理论从以往的以客体为轴心,让主体围绕客体来旋转,改造成以主体为轴心,使客体围绕主体来旋转。于是他把以往主体只是被动地接受的认识论理论,改造成主体主动地建立认识对象的理论,即对象不是简单地给予主体的,而是主体在整理加工来自客体的质料中主动建立起来的。这就是他所说的,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为此,他改造了以往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即把以往大家认为有经验实在性的自我(如唯心主义唯理论者所理解的)改造成了先验的自我,它是在和经验材料结合时,即在认识过程中获得了经验实在性的;同样的道理,把以往明明白白的客体(如唯物主义经验论者所理解的),改造成了无以名状的自在之物或物自体。它也是在认识过程中,才明确了自己的规定性,名之为某物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康德所谓的认识对象,是认识者主观主义地杜撰出来的。不是的。相反的,康德认为他关于对象的认识是客观的,因为它是知性按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必然性,整理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

显然,康德对客观性的了解,与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客观性的了解刚好相反。但是,黑格尔却认为,康德的了解比日常生活中人们的了解要深刻得多。因为平时我们总是用思想中所把握的一般来称呼一个个体,而不是用感觉经验直接把握到的来称呼它。第一是因为,感觉经验直接把握到的,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不可能用语言来表达;第二是因为思想中把握到的比感觉经验中直接把握到的要深刻。不过,在黑格尔看来,这种普遍必然性并不是像康德所理解的那样是存在于感觉经验材料之外的,而是感觉经验材料的本质。黑格尔说:“哲学最初起源于后天的事实,是依靠经验而产生的(其实,思维本质上就是对当前的直接经验的否定),正如人的饮食依靠食物,因为没有食物,人即无法饮食。就这种关系而论,饮食对于食物,可以说是太不知感恩了。因为饮食全靠有食物,而且全靠消灭食物。在这个意义下,思维对于感官经验也可以说是一样地不知感恩。〔因为思维所以成为思维,全靠有感官材料,而且全靠消化,否定感官材料。〕”[1] (P53)

到此为止,正如黑格尔所说,客观性就有了三种理解:是经验主义的自在者给予意义上的;康德所说的普遍必然性意义上的;黑格尔所说的感觉经验的理性本质意义上的。在这三种客观性中,黑格尔当然认为第一种是错的,因为它容易导致认识对象是独立于认识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观点。康德的观点,在黑格尔看来比经验主义要深刻,但仍然不妥。因为他把客观性囿于先验的观念论原则中了,即把客观性主观化了。黑格尔自认为只有他的观点才全面,即普遍必然的思想既是我们的思想,同时也是事物的本质。其实不然。当黑格尔认为事物的本质是思想时,也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片面性,因为他认为思想是第一性的。

如果认识对象是思想性的事物,说其本质是思想还可以,如果认识对象是物质性的东西,怎么能说其本质为思想呢?今天的科学是相当发达了,也没有能证明有什么非物质的精神实体的存在。精神作为精神,思想作为思想,其经验实在性恰恰就在于它思维非精神性的东西。所以要谈思想的客观性,便不可能不谈异于思想的存在,不可能不谈这种存在对思想的给予作用。问题在于客体给予主体是通过感官实现的,但感官所直接把握到的客体是个别的、分散的,只能体会,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一旦能用语词来表达自己感受到的东西时,便已经由感觉上升到了理性概念了。

这种理性概念之所以可靠,或者说,它所表达的不是主观主义的东西,而是客观的,那是因为这种普遍的理性概念既不是康德所说的那样,是某种先验的东西;也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事物的先在的本质;而是从感觉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形式上它否定了感觉经验,超越了感觉经验,实际上它却更深刻地揭示了感觉经验的内在本质。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用一般性的语词来表达自己对个别对象的认识,听众却并没有因此而不知其所指何物,相反的却清楚地知道其具体所指。在这里,我们必须说,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提出的“具体概念”一说,是颇有道理的。

因此,客观之所以叫客观,并不在于它完全排斥主观,而是因为它否定了主观的外在独立性,把它变成了实现客观自身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同样相似的道理,主观之所以叫主观,并不在于它完全排斥客观,而在于它企图否定客观对自身的制约,把它变成自身独立自主的内容。

所以,在谈到真理的客观性时,一定要破除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形成的一种错误观念,以为客观性即思想把握到了对象的原始的自在面貌。这是个极其混乱的想法。因为,思想把握到的是不是对象的原始的自在面貌,即思想把握到的是不是对象被认识以前的原貌,这是个有待证明的结论。把有待证明的结论当作自明的前提,这是不对的!在休谟指出这个错误300多年后,我们的理论工作者仍然在犯休谟指出的错误,岂不是太可悲了吗?认识的客观真理性,并不在于它是不是符合我们假设的原始的自在面貌,而在于它是不是符合实践在特定历史阶段上所提示的总图景。认识对象是在发展中的,认识也是在发展中的。对象无所谓原始的自在的面貌,认识无所谓最终的绝对真理。人们的认识是与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相适应的。所以实践能证明认识的客观有效性与真理性。

其次谈谈自然与历史的统一性问题。其实质即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

按照传统的看法,在自然界中起作用的是赤裸裸的盲目的必然性,在社会历史中起作用的是人的自由意志。所以在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中有这种和那种唯物主义理论,但是在对社会历史领域的研究中始终是各种唯心主义观点占统治地位。马克思在批评费尔巴哈时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时,历史在他的视野以外:当他去研究历史时,他绝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正是这种分裂,导致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对立。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发现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像在自然领域中一样,存在着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但是并没有因此便否定了人们合目的性活动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相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明确地肯定了人们合目的性活动根源于合规律性的现实。对现实存在的规律性认识得越深刻,合目的性活动成功的可能性便越大。所以要创立新的唯物主义,就得把两者统一起来。可是,自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来,这两种研究仍然是各自独立的。这就造成了哲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片面性,即把哲学中的“真理”概念等同于科学中的“真”的概念。科学是对外部世界的实证性的认识,它所追求的是“是非”问题,但哲学是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其生存意义的反思。人的存在方式的最基本的特点是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人在实践中所追求的真理,永远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社会历史现象是比自然现象要复杂得多,它的内在必然性是隐藏在人们自主活动造成的种种现象背后的。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在自觉地追求着自己的目标,但是这些各不相同的目标,或者是相互矛盾,或者是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由此种种,这些个人的目标能够如愿以偿的几乎微乎其微。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历史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2] (P478-479)这就充分说明了,历史的合规律性的发展,是通过人的合目的性活动来实现的。也就是在历史发展中,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性是历史性,只有在无止境的发展中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人们常常断言,自然和社会似乎是完全不同的。即自然环境似乎与我们的主动奋斗无关,特别是对于个人而言,外在的环境似乎完全是给定的。但是,这种说法是十分近视的。人是从自然界中发展出来的。从这个侧面来说,自然环境是先于人而存在的、给定的。不过人之所以成为人,并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人自己的历史活动的产物,即人是在改造自然界的历史活动中才成为人的。从这个侧面来说,人生活于其中的那个自然环境,恰恰就不是先于人而给定的,而是在人和自然界的互为中介的发展中给定的,或者说,人的生存环境是人自己创造的。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所指出的,不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历史性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历史性的。因为,每一代人“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如果“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必然会造成“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3] (P43、44)

抽象地说,自然界是无意识的,它并不懂得谋自己的未来与创造自己的明天。但是人们不难发现,在纷繁复杂的大自然中,处处都表现出是合目的和有序的。相反的,按照上面对社会现象的分析,我们却发现人们自觉活动的结果却经常表现出无目的的和无序的,否则今天我们便不会遇到环境、生态问题等等世界性问题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呢?那是因为大自然是一个无限的整体,按照适者生存的原则,这个无限的整体便成了一个合目的的整体,即有机的整体。所以自然的活动虽然是无意识的,但这个整体却是有序的。人类的实践是基于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之上的,不过这种认识仅仅是对局部世界的认识,即使从局部世界看,我们的实践成功了,但从无限的整体看,它仍是对合目的有机整体的扰乱,即表现为无序和混乱。所以,自然现象显然和社会现象有很大差别。但在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一致性这一点上是相似的。

当然,合规律的认识,不仅仅是指对自然界的认识,同时亦应包括对社会的认识。但是,对自然的合规律的认识,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对自然的合规律的认识,便谈不到创造历史的活动。以往我们常常说生产决定生产关系,前者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且是前者决定后者。所以,我们说自然和历史的统一是人们在实践中求得合规律性活动和合目的性活动一致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人和自然和谐的根本途径。

总之,人的存在是自然和历史统一的存在。人是从自然界中发展出来的,他当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人之所以成为人,却又是对自然界的超越,形成了在性质上不同于自然的社会,由自然发展而来的人也就成了社会的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人。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的:“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4] (P122)

树立牢固的自然和历史的统一性的理念,在今天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近代以来,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大,结果造成了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即对自己生存环境的破坏。因而人们提出要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的问题。结果有不少人便盲目地鼓吹古代所谓的天人合一如何如何美妙,似乎忘记了今天的文明比古代文明要进步。当我们说要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时,并不是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去。相反的,是要在今天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古代的和谐基本上是满足于自然对于我们的恩赐,现在我们要建设的和谐却是要充分发挥自然的潜能。

所谓自然和历史的统一性,就是要使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认识真正统一起来,以便人类文明的发展走上更顺利的康庄大道。即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这就是新的唯物主义。

再次,来谈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从字面上看,这个问题在古希腊巴门尼德那里便已经明确提出来了。因为他说过:“作为思想和思想的对象是同一件事情。如果没有思想表达于其中的存在的东西,你便不会找到思想。现在和将来都没有任何东西异于存在。”[5] (P95)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巴门尼德一节中也引证了这段语录。〔只不过译文略有不同:“思想与思想为了它而存在的东西是同一之物,因为没有存在着并对之有所言说(或表现),你将寻找不到思想。因此在存在者之外,它(思想)是无物,也将是无物。”〕但是,这个命题,与后来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哲学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相比,其理论内容是十分不同的。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命题,最主要的是要表达一种辩证思维方式。恩格斯在解读这一理论时,说其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指谁是第一性的;第二方面是思想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即可知不可知的问题。这样的概括,我认为太简单了,把主要的问题抛开了。

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命题,是由改造康德关于认识的两个来源,即改造了先验的自我和自在之物的关系而来的。康德虽然注意到了认识对象并不是强加于主体的,而是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但是他仍然保留了二元对立的出发点。黑格尔认为要克服康德的不可知论,就得消除这种二元对立的根据。为此,他把康德的没有经验实在性的先验的自我,改造成了作为思维的思维,即纯思维;同时把康德的无以言说的自在之物改造成了作为存在的存在,即纯存在。在这里,思维和存在既是有区别的又是没有区别的。即作静态分析时,不论是作为思维的思维,或作为存在的存在,都是没有任何具体内容的纯概念。实际上,两者是同一的。反之,如果作动态分析,我们将发现,作为思维的思维并不是空无内容的纯概念,只不过不是以他物为内容而是以自身为内容的直接性思维。犹如失眠的人告诫自己什么也别想,但“什么也别想”时,恰恰便想了。同样的,作为存在的存在,并非空无内容的纯概念,只不过是理性直接把握到的、已经扬弃了感性内容的直接性存在(下面我将会指出,这种了解是错的,因为事实上不是如此的)。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对立(认识能力和认识对象)的对立并不是先验的,而是随着认识活动的开始而开始的。所以,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时说,这不是认识前的活动,已经是认识活动本身了。

而且这种认识活动,正是反思性的哲学的认识活动。哲学不是主体对外部世界的实证性的认识,而是对这种实证性认识的再认识。在这种认识活动中,黑格尔发现了人的认识对象不仅不是外界对象强加的,甚至也不能归结为人在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而是思维以自身为对象的活动。所谓以自身为对象,即是要使自己一分为二,把自己的本质当作独立于和异于自己的对象来对待。经过认识,人们才知道这个异于自己的本质,恰恰便是自己的本质,从而达到了思维与自身的重合,即真理。认识就是在这种正反合的曲折中前进的。

显然,这里充满了唯心主义观点。这些观点我们当然是不同意的,不过我们暂时不来讨论这些。我们只问这种否定之否定的思维方式是不是有其合理之处呢?是不是比以往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要合理些呢?

在黑格尔以前,其实并没有专门讨论名之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著作。所谓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是黑格尔在阐述自己的辩证思维方式时对以往的思维方式作出的一种概括。古代的哲学家们相信,人类是有能力认识客观对象的,客观对象也就如在直观中给定的那样:他们并没有发现认识和对象之间有什么内在矛盾。所以,他们相信人对对象的认识或者是错的或者是对的,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因为这种思维方式孕育于古代形而上学理论中,所以叫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不过这种思维方式是在近代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斗争中得到了系统化和理论化的。这点大家可以从勒奈·笛卡尔和法兰西斯·培根的著作中得到清楚的证明。

当然,在理论水平上,近代经验主义者和唯理主义者比古代形而上学家要前进了。例如他们发现了认识和对象之间有矛盾。所以,经验主义者说,对象就如经验中呈现的那样,唯理主义者则说对象就如理性所把握的那样。从他们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虽然看到了矛盾,可是他们的思想深处仍然认为不应有矛盾、有矛盾即是错的。所以前者认为只有经验把握到的是对的,后者认为只有理性把握的才是真理。

事实上,实际情况并不是如他们所坚持的那样,客观对象的真相恰恰是在感性和理性的矛盾统一中呈现出来的,不管是否定了感性还是否定了理性,都不可能把握对象的真正的本来面目。所以,我认为,辩证思维的发现,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理论发展史上的伟大贡献。

不过,人们可能会提出一个疑问,辩证的思维方式既然这么重要,那为什么在黑格尔以后,真正重视这一理论的人却很少,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家是公开宣布自己继承了这一传统(不过也没有能使辩证法得到应有的发展)。这主要不是哲学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是与这一时代人的存在方式与活动方式有关。大家知道,欧洲哲学自近代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发展以来,科学主义的思想越来越突出。而且,20世纪初还出现了以哲学是科学知识的系统化为口号的实证主义思潮。刚好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是近代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时期,所以不少思想家认为,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似乎能解决一切问题,哲学是多余的了,辩证法当然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产生了。生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社会生活中和谐与民主问题,……所以,人们不得不反思,科学技术的如此这般的发展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何在呢?到底如何去鉴定人类文明的进步?显然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个事实判断的问题,同时也是个价值判断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不是科学方法所回答的是与否的问题,而是是不是与应不应该的矛盾统一的问题。

自觉的辩证法自从它产生之日起,命运一直很坎坷。这是因为,人类虽然意识到了自身的能动性,但是却没有充分意识由此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将引起什么样性质上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上半叶时,人们对自身的能力充满了乐观和希望,人类似乎无所不能,可以任意命令自然了。但是,没有多久,人们便发现,他们的这种盲目乐观,却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即在不知不觉中,人类把自己的生存环境破坏了。以至联合国的有关机构也发出呼吁,人类的生产如果不加改变地继续下去,那末人类在地球上可以生活的年月将屈指可数了。这说明,人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是能动的,又是受动的,一句话是辩证的。所以今天再来解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如果不讲辩证的内容,至少在理论上不是进步,而是退步。当然,如何来理解和表达唯物辩证法,这是个相当困难的问题,需要大家共同来努力。不过,从黑格尔那里大概能得到一些启发和帮助。

黑格尔是从纯存在开始展开他的辩证体系的表述的。但是在我看来,黑格尔的这个开端,包含着双重的错误:一是犯了由思想到存在的唯心主义错误,二是混淆了理性的直接性和感性的直接性。无论是感性直接把握到的还是理性直接把握到的,都是没有任何规定的纯存在。不过在我看来,只有感性直接把握到的纯存在,才真正是具体的,即它的规定性是潜在的,尚没有被展开和扬弃。相反的,理性直接把握到的纯存在,已经不能称为具体概念了。因为它的规定性已经被展开和扬弃,所以它仅仅是抽象概念。黑格尔所以要用理性的直接性来取代感性的直接性,当然仍然是为了突出思想第一性的唯心主义原则。

在我看来,作为辩证出发点的是活生生的人。这既避免了从一个既定的前提开始,也避免了先验的二元论。人是在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中才成为人的。要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就得把世界二重化,形成主体和客体;要使世界二重化,主体首先要使自身二重化(如说得出“我”来)。二重化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超越二重化,达到新的基础上的统一。这就是前进和发展。

如上讨论的目的是希望新的哲学教材能突出唯物辩证法,使这一理论真正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内容。而不是像现行的教材那样,仅仅把辩证法当作这个理论体系的一个部分。

体系是内容的表现。要改革目前的理论体系,首先要改革目前的理论内容。马克思说,新哲学不是要颁布适合于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的永恒真理的教条,而是要在批判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我认为,这说得十分中肯。它是在充分吸取了以往哲学理论思维发展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结论。所谓要在批判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就是要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其生存意义作出反思。

现在还有不少人认为哲学是研究横跨自然、历史、思维三大领域的普遍规律的。这就自觉不自觉地把哲学当成了绝对真理的总和,即重复了旧哲学的错误。绝对意义上的普遍规律是不可能当作直接对象来研究的,除非是在神学中,科学永远是通过相对来把握绝对的。

人的存在方式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人是在改造世界中求得存在和发展的。要改造世界就得认识世界。所以,古代(如古希腊)的思想家以为,凡是探求世界存在的原则和原因的学问,便是哲学。到了近代,各门实证科学纷纷脱离哲学母胎而独立出来了。针对这种情况,恩格斯在19世纪下半叶曾经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已经用不着哲学来包办代替了,今后留给哲学的只有纯思维的领域了,即逻辑和辩证法了。不过,今天看来,纯思维的领域也用不着哲学来包办代替了,一句话,所有实证研究的领域,都用不着哲学来费劲了。真正留给哲学的领域,只有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其生存意义的反思了,这就是康德为什么要提出人是什么以及黑格尔所以能总结出所谓的存在关系命题来的原因。

如果对人的存在方式作抽象的思辩的表述,那末,我们可以这样说,人是一种二重化的存在,这种二重化即理想与现实的二重化。如食草动物,一定要生活在有草食供应的地方,食肉动物,一定要生活在有肉食供应的地方。这些动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直接同一的关系。人则不同,他的存在和发展,主要是靠自己的生产。生产不仅根本改变了人的消费性质,而且改变了人的存在方式。在自然界的动物那里,消费仅仅是一种生理的需要,在人这里变成了社会的需要。例如动物只要吃饱就满足了,人还要求吃好,即人吃东西不仅是为了活命,还是社会地位和社会礼仪的表现。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直接提供的消费是一个有限量,消费者很快便能满意,相反的,生产提供的消费却是个永远没有满足的无限量,即暂时的满足会引起更大的不满足。像俗话中说的,有了千钱盼万钱,做了皇帝盼登继。人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而且越来越不满足。因此人生活在现实的经验世界中,却天天在追求超经验的理想的世界。也就是说,他生活在形而下的世界中,却天天去追求形而上的世界。人既是一种经验性的存在物,又是一种超验性的存在物。

但是,大家都知道,理想之所以叫理想,永远不等于现实,因为理想实现了,便不再是理想了。不过经过人们在实践中的努力,理想又必须能转化为现实,否则它便不成其为理想,只不过是空想而已。同时,现实之所以为现实,正因为它不是理想的,如果它成了理想的,那历史就到尽头了。而经过人们的奋斗,现实又必须能向理想转化,否则现实便成了没有明天、没有未来的世界末日了。

为了更好地认识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运动能不断地转化和前进,便得改造近代以来欧洲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的认识论。实际上,他们的理论只研究事实判断的知识论,不研究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如何统一的认识论。这种把认识论和知识论等同起来的观点是不对的。当他们把近代科学中的方法移植到哲学中来时,对推动哲学认识论的发展是有所贡献的,但是把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对立了起来,这便错了。只要上面所说的自然和历史的统一性没有解决,那么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统一性也就解决不了,也就不可能有新的唯物主义。

我们从来也没有设想过,上述观点要成为真理的唯一占有者。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而且也要求我们的理论同样是五彩缤纷的。没有一种理论能成为真理的垄断者。另外,我同意不同意某一思想观点,不是因为这一观点来自何人,而是因为这一思想是合情合理的。所谓合理的,即不仅是合乎论理的理,也符合情理的理。我不认为前人已经把我们要探索的真理都揭示出来了,他们只是为我们的探索提供了不同的帮助(包括经验与教训)。

总之,我们应走的路,只能由我们自己来完成:任何人都不能代替我们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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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个基本问题的辩证思考--读手稿注记_康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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